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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代初,皖南行署、皖北行署各设置交际科,负责外宾接待工作。1951年12月29日,皖南、皖北行署合并。1953年,安徽省人民政府设立交际处(1953~1959年),编制9人,接待一应来皖的内宾和外宾。
1959年4月,中共安徽省委设立外事小组,省人民委员会设立外事办公室。1962年6月,安徽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对内对外接待工作问题4个文件的通知精神,把对内对外接待工作统一管理起来,成立安徽招待工作委员会,由省人委秘书长郑淮舟任主任,潘效安、许移山任副主任,过家芳、江枫、韩融、王任之、谢滋生、徐金林、袁锦如、李冠群为委员。
一、中共安徽省委外事领导小组
1959年4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省、市、自治区对外事工作领导的有关文件精神,中共安徽省委设立省委外事工作小组,由常务副省长张恺帆、合肥市市长赵凯任正、副组长。1960年,张恺帆被免去职务后,省委外事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由副省长黄耀南、赵凯任正、副组长。1963年,张恺帆复任省委外事小组组长,免去黄耀南、赵凯的正、副组长职务。“文化大革命”期间,省委外事小组不复存在。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贯彻实施,安徽对外交往迅速发展,外事活动范围日益扩大,为适应这一新形势的需要,1985年1月,中共安徽省委决定重设省委外事领导小组,由省长王郁昭、省委副书记卢荣景任正、副组长。省委外事领导小组的办公室工作,由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承担,王杰任办公室主任。
1990年,鉴于有关领导的工作变动,安徽省委外事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由省长傅锡寿、常务副省长邵明任正副组长,吴昌期(副省长)、李明俊(省委秘书长)、陈基余(省政府秘书长)、杨多良(省外事办公室主任)、刘金照(省公安厅副厅长)、宋陵生(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徐传荣(省军区参谋长)任成员。杨多良任省委外事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历届省委外事领导小组成员一览表



二、安徽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机构沿革〕
1959年4月,中共安徽省委设立外事小组后,省人民委员会外事办公室也随之设立,作为省委外事小组的办事机构和地方政府的外事职能机构。常务副省长、省委外事小组组长张恺帆任首任主任(1959年2月至1960年3月),陆学斌、姚克、赵凯任副主任。1960年3月,张恺帆、陆学斌被免去主任、副主任职务,由副省长黄耀南任省外事办公室主任(1960年3月至1963年),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厅副主任袁锦如任副主任。1963年,张恺帆复任省外事办公室主任(1963年至1967年4月),省人民委员会副秘书长潘效安、孙宗溶相继任副主任。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省外事办公室职能工作陷入停顿状态。1967年4月,省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省人民委员会外事办公室工作,设安徽省军事管制委员会外事小组,刘宇宙、曹福同分别任正、副组长。1968年4月,安徽省革命委员会成立,改军管会外事小组为省革命委员会办事组外事小组,权定义、沈家骏先后任组长。1976年1月23日,根据国务院国发[1976]9号文件的精神,改办事组外事小组为省革命委员会外事办公室,沈家骏任主任、许国沧、黎涛任副主任。1978年4月以后,省革命委员会第七次主任办公室会议根据中共中央[1978]3号和8号文件的精神决定,外事办公室内部机构设置政秘、旅游、侨务、接待等4个处,定行政编制29人;建立中国国际旅行社合肥分社,定事业编制20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改革、开放政策贯彻实施和外交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安徽对外交往日益增多,外事活动范围不断扩大。为适应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外事工作发展的需要,经省革命委员会批准,1979年4月设省侨务办公室,12月设省旅行游览事业管理局。上述两机构与省外事办公室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三块牌子),由赵群超任外事办公室主任(兼任省侨务办公室主任、旅行游览管理局长)、党组书记(1979年10月至1983年8月),许国沧、肖高、陈逸民、盛之白、方志明先后任副主任(兼省侨务办公室副主任、旅行游览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1980年1月,安徽省人民政府设省外事办公室、省侨务办公室、省旅行游览事业管理局。1982年11月,省外事办公室更名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省旅行游览事业管理局与其合署办公。
1983年8月,任命王杰任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侨务办公室主任、旅游局长)、党组书记(1983年8月至1990年),许国沧、苏国华、杨多良、王胜才任副主任(侨务办公室副主任、旅游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内部机构设有机关党委、人秘处、接待处、涉外处、侨务处、计划财务处、旅游业务处、宣传教育处、国际旅行社合肥分社、中国旅行社、基本建设办公室等。
1984年6月26日,中共安徽省委常委会议认为“随着对外开放的发展,外事、侨务、旅游工作担负的任务将愈来愈繁重,必须进一步加强。在外事、侨务、旅游工作中,要突出改革精神,放开手脚,进一步搞活”。会议对省外事机构、编制、经费等问题做了落实和决定,决定省外办和省直部、委为同级机构。1987年9月10日,根据劳动人事部编字(1987)164号文《关于同意安徽省人民政府单独设立省旅游局的通知》,省旅游局分设,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合署办公,一套机构两块牌子,人员编制为52人(外办机关)。
1990年6月,由杨多良任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侨务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1990~1993年),许国沧、潘邦富任副主任(侨务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1991年4月,省外事办公室,由省政府大院迁到梅山路8号新建成的办公大楼办公。
1994年,徐立全任省外事办公室主任(侨务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钮涟任副主任(侨务办公室副主任)、党组副书记,许国沧、潘邦富任副主任(侨务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1995年5月,陶光银任省外事办公室副主任、(侨务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10月王道纯任副主任(侨务办公室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1995年6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徽省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委[1994]57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省直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皖发[1994]5号),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与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一个机构两个牌子)为省政府组成部门,行政编制为55名(含纪检、监察人员编制)。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处级领导职数15名(含机关党委书记1名)。
〔安徽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执行外事政策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执行对外方针政策的情况。
(2)协调本省各部门外事活动计划,研究、会签、审核和审批涉外工作请示、报告,协调有关部门处理本省重大涉外事宜。
(3)负责外事信息工作,了解和掌握全省外事工作情况及外国人在省内活动情况,向省委、省政府提出有关建议。代管省对外友好协会工作,管理本省的对外友好城市活动。
(4)负责接待来访的重要外宾、从事公务活动的各国外交人员及进行采访活动的外国记者,办理省级领导人的对外交往事宜,指导本省各地、各部门的外宾接待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宾参观点的建设和开放、非开放地区的涉外管理工作。
(5)按照出国(境)管理分工,审核、审批、确认本省人员因公出国(境)任务,办理本省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护照、签证和办理邀请外国人来访事项,处理领事业务,掌握出访团组在外工作情况,协调落实省级出国访问团组回国后的有关事项。
(6)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在安徽省的外国专家、留学生、外侨和三资企业中的外籍人员。
(7)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工作,提供国际形势、对外政策及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材料及表态口径,会审本省的重要涉外报道和涉外稿件。
(8)指导和协调地、市外办及各有关单位外事机构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监督和检查外事纪律和涉外保密制度执行情况,参与处理涉外案件。负责全省外事干部的岗位培训,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翻译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
(9)承办省委、省政府和外交部等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安徽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调查了解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研究制定本省侨务工作规划。
(2)指导和协调地、市及各有关单位的侨务工作,负责省海外交流协会、省华侨事业发展基金会的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归侨、侨眷、港澳同胞眷属的合法权益,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物的人事安排。
(3)了解和掌握安徽省在海外知名人士情况,做好海外侨胞的联络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华侨、华人的宣传及引进华侨、华人资金、技术和人才工作。
(4)配合有关部门,帮助解决归侨、侨眷和港澳同胞子女的升学、就业、生活等实际困难,做好来安徽省定居的归国华侨的接待安置工作。
(5)接待来皖观光、讲学和洽谈贸易的华侨、港澳同胞、外藉华人中的重点对象。
(6)负责侨汇、捐赠管理工作,指导各地侨务部门利用华侨集资办好归侨、侨眷集体企业,负责编写、整理安徽省华侨史,收集各类侨务信息,负责全省侨务干部的岗位培训工作。
(7)承办省委、省政府和国务院侨办、港澳办等上极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设立7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
秘书处:协助办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机关各处室的工作关系,负责会议组织、文书处理、内宾接待和信息、财务、档案、保密工作,管理机关行政事务,依法监督和管理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
出国(境)管理处:负责出国(境)任务的审批、确认和审核,护照的颁发和管理,办理签证、认证,拟订并实施省级团组出访计划,协调落实省级出访团组回国后的有关事项,处理领事业务,对出国(境)人员进行外事纪律教育,掌握出访团组(人员)在外工作情况,处理涉外案件。
礼宾处:接待来访外宾,负责重要礼宾活动,指导全省外事接待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外国专家、记者、留学生,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对外开放地区和外宾参观点建设规划,负责涉外活动中的文字及口头翻译。
友好城市工作处(与省对外友好协会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负责与外国友好省(州、区、县)的联络、交往,拟订并实施与外国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规划,指导全省友好城市工作,协助办理省级友好团组出访事宜,参与友好城市出访团组的审批、工作审核,接待友城、友协来访团组,负责办理省友协日常事务,开展民间友好工作。
侨务处:负责贯彻执行侨务政策,拟订并实施侨务工作规划,处理日常侨务、掌握侨情,负责华侨接待、华侨捐赠及对侨属企业的联系及有关协调工作,指导本办直属涉侨单位工作,承办省海外交流协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与海外华侨、华人及其团体的联系,开展合作与交流,办理华侨事业发展基金的日常事务。
宣传调研处:负责调查研究、对外宣传、资料管理工作,提供国际形势及对外政策、国际问题的宣传材料和表态口径,编辑《安徽外事》、起草和审核综合性文稿。
人事教育处: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本办出国人员政审、机关老干部工作,负责全省外事、侨务干部的教育和培训,承办工资、福利、信访、保卫及全省翻译系列职务的评审等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办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直属单位〕
安徽省中国旅行社(华侨旅行社),1979年1月成立。1960年以前,来安徽省探亲旅游的国外华侨、港、澳同胞和各国人士来访,均由安徽省人民委员会交际处以华侨旅行服务社的名义进行接待和服务。1978年以后为适应日益增多的来访华侨、港澳同胞和各国人士的接待与服务工作的需要而成立该旅行。
华侨饭店,原名江淮旅社,1960年以前隶属安徽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厅交际处。1962年以后,一度划归安徽省商业厅。1968年10月,改属安徽省革命委员会办事组行政小组,1979年称华侨旅社。1988年元月划归安徽省外事办公室(安徽省侨务办公室)管理,同年12月正式更名为华侨饭店。1995年8月,被批准为安徽省涉外三星级宾馆。
中国华侨旅游侨汇公司安徽分公司,1985年成立,主要是向归侨、侨眷供应侨汇商品并提供相应的服务。
省外事侨务工作服务中心,1988年3月成立,主要职责是统一代办安徽因公出国团组人员的签证事宜,提供相关的涉外服务。
安徽省外事办公室机构名称及领导人更迭表


续表

安徽省外事办公室内设、直属机构表

续表


三、安徽省引进国外智力领导小组
1983年8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关于引进国外智力以利四化建设的决定》,要求引进人才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包括官方的、半官方的、民间的,以及各种国际组织的。引进国外华侨、华裔人才、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才应是重点。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这一决定,1985年5月27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安徽省智力开发领导小组,从宏观上加强对智力引进工作的领导。由副省长孟富林任组长,中共安徽省委常委刘广才、副省长王厚宏、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刘永年、省科委副主任夏勤农任副组长,成员有省计委、省经委、省外经贸委、省外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局负责人。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省科委科技干部处办理。
1988年11月19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决定省科委科技干部处整建制划归省人事局管理。引进国外人才工作及机构随之划转。
1989年2月28日,安徽省编制委员会决定在省人事局内设立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对外称安徽省智力开发领导小组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
1989年9月29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决定将安徽省智力开发领导小组更名为安徽省引进国外智力领导小组,并相应调整了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由副省长邵明任组长,副省长吴昌期、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刘永年、省科委副主任夏勤农、省人事局副局长王者智任副组长,成员有省计委、省外经贸委、省外办、省教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局负责人。
1990年1月16日,省引进国外智力领导小组决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省人事局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合署办公。
1993年8月2日,安徽省人民政府鉴于人事的变动,调整部分省引进国外智力领导小组成员,由副省长杨多良任组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刘永年、省人事局副局长王者智任副组长。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有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外经贸委、省计委、省经委、省外办、省财政厅、省科委、省农业厅、省教委、省公安厅负责人。
安徽省引进国外智力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拟订全省智力引进工作的政策、法规及办法,归口管理本省引进经济技术管理专家、本省赴国(境)外人才培训和人事外事工作。协调全省引进国外专家工作。
2.负责编制和指导全省聘请外国经济技术、管理专家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聘请外国经济技术、管理专家项目的组织、论证、申报和审批。
3.负责聘请外国经济技术、管理专家项目实施的检查、监督。负责外国专家和用人单位合同纠纷的调解和仲裁工作。
4.建立和管理项目论证和评估组织,负责引进国外智力项目成果的统计、鉴定、评估、奖励和推广工作。
5.负责外国经济技术、管理专家在安徽工作期间的接待,安全保卫、保密和表彰等管理工作。
6.负责编制国家公务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出国(境)培训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7.拟定赴国(境)外培训政策、标准和管理办法,并检查、监督、承办赴国(境)外培训项目的报批、审核和备案工作。
8.负责由人事部门承担的因公出国人员审核工作,负责厅机关因公出国团组和人员计划拟定,申报等承办工作。
9.负责全省人事系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与外国政府机构及其他组织建立国际人才交流与合作关系,协调人事外事的对外联络、宣传工作,负责政府间人事外事的双边、多边协定合作项目的实施工作。
10.负责安徽省派驻国际组织职员的考试、选拔、管理及协调工作。
11.负责开辟和管理国外智力引进渠道,建立和管理国(境)外人才资源库和智力引进服务体系,培育和发展全省国际人才市场。承办安徽省国际人才交流协会日常事务,指导省专家咨询服务中心工作。
12.负责国外专家中介机构及省内承办出国(境)培训项目单位、部门中介机构的资格认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国(境)外专家组织和承办培训项目机构的评估鉴定工作。
13.负责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建立和管理“省引进国外智力发展基金”。
14.负责省引进国外智力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事务工作。
安徽省引进国外智力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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