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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陆路运输管理
路政管理民国25年(1936)12月,屯溪车务管理处设青阳汽车站并配路警,负责管理和养护贵池、青阳、石埭等地公路。民国36年,皖南公路管理处芜湖工程处(后改车务管理所)组成芜大线第一、二抢修总队、抢修和管理沿线公路。民国37年,该所在青阳设置青阳公务段,管理青阳、贵池、太平等县公路。是年,安庆公路工程总段设立至德公务段管理养东流、至德两县公路。1949年6月,皖南专署公路局(后改为皖南人民行政公署交通处)设置青阳工务总段,下辖石埭工务段和大渡口工务段,管养池州专区所辖公路。同时,芜湖车辆监理所设立青阳公路管理站,负责池州专区的路产路权管理和养路费征收。1950年6月青阳工务总段队称青阳养路段,抽调部分技术人员前往各县建设科工作。同年11月又在此基础上成立皖南急需公路大整修第五整修队,内设工程和路政两组负责管养整修贵池、青阳、铜陵等县公路。次年11月省屯公路和青芜公路相继整修完毕,恢复养路段。1952年3月改称青阳公路管理段,同年6月安徽省公路管理局成立,该段改为省局直属单位,下辖21个道班,管养青阳、铜陵、石埭、太平、贵池、东流、至德七县公路。翌年该段改称青阳工区,负责管养青阳、石埭、贵池、铜陵等县公路。隶属于安庆专区公路管理段。1954年成立至德公路管理站,后称为安庆专区公路管理段第四公路管理站,管养东流和至德两县公路。1955年,青阳工区与青阳公路管理站合并成立安庆专区公路管理段一公路站。1958年因安徽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和安徽公路管理局撤销,分片实行“路运合一”的管理机制,第一公路站与青阳江南公路运输管理局中心站合并成立江南公路动力管理局青阳管理站。同年组建了至德管理站。1959年各县交通科分别组建了养路队,负责辖区公路管养。1961年,安徽省公路港航工程局成立,安庆专区公路管理段得以恢复,下辖各县由养路队改组的养护工区(后改称公路管理站)。当时各县公路管养组织均配备了专职路政人员。1965年8月,恢复了池州专区,组建了池州专区公路管理段,设立了路政股,管理铜陵、青阳、贵池、石台、东至五县公路。1969年底,因组建池州专区交通支队革命委员会,公路管理段被撤销,由交通支队生产指挥组统一管理。翌年交通机构再次调整,成立池州地区公路管理总站,内设路机股,管辖贵池、东至、石台、青阳、铜陵(1975年属铜陵市)、太平(1974年划属池州)等县公路,各县均设有公路管理站,1978年路政股改组为路政科。1980年池州地区撤销,公路各处室工作分别随各县行政区划由安庆、徽州、芜湖等地公路部门管辖。1985年路政与车辆监理机构合并,由各地交通监理站统一管理路政工作。次年,又重新与监理工作分开,由公路部门负责。1988年,随池州地区的重建而成立了池州地区公路管理局,隶属于安徽省公路管理局和池州专署交通局双重领导,负责池州地区公路的管理与养护工作,下辖贵池、青阳、东至、石台公路站和九华山后山道班(由九华山交通局代管),内设路政科,各县(市)公路站设立路政股,负责全区路政管理和养路费征收。至1993年底,全区已有路政人员。
运输管理历代的陆路运输包括驿运和民间客货运输,驿运系官方经办,由当地州、县统一管理。抗战前,区内的贵池、青阳、石埭、至德、东流等地历史上均设有驿运管理站,隶属于省驿运管理处。民间客货运输主要是人力、畜力运输,由当地行业帮会统一管理,运具调派和货源承托组织均按自定的帮规行约行事,运输市场管理混乱。
解放初期,各地行业帮会相继解散,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运输工人先后自行成立了工会组织。在工会的统一组织下,运输工作分别承揽货源,议定价格,自行调配运输工具。自1951年起,在皖南专署交通处统一部署下,青阳、石埭、铜陵、贵池、东流、至德各县相继成立县搬运管理站,开始实行统一运输价格,统一承揽货源、统一调度运具的运输管理体制。随后,各县相继在主要物资集散地建立了基层搬运单位。当时搬运管理组织系政企合一机构,即既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又进行行业管理工作。1961年,贵池、青阳、东至、铜陵等地以公社为单位先后成立基层交通管理站,后被有关部门撤销,在安庆专区交通局部署下,由各县工交局统筹安排在主要物资集散地相继设立交通管理站。对民营运输车辆的管理一律按照国务院(1962)第204号文件《关于当前民间运输业调整工作和若干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由各县交通管理部门对民营车辆进行统一登记并颁发证照,按其营运收入收缴运输管理费和养路费。1965年青阳、贵池、东至、石台等县相继组建县交通管理站对县内营运车辆进行统一管理,运输单位和个人不得直接联系业务,私揽货源,非交通部门的企事业单位拥有的自备车辆,不得进入运输市场。1969年池州专区交通支队革命委员会成立,内设生产指挥组,下辖运输小组,负责全区的货源平衡与调度,对客货运输实行统一管理。翌年,改组为专区革委员交通局的生产小组。1978年,全区的运输市场管理由地区交通局业务科统一负责,具体工作由各县交管站承办。1979年以后,社会车辆开始自行投入运输市场,地区交通局为贯彻交通部加强公路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了“统一受理货源,统一安排动力,统一计费标准”的新“三统”管理方法。1981年,根据省经委的有关指示精神,各县相继成立了联合运输办公室或调度室,全面负责所辖车辆的营运工作,对运输市场实行“四统”管理即统一货源、统一调度、统一票证、统一供油。1984年中央(84)号文件执行以后,运输市场逐步放开,其管理体制也作了相应的改革,在强调统一计费标准和票证的基础上,凡具备“三证一照一保(行驶证、驾驶证、养路费缴讫证、工商营业执照和参加保险)”的一切公私车辆均可经营客货运输。是年初,根据省地有关规定,各县交通局相继调整了机构,设立集管股(同年改称运输管理股),下辖交通管理站,负责运输市场的管理工作。1988年,池州地区交通局成立,内设运辖管理科,除归口指导各县动管股的业务工作外,统一管理池州的客货运输市场。为进一步适应运输市场的发展,搞好运输市场的管理工作,1990年,地区专署交通局运管科改组为池州地区公路运输管理处,直属池州专署交通局,业务受省公路运输管理局指导和专署交通局双重领导,同时,各县交通局运管处也相应改组为公路运管所,业务受地区运管处指导。运管部门主要通过核发营运证,年度行车证和运输票据以及收缴交通规费等手段对客货运输市场实行宏观管理。
安全监理公路运输的安全监理工作主要包括陆路运输的安全管理,机动车辆和驾驶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民国23年(1934)省屯路修成通车,屯溪车务管理处负责公路沿线交通监理工作。民国35年(1946年)皖南公路管理处设立芜湖车务管理所负责皖南区的交通安全监理。1949年6月皖南区公路局(皖南专署交通处)设立芜湖车辆监理所管辖皖南区的交通安全监理工作,当时芜湖车辆监理所在青阳设立了公路管理站,负责池州专区的路政和安全监理工作。据统计,1969年池州拥有的机动车辆仅600多台,交通安全工作一直由路政部门代管,人车档案,车辆和驾驶员的证照管理工作则属于芜湖江南车辆监理所。1969年池州专区交通支队革委会生产指挥组内设立安全监理小组,负责池州的水陆交通安全监理工作。1971年4月池州专区革委会交通局组建了池州专区车辆安全监理所(以下简称车临所),负责池州专区的行车安全监督、事故处理、管理所辖的车辆和驾驶员档案及审验与考核,并负责办理有关的证照手续等工作。此时,全区已拥有车辆800多辆(含驻铜陵县的皖池四连)驾驶人员上千人。从1971年开始,池州车辆监理所陆续对全区机动车辆进行了一年检审和证照更换手续的办理工作,并对违章肇事的驾驶员进行了安全生产专题培训。为进一步加强交通生产的安全监理工作,1973年11月,地区革委会组建了池州专区交通安全委员会,在交通局设立办公室,处理有关日常事务。随着公路运输的发展,车辆的俱增,公路运输的安全问题日益严重。为强化基层的交通监理工作,池州专区革委会交通局颁发了〔交政字(77)第09号〕文件通知各县设立车辆监理站,搞好境内交通监理工作,业务上受地区监理所领导,主要任务是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整顿交通秩序,检查和处理交通事故,做好机动车辆年检审和驾驶员考核等基础工作,并负责审验有关证照。1980年1月,地区交通局组织了一次春运交通安全大检查,从思想、制度、纪律、设备、交通秩序、公路养护状况、车船运输装载情况、服务态度、职工生活、领导工作安排与组织等十个方面进行检查。1980年,池州地区车辆监理所并入安庆行署监理所,各县的安全监理工作行政区划而各有所属,1984年,各县监理站相继改组为交通监理所,负责路查路检,安全行车教育,车辆和驾驶员的牌证核发与审验以及人车技术档案的保管等工作,1987年,各县交通监理工作随监理所移交公安部门而由各县重新组建的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管辖。1988年底,池州地区组建了公安交通警支队,内设车辆监理所和驾驶技术培训中心,全面负责池州的车辆监理,驾驶员培训与考核,并指导所属各县公安交警大队的业务工作。
(二)水路运输管理
水运工具管理古代的水运工具均为私营散船,一般有船民公会和船行自行管理,未设立任何管理机构。本区的船舶管理工作始于1951年8月,当时华东联运公司芜湖皖南公司对皖南区内河营运船舶按照华东军政委员会交通部内河航运管理局制定的《木帆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量,核定吨位,分港籍登记造册,颁发航行证。1951年7月,皖南专署交通处颁布了《木帆船管理细则》,规定木帆船经申请量检合格,领取木帆船航行簿、登记证和船舶牌照后方可营运。贵池、青阳、东流和至德等县相继组建了政企合一的县航运管理机构对所辖水城的流动分散的私营船只进行了登记造册,核定船籍,对进出港船舶实行《航行簿》和《户籍簿》证制度。到了1959年,青阳、贵池、东至等县均建立了航运管理站。60年代初,管理按交通部颁发的《木帆船检验规则》对所辖水域水运企业的船舶进行了检验,核定千舷,按船体质量进行划分类别,分别核发通航证件,并对各种船舶的适航条件和期限作了明确规定。1965年,省航运局池州航运办事处成立,配备了专职船监人员负责区境内水域的非机动船舶进行管理。当时,机动船的管理工作仍由芜湖港航监督所代管,由该所负责检验核发航运证。1969年,航办处与有关部门合并组建为专区交通支队,船舶管理由地区生产指挥组内安全监理小组负责。以县为单位将营运木帆船统一篇号,并在船体上标明港籍和船名号码,核定干舷等。1970年机构再次演变,省船运局得以重建,成立池州专区革委会航运管理局,内设生产组指派专人负责池州水域的船舶管理,开始实行船舶年检换证制度。1980年初,池州航管局在县航管站的协助下,按照《安徽省挂浆机航管理办法》对挂浆机船进行初级检验,核发航行证。到了1984年除拖轮、货轮(机驳)由省航运局芜湖港航监督所办理检验外,货放和挂浆机船等船检验权下放给各县航管站,由池州航办处航监科派员指导。1988年9月,池州地区航运管理局组建恢复,同时,根据省航政机构的调整情况,设立池州港航监督船检验处,全面负责本区水域所有营运单位和个人的各船舶的检验工作,各县相应设立了港航监督船舶检验所,具体做好船舶年检工作,由池州港监处航政科派员指导。
运输管理历代的水运除驿运和漕运等由官府统一调运管理外,均属民营,在运输市场管理方面,未设立任何机构,一般自行调度船舶,承接货源,由民船帮会统一管理。鸦片战争后,长江航运管理权,长期为海关的外国人所把持。民国19年池州航运属上海航政局管辖。民国29年(1940年)水陆运政统一由省驿运管理处管理,下辖各县驿运管理站,民国35年(1946年)驿运处改组为省公路管理局,下设芜湖航运外管辖沿江及安庆一带航政。建国后,贵池、青阳、东流等地相继取缔民船帮会,建立民船管理委员会或木帆船联合组织,对货源和营运进行了统一管理。自1951年至1953年各县相继成立航运管理站,负责管理所辖水域的船舶运输,隶属于芜湖内河航运管理局大同办事处,1956年改属安庆航办处。1953年各县航管站根据省政府颁发的《安徽省航运运价试行细则》有关精神,对专业运输船舶执行“三统”即统一运输计划,统一调度船舶,统一计算运费管理,由航管部门统一管理货源,制订计划,营运船舶一律按进港顺序登记排队,由调度人员统一调配。同时长江航运管理局在池州等地设立港务机构,经营管理长江干流的航运业务。1964年,航运企业试行托拉斯管理,长江干线航运由长江航运公司统一经营管理。1965年省航运局在池口设立池州航运办事处,直接管辖贵池、青阳、大通、东至等县航管站,内设业务科,统一管理池州水域的运输业务。翌年,池州港务局成立,长航芜湖分局将上起香口,下至铜陵的江南沿江一带港口均划归池口港务局管辖。1969年,池州航办处并入专区交通地队,运输市场由生产指挥组统一管理,翌年,省航运管理机构得以重新组建,成立池州地区航运管理局,内设生产组统一管理池州水域水路运输市场。1980年根据省经济区划,省经委批准成立安徽省航运管理局池州航运办事处,仍辖江南片的贵池、东至、青阳、太平广阳四个县级航管站,内设业务科负责客货运输的管理,凡池州水域的国营,集体水运企业的营运船舶均使用航办处业务科统一制发的托运单,实行统一计费、自行调度的管理办法,其他营运船舶由航办处业务科统一调度计费。到了1984年,水运市场已全面放开,国营、集体和私营起上,形成多层次、多形式、多种经济成份自由竞争的局面。航运管理部门亦相应转变职能,由管理型转变为服务型,主要为水运企业提供大宗货源的宏观调度,联系销售单位。至于货源承托和船舶调度则由企业自行处理。私营运输船舶也是自找货源,自行调运,仅执行统一的计费标准。1988年9月,航办处又被改组为池州地区航运管理局,所辖水域不变,内设业务科统一管理全区的水路运输,主要通过颁发营运证和统一计费标准来实现对全区水运市场的宏观调控。
安全监理本区水域的安全监理起始很早。明代曾在池州设立巡检,主要在港口,巡视警盗、缉阻走私、断理交通纷讼,是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机构。明清两代,池州巡检司均设在以下地点:贵池的池口镇和安阳河,铜陵的大通,建德的永丰,东流和香口等,巡检司隶属于兵部,主要负责航行安会,对风警、火警和盗警的了望通报,对海事处理和保障航运安全等均发挥了很大作用。民国时期,池州的水上安全管理工作属上海航政局芜湖航运站管辖。民国29年改属省驿运管理处(后改为省公路局)兼管。建国后,池州水上安全管理主要由皖南专署交通处芜湖内河航运管理局大通办事处负责,长江干流主要由长江航务管理局南京分局芜湖办事处代管(东流与至德属安庆办事处)。1952年8月,池州专区撤销。水上安全监理改由省内河航运管理局安庆航运办事处管辖。1956年,青阳县工交科和航管站联合成立了县交通安全生产委员会,在基层水运单位设立安全委员,在安委会统一指导下,负责本单位船舶运输安全工作,做好安全宣传和监督检查等工作。1965年,池州航办处成立,内设业务股负责池州水系的安全监理,下辖贵池、青阳、东至、大通等航管站。其后水上安全监理工作与船舶管理工作基本相同,由同一机构负责,不再赘述。1972年,省航运局从巢湖无尝调进原“皖漕”木质客轮一艘,更名为“航工1号”,担任池州水域内河导航工作,并在青通、九华、秋浦等产砂内河设置菱形航标。1979年,池州航运局在东到航运公司船厂建造“皖标11号”轮一艘,负责池州内河导航和水上安全巡视等工作,1984年,池州航办处再次投资46万元,在东至县船厂建造一艘50马力的航监艇,担任所辖水域的巡全巡视工作,曾多次对区内务港、渡口秀船舶以及水上安全设施进行了多种形式的综合性大检查,1988年9月池州地区航运管理局组建,为加强池州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的管理工作,组建了池州地区港航监督船舶验处,内设航政科具体负责全区的水上安全监理工作。针对水上运输特点,池州航监处将每年五、九、十月定为重点安全月,定期组织各地交通局和航管站开展安全大检查,并对各营运单位和私营船舶进行年检工作。池州专署交通局交通管理科也委派专人负责全区的水上安全管理工作。1991年,池州地区与安庆市交通、港务和航运管理部门联合开展了水上安全联防活动,为确保长江干流的水上运输安全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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