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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义务兵役制
1954年1月成立县兵役局。1955年,我国正式颁布兵役法,实行义务兵役制。1956年1月县政府成立兵役委员会,下设征兵办公室。实行一年一次征集(1960年至1965年一年两次),方法是:层层发动,报名登记,目测初审,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定兵、送兵等。1981年以后,强调新兵文化水平,进一步规定政治审查标准和增加体检项目。1984年入伍新兵的文化程度均达到初中以上,其中高中毕业的15人,占30%。1985年,入伍新兵中,高中毕业2人,初中毕业33人。
广大青年把应征入伍当作一项光荣义务和神圣职责,争先恐后报名参军。至1985年,本县22个年度有征集任务,共送兵1867名。
建国后若干年征兵统计表

广大青年把应征入伍当作一项光荣义务和神圣职责,争先恐后报名参军。至1985年,本县22个年度有征集任务,共送兵1867名。
建国后若干年征兵统计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