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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
民国21年(1932)1月,东流、秋浦两县先后成立水利工程委员会,县长为委员长。1949年6月,东流、至德两县人民政府均设立实业科,水利归实业科办理。1951年,两县将实业科改为建设科,水利归建设科管理。1952年、1953年,两县先后设水利委员会,县长兼主任。1954年,两县将水利委员会改为水利科。1958年,至德县改水利科为水电局。1959年,设东至具水电局,1968年4月,更名为东至县水电局革命领导小组,同年10月撤局建站,建立东至县农机水电管理站革命委员会,下设水电组。1970年改站设局,1971年2月建立东至县水电局革命委员会,1978年3月复名东至县水电局,为全县水利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实施中共中央和国家的水利方针、政策、法令,管理全县水利规划、设计、施工重点水利工程,指导全县水利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