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二节 部队
一、皖北军区部队
【军区部队】
警备第一旅: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仍保持原建制。1950年3月4日,根据华东军区命令,该旅改为华东军区第十四旅,所辖警备第一、二、三团依次改为警备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团。旅长黄仁廷,政委刘健挺。1950年10月30日,警备第十四旅旅部改编为陆军第七十一师师部,警备第四十团改编为该师步兵第二一一团(1952年12月30日,第七十一师师部调归军委空军建制,1952年6月29日,第二一一团团部改编为安徽军区新兵团团部,部队补充陆军第七十师)。同月,警备第四十一团调归巢湖军分区建制,警备第四十二团调归滁县军分区建制。
警备第二旅:建国后,仍保持原建制。1950年3月4日,根据华东军区命令,该旅改编为华东军区警备第十五旅,所辖警备第四、五、六团,依次改为警备第四十三、四十四、四十五团。后改为陆军第九十师。旅长李国厚。
军区警备团:建国后,仍保持原建制。1950年3月,改为皖北军区警备第一团。1950年11月调归东北军区律制。
蚌埠警备团:1950年2月,以巢湖军分区肥东县独立团团部改编为蚌埠警备团团部,从巢湖军分区、军区警备团各抽组1个营,从宿县军分区、皖北军区荣校合组1个营,为蚌埠警备团第一、二、三营。3月,改编为军区警备第二团。7月,改编为蚌埠公安大队。
骑兵第二十五团:1950年9月,华东军区骑兵第二十五团,调归皖北军区建制。1952年5月改编为战车独立团,调归华东军区装甲兵建制。
陆军第九十师:1950年8月,奉华东军区命令,华东军区警备第十五旅改为陆军第九十师。其所辖警备第四十三、四十四、四十五团,依次改为步兵第二六八、二六九、二七团。10月,改为陆军第90师,仍属皖北军区建制。1951年2月,第二七团调归陆军第七十一师建制。警备第四十二团改为第二七团。后并入安徽军区。师长顾鸿(1950年8月—1951年2月)、马长炎(1951年2月—1952年1月),政委张雷平。
新兵团:1951年,皖北军区组建新兵第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三十、三十一、三十二等9个团。1951年7月11日,新兵第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团改编为辎重第九、十团,随即入朝(鲜),归志愿军建制。1951年7月25日,新兵第二十八团赴朝(鲜),同年9月16日返回,11月调归陆军第二十八军建制。1951年8月6日,新兵第二十七团调归军委装甲兵建制。1952年1月,新兵第二十九团改编为转业集训团。1951年8月20日,新兵第三十、三十一、三十二团赴东北,10月返回。之后,第三十、三十一团调归安徽公安部队建制,第三十二团调归陆军第二十八军建制。
军区警备第七团:1951年7月9日,根据华东军区命令,皖南军区警备第二团,重新改编为皖北军区警备第七团,后并入安徽军区。
【军分区部队】
阜阳军分区部队
基干第一、二团:建国后,仍保持原建制。1950年3月,改编为皖北军区警备第四团,仍属该军分区建制。1950年10月缩编为军分区警备营。
警卫营:建国后,仍保持原建制,1950年9月,编入军分区警备营。
县大队:阜阳、临泉、凤台、颍上、亳县、涡阳、太和、蒙城、阜南等县大队,建国后仍保持原建制,1950年9月撤销,编入军分区警备第一、二、三、四、五营。
警备营:1950年9月,在撤销警备第四团、警卫营和各县大队时,成立警备第一、二、三、四、五营。后随阜阳军分区并入安徽军区,番号不变,等待整编。
宿县军分区部队
基干团:建国后,仍保持原建制。1950年3月,改编为皖北军区警备第三团,仍属该军分区建制。11月,缩编为军分区警备营。
县独立团:建国后,萧县、宿县、永城、灵璧、泗洪等县独立团,仍保持原建制。1950年4月,改编为萧县、宿县、灵璧、泗洪县大队。同年7月,县大队撤销,编入军分区警备营。
警卫营:建国后,仍保持原建制。1950年4月,缩编为警卫连,后并入安徽军区。
县大队:建国后,砀山、怀远、五河、泗县等县大队仍保持原建制。1950年4月,萧县、宿县、灵璧、泗洪等独立团改编为县大队。1950年7月撤销县大队,编入军分区警备营。
警备营:1950年7月,撤销警备第三团和各县大队时,成立警备第一、二、三、四、五营。1951年4月,警备第三营上调参加抗美援朝。其余4营随宿县军分区并入安徽军区,番号不变,等待整编。
滁县军分区部队
警备第四十二团:1950年11月,由华东警备第十四旅调归滁县军分区建制。1951年2月划归陆军第九十师建制,改为第二七团。
基干团:建国后,仍保持原建制。1950年3月改编为皖北军区警备第五团,仍属该军分区建制。9月,改编为军分区警备营。
县独立团:建国后,定远、炳辉、江浦等县独立团,仍保持原建制。1950年4月改编为定远、炳辉、江浦县大队。
县大队:建国后,凤阳、嘉山、滁县、来安、全椒、盱眙等县大队,仍保持原建制。1950年4月,定远、炳辉、江浦等独立团改编为县大队。1950年7月撤销县大队,编入军分区警备营。
警备营:1950年7月,撤销警备第五团和各县大队时,成立警备第一、二、三、四、五营,后随滁县军分区并入安徽军区,番号不变,等待整编。
六安军分区
基干第一、二团:建国后,仍保持原建制。1950年3月改编为皖北军区警备第七、八团,仍属该军分区建制。9月,警备第七团改编为军分区警备营。11月,警备第八团上调补充第九兵团,参加抗美援朝。
县独立团:建国后,六安、寿县、霍邱等县独立团,仍保持原建制。1950年4月改编为六安、寿县、霍邱县大队。
县大队:建国后,舒城、金寨、霍山等县大队仍保持原建制。1950年4月,六安、寿县、霍邱县独立团改编为县大队。1950年7月,撤销县大队,编入军分区警备营。
警备营:1950年7月,撤销警备第七团和各县大队时,成立警备第一、二、三、四、五营。后随六安军分区并入安徽军区,番号不变,等待整编。
巢湖军分区部队
基干团:建国后,仍保持原建制。1950年3月,改编为皖北军区警备第六团,仍属该军分区建制。8月,改编为军分区警备营。
县独立团:建国后,肥东、肥西、庐江等县独立团仍保持原建制。1950年4月,改编为县大队。
县大队:建国后,巢县、和县、含山、无为等县大队仍保持原建制。1950年4月,肥东、肥西、庐江等县独立团改编为县大队。1950年7月,撤销县大队,编入军分区警备营。
三河独立连、水上连:建国后,三河独立连、水上连仍保持原建制,1950年7月撤销,编入军分区警备营。
警备营:1950年7月,撤销警备第六团和各县大队时,成立警备第一、二、三、四、五营,后随巢湖军分区并入安徽军区,番号不变,等待整编。
警备第四十一团:1950年11月30日,警备第四十一团调归巢湖军分区建制。后随该军分区并入安徽军区。
安庆军分区部队
警备团、基干团:建国后,仍保持原建制。1950年3月,改编为皖北军区警备第九、十团,仍属军分区建制。9月,改编为军分区警备营。
岳西县独立团:建国后,仍保持原建制。1950年4月,改编为岳西县大队。
警卫营:建国后,仍保持原建制。1950年8月撤销,编入军分区警备营。
县大队:建国后,桐城、怀宁、望江、太湖、宿松、潜山、桐庐(今枞阳)等县大队仍保持原建制。1950年4月,岳西县独立团改编为岳西县大队。1950年7月,撤销各县大队,一部编入军分区警备第一、二、三、四、五营,一部编入县公安中队。
警备营:1950年8月,撤销警备第九、十团和各县大队时,成立军分区警备第一、二、三、四、五营,后随军分区并入安徽军区,番号不变,等待整编。
矿区警备司令部部队
建国后,淮南煤矿矿区警备司令部独立营和第一、二、三营,仍保持原建制。1950年8月,第一、二、三营改编为淮南矿区公安中队。10月,独立营上调参加抗美援朝。
二、皖南军区部队
【军区部队】
皖南军区警备第一团:1950年1月,由皖南军区警卫团改编而成。后随皖南军区并入安徽军区,番号不变,等待整编。
皖南军区警备第二团:1950年3月2日,以皖北军区警备团第四营、滁县军分区警备第一营、皖北军区荣校第三、四、五中队及皖北军区警备第一团团部等单位为基础,组建为皖南军区警备第二团。1951年7月,改编为皖北军区警备第七团。
【军分区部队】
宣城军分区部队
县独立营:建国后,泾县、宣城、郎溪、广德等县大队仍保持原建制。1950年5月,南陵、繁昌、芜湖、当涂等县大队并入宣城军分区,仍保持原建制。年底,各县大队改编为县独立营。后随宣城军分区并入安徽军区,番号不变,等待整编。
皖南军区警备第四团:建国后,宣城军分区独立营仍保持原建制。1951年9月,扩编为皖南军区警备第四团,仍属宣城军分区建制。后随宣城军区并入安徽军区,番号不变,等待整编。
池州军分区部队
县独立营:建国后,贵池、青阳、铜陵、东流、至德、太平、石埭等县大队,仍保持原建制。1950年底,各县大队改编为县独立营。后随池州军分区并入安徽军区,番号不变,等待整编。
皖南军区警备第五团:建国后,池州军分区独立营仍保持原建制。1950年9月,扩编为皖南军区警备第五团,仍属池州军分区建制。后随池州军分区并入安徽军区,番号不变,等待整编。
徽州军分区部队
县独立营:建国后,歙县、绩溪、旌德、黟县、祁门、休宁等县和屯溪镇大队,仍保持原建制。1950年底,各县大队改编为县独立营。后随徽州军分区并入安徽军区,番号不变,等待整编。
皖南军区警备第三团:建国后,徽州军分区独立营仍保持原建制。1950年9月,扩编为皖南军区警备第三团,仍属徽州军分区建制。后随徽州军分区并入安徽军区,番号不变,等待整编。
芜当军分区部队:建国后,芜当军分区所辖独立营和南陵、繁昌、芜湖、当涂等县大队,仍保持原建制。1950年5月,并入宣城军分区。
三、安徽省军区部队
【军区部队】
陆军第九十师:1952年1月,皖南、皖北军区合并为安徽军区后,仍保持原建制。1952年5月9日,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水利工程第一师。属国务院水利部建制。所辖第二六八、二六九、二七团,依次改为第一、二、三团。师长马长炎,政委张雷平。1955年集体转业地方。
皖北军区警备第七团:1952年1月,皖南、皖北军区合并为安徽军区后,仍保持原建制。1952年5月,调归上海公安总队建制。
皖南军区警备第一团:1952年1月,皖南、皖北军区合并为安徽军区后,仍保持原建制。1952年10月4日撤销。团直属队补充安徽军区速成小学,第一营及炮兵连拨归安徽军区警备第四十一团,第二营拨归徽州军分区建制。
警备第四十一团:1952年2月,将巢湖军分区管辖的警备第四十一团,改归军区直辖。1953年10月撤销,以该团团部为基础,组建华东军区健康归队团,其第一营划归六安军分区建制,第二、三营划归芜湖军分区建制。
新兵第二一一、二一二、二一三团:1952年12月30日,由陆军第二十四军新组建的第七十一师第二一一、二一二、二一三团改编而成。1953年3月,调归东北军区,9月返回。1954年7月调归华东海军建制。
内卫第四十一、四十二、四十三、八十三团:1955年7月15日,以南京公安总队第一团、公安第三十二团第一营、新兵第二一二团3个营机构,和安徽公安总队直属队及专县公安中队,合编成公安军内卫第四十一、四十二、四十三团。1956年4月26日,以新兵团为基础,组建成内卫第八十三团。1958年10月21日,内卫第四十一、四十二、四十三团,改称为公安第一、二、三团,划归安徽省公安总队建制,编余部队改编为安徽军区警备营。1957年5月16日,内卫第八十三团改编为江苏公安边防第十二团。
独立师(独立第一师):安徽省军区独立师系陆军第六十军第一八师改编而成。民国36年(1947年)8月1日,晋冀鲁豫军区第八纵队第二十四旅改编为第一八师,参加山西省运城、临汾、太原攻坚战和晋中、扶眉运动战,以及解放大西南等战役。部队进入四川后,兼眉山军分区。1951年参加抗美援朝。次年回国。1964年底,以第一八师机关、直属分队、步兵第五四团、炮兵第五六团机关和直属分队及2个炮兵连为基础,从陆至第二十军抽调1个营及10个连的干部,从陆军第六十军抽调2个营及10连干部,在安徽蚌埠组建成安徽省军区独立师。辖第一、二、三等3个步兵团。1966年6月改称为安徽省军区独立第一师。1967年9月,改属陆军第十二军代管。1969年11月14日,归建安徽省军区。1975年5月25日,与浙江省军区独立第一师对调。浙江省军区独立第一师的前身,系民国31年(1942年)组建的江苏泰兴县独立团。民国37年8月26日,改为苏北第一军分区特务第三团。民国38年4月22日,参加渡江战役进入江南。1951年,改为边防第十五团。1950年10月,改为公安第十七师第四十九团,归华东公安部队兼淞沪警备区建制。1952年5月,仅为公安第十七师舆四十三团。1952年10月,参加抗美援朝,1953年9月返回上海,调驻浙江台州地区。10月,改编为边防公安第十五团。1958年3月,改编为守备第十六师第八十二团。1964年12月4日,以该团(欠第一营)和守备第九十二团第二营、第八十二团第一、二连等为基础,扩编为浙江省军区独立师。辖步兵第一、二、三团和机炮营。第一团由守备第八十二团第二营一部扩编而成;第二团由守备第九十二团第二营扩编而成;第三团由守备第八十二团第二营一部和守备第八十六团第一、二连及温州军分区独立营第一连扩编而成。师直机炮营由温州军分区抽调一个营部,第一八师抽调1个82炮连、1个75无后座力炮连,守备第八十一团抽调1个高机连组成。师直警侦连、通信连、防化连、运输队从浙江省军区警备营、守备第八十二团和宁波军分区防化连抽调组成。1966年7月,改称为浙江省军区独立第一师。1967年8月,划归陆军第二十军代管。1969年11月14日,归建浙江省军区。1975年3月25日,该师与安徽省军区独立第一师对调,改称为安徽省军区独立第一师。1976年5月26日,改称为安徽省军区独立师。与此同时,陆军第七十三师炮兵团调为该师建制,师直机炮营增编一个高炮连。师长张学智(1965年5月—1969年10月)、胡景义(1969年10月—1972年1月)、刘清明(1973年1月—1975年4月)、高钟文(1975年4月—1976年10月),政委苗扶中(1965年2月—1972年1月)、金连德(1972年1月—1975年4月)、吕允均(1975年4月—1976年10月)。
独立第二师:1966年9月6日,安徽省公安总队调归安徽省军区建制,改编为安徽省军区独立第二师。辖步兵第四、五、六团和机炮营。1967年9月17日划归陆军第十二军代管。1969年11月归建安徽省军区。1976年3月撤销师部和直属队,第四、五、六团依次改编为安徽省军区独立第四、五、六团。第六团直属省军区建制,第四团划归芜湖军分区建制,第五团划归巢湖军分区建制。师医院移交江苏石油勘探指挥部。师长李士怀(1966年9月—1969年10月)、狄循(1969年10月—1973年1月)、林华春(1973年1月—1976年5月),政委高成贵(1966年9月—1969年10月)、郭文华(1969年10月—1970年7月)、吴甲申(1970年7月—1976年5月)。
独立第六团:系1959年1月,由安徽省公安厅直属民警大队扩编为安徽省公安厅人民武装警察总队第三支队。1962年1月,改编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安徽省总队第三团。1963年3月,改称为中国人民公安部队安徽省总队第三团。1966年9月,改编为安徽省军区独立第二师第二团。1976年5月,撤销安徽省军区独立第二师师部时,该团改编为安徽省军区独立第六团。
通信站:1952年1月成立安徽军区时,建立安徽军区枢纽部。1958年,缩编为警通连。1961年,改编为安徽省军区通信站。1967年改编为通信营,同年11月,改称为通信站。1976年,扩编为通信第一、二站。
通信营:1976年以省军区警备营营部、独立第二师直属通信连、安庆军分区通信连为基础组建,辖有线连、无线连、训练队。
电影站:1952年,成立安徽军区电影队。1970年扩编为安徽省军区电影分站,1976年5月,改称安徽省军区电影站。
【军分区部队】
阜阳军分区部队
警备营:1952年1月,皖南、皖北军区合并为安徽军区时,阜阳军分区警备第一、二、三、四、五营随该军分区成建制并至安徽军区。1952年4月撤销,部分上调野战军,部分复员转业还乡。
独立连:1966年9月,公安部队阜阳大队调归阜阳军分区建制,改编为该军分区独立连。1975年4月,与浙江省金华军分区独立连对调,金华军分区独立连改编为阜阳军分区独立连。
县中队:1966年9月,阜阳、亳县、涡阳、蒙城、利辛、凤台、颍上、阜南、临泉、太和、界首等县公安中队,调归上述各县人武部建制,改为县中队。1975年4月,上述各县中队与浙江省金华军分区所属开化、东阳、县、义乌、兰溪、金华、武义、永康、浦江、常山、江山县中队对调,依次改为凤台、涡阳、蒙城、临泉、颍上、阜阳、界首、阜南、利辛、太和、亳县县中队。1975年12月,上述各县中队移交省武装警察部队。
宿县军分区部队
警备营:1952年1月,皖南、皖北军区合并为安徽军区时,宿县军分区警备第一、二、三、四、五营,随该军分区建制并至安徽军区。1952年春,警备第四、五营上调参加抗美援朝。4月,警备第一、二、三营撤销,一部上调野战军,一部复员转业还乡。
独立连:1966年9月,公安部队宿县大队调归宿县军分区建制,改编为该军分区独立连。
县中队:1966年9月,宿县、萧县、灵璧、怀远、砀山、泗县、五河、固镇等县公安中队,调归上述各县人武部建制,改为县中队。1975年12月,上述各县中队移交省武装警察部队。
滁县军分区部队
警备营:1952年1月,皖南、皖北军区合并为安徽军区时,滁县军分区警备第一、二、三、四、五营,随该军分区建制并至安徽军区。1952年春,先后上调补充野战军。
独立连:1966年9月,公安部队滁县大队调归滁县军分区建制,改编为该军分区独立连。
县中队:1966年6月,定远、凤阳、肥东、嘉山、滁县、来安、全椒、天长等县公安中队调归上述各县人武部建制,改为县中队。1975年12月,上述各县中队移交省武装警察部队。
六安军分区部队
警备营:1952年1月,皖南、皖北军区合并为安徽军区时,六安军分区警备第一、二、三、四、五营,随该军分区建制并至安徽军区。1952年1月,将5个警备营缩编为1个警备营,编余大部分上调补充陆军第九十师(后改为水利师),小部分复员转业还乡。1952年7月,警备营撤销,一部上调补充野战军,一部复员转业还乡。
警备第四十一团第一营:1953年3月,安徽军区将警备第四十一团第一营划归六安军分区建制,5月撤销,一部上调补充野战军,一部复员转业还乡。
独立营:1966年9月,公安部队六安大队调归六安军分区建制,改编为该军分区独立营。1968年9月,与合肥市大队对调,合肥市大队改编为六安军分区独立营。1976年3月缩编为军分区独立连,余部补充安庆军分区独立营。
县中队:1966年9月,六安、寿县、霍邱、霍山、金寨、舒城、肥西等县公安中队调归上述各县人武部建制,改为县中队。1975年12月,上述各县中队移交省武装警察部队。
安庆军分区部队
警备营:1952年1月,皖南、皖北军区合并为安徽军区时,安庆军分区警备第一、二、三、四、五营,随该军分区建制并至安徽军区。1952年4月撤销,一部上调补充野战军,一部复员转业还乡。
独立营:1966年9月,公安部队安庆大队调归安庆军分区建制,改编为该军分区独立营。1971年1月,与徽州军分区独立营对调,徽州军分区独立营改为安庆军分区独立营。1975年4月,与浙江省台州军分区独立营对调,台州军分区独立营改编为安庆军分区独立营。
县(市)中队:1966年9月,桐城、怀宁、潜山、宿松、望江、太湖、枞阳等县公安中队和安庆市大队,调归上述各县(市)人武部建制,改为县(市)中队。1975年4月,除太湖县和安庆市中队外,与浙江省台州军分区所属天台、仙居、三门、临海、黄岩、温岭、玉环县中队对调,依次改为岳西、潜山、望江、怀宁、枞阳、桐城、宿松县中队。1975年12月,上述各县(市)中队移交省武装警察部队。
巢湖军分区部队
警备营:1952年1月,皖南、皖北军区合并为安徽军区时,巢湖军分区警备第一、二、三、四、五营随该军分区建制并至安徽军区。1952年4月撤销,一部上调补充野战军,一部复员转业还乡。
警备第四十一团:1952年1月,皖南、皖北军分区合并为安徽军区时,警备第四十一团随巢湖军分区建制并至安徽军区。1952年2月,直属安徽军区。
独立连:1966年9月,公安部队巢湖大队调归巢湖军分区建制,改编为该军分区独立连。1975年底撤销。
县中队:1966年9月,巢县、庐江、无为、含山、肥东等县公安中队,调归上述各县人武部建制,改为县中队。1975年12月,上述各县中队移交省武装警察部队。
独立第五团:1976年3月,安徽省军区独立第二师师部撤销时,其第五团调归巢湖军分区建制,改称安徽省军区独立第五团。该团于1955年8月,由安徽省公安总队直属队和安徽军区新兵第二一二团第一营为基础,组建为公安军内卫第四十二团,属安徽军区建制。1959年1月,改编为安徽省公安厅人民武装警察总队第二支队。1962年1月,改编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安徽省总队第二团。1963年3月,改称中国人民公安部队安徽省总队第二团。1966年9月改编为安徽省军区独立第二师第五团。
池州军分区部队
县独立营:1952年1月,皖南、皖北军区合并为安徽省军区时,贵池、青阳、铜陵、东流、至德、太平、石埭等县独立营,随该军分区并至安徽军区。1952年5月撤销,一部上调补充野战军,一部复员转业还乡。
皖南军区警备第五团:1952年1月,皖南、皖北军区合并为安徽军区时,随池州军分区建制并至安徽军区。1952年5月15日,改编为农业建设第五师第十五团,归安徽省农业厅建制(1953年1月,改编为人民志愿军铁道工程部队,归人民志愿军铁路指挥局建制)。
独立连:1966年9月,公安部队池州大队调归池州军分区建制,改编为该军分区独立连。
县中队:1966年9月,贵池、青阳、东至、石台、太平等县公安中队,调归上述各县人武部建制,改为县中队。1975年12月,上述各县中队移交省武装警察部队。
宣城军分区部队
县独立营:1952年1月,皖南、皖北军区合并为安徽军区时,泾县、南陵、繁昌、宣城、郎溪、广德、芜湖、当涂等县独立营,随该军分区建制并至安徽军区。1952年5月撤销,一部上调补充野战军,一部复员转业还乡。
皖南军区警备第四团:1952年1月,皖南、皖北军区合并为安徽军区时,随宣城军分区建制并至安徽军区。1952年5月15日,改编为农业建设第五师第十四团,归安徽省农业厅建制(1953年1月,改编为人民志愿军铁道工程部队,归人民志愿军铁路指挥局建制)。
芜湖军分区部队
警备第四十一团第二、三营:1953年3月,安徽军区将警备第四十一团第二、三营划归芜湖军分区建制。5月,第二、三营撤销,一部上调补充野战军,一部复员转业还乡。
独立营:1966年9月,公安部队芜湖大队调归芜湖军分区建制,改编为该军分区独立营。1975年12月撤销。
县中队:1966年9月,泾县、南陵、繁昌、宣城、郎溪、广德、芜湖、当涂等县公安中队,调归上述各县人武部建制,改为县中队。1975年12月,上述各县中队移交省武装警察部队。
独立第四团:1976年3月,撤销安徽省军区独立第二师师部时,其第四团调归芜湖军分区建制,改称安徽省军区独立第四团。该团系民国38年(1949年)3月11日,由南下的山东北海军分区集训大队和胶东西海军分区集训大队为基础合编而成。同年5月,改编为南京警卫团。8月,缩编为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安局公安大队。1949年12月16日,改为公安部队南京市总队第一大队。1951年1月13日与南京市公安总队第三支队合编为南京市公安总队第一团。1955年8月,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军内卫第四十一团,调归安徽军区建制。1959年1月1日,改编为安徽省公安厅人民武装警察总队第一支队。1962年,改称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安徽省总队第一团。1963年,改称为中国人民公安部队安徽省总队第一团。1966年9月,改编为安徽省军区独立第二师第四团。
徽州军分区部队
皖南军区警备第三团:1952年1月,皖南、皖北军区合并为安徽军区时,随徽州军分区建制并至安徽军区。1952年5月10日,改编为农业建设第五师第十三团,归安徽省农业厅建制(1953年1月,改编为人民志愿军铁道工程部队,归人民志愿军铁路指挥局建制)。
县独立营:1952年1月,皖南、皖北军区合并为安徽军区时,歙县、绩溪、旌德、黟县、祁门、休宁等县和屯溪镇独立营,随该军分区并至安徽军区。1952年5月撤销,一部上调补充野战军,一部复员转业还乡。
独立营:1966年9月,公安部队徽州大队调归徽州军分区建制,改编为该军分区独立营。1971年1月,与安庆军分区独立营对调,安庆军分区独立营改为徽州军分区独立营。
县中队:1966年9月,歙县、黟县、休宁、祁门、旌德、绩溪、宁国等县公安中队调归上述各县人武部建制,改为县中队。1975年底,移交省武装警察部队。
合肥警备区部队
合肥市大队:1966年9月,公安部队合肥市大队调归合肥警备区建制,改编为警备区合肥市大队。1968年9月,与六安军分区独立营对调,六安军分区独立营改为合肥市大队。同时将安徽省军区独立第二师摩托连并入市大队,该大队由5个连增至6个连。1976年,改称为合肥警备区独立营。
市人武部部队
1966年9月,公安部队马鞍山、芜湖、铜陵、蚌埠、淮南、淮北等市大队调归上述各市人武部建制,改编为市中队。1975年12月底,移交省武装警察部队。
据1976年计,全省军区实配干部8961人,战士14943人,职1118人,共24022人。其中女干部702人,女战士155人。
独立师部编制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