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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购销渠道
清末至抗日战争前夕,县内商业比较繁盛,以水、陆交通要冲的临淮关为集散地,县内各商号的货源、农副产品以及以农副产品为主要原料的产品大部出自本县,其它日用商品中棉布、丝绸来自上海、苏州、杭州,土布来自阜阳、全椒、怀远,烟、糖从南京、上海等地购买,食盐由盐务局批发,煤油、“五洋”杂货多来自五洋公司,火柴从淮上火柴公司批发,酱油、酱菜为本地产品,少量来自蚌埠,酒以本地槽坊酿造的“大曲”为主,少量名酒从濉溪、双沟购进,茶叶来自皖南山区、杭州、六安等地,杉木来自皖南山区及江西、浙江一带,缸、盆、陶器、瓷器来自上窑、江苏宜兴、江西景德镇,麻、木器、竹器、铁器来自六安大别山区,部分由本地匠铺制造出售。
抗日战争期间,凤阳沦陷,各大商号携家辗转流亡,商业萧条。汪伪建立政权后,商业有所恢复。各商号的货源部分来自蚌埠,南货、百货、棉布、红糖、白糖等从南京、上海、杭州及沿海城市购进,食盐、茶叶由小贩运入县境。境内凤阳山区的革命根据地,受反动力量的严密封锁,日用品非常紧缺,棉布、西药及其它日用品,由商贩从蚌埠进货,肩挑辗转运入山区,食盐从津浦路东经燃灯入山。
抗日战争胜利后,逃亡在外的商家陆续返回,重整旧业,各种货源渠道,基本恢复。
建国后,经过三年经济恢复时期,商业复苏,国营商业迅速兴起,形成了多种经济成份的商业体制,货源渠道也各有不同。国营商业的商品由上级公司统一调拨。从1955年起,各国营公司相继建立,国家计划商品由上级公司统一分配,其它商品由省内外二级站供给。其中纸张、百货、日杂、化工、五金交电、文具、针棉织品、棉布、医药、糕点、糖果等,从蚌埠、合肥、芜湖、南京、上海等二级站进货;烟、酒等专卖品由上级公司分配计划,到指定厂进货,烟多从蚌埠、滁县、阜阳厂家进货,酒多在县内酒厂进货,部分从嘉山、濉溪、亳州、涡阳等酒厂以及江苏部分酒厂进货;食盐、食糖、煤炭、石油等由上级公司调进;醋、酱油、糕点、副食品及小百货、小五金、皮鞋、布鞋、服装等,一般按照计划从县内厂家购进。1978年至1985年,火柴、肥皂、缝纫机、胶鞋、自行车、食糖等仍由上级公司分配计划到指定地点购进,其它商品到二级站、各级批发部门或直接到厂家进货。
集体商业货源渠道,主要是县内各国营公司。供销社所需商品,由本系统调进,农村合作商店从供销社进货。1982年后,县内集体商业的货源完全实行多渠道进货,多从县内国营公司进货。
私营商业货源,建国初期,绝大部分商品由蚌埠、滁县进货,1954年后,基本上从县内各公司和供销社进货。1956年,县内私营商业解体。1978年后,市场逐渐开放,个体私商重新发展,县内百货多来自国营公司、商店和供销社,水果主要从蚌埠贸易货栈进货,服装、鞋类从上海、苏州、无锡购进。
二、购销网点
建国前,县内虽有专门负责商业的机构,但商人皆为自发经营,网点设立根据盈利与否来决定。
1949年12月,县人民政府设立工商科,为政府管理商业的办事机构。府城镇和临淮关人口集中,设有百货公司和百货分销处,供应生活必需品。国营商业部门和供销社,府城设立公司门市部,区镇设站,乡设代销点。1956年,府城国营商业批发、零售兼营,供销社在府城的零售单位继续经营。同年实行合营,按照“大部不动,小部调整”的方针,调整商业网点,撤店并店,在居民购货不便的地方增设网点,门市部、代购代销店、供销分店、农村合作商店、合作小组和个体商贩网点有了较大发展。1958年“大跃进”时期,供销社、合作商店、合作小组升级过渡,关闭集市贸易,商业单一。1960年,部分商业人员抽调从事农业生产,商业网点大量减少。
1961年至1965年,恢复了国营、供销、合作商业和集市贸易,一些传统的商品流通形式逐步得到恢复。“文化大革命”期间,关闭集市,流通渠道阻塞,商业网点严重不足。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商业网点和设施不断增加。1985年底,全县商业网点有6265个。同时,城乡个体商业也有了恢复和发展,全县有个体商户4219户。
三、农副土特产收购
主要是畜产品、中药材及农副产品收购。
畜产品收购品种有猪、禽、蛋、皮张杂品。农副产品收购的品种主要有烤烟、棉花、麻类、芦席、元葱、黑瓜子、薄荷油等。
建国前,县内农副土特产品由私商收购,以粮食、油料、烟叶为大宗,以及生猪、棉花、苘麻等。建国后,逐步由国家统一收购。
1、猪、禽、蛋收购
建国前及建国初,猪、禽、蛋由私人商贩收购。1952年起生猪由供销社收购,但数量较少。1955年,生猪改由国营食品部门收购,实行派购。县成立生猪派购专门机构负责此项工作。乡配备脱产专职派购员,落实派购工作。1954年粮食实行“统购统销”后,饲料粮供应受到限制,影响生猪饲养,派购量下降。1956年实行生猪预购办法,发放预购定金和养猪饲料粮,同时调整收购价格以增加收购量。同年,食品公司猪、禽、蛋超额完成收购任务。
1958年,国家商业部制定了“大购大销”的方针,要求除粮、油料外,把其它农产品都收购起来。县食品公司对生猪继续实行派购,对禽、蛋分配任务强行收购。收购中出现硬性摊派、强迫命令和片面追求高指标行为。为抵任务,把不符合标准的也强行收购。挫伤了农民饲养家禽家畜的积极性。全年仅收购生猪983头,是建国后收购最低水平。从1961年起,生猪基本按派1留1进行收购,鸡、鸭、鹅、蛋实行派购,同时提高收购价格。生猪实行奖售政策,初期只奖饲料粮(票证,下同),后增加布票和烟、糖、胶鞋、化肥等。收购量大幅度增加。1963年出现卖猪难问题。
1970年后,增加了派购任务,对超购部分给予奖励,使收购量大增。1971年收购生猪4.76万头,1976年收购7.04万头,1978年收购9.73万头。从1979年起,国家再次提高收购价格,1980年再次出现卖猪难。1985年收购生猪6.6万头。家禽年收购量基本保持12万只,鲜蛋年收购量基本保持80万斤。1982年家禽收购量高达27.8万只,1979年鲜蛋收购量高达154.8万斤。1985年收购家禽11.7万只,调出8.8万只;鲜蛋17.2万斤,调出2.3万斤。
从1984年起,猪、禽、蛋列为三类物资,取消派购,实行市场调节,自由收购,个体屠宰户开始出现。
2、皮张杂品收购
县内畜产皮张杂品由供销社收购,有牛皮、野猫皮、家猫皮、黄鼠狼皮、猪皮、羊皮、狗皮、羊毛、家兔毛、家禽毛、猪鬃、羊肠衣、杂骨等品种。60年代年收购额10.8万元,70年代年收购额22.8万元,收购额最高年份为1985年达39.9万元,收购羊毛530公斤,羽毛5360公斤,黄鼠狼皮4525张,羊皮2275张,牛皮5000张。
3、中药材收购
县境野生、家种药材1047种,年均产量150万公斤。药材成熟季节,农民上山采挖、炮制后出售。建国前,只有私商和私人药房少量收购,建国后,国家设点收购。
1954年前,中药材由供销社收购。1956年8月,国营中药材经营处成立,中药材由国家统一经营,府城内由大街老药店收购。1956年在刘府、武店、大庙、府城设立4个中药材收购点。1957年增设曹店、宋集2个收购点。主要收购明党参、桔梗、柴胡、夏枯草、茵陈、蜈蚣、土鳖虫、鳖甲、鸡内金、蝎子、半枝莲等130种。正常年景,年收购量达75万公斤至100万公斤。收购量最多的1973年达125万公斤,其中山楂10万公斤,柴胡2万公斤,百部15万公斤。1985年收购量为15.24万公斤,收购总额28.1万元。
1981年8月,“凤阳县中药材经营处”改为“凤阳县中药材公司”。1984年后,市场放开自由收购。收购办法是参加各级举办的药品交流会,与用户签订购货合同,按合同组织收购。收购的药材,一部分供应县内医疗单位,一部分调往外地,平捷莲、明党参等少数高档品种出口国外。
县中药材公司兼营西药及药械,经营品种达3000种。
4、烤烟收购
建国前,县内烤烟控制在“英、美颐中公司”和“南洋兄弟烟草公司”及国内少数资本家手中。1950年建立“凤阳产烟区办事处”、“武店烟叶专业合作社”,国家开始经营烤烟业务,制定合理价格,组织饼肥、大杆、烟竿,发给预购定金,改建炕房,扶持烟农发展烤烟生产,烤烟种植面积逐年扩大。烤烟收购,开始由各乡供销合作社承担,后由烟麻公司收购。1950年,收购烤烟380万公斤,1953年增至925万公斤,1960年至1962年产量减少,1960年仅收购175万公斤,国民经济调整后,1963年收购量回升到595万公斤,但自1978年以后,收购量逐年减少,1980年只收77万公斤。1985年收购95.3万公斤。历史上收购最多的1964年,收购烤烟1271万公斤。
供销社收购网点,1950年只有武店、刘府两个,1985年发展到9个采购站、15个收购组。
5、棉花收购
民国38年,棉花由农民自种自用,剩余部分由私商收购。1954年,国家对棉花实行“统购统销”,棉花由花纱布公司经营,委托供销合作社代购。1957年,花纱布公司撤销,棉花收购归供销社专营。收购办法采取预购、奖售、派购、换购等。1965年收购皮棉0.4万公斤,1983年收购皮棉124.5万公斤,为历史最高纪录。1985年收购皮棉4.16万公斤,收购籽棉59.3万公斤。
6、麻类收购
建国前,苘麻由麻行收购,建国后,由供销合作社收购。1960年引进黄麻新品种后,增加了黄麻收购。后因销售不畅,黄麻不再种植。70年代以后,化纤产品增多,农民停止种植麻类,收购随之停止。
7、芦席收购
凤阳县沿淮滩涂盛产芦苇,请外地师傅传授技术,编制芦席,沿淮的黄湾、枣巷等地大部分家庭都操此业,因而形成芦席之乡。供销社采取加工订货,包购包销办法收购。芦苇短缺时,曾从江西、湖南、盱眙、洪泽、泗洪、高邮等地大量采购,委托农民加工。芦席经营由代购逐步转为自营。1953年收购5.1772万条,其中代购0.4955万条,1954年上升到16.9329万条。1978年收购49.6429万条。1977年4月,省供销社在枣巷召开重点县芦席现场会,全国供销总社及地区供销社均派人参加会议。1970年至1980年,收购量在20—24万条的有7年。1985年仅收购2.3883万条。芦席远销到天津、东北等地。
8、元葱收购
元葱是建国初期引进的蔬菜新品种,产量高,收益大。主要产地在刘府、西泉、总铺、大庙、板桥等地。1962年,供销社开始收购,1970年后,由土产公司经营,远销黑龙江、乌鲁木齐、哈尔滨、沈阳、佳木斯、长春等省、市。1965年收购289万公斤,1973年收购191.5万公斤。1978年后,农贸市场开放,元葱收购打破行业界线,供销社系统内外多方经营,购销价格有起有伏,市场竞争激烈。供销社系统1979年只收购27.5万公斤,1980年回升到110万公斤。1985年因无收购任务,全年未收购。
9、黑瓜子收购
黑瓜子是凤阳县传统土特产品。供销社1953年组织收购,收购的品种以中小片为主。1976年收购22.25万公斤,1985年收购49.425万公斤。
黑瓜子主要产地为总铺、板桥、小溪河3个乡镇。1976年后,政府为发展黑瓜子生产,收购实行浮动价和奖励化肥的办法,提高农民生产的积极性。
四、生活资料及工业品购销
建国前,生活日用品皆由私商从苏、申等地购进销售,蚌埠工业兴起后,部分商家由蚌埠进货。经营方式,首先在质量上赢得顾客,并常以赊销招徕顾客。对一些较大业务,送货上门。同时注视市场行情,采取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抛售商品等手段取得高额利润。
临淮关是皖北地区货物集散地之一,客商云集,商品供应充裕,尤其食盐,船载于此,销售至附近各县。抗日战争期间,各种商品缺乏,尤以食盐、煤油、布匹、蜡烛、火柴、药品等为甚。
建国后,县内生活日用品和生活必需品少部分通过贸易、私人间等价交换及工业部门自销,大部分由供销合作社、公私合营商店、私人商户及国营公司所属零售店负责组织销售,商品皆为敝开销售。
1950年,供销合作社发动社员投资入股并贷款,组织商品下乡,解决群众生活必需品的急需。1953年,县供销系统年销售额为488.677万元(折合新币,下同),其中粮食89.78万元,副食品57.01万元,针纺织品14.19万元,日用品242.76万元。1954年,棉布凭票供应,1956年大部分物资实行计划供应,有凭票、凭证、特需、奖售等。至1960年,凭票供应的有猪肉、食糖、糕点、棉布、肥皂等57种,凭证供应的有棉线、胶鞋、香烟、火柴、酒、食盐等29种;食糖为特需供应,供应对象为产妇每人1公斤,浮肿病人每人0.25公斤;奖售对象是出售粮、棉、油料、烟、猪、禽、蛋等农副产品的农民。胶鞋、铁壳水瓶、脸盆、碱粉、铝锅、锁、毛巾、毛线、牙膏等作为奖售商品。1958年,商品供应紧张,1959年至1961年,副食品供不应求。
棉布由国营公司和供销合作社经营。1956年至1968年,年均供应量在100万米以上,1970年至1982年,年均供应量在200万米以上。1971年,化纤织品增多,1975年涤沦混纺产品打开市场,销售量逐年增加。1980年棉布和化纤织品销售量达234万米。1985年销售化纤织品为108万米,销售棉布185.5万米。
城乡经营布制服装较多,有男、女装和童装。供销社门市部设有服装专柜。1965年销售量为0.28万件,1982年为4.68万件。改革开放后,经营服装的单位及个体商户增多。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一些高档化妆品、工艺美术品、金银首饰、绣花枕套、扑克牌、和平鸽碗、传统风味食品以及带有被认为是“封、资、修”的图案和商标有造型艺术的商品,一律被定为“四旧”而停售并毁坏。对针织品、棉布、自行车、手表、糕点、火柴、肥皂、煤油、食盐等仍采取凭票、凭证、特需、奖售等办法供应。
1973年,国民经济调整后,商品供应好转,凭票供应的商品范围减小。7月份以后,凭票供应的只有棉布、针织品、肥皂、糖、烟等12种,凭购货券供应的商品只有胶鞋、毛线等13种。
1978年后,商品日益丰富,县百货公司设立侨汇专柜和老干部专柜,凭券、证供应高档烟、酒及其它紧俏商品。
全县经营的自行车有永久、凤凰、飞鸽、红旗、长征、王冠、奔马、金狮等品牌及其它杂牌车,以上海产永久牌、凤凰牌和天津产飞鸽牌畅销。名牌车先由国营公司调拨,供销合作社发购车票零售,杂牌车计划外、议价供应。改革开放后市场繁荣,自行车货源充足,皆敝开供应。1985年全县共销售自行车11420辆。
全县经营的缝纫机有上海牌、蝴蝶牌、飞人牌等上海产品及其它杂牌产品。1971年供应是先城镇后农村,1972年后改为先农村后城镇,货源紧张,供不应求。1972年销售362架,1977年销售820架,1978年销售1000架,1982年销售5253架,1985年销售3983架。有部分名牌缝纫机曾奖售给粮食“万斤户”和“专业户”。
县内销售的收音机有半导体和交直流电子管收音机两种,以半导体收音机最受欢迎。1969年销售629台,1977年销售1357台,1982年销售5255台,1985年销售4410台。
1984年以后,只有沪产的永久牌、凤凰牌,天津产的飞鸽牌自行车和沪产的缝纫机以及平价豆制品凭票供应,其它商品全部敝开供应。高档的烟、酒和皮鞋、手表、电视机、毛料、呢绒、收录机、电风扇、洗衣机成了热门货。1985年全县生活消费品零售总额为15074万元。
1962—1985年度全县布匹、肥皂、食糖、食盐购销量表
表14—3

1952—1985年度全县卷烟、酒、自行车、缝纫机购销量表
表14—4

1970—1985年度全县手表、收音机、电视机购销量表
表14—5

续表14—5

1980—1985年度全民所有制商业商品购销存额情况表
表14—6单位:万元

1977—1985年度供销社系统商品购销存额情况表
表14—7单位:万元

1979—1985年农副产品收购、商品零售额表
表14—8单位:万元

1979—1985年国营商业主要财务指标情况表
表14—9

1979—1985年国营商业流动资金周转情况表
表14—10

五、生产资料供应
1、农业生产资料
建国前,农民所需的小农具,部分自制,部分由匠铺生产销售。
建国后,国家实行“为农业服务”的方针,提倡科学种田,推广新式农具,新耕作方法。供销合作社、国营商业部门开始经营种子、饼肥、旧式小农具,后增加了化肥、农药、农药械、双轮双铧犁、农机具、农业机械、塑料薄膜、运输工具、渔牧用具、燃料、原材料等。1985年销售额达2090万元。
1980年以前,由于货源紧张,大部分品种计划供应,1980年后,除尿素等极少数品种计划供应外,大部分敞开供应。
肥料肥料销售初以菜籽饼、芝麻饼、黄豆饼为主。1952年后开始销售少量化学肥料,后逐步以化学肥料为主。起初品种单一,1952年只销售21吨硫酸铵。以后增加了过磷酸钙、硝酸铵、尿素、复合肥等。1975年前,化肥均为外地生产。1975年县化肥厂建成投产,1976年县磷肥厂建成投产,自此,外购化肥量减少。1978年后,化肥需求量大增,县内生产及计划调拨化肥不能满足需要,开始从外地调进议价化肥。1985年,共调进化肥50288吨,其中尿素6677吨,复合肥3533吨。在化肥销售中,50年代以磷酸铵为主;60年代以硝酸铵、磷酸铵、磷肥为主;70年代后,磷酸铵、尿素、复合肥销售量日趋增多,硝酸铵、硫酸铵销售量逐年减少。县内农田普遍缺磷,磷肥一直畅销不衰。70年代,县内曾试制土化肥“5406”,因肥效不显著而停止生产。
农药、药械建国前,农作物病虫害用土法治理。建国后,开始有少量农药、药械供应。品种有“滴滴涕”、“223”乳剂等。1955年开始供应“六六六”粉剂和喷粉器。1965年后,开始供应“乐果”、“敌敌畏”、“1605”等有机磷农药。1970年后,混合剂农药成为农民欢迎的农药,有“1605”、“六六六混合粉”、“叶蝉散”、“灭菌剂”、“除草剂”等。随着农药的推广使用,配套农药器械也迅速发展,供应的品种有手摇喷粉器、单管压缩喷雾器。
农用器具建国前,犁、耙等农具部分由农民自制,部分由匠铺制作销售。建国后,大部分农具由供销社销售,品种有锄头、铁木锨、铁木犁、耙、镰刀、叉扬、扫帚、筐、舀勺、扁担等。1950年后,商业部门开始组织销售新式农具,品种有条播器、双铧犁、龙骨水车、锯齿镰等。60年代中期,增加了大、小塑料桶、盆、舀勺等。供销社推广粘胶农具,经营农具维修业务。
耕畜1961年,全县耕牛严重不足,县供销社成立了畜力部,从省外购进大批耕牛。1962年销149头,1963年销449头,1964年销1199头,1965年销1767头,1966年销395头。1973年后,农业机械化发展,耕牛逐步退居次要地位。
农业机械60年代,农业机械由供销社经营,销售量极少。70年代,农机需求量增加,县组建农机公司,专营各种农业机械。品种有脚踏脱粒机及农机配件。70年代中期,又增加了柴油机、电动机、小手扶拖拉机、小四轮拖拉机、脱粒机、碾米机、饲料粉碎机、磨面机、机耕犁、机耕耙、各种农用水泵等。另外,还经营汽车、各种机械零配件,品种达3000种以上。1982年以前,各种农机具销售主要是计划分配,农机配件中油泵芯套、喷油嘴凭票供应,其它一律敞开供应。自1982年起,各种农机具及所有零配件均敞开供应。
农用薄膜县内农用薄膜销售始于60年代中期,仅用于小烟育苗,全县年销售量仅为9吨。70年代,推广小苗育秧,瓜农采用薄膜覆盖技术,塑料薄膜销售量急剧增加,市场出现脱销。1974年至1980年,年销售量保持在60吨左右,1985年销售64吨。
1953—1984年度化肥、农药销售情况表
表14—11

1962—1984年度中、小农具销售情况表
表14—12

续表14—12

1970—1985年度半机农具、柴油销售情况表
表14—13

2、计划物资
金属、机电、轻化、建材建国前,县内电器、轻化商品由京货店经营。销量极少,建国后销售量日益增加。1963年以前,由商业部门和手联社经理部经营,计划供应。1963年县物资局成立后,由物资部门负责组织供应。供应对象是国营工业、公社、镇、二轻、水利、基建、校办工厂等企业生产用料和维修用料,部分供应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所需。供应品种有生铁、铜、锡、铝、钢、锌材、内外轮胎、纯碱、硫酸、烧碱、电石、玻璃、水泥、油毛毡以及动力机械等。1978年以前,各项物资皆为调拨供应,不入商品市场。同年,建立门市部后,对机电、轻化建材实行敞开供应。1980年,中央提出“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方针,物资供应紧张的局面趋于缓和。物资局为适应形势需要设立了供应站,物资局生资门市部的大部分品种皆敞开供应,部分物资实行议价供应。1984年后,物资部门销售的品种达3000多种。
木材建国前,县内木材均为私人经营,元竹、杉木大多从大别山、皖南山区和江西采购,松、杂木、水曲柳多从东北进货。50年代,木材敞开销售。1962年开始实行计划分配。主要供应给烟农建炕、农具生产、防汛、水利设施、城市基建、群众建房及机关学校的急需。供应多为杉木,有时杉、杂搭配。设临淮关、武店两个木材分销点。1980年后,市场开放,从浙江省、福建省调进的木材量增加。至1985年,继续经营议购议销,品种增多,有元杉、松木、锯材、胶合板等9种,全年销售木材1887立方米。
煤炭、石油县内煤炭经营较早,民国3年推广烤烟,开始供应煤炭。但皆为私人炭厂经营。种类有淮南炭、中兴炭、枣庄炭等。当时淮南煤矿初开,煤炭质量较差,以枣庄、山西和阳泉煤最受烟农欢迎。抗日战争期间,煤炭缺乏。建国后,烤烟生产恢复,煤炭销量增大。1957年,年销量为26616吨。60年代起,工业用煤增加,实行计划供应。每年由上级公司根据国家计划核定年度调拨计划,县计划部门根据调拨项目和数量,分配供应。煤炭供应分公用煤和民用煤两类,公用煤是厂矿、饮食业、食堂、浴室、修理业、服务行业用煤。民用煤主要是城镇居民、菜农、灾民生活及机关团体取暖用煤。居民、菜农生活用煤实行定期、定量供应,灾民用煤根据灾情计划供应,灾后停止。1981年起,除居民生活和烟农烤烟用煤按计划供应外,其它全部实行议价敞开供应。
县内煤油销售较早,民国时期,即销售“亚细亚”牌煤油。抗日战争开始后,煤油销售紧张。建国初期,照明普遍使用煤油,销售量逐年增多。1952年销售煤油113吨,1957年销售量达26616吨。从60年代起,煤油实行计划供应。煤油销售形式有凭票、凭证、定点定时供应。由于机械车辆增多,汽油、柴油、润滑油供应相应增多。70年代中期,县内工业、车辆、农用机械发展具有一定规模。1976年开始,汽油、柴油实行凭票、凭证供应。汽油按车辆吨位分配供应,柴油按工、农业比例分配。60年代中、后期,县内基本使用高压电,煤油逐步实行敞开供应,经营单位减少,有时脱销。1985年销售汽油1869吨,煤油693吨,柴油4458吨,润滑油357吨,销售总额为405.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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