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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农副产品收购
(一)棉花
本区产棉历史悠久,重点在贵池、东至两县的沿江圩区。山区和丘陵区间有生产,多属自产自销。建国前,东流县的张溪、八都、黄石矶、湖西共有9家棉花贩运商行。每年贩运4500担,主要运往上海、芜湖、汉口等地。贵池县棉花集中在乌沙、观前及驻加三处,每处有棉花行二、三家,运往长江下游。东流县棉花行不到10家,多代客商买卖,运往芜湖、江西等地。当时由于种子低劣,耕作技术落后,单产低,质量差,收益小,棉农积极性不高。1950年,东流县棉花面积85566亩,收购皮棉3565担,亩产商品棉4.2斤。贵池县棉花面积42021亩,收购皮棉3660担,亩产商品棉8.7斤。建国后,国家十分重视棉花生产。1950年,委托供销社对棉区贷放肥料定购棉花。1951年,贵池县通过赊销大米304.5万斤,饼肥135万斤,签订棉花预购合同2600份,预购皮棉93.5万斤。1954年实行统购后,一直列为一类物资管理,禁止棉花进入自由市场。通过供销社的积极扶持,不断更新优良品种,改进操作技术,加强科学管理,使棉花生产迅速发展。1952年以来,棉花品种进行过五次以上的更新换代。淘汰了大、小乌子,大、小录子,大白子等土棉和退化棉(珂子棉)。全面推广改良棉,即岱子棉14号,德字棉53号,并建立良种繁殖基地。先后引进鄂棉、鲁棉、沪棉、徐州553号、四川杂交棉、泗棉三号、苏棉三号等品种并逐步推广施肥治虫、整枝、摸岔和营养育苗。集中产区棉农口粮实行基本口粮口加奖励的办法。基本口粮为原粮380斤,出售一斤皮棉奖售二斤稻谷。自留棉兑换布票的标准,1—5级皮棉、交售一斤,换布票5尺,6—7级皮棉,交售一斤,换布票三尺,级外棉不兑换。1979年实行超中价奖励办法,超购部按国家牌价加价30%。1982年,每担皮棉奖售原粮35斤或每担补贴差价6.4元同时按各户定购数实行60%为统购价,40%按统购价每担加价17.5元。1985年改统购为合同定购。售棉与粮、肥、柴油三挂钩,实行斤棉、斤粮、斤肥(标肥)的奖励。每担奖售柴油2.5斤,或给差价补贴1.25元。1992年取消物资奖售全部实行差价补贴,每担皮棉12.00元。
棉花收购,从统购时起,都是政府下达指令性计划,各基层供销社、轧花厂,通过合同落实到生产单位(集体或个人),发给售棉证(卡),凭证(卡)到指定的棉花收购站(厂)交售。集体交售,统一结算,分户交售,分户结算。1965年,贵池、东至两县都成立棉麻公司,统一负责棉花收购、加工和调拨。基层社为县公社代购,轧花厂负责就地收购和加工。由于棉花属统一购物资。1985年前,一直实行指令性计划调拨、销售、储存。实行合同定购后,除根据省下达的计划进行调拨、储存外,各县可组织销售。由于本地区棉花自然品质好,加工工艺精,1984年开始出口创汇。1993年收购皮绵11957吨,其中出口308吨,创汇263万元。
(二)苎麻
青阳县民国8年(1919年)种植面积达1200余亩,总产600担,1949年种植面积1843亩,总产1666担。贵池县种植面积达万亩,总产2万多担。抗战期间,销路中断,生产锐减,1949年种植面积6100担,总产4200担。建国后,苎麻生产迅速发展。1956年青阳县种植3041亩,年产402担,单产132公斤。纤维支数达1700左右,被评为全国苎麻生产先进单位,获国务院嘉奖。该县城东乡五星村,“细叶绿”苎麻被评为全国苎麻纤维收购标准样,在北京全国农业展览馆陈列展出。1957年全区种植面积10874亩,总产18800余担,收购量为17200多担。青阳、贵池县均先后被列为全国产麻基地县。1958年后,因受“左”的干扰,毁麻种粮,或因销路受阻,其面积、产量均不断下降。“文革”期间,徘徊在5000亩左右。1979年后苎麻再次恢复和发展。并改变过去只培土不施肥不治虫的落后状况,积极更新优良品种。1983年贵池县棉麻公司,从湖南引进中国麻科所研制的“75—10”新品种(后定名园叶青)。其特点是杆粗抗风,根深耐寒,纤维支数高,亩产可达四百斤,迅速获得到推广。1985年,麻价由每斤1.50元暴涨至6.50元最高达7元,使麻农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麻苗售价每棵高达五分。1987年青阳县种植面积12394亩,年产达1191吨,贵池县种植面积28271亩,年产为2955吨,全区种植面积为42249亩,年产为4527吨。1988年后,销路不畅,价格猛跌,每斤均价为1.20元左右,并限量收购,生产又逐渐下降。1993年,全区种植面积为9675亩,收购为741吨。
(三)茶叶
宋代,贵池县即有茶叶贸易、征税的记载。东至县的“祁红”,清光绪元年(1875年),就驰名中外。“祁红”已成为出口创汇的重点产品。青阳县黄石溪毛峰,1957年被列入安徽名茶。并作为“五一”礼茶送往北京。为了支持茶叶生产的发展,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优待措施。除发给预购定金,解决生产资金不足的困难外,还实行粮食补助。1962年开始实行奖售政策,规定每收购一担级内茶叶,奖售化肥62.5公斤,粮食12.5公斤,布票5尺,煤油1.75公斤。1964年至1968年,按茶叶收购额计发奖售券,每百元奖售化肥40公斤,粮食21.75公斤,布票26.5尺。级外茶酌减。1968年至1976年按交数量计奖。每担外销茶化肥40公斤,粮食25公斤,内销茶奖售化肥12.5公斤,粮食10公斤。1977年至1979年按茶叶收购金额计奖,级内茶每百元奖售化肥30公斤,粮食20公斤,级外茶每百元奖售化肥15公斤,粮食10公斤。1980年至1983年,按茶叶收购金额,每百元奖售化肥30公斤,粮食40公斤。1985年取消奖售。其间,1980年,还按派购基数进行奖励。基数内每担奖4.5元,超基数交售的每担返利18.3元。1981年对超基数交售的茶叶,工商税由40%减为20%。同年,茶园,按每亩补助供应粮20斤,菜油2斤;新辟密植速成茶园,每亩补助供应粮100斤,菜油10斤,贷款扶持70元,供应饼肥100斤,化肥200斤;新辟常规茶园,每亩补助供应粮50斤,菜油5斤;贷款扶持35元,供应饼肥20斤,化肥40斤;改造老茶园,每亩补助供应粮30斤,菜油3斤,贷款扶持20元,供应化肥40斤;现有茶园每亩供应饼肥5斤。
茶叶购销。1951年始,以贵池茶厂为主。它是省茶叶公司的业务机构,既搞加工又组织经营。1956年购销业务改归农产品采购局。1957年农品采购局并入供应社,茶叶属供销社经营。1961年划为外贸主营。1981年再次划归供销社。开始由土产公司经营,尔后贵池、石台、东至县相继成立茶叶(茧)公司,专事茶叶工作。在上述隶属关系多次变革中,收购工作基本上均由基层社承担,实行代购制。茶叶购销,实行严格的计划管理。从1955年预购开始,列为派购物资,实行全收全调,不准搞议购议销。其任务由各级政府以指令性文件下达,层层落实到生产单位。集中产区以生产队为单位,组织集体交售;分散地区,任务落实到户,发给交售卡,凭卡交售,完成任务后,才能留作自用。销售,即提出“先出口、后边销、再内销”的原则。对机关、工厂及城市居民的饮用茶,曾实行按计划凭票销售。1984年3月取消了指令性计划,实行多渠道经营,供应社收购量下降,但购销总量的比重,仍是主渠道。1993年,全区茶叶生产总量为6175吨,出口红茶为5880.62吨,创汇总额达6350余万元。
(四)蚕茧
本区栽桑养蚕,缫丝织绸,已有300年历史。民国时期。有私商设茧行四所,运销南京、上海等地。清光绪二十四年,沪商沈联芳在木镇建沈氏山庄,内建养蚕宝楼,上下40间,蚕具齐全,并设烘茧灶10余座,促进了栽桑养蚕事业的发展。抗日战争时期,销路封锁,茧行关闭,桑园荒芜,产茧量大幅度下降。解放前夕,全区产茧令有250担。其中,青阳县200担,贵池县20担,东至县30担。
1952年安庆专区仅有青阳县的茧和丝的收购量。随着生产的发展和私营茧行被代替,供销社的收购量逐年上升。1957年青阳县收购鲜茧548担,贵池县收购鲜茧187担。政府为了扶持蚕桑生产,1954年开始由供销社发放预购定金,进行预购。当时从浙江购进嫁接桑苗(湖桑)逐步代替叶小产量低的老桑树。同时,组织参观学习外地养蚕的新技术并推广改良蚕种。1956年开始推行养秋蚕,并改收干茧为收鲜茧,集中产区都建有烘灶,提高了干茧的质量。1976年推广饲养春、夏、秋、晚秋四期蚕。普遍推行小蚕共育,重视蚕室、蚕具清毒与蚕病防治,使蚕茧的产量、质量不断提高。1961年后,实行斤茧、斤肥、半斤粮的奖售政策。1957年,全区收购蚕茧113吨,1965年仅收购82吨,后来虽有发展,但进展不快。1975年后,各级党政领导引为重视,要求大力发展湖桑。据统计自1974年至1980年7年时间由供销社或地方财政拿钱购进桑苗1224.2万株,桑穗5000斤,桑子10400斤。重点产区普遍建立育苗基地。1992年桑园面积达61955亩,1993年收购鲜茧2618吨。
本区产棉历史悠久,重点在贵池、东至两县的沿江圩区。山区和丘陵区间有生产,多属自产自销。建国前,东流县的张溪、八都、黄石矶、湖西共有9家棉花贩运商行。每年贩运4500担,主要运往上海、芜湖、汉口等地。贵池县棉花集中在乌沙、观前及驻加三处,每处有棉花行二、三家,运往长江下游。东流县棉花行不到10家,多代客商买卖,运往芜湖、江西等地。当时由于种子低劣,耕作技术落后,单产低,质量差,收益小,棉农积极性不高。1950年,东流县棉花面积85566亩,收购皮棉3565担,亩产商品棉4.2斤。贵池县棉花面积42021亩,收购皮棉3660担,亩产商品棉8.7斤。建国后,国家十分重视棉花生产。1950年,委托供销社对棉区贷放肥料定购棉花。1951年,贵池县通过赊销大米304.5万斤,饼肥135万斤,签订棉花预购合同2600份,预购皮棉93.5万斤。1954年实行统购后,一直列为一类物资管理,禁止棉花进入自由市场。通过供销社的积极扶持,不断更新优良品种,改进操作技术,加强科学管理,使棉花生产迅速发展。1952年以来,棉花品种进行过五次以上的更新换代。淘汰了大、小乌子,大、小录子,大白子等土棉和退化棉(珂子棉)。全面推广改良棉,即岱子棉14号,德字棉53号,并建立良种繁殖基地。先后引进鄂棉、鲁棉、沪棉、徐州553号、四川杂交棉、泗棉三号、苏棉三号等品种并逐步推广施肥治虫、整枝、摸岔和营养育苗。集中产区棉农口粮实行基本口粮口加奖励的办法。基本口粮为原粮380斤,出售一斤皮棉奖售二斤稻谷。自留棉兑换布票的标准,1—5级皮棉、交售一斤,换布票5尺,6—7级皮棉,交售一斤,换布票三尺,级外棉不兑换。1979年实行超中价奖励办法,超购部按国家牌价加价30%。1982年,每担皮棉奖售原粮35斤或每担补贴差价6.4元同时按各户定购数实行60%为统购价,40%按统购价每担加价17.5元。1985年改统购为合同定购。售棉与粮、肥、柴油三挂钩,实行斤棉、斤粮、斤肥(标肥)的奖励。每担奖售柴油2.5斤,或给差价补贴1.25元。1992年取消物资奖售全部实行差价补贴,每担皮棉12.00元。
棉花收购,从统购时起,都是政府下达指令性计划,各基层供销社、轧花厂,通过合同落实到生产单位(集体或个人),发给售棉证(卡),凭证(卡)到指定的棉花收购站(厂)交售。集体交售,统一结算,分户交售,分户结算。1965年,贵池、东至两县都成立棉麻公司,统一负责棉花收购、加工和调拨。基层社为县公社代购,轧花厂负责就地收购和加工。由于棉花属统一购物资。1985年前,一直实行指令性计划调拨、销售、储存。实行合同定购后,除根据省下达的计划进行调拨、储存外,各县可组织销售。由于本地区棉花自然品质好,加工工艺精,1984年开始出口创汇。1993年收购皮绵11957吨,其中出口308吨,创汇263万元。
(二)苎麻
青阳县民国8年(1919年)种植面积达1200余亩,总产600担,1949年种植面积1843亩,总产1666担。贵池县种植面积达万亩,总产2万多担。抗战期间,销路中断,生产锐减,1949年种植面积6100担,总产4200担。建国后,苎麻生产迅速发展。1956年青阳县种植3041亩,年产402担,单产132公斤。纤维支数达1700左右,被评为全国苎麻生产先进单位,获国务院嘉奖。该县城东乡五星村,“细叶绿”苎麻被评为全国苎麻纤维收购标准样,在北京全国农业展览馆陈列展出。1957年全区种植面积10874亩,总产18800余担,收购量为17200多担。青阳、贵池县均先后被列为全国产麻基地县。1958年后,因受“左”的干扰,毁麻种粮,或因销路受阻,其面积、产量均不断下降。“文革”期间,徘徊在5000亩左右。1979年后苎麻再次恢复和发展。并改变过去只培土不施肥不治虫的落后状况,积极更新优良品种。1983年贵池县棉麻公司,从湖南引进中国麻科所研制的“75—10”新品种(后定名园叶青)。其特点是杆粗抗风,根深耐寒,纤维支数高,亩产可达四百斤,迅速获得到推广。1985年,麻价由每斤1.50元暴涨至6.50元最高达7元,使麻农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麻苗售价每棵高达五分。1987年青阳县种植面积12394亩,年产达1191吨,贵池县种植面积28271亩,年产为2955吨,全区种植面积为42249亩,年产为4527吨。1988年后,销路不畅,价格猛跌,每斤均价为1.20元左右,并限量收购,生产又逐渐下降。1993年,全区种植面积为9675亩,收购为741吨。
(三)茶叶
宋代,贵池县即有茶叶贸易、征税的记载。东至县的“祁红”,清光绪元年(1875年),就驰名中外。“祁红”已成为出口创汇的重点产品。青阳县黄石溪毛峰,1957年被列入安徽名茶。并作为“五一”礼茶送往北京。为了支持茶叶生产的发展,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优待措施。除发给预购定金,解决生产资金不足的困难外,还实行粮食补助。1962年开始实行奖售政策,规定每收购一担级内茶叶,奖售化肥62.5公斤,粮食12.5公斤,布票5尺,煤油1.75公斤。1964年至1968年,按茶叶收购额计发奖售券,每百元奖售化肥40公斤,粮食21.75公斤,布票26.5尺。级外茶酌减。1968年至1976年按交数量计奖。每担外销茶化肥40公斤,粮食25公斤,内销茶奖售化肥12.5公斤,粮食10公斤。1977年至1979年按茶叶收购金额计奖,级内茶每百元奖售化肥30公斤,粮食20公斤,级外茶每百元奖售化肥15公斤,粮食10公斤。1980年至1983年,按茶叶收购金额,每百元奖售化肥30公斤,粮食40公斤。1985年取消奖售。其间,1980年,还按派购基数进行奖励。基数内每担奖4.5元,超基数交售的每担返利18.3元。1981年对超基数交售的茶叶,工商税由40%减为20%。同年,茶园,按每亩补助供应粮20斤,菜油2斤;新辟密植速成茶园,每亩补助供应粮100斤,菜油10斤,贷款扶持70元,供应饼肥100斤,化肥200斤;新辟常规茶园,每亩补助供应粮50斤,菜油5斤;贷款扶持35元,供应饼肥20斤,化肥40斤;改造老茶园,每亩补助供应粮30斤,菜油3斤,贷款扶持20元,供应化肥40斤;现有茶园每亩供应饼肥5斤。
茶叶购销。1951年始,以贵池茶厂为主。它是省茶叶公司的业务机构,既搞加工又组织经营。1956年购销业务改归农产品采购局。1957年农品采购局并入供应社,茶叶属供销社经营。1961年划为外贸主营。1981年再次划归供销社。开始由土产公司经营,尔后贵池、石台、东至县相继成立茶叶(茧)公司,专事茶叶工作。在上述隶属关系多次变革中,收购工作基本上均由基层社承担,实行代购制。茶叶购销,实行严格的计划管理。从1955年预购开始,列为派购物资,实行全收全调,不准搞议购议销。其任务由各级政府以指令性文件下达,层层落实到生产单位。集中产区以生产队为单位,组织集体交售;分散地区,任务落实到户,发给交售卡,凭卡交售,完成任务后,才能留作自用。销售,即提出“先出口、后边销、再内销”的原则。对机关、工厂及城市居民的饮用茶,曾实行按计划凭票销售。1984年3月取消了指令性计划,实行多渠道经营,供应社收购量下降,但购销总量的比重,仍是主渠道。1993年,全区茶叶生产总量为6175吨,出口红茶为5880.62吨,创汇总额达6350余万元。
(四)蚕茧
本区栽桑养蚕,缫丝织绸,已有300年历史。民国时期。有私商设茧行四所,运销南京、上海等地。清光绪二十四年,沪商沈联芳在木镇建沈氏山庄,内建养蚕宝楼,上下40间,蚕具齐全,并设烘茧灶10余座,促进了栽桑养蚕事业的发展。抗日战争时期,销路封锁,茧行关闭,桑园荒芜,产茧量大幅度下降。解放前夕,全区产茧令有250担。其中,青阳县200担,贵池县20担,东至县30担。
1952年安庆专区仅有青阳县的茧和丝的收购量。随着生产的发展和私营茧行被代替,供销社的收购量逐年上升。1957年青阳县收购鲜茧548担,贵池县收购鲜茧187担。政府为了扶持蚕桑生产,1954年开始由供销社发放预购定金,进行预购。当时从浙江购进嫁接桑苗(湖桑)逐步代替叶小产量低的老桑树。同时,组织参观学习外地养蚕的新技术并推广改良蚕种。1956年开始推行养秋蚕,并改收干茧为收鲜茧,集中产区都建有烘灶,提高了干茧的质量。1976年推广饲养春、夏、秋、晚秋四期蚕。普遍推行小蚕共育,重视蚕室、蚕具清毒与蚕病防治,使蚕茧的产量、质量不断提高。1961年后,实行斤茧、斤肥、半斤粮的奖售政策。1957年,全区收购蚕茧113吨,1965年仅收购82吨,后来虽有发展,但进展不快。1975年后,各级党政领导引为重视,要求大力发展湖桑。据统计自1974年至1980年7年时间由供销社或地方财政拿钱购进桑苗1224.2万株,桑穗5000斤,桑子10400斤。重点产区普遍建立育苗基地。1992年桑园面积达61955亩,1993年收购鲜茧2618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