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节 衣食住行习俗
一、饮食
贵池县居民的主食是米类:籼米煮饭,糯米磨粉蒸粑或炒米。食用杂粮主要是玉米、山芋。在县城,以面粉制各种早点和糕点应市。各地农村以小麦粉做“疙瘩汤”。玉米粉做粑(腌菜馅)和“苞芦糊”。食油以菜油(本地称香油)为主,芝麻油仅作调料用。民国时棉区多食用棉籽油。
县人喜食咸、酸、辣味。县城人每日上街买菜。农村有“当家菜”,即腌菜、豆乳,来客蒸咸鱼、腊肉。有的人家自制“香菜”(以大白菜杆晒后切丝、腌制,伴以芝麻、蒜子、辣椒粉,用菜油浸之),可佐餐,亦可“下茶”,其味可口。大农圩人喜食清蒸鲫鱼,先放好调料,与干饭同锅蒸熟,其味鲜嫩。乌沙人自制的豆食(俗称臭豆子),制作简单,口味独特,并可较长时间地存放。圩区人还有腌鸭、腌鹅的习惯,常用以招待来客。
全县各地日食皆三餐。县城户早餐吃汤饭或买早点。解放前,县城富户以糕点“过早茶”。山区、丘陵地区农民晨起下田两小时后回家吃早饭(干饭),中、晚饭很迟,俗称:“中上有一餐,等到日头下山;晚上有一顿,丢掉一觉睏”。圩区农民吃了早饭再下田耕作。农村户一般是中午稀饭,晚餐干饭。早上有的农民带冻米、锅粑上山下田。部份圩区农户晚餐也吃稀饭,现已改吃干饭。
建国前,县城人喜饮米酒。来客购“聚兴益高粱”或“五加皮”。少数富户还自酿纯糯米酒。酒内放整块生猪油,密封酒缸,深埋地下,次年饮用,其味醇厚芳香。广大农村,除少数富户,均饮大麦酒(俗称“大麦铳子”),味烈后劲大。进入70年代后期,县境各地均饮浓度白酒、啤酒或汽酒。
县人喜饮茶,开水冲泡。早起不喝隔夜水。民国时期及建国后至60年代,位于县城郭西街的赵家茶馆在早市时座无虚席,茶客聊天品茗,直至近午方归。圩区贫困农户无钱买茶叶,常用鸡头米熬煮成汤,权当茶饮。山区农民以竹筒盛茶水带上山,供耕作或砍伐时解渴。
二、服饰
建国前,本县农民一般穿自织的土布(俗称老布)。山区农民还用乌桕树叶子将白土布染成深灰、青黑等色制作外衣。他们夏季着白土布褂裤,上山时用白布绑扎双腿,以防虫蛇。
本县圩区农民衣着简单:夏日男性仅穿一短裤,上身搭一土布大手巾。圩区小孩大多从春末到秋初,整日一丝不挂。
县城居民普遍穿“洋布”(平布)或直贡呢,少数富户男性冬着长皮袍,外套黑羽纱马褂,夏穿纺绸褂裤,外套纺绸大褂;富户女性穿短棉(皮)袄和长裙,夏穿大襟褂子和长裤。民国时期,县境男学生穿中山服,女学生穿阴丹士林布制的“二五”旗袍。县城一般户的服式是:对襟褂、长裤、夹袄、棉袄、夹裤和长棉袍。
建国后,县境男性除农村少数老者,遍着中山装,女性时兴各种对襟衫。近年来,在本县男女青年中,“喇叭裤”、“牛仔裤”曾时兴一阵,后又少见,代之以西服和连衣裙。
三、居住
建国前,本县城乡各地十分注意对自家宅基的选择:县城人喜择坐北朝南处,农村人喜择背山面水地形。建房以前,当事人先请“地理先生”看“门向”,祈求“招财赐福”。圩区农民建新房,门前不栽桑树(因“桑”谐音“丧”)。解放后,这一习俗已经改变。
县城住房在民国时期均为砖木结构的平房,山区瓦房居多。圩区则大部份是草房。按房型分:县城有“横三间”、“脚屋”(厨房或堆放杂物间)、“四正”(四大间一堂屋)和“四正两厢”(四大间、两小间及堂屋)。山区有的富户建“四正走马楼”,亦称“四正海棠花”。每“进”(一个单元)屋之间隔“天井”,山区人说:不开天井,不能算正屋。山区一般农民只建“横三间”。圩区贫困户仅茅屋三间,聊供栖住,数口之家,锅台连铺。
县城人家建房均由匠工承建,付给工资。农村户建房采用“换工”形式,只管吃喝。各地新屋上梁时办酒宴,撒喜糖、喜饼,竣工时吃“圆水酒”。
县境各地严忌别姓夫妇在家同宿,即使女婿、女儿,也不例外。
建国后,县境圩区农户已陆续住上自建的瓦房。山区农户建预制结构的平顶楼房亦不乏其例,在县城,生活设施配套的职工、居民宿舍楼,正以较快的速度兴建。
四、代步工具
建国前,县城有两人抬的小轿,农村有两人抬的竹制“篼子”。人们请医生,赴宴和到池口码头用此作为代步工具。建国后,小轿已绝迹,篼子也不多见。
建国后,城乡各地自行车逐渐增多。近年来,县境(主要是县城)少数家庭购置了摩托车。
五、其它
县城冬季取暖用火桶(形似木桶、内放火缶本)。非来客和办酒不烧火盆。山区烤火用“火膛”,即就堂屋挖一方坑,其深适度,中烧木柴,上系汤罐烧水,合家围坐。伐木者和牧童习惯在山坡和路旁取枯树生火取暖,常引起火灾。本县丘陵区农户只能用烧饭后的“死火”装火桶。在圩区,因燃料紧缺,在建国前和建国初期,锅门口则是大部份农户的取暖处。
建国前,本县城乡除少数富户使用“洋肥皂”,一般均用皂角洗衣,晨起洗脸,农家不用牙刷,而以毛巾拌水擦牙;县城人刷牙很少用牙膏,而是用牙粉(以“无敌”牌为普遍),少数家庭用“小籽盐”(即白细精盐)代替牙粉,称“可以退心火”,至今,各种洗涤剂和牙膏已在县境城乡普遍使用。
贵池县居民的主食是米类:籼米煮饭,糯米磨粉蒸粑或炒米。食用杂粮主要是玉米、山芋。在县城,以面粉制各种早点和糕点应市。各地农村以小麦粉做“疙瘩汤”。玉米粉做粑(腌菜馅)和“苞芦糊”。食油以菜油(本地称香油)为主,芝麻油仅作调料用。民国时棉区多食用棉籽油。
县人喜食咸、酸、辣味。县城人每日上街买菜。农村有“当家菜”,即腌菜、豆乳,来客蒸咸鱼、腊肉。有的人家自制“香菜”(以大白菜杆晒后切丝、腌制,伴以芝麻、蒜子、辣椒粉,用菜油浸之),可佐餐,亦可“下茶”,其味可口。大农圩人喜食清蒸鲫鱼,先放好调料,与干饭同锅蒸熟,其味鲜嫩。乌沙人自制的豆食(俗称臭豆子),制作简单,口味独特,并可较长时间地存放。圩区人还有腌鸭、腌鹅的习惯,常用以招待来客。
全县各地日食皆三餐。县城户早餐吃汤饭或买早点。解放前,县城富户以糕点“过早茶”。山区、丘陵地区农民晨起下田两小时后回家吃早饭(干饭),中、晚饭很迟,俗称:“中上有一餐,等到日头下山;晚上有一顿,丢掉一觉睏”。圩区农民吃了早饭再下田耕作。农村户一般是中午稀饭,晚餐干饭。早上有的农民带冻米、锅粑上山下田。部份圩区农户晚餐也吃稀饭,现已改吃干饭。
建国前,县城人喜饮米酒。来客购“聚兴益高粱”或“五加皮”。少数富户还自酿纯糯米酒。酒内放整块生猪油,密封酒缸,深埋地下,次年饮用,其味醇厚芳香。广大农村,除少数富户,均饮大麦酒(俗称“大麦铳子”),味烈后劲大。进入70年代后期,县境各地均饮浓度白酒、啤酒或汽酒。
县人喜饮茶,开水冲泡。早起不喝隔夜水。民国时期及建国后至60年代,位于县城郭西街的赵家茶馆在早市时座无虚席,茶客聊天品茗,直至近午方归。圩区贫困农户无钱买茶叶,常用鸡头米熬煮成汤,权当茶饮。山区农民以竹筒盛茶水带上山,供耕作或砍伐时解渴。
二、服饰
建国前,本县农民一般穿自织的土布(俗称老布)。山区农民还用乌桕树叶子将白土布染成深灰、青黑等色制作外衣。他们夏季着白土布褂裤,上山时用白布绑扎双腿,以防虫蛇。
本县圩区农民衣着简单:夏日男性仅穿一短裤,上身搭一土布大手巾。圩区小孩大多从春末到秋初,整日一丝不挂。
县城居民普遍穿“洋布”(平布)或直贡呢,少数富户男性冬着长皮袍,外套黑羽纱马褂,夏穿纺绸褂裤,外套纺绸大褂;富户女性穿短棉(皮)袄和长裙,夏穿大襟褂子和长裤。民国时期,县境男学生穿中山服,女学生穿阴丹士林布制的“二五”旗袍。县城一般户的服式是:对襟褂、长裤、夹袄、棉袄、夹裤和长棉袍。
建国后,县境男性除农村少数老者,遍着中山装,女性时兴各种对襟衫。近年来,在本县男女青年中,“喇叭裤”、“牛仔裤”曾时兴一阵,后又少见,代之以西服和连衣裙。
三、居住
建国前,本县城乡各地十分注意对自家宅基的选择:县城人喜择坐北朝南处,农村人喜择背山面水地形。建房以前,当事人先请“地理先生”看“门向”,祈求“招财赐福”。圩区农民建新房,门前不栽桑树(因“桑”谐音“丧”)。解放后,这一习俗已经改变。
县城住房在民国时期均为砖木结构的平房,山区瓦房居多。圩区则大部份是草房。按房型分:县城有“横三间”、“脚屋”(厨房或堆放杂物间)、“四正”(四大间一堂屋)和“四正两厢”(四大间、两小间及堂屋)。山区有的富户建“四正走马楼”,亦称“四正海棠花”。每“进”(一个单元)屋之间隔“天井”,山区人说:不开天井,不能算正屋。山区一般农民只建“横三间”。圩区贫困户仅茅屋三间,聊供栖住,数口之家,锅台连铺。
县城人家建房均由匠工承建,付给工资。农村户建房采用“换工”形式,只管吃喝。各地新屋上梁时办酒宴,撒喜糖、喜饼,竣工时吃“圆水酒”。
县境各地严忌别姓夫妇在家同宿,即使女婿、女儿,也不例外。
建国后,县境圩区农户已陆续住上自建的瓦房。山区农户建预制结构的平顶楼房亦不乏其例,在县城,生活设施配套的职工、居民宿舍楼,正以较快的速度兴建。
四、代步工具
建国前,县城有两人抬的小轿,农村有两人抬的竹制“篼子”。人们请医生,赴宴和到池口码头用此作为代步工具。建国后,小轿已绝迹,篼子也不多见。
建国后,城乡各地自行车逐渐增多。近年来,县境(主要是县城)少数家庭购置了摩托车。
五、其它
县城冬季取暖用火桶(形似木桶、内放火缶本)。非来客和办酒不烧火盆。山区烤火用“火膛”,即就堂屋挖一方坑,其深适度,中烧木柴,上系汤罐烧水,合家围坐。伐木者和牧童习惯在山坡和路旁取枯树生火取暖,常引起火灾。本县丘陵区农户只能用烧饭后的“死火”装火桶。在圩区,因燃料紧缺,在建国前和建国初期,锅门口则是大部份农户的取暖处。
建国前,本县城乡除少数富户使用“洋肥皂”,一般均用皂角洗衣,晨起洗脸,农家不用牙刷,而以毛巾拌水擦牙;县城人刷牙很少用牙膏,而是用牙粉(以“无敌”牌为普遍),少数家庭用“小籽盐”(即白细精盐)代替牙粉,称“可以退心火”,至今,各种洗涤剂和牙膏已在县境城乡普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