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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公债
民国17年(1928)至民国26年,国民政府在本县曾发行过金融长期公债和乙种统一公债。民国35年,县政府曾发文通知兑付各中签号码的公债,但经过抗日战争的动乱,债券所存无几,且货币急剧贬值,原公债款所值寥寥,兑付者极少。
民国35年4月,苏皖边区发行救灾公债,券面面额分50元,100元、200元、500元4种(华中币)。华中银行及所属各分行为经理机构。以40%用于直接救济,60%用于以工代赈。本县铜城镇为重点发行地区,商民和殷实之家踊跃认购,曾规定同年11月1日偿付本息,后因国民党军队进攻未付,建国后由县人民银行兑付。
建国后,本县发行的公债有:
人民胜利折实公债1950年开始发行,券额分10分、50分、100分、500分4种,每分以大米3公斤,面粉0.75公斤,白细布4市尺,煤8公斤的价格为计算标准,年息5厘,全县认购7000万元(旧人民币)。从1951年起5年还清。为照顾持券人权益,最后一次兑付延期半年,至1956年3月31日停止兑付。
国家经济建设公债1954年至1958年发行,券额为1元、2元、5元、10元、50元,100元(新人民币)6种,年息4厘。1954年发行的分10年10次还清。1954年全县发行132922元,其余年份失考。
安徽省地方经济建设公债1959年开始发行,分干部、职工、商业人员和市(船)民3个阶层认购,年息1厘,从发行的第三年起,每年抽签还本一次,5年还清。1960年全县发行174000元,1961年发行177550元,其中干部职工认购139550元,商业认购25000元,市(船)民认购13000元。
国库券1981年开始发行,券面额分1元、5元、10元、50元、100元、1000元6种,1981年仅向集体单位发行。1982年起向集体、个人发行。1981—1984年国库券均从发行的第六年起还本付息,按发行总额分5年还清,每次偿还总额的20%。1985年国库券从发行后第六年一次还本付息。

1982—1984年国库券发行情况
金融债券1985年11月工商银行发行,票面有50元和100元两种,期限1年,年息9%,全县共发行9万元。
民国35年4月,苏皖边区发行救灾公债,券面面额分50元,100元、200元、500元4种(华中币)。华中银行及所属各分行为经理机构。以40%用于直接救济,60%用于以工代赈。本县铜城镇为重点发行地区,商民和殷实之家踊跃认购,曾规定同年11月1日偿付本息,后因国民党军队进攻未付,建国后由县人民银行兑付。
建国后,本县发行的公债有:
人民胜利折实公债1950年开始发行,券额分10分、50分、100分、500分4种,每分以大米3公斤,面粉0.75公斤,白细布4市尺,煤8公斤的价格为计算标准,年息5厘,全县认购7000万元(旧人民币)。从1951年起5年还清。为照顾持券人权益,最后一次兑付延期半年,至1956年3月31日停止兑付。
国家经济建设公债1954年至1958年发行,券额为1元、2元、5元、10元、50元,100元(新人民币)6种,年息4厘。1954年发行的分10年10次还清。1954年全县发行132922元,其余年份失考。
安徽省地方经济建设公债1959年开始发行,分干部、职工、商业人员和市(船)民3个阶层认购,年息1厘,从发行的第三年起,每年抽签还本一次,5年还清。1960年全县发行174000元,1961年发行177550元,其中干部职工认购139550元,商业认购25000元,市(船)民认购13000元。
国库券1981年开始发行,券面额分1元、5元、10元、50元、100元、1000元6种,1981年仅向集体单位发行。1982年起向集体、个人发行。1981—1984年国库券均从发行的第六年起还本付息,按发行总额分5年还清,每次偿还总额的20%。1985年国库券从发行后第六年一次还本付息。

1982—1984年国库券发行情况
金融债券1985年11月工商银行发行,票面有50元和100元两种,期限1年,年息9%,全县共发行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