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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编制管理
1972年11月30日,成立池州地区编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地区革委会政工组干部小组。1988年11月,成立池州地区编制委员会,编委办公室设在专署人事局,列为正县级机构。
1965年8月,经省编制委员会批准,池州专区机关行政编制为170名;9月,省编委定池州专区直属事业企业单位的编制为100名(不包括水利工程队的名额),编制数从安庆专区直属事业,企业单位编制中划拨。
1975年12月,调整地直机关编制。地区革委会设经济计划和基本建设两个委员会以及32个局级机构。地直机关总编制为618名。其中,行政编制380名,事业、企业编制238名(含气象局,不含建设银行、外贸局)。
1976年,全区所辖各县机构进行了变动。东至县设30个局级机构、8个区、39个公社、2个镇;石埭县设28个局级机构、16个公社、1个镇;太平县设28个局级机构、17个公社、2个镇;青阳县设28个局级机构、18个公社、1个镇;贵池县设28个局级机构、5个工委、24个公社、1个镇。
1978年,池州地区地直编制数为767人,机构数为52个,其中行政编制433人,实有人数809人。
1988年8月,池州地区组建后,省编制委员会批复池州地区行政编制为700人,设置党委和专署工作部门48个(其中合署办公机构11个)。到1993年底,地直机关机构数为51个,机关编制数为832人,实有人数725人。事业单位机构数130个,编制数3437人,实有人数2814人。
1965年8月,经省编制委员会批准,池州专区机关行政编制为170名;9月,省编委定池州专区直属事业企业单位的编制为100名(不包括水利工程队的名额),编制数从安庆专区直属事业,企业单位编制中划拨。
1975年12月,调整地直机关编制。地区革委会设经济计划和基本建设两个委员会以及32个局级机构。地直机关总编制为618名。其中,行政编制380名,事业、企业编制238名(含气象局,不含建设银行、外贸局)。
1976年,全区所辖各县机构进行了变动。东至县设30个局级机构、8个区、39个公社、2个镇;石埭县设28个局级机构、16个公社、1个镇;太平县设28个局级机构、17个公社、2个镇;青阳县设28个局级机构、18个公社、1个镇;贵池县设28个局级机构、5个工委、24个公社、1个镇。
1978年,池州地区地直编制数为767人,机构数为52个,其中行政编制433人,实有人数809人。
1988年8月,池州地区组建后,省编制委员会批复池州地区行政编制为700人,设置党委和专署工作部门48个(其中合署办公机构11个)。到1993年底,地直机关机构数为51个,机关编制数为832人,实有人数725人。事业单位机构数130个,编制数3437人,实有人数281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