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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电子工业
电子工业在凤阳起步较晚,1981年创建了集体所有制的无线电厂。主要从事小型收录机、台灯的组装。固定资产1.3万元,有职工15人,产值6.32万元。
二、其它工业
1、玉雕
(建国前玉雕业情况见《文化章》)。建国后,恢复了玉雕业的生产。1958年,府城综合厂成立了玉雕车间,由老艺人陈发祥、曹玉照从事玉雕业生产。1959年,凤阳建立了以玉雕业为主的“地方国营凤阳县工艺厂”,从事玉雕业人员发展到39人,产品有茶杯、花瓶、宫灯座等20多种,并于1960年选送5件产品在广州举办的“全国出口商品交易会”上展出。1961年,国民经济调整,关闭了“地方国营凤阳县工艺厂”。
2、卷烟
凤阳是中国著名产烟区之一,早在民国4年县内就手工生产卷烟。民国25年土制卷烟业达到130余家,产品主要销往附近各县农村,年产值约4万元。民国28年初,仅剩临淮关一家用手工制作的卷烟厂。建国初,临淮卷烟厂在手工卷烟的基础上,增加了两部手摇机生产。1952年,又在府城楼西街办“凤阳新生卷烟厂”,全部机械化生产,年产值达21万元,1953年以后,新生烟厂迁往滁县与大成烟厂合并。
1949—1985年历年工业总产值及构成一览表
表9—2单位:万元

表9—2—1

表9—2—2

1985年县以上独立核算工业基本情况表
表9—3

续表9—3—1

续表9—3—2

县属以上独立核算工业企业主要经营指标表
表9—4单位:万元

续表9—4—1

续表9—4—2

1985年全县工业企业设备拥有量表
表9-5

续表9—5—1

续表9—5—2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表
表9—6

续表9—6

附:主要厂矿简介
凤阳县水泥厂为全民所有制工厂,筹建于1970年11月,厂址设在武店镇东山的龙窝。由财政和省拨“五小”工业资金投资12万元,建年产9千吨立窑1座和球磨车间等辅助设备。1971年下半年建成投产。1974年,经扩建新增生产能力2000吨,1975年水泥产量达6438吨。1976年,厂里自制了一台半机械化立窑,自己动手安装了两台1.5×5.7米球磨机,水泥生产状况得到了根本改变,提高了工艺水平和机械化程度,水泥生产能力翻了一番。1977年水泥产量达到10680吨,首次突破了1万吨大关,完成工业产值51万元。1979年,工业产值达68万元,实现利润0.8万元,改变了自建厂以来的多年亏损局面。1980年,固定资产原值88.3万元,职工283人,生产水泥18076吨,完成产值87万元,实现利税9万元,从此,利税逐年增长。1984年,经省批准扩建为年产4万吨水泥的工厂,总投资约300万元,其中,国家建材部安排购买能力投资200万元。同年,该厂实行联产联质计酬经济责任制,促进了产量、质量的提高。1984年,生产水泥23467吨,完成工业产值148万元,实现利税50万元。产品品种也由过去单一生产矿碴水泥,发展到生产普通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水泥和矿渣水泥3个品种,9种规格。产品出厂合格率首次达到100%。1985年,主要生产设备有立窑、磨机共6台,辅助生产设备33台,企业固定资产原值达124.4万元,职工283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2人,生产水泥24628吨,完成工业产值184万元,实现利税69.7万元。
凤阳县砖瓦厂创建于1954年,当时名称为“临淮镇窑厂”,有制砖、制瓦、石灰3个车间。固定资产5000元,职工30人,流动资金2300元,有石灰窑、土砖窑、瓦窑各1座,手工摔坯,年产砖30万块。1956年为扩大生产,经县委研究决定,将3个国营砖瓦厂合并(长淮仇岗窑厂、小溪河砖瓦厂、临淮镇窑厂)为“地方国营凤阳县砖瓦厂”。1957年,固定资产7.58万元,有手摇制瓦机1台,土瓦窑5座,土砖窑3座,职工102人。1958年增添了1个水泥车间,1960年地方国营凤阳县豪光陶瓷厂并入砖瓦厂,增加了1个陶瓷车间,停止水泥生产。1961年,“地方国营凤阳县砖瓦厂”改名为“地方国营凤阳县建筑材料厂”,完成工业产值16.9万元。隶属县工业局领导。1963年转属县手工业联合社领导,并由地方国营企业转为集体所有制企业,厂名改为“凤阳县手工业联合社临淮砖瓦合作工厂”,有职工280人,完成工业产值30.1万元。1968年改名为“凤阳县砖瓦厂”,仍隶属县手工业管理局领导,完成产值14.2万元。1971年进行扩建、改造,建成滁县地区第一座18门轮窑,年生产能力达到800万块烧结粘土砖,并新增制砖机1台,完成工业产值35.45万元。1973年开始,曾生产一批190×190×90的粘土砖和120×90拱壳砖,标号达115号。1980年,固定资产增至41.2万元,职工285人,烧结砖产量790万块,完成工业产值53万元,实现利税6.1万元。1985年,固定资产109.3万元,职工327人,有24门轮窑1座,挤砖机1台,制瓦机2台,干燥室1座,生产砖、瓦、脊瓦3种产品。当年生产烧结粘土砖1423万块,烧结瓦227.5万片,完成工业产值98.4万元,实现利税17.49万元。凤阳瓦的质量居安徽省第一。
凤阳县酒厂是1958年由县财政投资2.8万元兴办的小型地方国营企业,占地面积0.65万平方米,位于府城文昌街。同年6月建成投产,当年生产白酒42吨,完成工业产值6.36万元,实现税金4.3万元,亏损3.97万元,利税总额0.33万元。产品由专卖公司专营,企业无权自销产品。1959年有职工33人,固定资产4.5万元,年产白酒133吨,完成产值10.6万元。同年酒厂又征地0.65万平方米,设计年产能力扩大到300吨,并建起了烟囱等基建工程。1960年,由于国家经济困难,酒厂基建工程被迫下马,加上原料短缺,1961年仅生产白酒26吨,产值3.32万元。1963年为进一步发展酿酒工业,提高产品质量,厂里建起了化验室,使白酒产量、质量迅速提高。当年白酒产量108吨,完成工业产值8.68万元。1964年至1969年,又先后兴建了年产150吨白酒车间,建筑面积260平方米和340平方米的曲房2座,形成了从粉碎、踩曲、化验、酵母、出酒、勾兑一个完整的酿酒工艺流程。1969年固定资产11.76万元,年产白酒281吨,完成产值22.4万元,实现利税19.55万元。
1973年以后,11万伏高压输电线路接通,增加变压器1台,安装使用了第一台2吨K2GZ—8锅炉,并自制了1台翻拌机,新建了年产300吨白酒厂房一幢和370平方米仓库一幢,将人工制曲改为通风制曲和白酒地下通风,改变了建厂以来一直用土酿土烧生产的作坊式生产方法,初步形成了较先进的酿酒工艺流程。1979年固定资产39.3万元,年产白酒618吨,产值104.95万元,实现利税24.4万元。1980年,因原料短缺,稻糠严重不足,企业经济状况再次出现亏损,亏损额达2.71万元。同年为增加品种,挖掘传统工艺,研制成功了龙兴大曲酒。
1981年10月,进行工资制度改革,实行联产计酬责任制,大大调动了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当年生产白酒676吨,完成产值97.6万元,实现利税30.15万元。1983年,引进了80年代先进生产技术,对普通大曲进行微波催陈处理,白酒产量迅速增长,成本下降,经济效益显著提高。1983年生产白酒1194吨,产值175.5万元,实现利税64.7万元,其中实现利润11.3万元。1985年再次进行扩建,总投资204万元,建成年产1000吨大曲酒和100吨龙兴御液酒工程,固定资产原值增至260.88万元,占地面积达21391平方米,建筑面积10878平方米,动力机械总能量达629千瓦,职工194人,年产白酒1614吨,完成工业产值312万元,实现利润20万元,利税总额达108.5万元,人均创利税5593元,生产的龙兴御液酒质量高,口味正,因此在省内享有较好声誉,而且远销香港、东南亚等国家、地区。
凤阳县化肥厂为全民所有制工厂,1973年3月筹建,设计年生产合成氨3000吨,碳酸氢铵2万吨,厂址设在临淮西郊南汤府生产队附近。厂地标高21.9—22米,计划总投资302.7万元。1973年9月27日,省革命委员会燃料化学工业局批准了化肥厂设计任务书,全厂暂定人员295人,要求基建投资控制在300万元左右。同年12月18日,省燃料化学工业局批准了化肥厂扩初设计。1974年化肥厂建设全面开工,为此县里成立了化肥会战指挥部,经过一年多的紧张施工,1975年4月化肥厂全部工程竣工,并正式投产,当时企业占地面积50568平方米,建筑面积10029平方米,固定资产357.2万元,职工361人,当年实现合成铵产量1807吨,碳酸氢铵产量7311吨,产值117.3万元,亏损64.4万元。1977年初,因设备故障,停产检修。3月完成检修工作,重新投入生产,合成氨平均日产达14.5吨,最高日产量达19.22吨。当年生产合成氨2852吨,碳酸氢铵9135吨,产值183万元,亏损36.2万元。
1978年,该厂率先试行计时工资加奖励的分配办法,对化肥生产起到积极作用,当年生产合成氨3485吨,碳酸氢铵1.56万吨,完成工业产值221.5万元,实现利润3.9万元,利税总额9.8万元,改变了自建厂以来的亏损局面。1981年进行扩建改造,新增80平方米低压蒸发器1台,更换了0.57立方米合成塔内套,固定资产增至418.5万元,职工410人,产值371万元,合成氨产量6079吨,碳酸氢铵24706吨,实现利税45.4万元。1983年以后,经过两次技改、扩建,1984年合成氨产量达6301吨,产值502.4万元,实现利润109.5万元,创历史最好水平,并一举跨入全国小氮肥生产先进行列,产品由县农资公司包销。1985年,合成氨年生产能力达1万吨,固定资产增至834.5万元,拥有合成氨、碳铵生产设备100台,主要设备有1600造气炉3台,2260造气炉1台,13.3—17/320压缩机4台,2Z13.5 180/220循环机2台,4V-125A冰机3台,YA40-3500-4罗茨风机3台,500合成塔1台KZL-4-13锅炉3台。职工457人,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技术、管理人员12人,并有6人获技术员以上职称。1985年因化肥产品积压,年底被迫停产,当年氮肥(100%)产量4282吨,完成产值395.4万元,利润仅0.7万元。
凤阳县橡胶厂为县属集体所有制企业,1969年11月筹建,在原“临淮综合社”的基础上创建了“凤阳县临淮橡胶塑料制品厂”,1970年建成投产,固定资产2.41万元,职工40余人,生产各种橡胶杂件和塑料制品,并于当年7月试制成功26×2规格的力车胎,年产橡胶杂件2060公斤,产值18.5万元,实现利税3万元。1971年,固定资产4.19万元,职工64人,年产力车外胎4059条,完成产值39.33万元,实现利税5.2万元。同年6月,将塑料制品生产交给“小溪河塑料制品社”,并改名为“凤阳县临淮橡胶厂”。1972年,增加一吨蒸汽锅炉1台,1973年又自制一台胎面成型机,实现胎面成型生产半机械化,固定资产增至7.25万元,完成产值71.46万元,实现利税16.8万元。1975年试制成功纯橡胶管,1976年至1978年又新增16开放式炼胶机1台,4米硫化罐1台,1977年创办了家属“五七”工厂,将拖凉鞋、橡胶杂件交“五七”工厂生产。1978年试制成功编织输水胶管,喷雾胶管,乙炔胶管3种新产品,并投入生产,奠定了专业化生产橡胶管基础,年底固定资产27.15万元,职工105人,生产编织胶管2.2万米,力车外胎3万余条,完成产值136.9万元,实现利税39.5万元。1979年被安徽省委、省政府命名为大庆式企业。1980年以后,又先后试制成功夹布输水胶管、空气胶管、氧气胶管、耐酸、耐碱胶管及橡胶和塑炼并用胶管等多种新产品,企业经济效益持续稳步增长。1983年,喷雾和乙炔胶管获省优质产品称号。1984年,橡胶和塑炼并用胶管,填补了安徽省一项空白,并荣获省优质新产品奖,氧气胶管被评为省优质产品。同年,实行联产计酬责任制,经济效益显著提高,完成工业产值600万元,实现利税111.3万元,首次达到年创利税百万元以上企业,成为全县3个利税超百万工业企业之一,并被评为全省工业企业先进集体,出席了省劳模大会,受到省人民政府的嘉奖。
自1981年起,围绕设备、工艺、环保3个重点进行技术改造,1981年至1985年共投资63.54万元,购置设备16台,改造老设备25台,新建和改造厂房2000多平方米,其中自制1台包帆布成型机,购进擦胶机(四辊压延机)1台,密炼机1台,自控硫化罐1个,2吨锅炉1台及编织机等。1985年固定资产121.45万元,职工131人,生产各种胶管121.6万米,完成产值633.2万元,实现利税138.49万元,上交利税94.38万元,为1980年上交利税36.54万元的2.6倍。
凤阳县水箱厂为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始建于1958年,当时名为“凤阳县第一机械厂”,产值4万元,隶属县重工业局领导。1959年,改名为“凤阳县通用机械厂”,固定资产20万元,职工436人,主要产品有车床、磨床、柴油机、水泵和农用机械等,年产值56.8万元,亏损5.5万元。1960年,改属县农业机械局管理,并更名为“蚌专凤阳综合农具厂”。1961年,“蚌专凤阳县农具厂”与“凤阳县综合农具厂”合并,更名为“凤阳县农具厂”。1962年撤销县农业机械局,“凤阳县农具厂”归属县工业局管理,固定资产44.7万元,职工78人,完成工业产值41.7万元,实现利润1万元。1966年,接受省分配的“水箱”试制任务,1968年自制成功水箱生产全套设备,水箱于1969年正式投入生产,填补了省内一项空白。自制的水箱生产专用设备,三、四排孔滚片机,自动烘焊炉,半自动铜带校直切断机,制管机等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特别是三、四排孔滚片机为国内首先用于生产。1969年生产水箱200只,完成工业产值28万元,亏损8.7万元。1971年,在大办地方“五小”工业中,由省里投资15.9万元,用于扩建、改造,同年9月,研制成功江淮牌8吨汽车水箱,年底固定资产增至82.9万元,有各种主要生产设备40台,职工增加到269人,生产水箱2382只,完成工业产值97.3万元,实现利税9.5万元。1973年11月,“凤阳县农业机械修配厂”划归县农机局管理,1974年为适应水箱生产的发展,在“凤阳县农业机械修配厂”统一核算的基础上,增设“凤阳县水箱厂”,固定资产173.2万元,主要生产设备68台,职工261人,年产水箱5884只,产值173万元(其中水箱产值占80%),实现利税20.7万元,上交利税18.9万元。1978年,撤销“凤阳县农业机械修配厂”,正式启用“凤阳县水箱厂”名称。1981年10月,县里实行经济体制改革试点,撤销各工业主管局,“凤阳县水箱厂”改属县经济委员会直接管理。1982年,进行企业整顿试点,厂内成立了职工代表大会,加强了企业民主管理,1983年,企业整顿验收合格。1984年与县财政局签订了经济大包干合同,按合同规定上交所得税和利润16.5万元,当年水箱产量达31558只,完成产值608.3万元,实现利润51.7万元,利税总额达65.9万元,上交利税35.3万元。1985年,实行厂长负责制,经济效益显著增长,固定资产增至246.1万元,实现利润93.85万元,利税总额116.2万元,上交利税47.3万元,所产CA-10B型和NJ-130型散热器,均获省优质产品称号。
凤阳县光色玻璃厂为县属全民所有制企业,1980年2月,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地区批准,县玻璃厂的光色玻璃车间单独划出,成立了“凤阳县光色玻璃厂”,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当时采用四川白泡石做坩锅材料熔制玻璃料,烧铸成形,马幅炉退火和热处理工艺,由于工艺设施落后,产品质量差,产品合格率仅有20%。1980年,固定资产49.3万元,职工98人,年产光色玻璃镜片毛坯10.3万副,完成产值53.3万元,实现利润0.19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仅4600元。1981年,生产光色玻璃镜片毛坯5.9万副,产值71.27万元,亏损13.9万元。1982年,改革旧工艺,引进新技术,改原白泡石坩锅电炉熔制为铂金坩锅熔制,自动滴料,机剪分料、人工压模成型新工艺。新增30立升铂金坩锅1个。1983年,新工艺线投入生产,上海硅酸盐研究所又将新研制成功的FG-2(茶色)、FG-3(兰灰色)新品种,提供给厂里试生产。1983年,固定资产154.06万元,职工148人。坩锅单产量由每锅的350副提高到1320副,年产光色镜片毛坯18.77万副,完成产值80万元,实现利润17.5万元,利税总额34.1万元,上交利税8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5400元。同年9月,快退色FG系列光色玻璃获安徽省科学技术成果一等奖。1984年,又新增2条玻璃镜片毛坯生产线,年生产能力达到75万副,30立升铂金坩锅增加到3个,并改造了热处理遂道炉,缩短工时40%。1984年,固定资产258.54万元,年产变色镜片92.41万副,完成工业产值367.19万元,实现利润167.9万元,利税总额221.2万元,上交利税68.96万元,成为县属3个年创利税百万元以上工业企业之一。同年FG系列光致变色镜片获省优质产品称号。1985年,贷款300万元,进一步改革生产工艺,扩大生产能力,新购入3台自动成型压机,120千瓦发电机组1套,铂金坩锅2个,并三次改造了退火炉和热处理炉,年产变色玻璃镜片125万副。1985年固定资产773.2万元,职工250人,年产变色镜片187.38万副,完成产值734.38万元,实现利润280.14万元,利税总额386.53万元,上交利税164.8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达38856元。同年,光致变色玻璃镜片被授予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全国轻工业优质新产品奖,并被评为轻工业部优质产品。
凤阳县印刷厂建于1956年,1956年8月由国家投资500元,将临淮镇的红心印刷厂个体印刷业迁至府城,与府城的建设印刷厂合并为公私合营凤阳县印刷厂,隶属县人民政府工业科。有圆盘机4台,机召架1台,划线机1台,石印架2副,字架2副。同年底,蚌埠地区工业局又投资1900元,新购了11间平房,作为生产厂房,固定资产增至7000元,有职工16人,当年完成产值4.63万元。1959年,改名为“凤阳县轻工综合厂”。1961年3月,“轻工综合厂”撤销,恢复了“凤阳县印刷厂”,属公私合营企业,当年完成工业产值83.11万元。1964年,因县商业部门不能满足该厂生产用纸张要求,该厂派员到上海、蚌埠、淮南等地采购各种纸张1300多令,占全年生产用纸量的77.8%,并改变经营作风,深入县内社队和外地联系业务,送货上门,当年完成产值9.6万元,比1963年的8.3万元增长16%。同时贯彻执行“安徽省印刷企业质量标准”,产品质量有了较大提高,成品率达99.5%,正品率98%。
1966年,“公私合营凤阳县印刷厂”改名为“地方国营凤阳县印刷厂”,固定资产5.4万元,职工29人,完成产值12.4万元。1966年至1976年,因承印《毛主席语录》和《老三篇》,生产一直比较正常,产值稳步增长,每年印制《毛主席语录》10万本,《老三篇》30万册。1968年完成工业产值15.63万元。1976年,工业产值达42.8万元。1977年,“地方国营凤阳县印刷厂”更名为“凤阳县印刷厂”,固定资产14.5万元,职工65人,完成产值43.3万元,实现利润3.6万元。1979年,省革命委员会命名该厂为大庆式企业。同年,该厂固定资产24.6万元,职工121人,完成产值57.5万元,实现利税4.64万元。1981年以后,购置安装了彩印机、照相制版等设备,生产进一步发展。1985年固定资产57.2万元,职工126人,产值87.5万元,实现利税11.1万元。
凤阳县石英岩矿系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场址位于殷涧乡老青山,1970年10月筹建,总预算170万元,设计生产能力年产石英石4.7万吨,当时由省里投资20万元进行一期工程建设,1971年正式开工建设,进行边基建,边生产,当年实现工业产值0.83万元。1973年一期工程竣工,主要设备有6立方米移动式空压机2台,9立方米固定式空压机3台,凿岩机7台,0.6立方米挖掘机1台及其它辅助设备13台,总装机容量410KW。1974年1月正式投产,但1—4月份亏损1.7万元。同年根据蚌埠323地质队对大青山口磷矿资源的勘探结果和中共凤阳县委负责人指示精神,该矿在石英石开采投产的同时,还承担了磷肥原料的供应任务,共生产磷矿石300吨,磷矿粉100吨,1974年完成工业产值11万元。1976年工业产值达27万元。此后,经过扩建,1980年,固定资产93.4万元,职工68人,石英石产量2.1万吨,完成工业产值11.55万元,实现利税2.3万元。1985年,固定资产93.9万元,职工92人,年产石英石2.3万吨,完成工业产值27.9万元,实现利税2.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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