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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农业生产水平
建国前,全区农业生产受封建土地制度的束缚,生产水平低下,广大农村长期保持着单一的粮食生产格局,农民难以温饱,只能勉强维持简单的再生产。全区耕地以浅丘岗地为主,水利设施又十分落后,多数耕地播种作物受自然条件制约,农业生产极不稳定。1949年全区粮食平均亩产51公斤、油料36公斤,棉花6公斤,人均肉类(猪、牛、羊肉)产量8公斤,水产品0.5公斤。
建国后,在农村进行了土地改革,推翻了封建土地制度,解放了农村生产力,生产条件逐步改善,农业生产水平迅速提高。但以后由于农村生产关系变革频繁,加之在较长时间内一直执行压抑群众积极性的“左”的政策,强调“以粮为纲”,忽视甚至限制“全面发展”,农业产值增长缓慢,农村生产资金积累不足,后劲乏力,粮食生产水平起伏不定。50年代到70年代发展较好的是农业基础设施、水利设施和农业机械,全区农业生产基础条件有了较大改善,由此保证了主要农副产品生产水平的逐步提高。
1978年,全区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45万千瓦,大中型拖拉机1627台,小型拖拉机7955台,排灌机械1.6万台,农村用电量8074万千瓦时,化肥施用量(折纯量)2.2万吨,水利工程蓄水容量18.9亿立方米,有效灌溉面积410.3万亩,旱涝保收面积248.6万亩。是年,全区粮食总产量达到115.81万吨,油料总产量3.71万吨,棉花总产量1.09万吨,分别是1949年的2.8倍、3.1倍和17.2倍,年均递增分别为3.6%、3.97%和10.3%。肉类产量5·33万吨,水产品产量5939吨,分别是1949年的3.54倍和5.9倍,年均递增分别为4.5%和6.3%。粮食平均亩产达到139公斤,油料57公斤,棉花23公斤,分别是1949年的2.7倍、1.58倍、3.8倍,年均递增分别为3.5%、1.6%和47%。人均肉类产量16.5公斤,水产品产量1.8公斤,分别是1949年的2.1倍和3.6倍,年均递增分别为2.5%和4.5%.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农村经济改革的逐步深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推行、巩固和完善,广大农民生产积极性高涨。同时,农业科技进一步推广,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使全区农业生产能力大大提高。
1988年,全区农业总产值(不含村及村以下工业)达17.67亿元(按当年不变价格计算),比1949年增长7.1倍,比1978年增长1.6倍。是年,全区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更大改也水利工程设施大幅度增加,旱涝保收面积达307.1万亩,占耕地面积的48.86%;机耕地面积达204.2万亩,占耕地面积的32.4%;有效灌溉面积达457.7万亩,占耕地面积的72.7%,每亩耕地化肥施用量136公斤;粮食商品率达42.7%,农业商品率达54.2%,为城乡居民提供了丰富的农副产品。
1991年,本区发生特大洪涝灾害,损失严重。1992年,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一手抓恢复,一抓抓调整,使灾害后第一年农业生产就得到迅速恢复。是年,粮食总产量达到268.7万吨,比上年增长22.9%。在保证粮食生产的同时,不失时机地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扩大经济作物播种面积,当年全区油料总产量达28.9万吨,棉花1.5万吨,均创历史最高记录,肉类产量5.99万吨,水产品产量14475吨。全区粮食平均亩产量为329公斤,油料为118公斤,棉花为38公斤,分别是1978年的2.4倍、2.1倍和1.65倍,年均递增分别为6.3%、5.3%和3.7%;人均肉类产量29公斤,水产品产量9.1公斤,分别是1978年的1.76倍和5.1倍,年均递增率分别为4.1%和12.3%。林、牧、副、渔各业也都得到协调发展。全区实现农业总产值39.4亿元。年机械总动力138.5万千瓦,比1978年增长2.1倍,年均递增8.4所;小型拖拉机91620台,比1978年增长10.5倍,年均递增19%;农用化肥施用量95.5万吨,比1978年增长42.4倍,年均递增30.9%;农村用电量2.3亿千瓦时,增长1.8倍,年均递增7.8%。农业现代化水平大大提高。
据统计:1961年由蚌埠专区分解恢复滁县地区时,省分配本区的粮食征购任务2.6亿公斤,但到1978年为止的18年间,从未完成过国家粮食征购任务。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的第一年(1979年),全区粮食入库3.1亿公斤,历史上首次完成国家粮食征购任务。1980年入库3.54亿公斤,1981年入库6.92亿公斤,1985年入库超过10亿公斤,1990年向国家提供商品粮达到34亿公斤,人均贡献粮食超过500公斤,1986年以后,年均调出粮食均在10亿公斤左右。全区7县、市全部被列入国家商品粮生产基地。
建国后,在农村进行了土地改革,推翻了封建土地制度,解放了农村生产力,生产条件逐步改善,农业生产水平迅速提高。但以后由于农村生产关系变革频繁,加之在较长时间内一直执行压抑群众积极性的“左”的政策,强调“以粮为纲”,忽视甚至限制“全面发展”,农业产值增长缓慢,农村生产资金积累不足,后劲乏力,粮食生产水平起伏不定。50年代到70年代发展较好的是农业基础设施、水利设施和农业机械,全区农业生产基础条件有了较大改善,由此保证了主要农副产品生产水平的逐步提高。
1978年,全区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45万千瓦,大中型拖拉机1627台,小型拖拉机7955台,排灌机械1.6万台,农村用电量8074万千瓦时,化肥施用量(折纯量)2.2万吨,水利工程蓄水容量18.9亿立方米,有效灌溉面积410.3万亩,旱涝保收面积248.6万亩。是年,全区粮食总产量达到115.81万吨,油料总产量3.71万吨,棉花总产量1.09万吨,分别是1949年的2.8倍、3.1倍和17.2倍,年均递增分别为3.6%、3.97%和10.3%。肉类产量5·33万吨,水产品产量5939吨,分别是1949年的3.54倍和5.9倍,年均递增分别为4.5%和6.3%。粮食平均亩产达到139公斤,油料57公斤,棉花23公斤,分别是1949年的2.7倍、1.58倍、3.8倍,年均递增分别为3.5%、1.6%和47%。人均肉类产量16.5公斤,水产品产量1.8公斤,分别是1949年的2.1倍和3.6倍,年均递增分别为2.5%和4.5%.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农村经济改革的逐步深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推行、巩固和完善,广大农民生产积极性高涨。同时,农业科技进一步推广,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使全区农业生产能力大大提高。
1988年,全区农业总产值(不含村及村以下工业)达17.67亿元(按当年不变价格计算),比1949年增长7.1倍,比1978年增长1.6倍。是年,全区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更大改也水利工程设施大幅度增加,旱涝保收面积达307.1万亩,占耕地面积的48.86%;机耕地面积达204.2万亩,占耕地面积的32.4%;有效灌溉面积达457.7万亩,占耕地面积的72.7%,每亩耕地化肥施用量136公斤;粮食商品率达42.7%,农业商品率达54.2%,为城乡居民提供了丰富的农副产品。
1991年,本区发生特大洪涝灾害,损失严重。1992年,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一手抓恢复,一抓抓调整,使灾害后第一年农业生产就得到迅速恢复。是年,粮食总产量达到268.7万吨,比上年增长22.9%。在保证粮食生产的同时,不失时机地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扩大经济作物播种面积,当年全区油料总产量达28.9万吨,棉花1.5万吨,均创历史最高记录,肉类产量5.99万吨,水产品产量14475吨。全区粮食平均亩产量为329公斤,油料为118公斤,棉花为38公斤,分别是1978年的2.4倍、2.1倍和1.65倍,年均递增分别为6.3%、5.3%和3.7%;人均肉类产量29公斤,水产品产量9.1公斤,分别是1978年的1.76倍和5.1倍,年均递增率分别为4.1%和12.3%。林、牧、副、渔各业也都得到协调发展。全区实现农业总产值39.4亿元。年机械总动力138.5万千瓦,比1978年增长2.1倍,年均递增8.4所;小型拖拉机91620台,比1978年增长10.5倍,年均递增19%;农用化肥施用量95.5万吨,比1978年增长42.4倍,年均递增30.9%;农村用电量2.3亿千瓦时,增长1.8倍,年均递增7.8%。农业现代化水平大大提高。
据统计:1961年由蚌埠专区分解恢复滁县地区时,省分配本区的粮食征购任务2.6亿公斤,但到1978年为止的18年间,从未完成过国家粮食征购任务。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的第一年(1979年),全区粮食入库3.1亿公斤,历史上首次完成国家粮食征购任务。1980年入库3.54亿公斤,1981年入库6.92亿公斤,1985年入库超过10亿公斤,1990年向国家提供商品粮达到34亿公斤,人均贡献粮食超过500公斤,1986年以后,年均调出粮食均在10亿公斤左右。全区7县、市全部被列入国家商品粮生产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