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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3年本县建立了林业机构和林场,民国8年成立凤阳林场(省办林场),民国17年设立安徽省第十三农林试验场(在县城东门外)、国立第四牧羊公司(在石门山林牧场),开展了采种育苗的人工造林。但由于长期动乱,军阀混战,日军入侵,林木多遭毁坏。
建国后,人民政府号召植树造林,发展林业生产。
一、育苗
建国前,林木毁多栽少,建国后,从互助组到初级社,已开始自采种,自育苗,就地采种,就地育苗,以解决广大农户四旁植树所需苗木。
1950年石门山林场开始育松树苗和阔叶树苗,部分供自用绿化荒山,部分供附近乡村植树。1952年建观音庵林业工作站,管护封育林木,少量育苗,1956年改建大银山苗圃,划拨宋集乡卢小庄土地107亩作育苗基地,1957年该圃育苗47亩,1958年改为林场后,每年育苗近20亩,以马尾松和刺槐,栎树为主。国营曹店林场、白云山林场也进行马尾松、侧柏、刺槐育苗。
1963年白云山林场从四川引进水杉种籽0.5公斤,育苗0.12亩。1964年建江山苗圃场,有苗圃地250亩,每年育苗150亩左右,主要树种为杨树、柳树、苦楝、泡桐、榆树,也育少量松、杉苗。1968年,白云山林场从南京引进雪松插穗40公斤,扦插育苗。“文化大革命”期间,县内育苗不足,年年造林缺苗,种苗靠外购,年均购进松苗800万至1000万株。
70年代随着社队茶林场的兴建,山区及邻近的社队茶林场都设有固定育苗基地。基本形成国营、民营一起上的县、社、队三级育苗基地。1972年白云山林场从泾县引进火炬松种子50克,在洪山作业区育苗。1974年又用省林业厅拨给的从美国进口的火炬松种子5公斤,采用催芽点播的方法育苗。1975年用此苗在矿山栽植火炬松种籽园600亩。同年从山东购进白榆树种3200公斤,分发给国营林场、苗圃及社队林场、茶场育苗,同时还育水杉苗120亩。1975年通过县外贸和供销社,从广西引进毛竹种子,在国营林场、苗圃进行温床催芽,大田育苗达7亩之多。
1980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出现了家庭育苗专业户。京山乡农户郑广兰在自家承包地里育龙柏、雪松及各种花卉苗木,成为劳动致富的万元户。全县造林承包专业户、联合体和育苗专业户相继而生,承担了部分造林、育苗任务。
全县育苗最多的1974年有5900亩,1979年4000亩,1985年为1006亩。
二、零星植树
建国前,零星植树主要是在房前屋后及村旁,栽植椿、槐、榆、柳、苦楝、泡桐等,多为自生苗或截干桩扦插。建国初期群众仍以宅旁植用材树或零星果树为主,杜队则栽行道树,护堤树、护坡树。1958年大炼钢铁、大搞工具改革、大兴水利、大办食堂需要大量木材,农村树木被砍伐一空。1962年农村推行生产责任制,社员分得了自留山、责任田,个人又在四旁植树,“文化大革命”中又被当做资本主义尾巴割去。
1972年在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高潮中,周圩公社引进大观杨树苗2.5万株,植于社队路旁。1973年县农林局从江苏省江都县购进白榆、毛白杨5万株,植于凤阳至淮南公路两侧。1976年起在合(肥)蚌(埠)公路沿线植以法梧为行道树。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富民政策深入人心,群众植树积极性重又调动起来,植树数量迅速增加。除传统乡土树种,也有杨树、杉木、核桃等引进树种。城镇及工矿区绿化多以法梧、龙柏、雪松、广玉兰、黄杨、水杉为主要栽植品种。
三、造林
建国前,县内人工造林极少。民国年间,凤阳林场、省立第十三农林试验场及石门山林牧场,虽开展一些人工造林,但成活率很低。群众用栎类种子直播造林,多用作薪柴或作饲养柞蚕用。
建国后,在党和政府领导下,林业生产得到发展。1950年成立国营石门山林场,开始了国营造林。1952年在牛棚山栽植马尾松22亩。1953年至1957年全县造林11004亩,其中经济林75亩,用材林10920亩,四旁植树131万株。进行植树造林的同时,进行封山护林,在宋集、曹店、凤阳山等乡的荒山上,一片片野生山槐,黄檀等次生林木,经封护都已郁闭成林,武店、刘府等乡部分荒山上长起山枣、山槐、黄檀等次生林木。1957年冬至1960年虽增建了4个国营林场,但由于当时“左”的影响,林业遭到严重破坏,林场职工粮食要自给,林场只好抓粮食生产,造林很少,1961年至1965年,经林场职工及广大群众共同努力,共造林46424亩。“文化大革命”期间,全县造林面积231268亩,实际保存50900亩。1975年前后由于错误的提出扩大粮食作物面积、攻总产的口号,县林业生产又一次遭到严重破坏,乱砍滥伐,毁林开荒,任意侵占国营林场土地和山场达6000多亩。宋集、周圩、曹店3个乡交界处的桃园、打子庙等一带巳封育成林的山槐次生林3000多亩先砍树后刨根,破坏殆尽。同时,3个国营林场被偷盗树木有50万株。后派出干部赴湖北省济县、安徽省庐江县学习丘陵栽杉经验,回来后在全县掀起“抽沟吊槽”栽杉高潮,1975年全县栽杉木8665亩。1978年至1979年全县直播油茶2400亩,油桐8000亩,由于管理不善,天气干旱,成活率很低,尚存油桐500余亩,油茶近百亩。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林区生产由以粮为纲转变为以林为主、多种经营、全面发展,在全县共划定了曹店、凤阳山、宋集3个乡和几个国营林场以及武店乡的林场以林业生产为主。对造林穷困的乡和林业承包户,每年发放无息贷款或造林育苗补助费,经过一个时期恢复,由依靠集体和国家为主,转向以家庭为基础,个人、集体、国家一起上的新格局。通过林业“三定”划给农民自留山15000亩。从1984年起,又进行山林承包到户经营试点。1985年,全县有承包100亩荒山以下的农户538户,共承包山场14177亩,当年完成造林3143亩,承包荒山100亩以上的农户42户,承包荒山5623亩,当年完成造林3261亩。同时由过去封闭式的自给性生产转向专业化、大规模的商品生产,全县造林承包专业户,联合体和育苗专业户相继出现,承担了部分造林育苗任务。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由于放宽了林业政策,群众绿化造林的积极性很高,1979年至1985年,县内绿化造林面积达145455亩,占建国以来35年造林面积529630亩的27.5%,造林质量和成活率均创历史最高水平。
1951—1985年人工植树造林、育苗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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