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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地、市、县外事机构
建国初期,来皖的外宾主要是参加治理淮河的苏联水利专家以及前来参观治淮工程的外国友人,他们的活动范围基本上限于蚌埠、合肥以及梅山和佛子岭水库等地区。1951年4月,中央水利部在蚌埠的治理淮河委员会设置招待所,负责接待上述外宾。1953年,改招待所为招待处,直至1958年7月撤销。蚌埠市、芜湖市也设置了类似的外事机构。
1978年以后,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贯彻实施和外事工作进一步发展,安徽对外交流迅速发展,外事活动范围日益扩大。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外办性质、任务、机构设置等问题的规定和省政府办公厅(1982)64号文件精神,全省16个地市都相继设立外事机构和中共地市委的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县(市)也基本上设立外事办公室,大部分独立办公,少数县(市)外事办公室挂靠在县(市)政府办公室。
安徽省地市外事机构沿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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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县市外事机构名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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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以后,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贯彻实施和外事工作进一步发展,安徽对外交流迅速发展,外事活动范围日益扩大。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外办性质、任务、机构设置等问题的规定和省政府办公厅(1982)64号文件精神,全省16个地市都相继设立外事机构和中共地市委的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县(市)也基本上设立外事办公室,大部分独立办公,少数县(市)外事办公室挂靠在县(市)政府办公室。
安徽省地市外事机构沿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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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县市外事机构名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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