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二节 国民政府地方武装
清宣统三年(1911),辛亥革命爆发后,池州府设团防局,有局丁40名,不久,将巡警局巡士编入团防,团防局改名为巡营。
民国15年,各县成立自卫团,每团下设3个中队,每队50至60人(枪),由县长兼任团长。民国22年,自卫团改称保安队,人员编制仍旧。民国26年,抗日战争爆发,保安队改称常备队。民国29年3月,县设国民兵团,县长任团长,并设专职团副1人,负责日常事务,各乡保设国民兵队。抗日战争期间,各县国民党统治区先后成立保警队,每队2个班的兵力。37年,县国民兵团改为县民众自卫总队,每县均辖有30至40个自卫大队。38年,改自卫总队为自卫团,每团约有5至7个连的兵力,第八区驻地贵池县的自卫团辖1个营8个连。贵池县自卫团,划出第五连90人(枪)归第八区专员公署指挥。
附:汪伪地方武装
民国28年,贵池县汪伪政权组建汪伪地方武装县保安大队,有伪军200余人(枪),至34年抗战胜利时为贵池县政府收编。
民国15年,各县成立自卫团,每团下设3个中队,每队50至60人(枪),由县长兼任团长。民国22年,自卫团改称保安队,人员编制仍旧。民国26年,抗日战争爆发,保安队改称常备队。民国29年3月,县设国民兵团,县长任团长,并设专职团副1人,负责日常事务,各乡保设国民兵队。抗日战争期间,各县国民党统治区先后成立保警队,每队2个班的兵力。37年,县国民兵团改为县民众自卫总队,每县均辖有30至40个自卫大队。38年,改自卫总队为自卫团,每团约有5至7个连的兵力,第八区驻地贵池县的自卫团辖1个营8个连。贵池县自卫团,划出第五连90人(枪)归第八区专员公署指挥。
附:汪伪地方武装
民国28年,贵池县汪伪政权组建汪伪地方武装县保安大队,有伪军200余人(枪),至34年抗战胜利时为贵池县政府收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