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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私营工商业改造
建国初期,全县共有手工业者1615户3710人,主要有铁、木、竹、缝纫、陶瓷、棕草、编织等。分布在府城、临淮关、刘府、武店、门台、小溪河、总铺等集镇。
1949年12月,县政府成立工商科开始对手工业者进行社会主义改造。1952年为改变手工业者分散、落后的状况,县供销社设立了生产股,在临淮关、府城组织了铁、木业小组3个,组员51人。1953年,组织手工业生产小组、生产供销社、生产合作社三种形式,积极开展对手工业的组织、改造工作。到1954年底,手工业社已发展到9个,社员45人,年总产值14.4万元人民币。
1955年初,县成立了手工业生产联合社筹委会,不久,召开社员代表大会,成立了手工业生产联合社。下半年,县成立了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领导小组,下设“私改办公室”,各区、镇成立私改领导小组,各供销社配备私改员。各级私改机构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对私营工商业的改造工作。同年底,全县组织手工业合作社(组)20个,社员323人。
1956年春,进入社会主义改造的新高潮时期,从府城到临淮关,手工业合作运动迅速掀起,并席卷全县。同年底,全县已有手工业社、组25个,社员567人,年总产值92.9万元。有一部分手工业工人转向农业,部分迷信行业被淘汰,或转为其它行业。
建国前,私营工商业主要分布在府城、临淮关两个较大集镇和刘府、武店、小溪河等32个小集镇,共有2337户。私营工商业的特点是摊点多,座商少,独资多,合资少,以棉花、百货、杂货为大宗,市场上主要依靠洋货来交换地方的工业产品。工业仅有临淮关淮上火柴公司和在帝国主义者垄断下的门台烤烟厂,其它则是一些小型的酱、醋、糖厂。
从1950年开始,县成立了土产公司、贸易公司,并有计划发展农村供销合作社。
1953年初,成立了县工商业联合会,开展对私营工商业的组织领导工作,同时,在全县农村普遍建立了供销合作社。
1955年,将大部分粮油、棉布私营零售店转为国营商业的经销、代销店。同年4月至年底,第一批组织了初级形式的合作小组23户,代销46户,经营批购466户,经营小组22户,计557户,占全县私营商业户的40%以上,初步组织饮食业68人,占全县饮食业人数的5.8%。
1956年,工商业改造进入高潮。根据中共中央“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和“全面规划、加强领导、逐行逐业分期分批改造”的方针,年底,全县组织合作商店85个,经销代销店359个,工商登记管理的121户,共改造私营商业饮食业、服务业449个,从业人员5561人,基本完成个体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任务。
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和服务性行业,采取公私合营的办法,对各个合营单位进行清资核产,付给5‰的定息,逐步收买。对资方合理安置,使他们有职有权,资方年老无经营能力的,挂名支薪。1956年全县共组织公私合营企业135个,至1957年,有5个公私合营企业过渡为国营企业。
1957年,纳入各种组织改造形式的占应改造户的92.5%,占应改造户总人口的93.4%,1958年通过组织改造的占应改造户的97.4%,占应改造户总人口的98.4%,1959年,全面完成组织改造任务。从此,一个较完整的集体所有制经济体系在全县形成。
1949年12月,县政府成立工商科开始对手工业者进行社会主义改造。1952年为改变手工业者分散、落后的状况,县供销社设立了生产股,在临淮关、府城组织了铁、木业小组3个,组员51人。1953年,组织手工业生产小组、生产供销社、生产合作社三种形式,积极开展对手工业的组织、改造工作。到1954年底,手工业社已发展到9个,社员45人,年总产值14.4万元人民币。
1955年初,县成立了手工业生产联合社筹委会,不久,召开社员代表大会,成立了手工业生产联合社。下半年,县成立了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领导小组,下设“私改办公室”,各区、镇成立私改领导小组,各供销社配备私改员。各级私改机构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对私营工商业的改造工作。同年底,全县组织手工业合作社(组)20个,社员323人。
1956年春,进入社会主义改造的新高潮时期,从府城到临淮关,手工业合作运动迅速掀起,并席卷全县。同年底,全县已有手工业社、组25个,社员567人,年总产值92.9万元。有一部分手工业工人转向农业,部分迷信行业被淘汰,或转为其它行业。
建国前,私营工商业主要分布在府城、临淮关两个较大集镇和刘府、武店、小溪河等32个小集镇,共有2337户。私营工商业的特点是摊点多,座商少,独资多,合资少,以棉花、百货、杂货为大宗,市场上主要依靠洋货来交换地方的工业产品。工业仅有临淮关淮上火柴公司和在帝国主义者垄断下的门台烤烟厂,其它则是一些小型的酱、醋、糖厂。
从1950年开始,县成立了土产公司、贸易公司,并有计划发展农村供销合作社。
1953年初,成立了县工商业联合会,开展对私营工商业的组织领导工作,同时,在全县农村普遍建立了供销合作社。
1955年,将大部分粮油、棉布私营零售店转为国营商业的经销、代销店。同年4月至年底,第一批组织了初级形式的合作小组23户,代销46户,经营批购466户,经营小组22户,计557户,占全县私营商业户的40%以上,初步组织饮食业68人,占全县饮食业人数的5.8%。
1956年,工商业改造进入高潮。根据中共中央“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和“全面规划、加强领导、逐行逐业分期分批改造”的方针,年底,全县组织合作商店85个,经销代销店359个,工商登记管理的121户,共改造私营商业饮食业、服务业449个,从业人员5561人,基本完成个体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任务。
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和服务性行业,采取公私合营的办法,对各个合营单位进行清资核产,付给5‰的定息,逐步收买。对资方合理安置,使他们有职有权,资方年老无经营能力的,挂名支薪。1956年全县共组织公私合营企业135个,至1957年,有5个公私合营企业过渡为国营企业。
1957年,纳入各种组织改造形式的占应改造户的92.5%,占应改造户总人口的93.4%,1958年通过组织改造的占应改造户的97.4%,占应改造户总人口的98.4%,1959年,全面完成组织改造任务。从此,一个较完整的集体所有制经济体系在全县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