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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环境保护
1984年以前,本县未专设环保机构。1984年4月,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成立,内设环保股。1985年3月27日,县环境监测站成立,拥有面积为400平方米的监测业务用房和部分监测仪器,由于人员编制问题一直未得到落实,该站没有正式开展工作。
1984年至1985年,本县委托滁县地区环境监测站先后对县化肥厂、电镀厂、酒厂、棉织厂,以及杨郢和文山造纸厂等15个厂家的废水进行要素监测,并对污染治理设备投入运行后的效果及污染事故的处理进行专项监测。
1985年至1986年,全县各电镀厂分别用电解法和气浮法对废水进行治理,加上化肥厂废水治理一期工程,年平均处理量为94万吨,占排放总量的14%。与此同时,对油箱厂和前进机械厂的漆雾进行了治理,处理量为14134万标立方米,占排放总量的22.5%。此期还处理固体废弃物2.23万吨,约占总量的98%;其中利用量2.18万吨,占处理量的97.76%。
1986年,本县开展工业污染源调查工作,重点调查了县属工厂31个,乡镇企业20个;并委托滁县地区环境监测站对部分厂家的废水、噪声、烟尘、粉尘进行监测。工业污染源调查数据表明,本县工业废水主要污染源为化肥厂,其等标污染负荷比为93.81%;主要污染物有氨氮和硫化物,其等标污染负荷比分别为66.86%和22.34%;工业废水污染类型为有机型。工业废气主要污染源首先为各砖瓦厂,其等标污染负荷比为70.5%。其次是水泥厂,其等标污染负荷比为11.64%。主要污染物分别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其等标污染负荷比分别为51.27%、28.1%和20.05%,废气污染型为煤烟型。
据不完全统计,1986年,本县年排放各种废水673万吨,废气62811万标立方米,固体废弃物2.27万吨。
1984年至1985年,本县委托滁县地区环境监测站先后对县化肥厂、电镀厂、酒厂、棉织厂,以及杨郢和文山造纸厂等15个厂家的废水进行要素监测,并对污染治理设备投入运行后的效果及污染事故的处理进行专项监测。
1985年至1986年,全县各电镀厂分别用电解法和气浮法对废水进行治理,加上化肥厂废水治理一期工程,年平均处理量为94万吨,占排放总量的14%。与此同时,对油箱厂和前进机械厂的漆雾进行了治理,处理量为14134万标立方米,占排放总量的22.5%。此期还处理固体废弃物2.23万吨,约占总量的98%;其中利用量2.18万吨,占处理量的97.76%。
1986年,本县开展工业污染源调查工作,重点调查了县属工厂31个,乡镇企业20个;并委托滁县地区环境监测站对部分厂家的废水、噪声、烟尘、粉尘进行监测。工业污染源调查数据表明,本县工业废水主要污染源为化肥厂,其等标污染负荷比为93.81%;主要污染物有氨氮和硫化物,其等标污染负荷比分别为66.86%和22.34%;工业废水污染类型为有机型。工业废气主要污染源首先为各砖瓦厂,其等标污染负荷比为70.5%。其次是水泥厂,其等标污染负荷比为11.64%。主要污染物分别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其等标污染负荷比分别为51.27%、28.1%和20.05%,废气污染型为煤烟型。
据不完全统计,1986年,本县年排放各种废水673万吨,废气62811万标立方米,固体废弃物2.27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