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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购销
解放前和新中国成立初期,县内茶叶皆由私营茶庄和茶贩收购经销。1950年,县茶叶初制厂分别在小梅铺、葛公镇设茶叶收购点,当年收购干茶25万公斤。1951年,又在罗家亭、白石口等处设8个收购点。1953年,开始由基层供销社代购,茶厂付给5%收购手续费。随着茶叶生产的发展,从1956年起,划交农产品采购部门经营,1957年又划归供销社。1961年,县供销社设立茶叶公司,负责毛茶收购和精制、销售工作。1985年10月,茶厂与茶叶公司合并,实行收购、加工、销售一条龙。1987年,收购红茶230.5万公斤,比1950年增长8.2倍。茶叶品种不断增多,现已收购的有祁门槠叶种,安徽1号、3号、7号、9号,福鼎大白茶,铁冠英,黄芽早等8个优质品种。
红茶是东至县传统出口商品,早在清光绪元年(1875),就外销西欧,并以祁红盛名。抗日战争爆发至解放前夕,不少茶园荒芜,茶叶产量下降,出口量甚少。1950年后,茶叶生产逐步得到恢复。60年代,年平均出口量50万公斤左右。建国初期,县无专门外贸机构,茶叶由茶厂代为经营。60年代初,成立县茶叶公司为外贸机构,1966年至1973年初由外贸组、外贸站、茶叶公司经营。1973年3月,成立县外贸公司,茶叶由外贸公司经营,产品绝大部分销往东南亚和欧美市场。1987年,出口红茶181.1万公斤,出口总值1474.11万元。1985年至1987年,全县茶叶出口共创汇283万美元。
红茶是东至县传统出口商品,早在清光绪元年(1875),就外销西欧,并以祁红盛名。抗日战争爆发至解放前夕,不少茶园荒芜,茶叶产量下降,出口量甚少。1950年后,茶叶生产逐步得到恢复。60年代,年平均出口量50万公斤左右。建国初期,县无专门外贸机构,茶叶由茶厂代为经营。60年代初,成立县茶叶公司为外贸机构,1966年至1973年初由外贸组、外贸站、茶叶公司经营。1973年3月,成立县外贸公司,茶叶由外贸公司经营,产品绝大部分销往东南亚和欧美市场。1987年,出口红茶181.1万公斤,出口总值1474.11万元。1985年至1987年,全县茶叶出口共创汇283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