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节 金融机构
一、当铺钱庄
1、当铺
清朝同治年间,临淮关老城头附近有李家当铺,业主李筱规,光绪末年停业。广运桥西北台子有郭家当铺,业主郭子瑾,民国4年(1915年)因陈子衡建火柴厂租用郭家当铺而歇业。
2、钱庄
抗战前,府城楼东街有王兴钱庄。民国28年临淮关有刘聋子办的恒和钱庄,资金约10万元,地址在火车站西;民国29年有春和钱庄,地址在今望淮楼对面,资金约10万元;民国30年有华丰钱庄,地址在老轮船公司,经理吴丽华,资金由5万元发展到20万元,同时在蚌埠、上海等地设有分庄。此外,太平街还有一家鸿安钱庄分庄,其总庄在蚌埠,负责人朱有笙。民国31年前后,府城人氏孙少三曾在花铺廊大街开设钱庄,此钱庄实际是兑换处,用中央银行的票子兑换伪储备银行的票子和铜元等,从中拿取手续费。民国31年至民国32年,伪军大队长鲁桂林亦在临淮关办过福淮钱庄。
当时县内的钱庄主要办理商业存款、放款和汇兑业务,也为外地银行做代理机构,如南京的实业银行,常州、无锡的汇源银行,上海的大陆银行和久安银行,与这些钱庄都有往来。另外钱庄还可以出本票,办理贴现,贴现率一般为1分3厘5,即每千元日息为4角5分,汇水(汇费)1元,正息6分,附加息(当时日伪政府征收的附加费)为正息的百分之四十。
以上各钱庄均于民国34年抗日战争胜利后歇业。
二、银行
1、金陵交通银行临淮关分庄
宣统二年(1910年),金陵交通银行鉴于津浦铁路支付现金和办理汇兑业务需要,上报北京总行拟在南京下关和本县临淮关设立分庄机构。宣统三年三月北京总行已将临淮关分庄招牌及14颗图章制好,但因临淮关受水灾,市面萧条,能否设分庄有待考证,于是总行派稽核胡笔江来临淮关实地勘察,延至下半年方正式开业。分庄除办理铁路工程提取现金和汇兑业务外,还代理华洋赈济会发放救灾款,此分庄是安徽省较早设立的一家银行机构。建国后,仍沿袭这一名称,监督建设资金的使用。1951年10月在中国人民银行凤阳县支行内设立交通银行代理处后,此名取消。另外,1953年6月1日,设立交通银行门台子支行,1954年,门台子交通银行撤并到淮南市交通银行。
2、安徽中华银行临淮关分行
民国元年,安徽都督府决定,将裕皖官钱局改组成立中华银行,总行设在安庆。在各税区建立分行,以利划拨财政收入。同时,安徽中华银行临淮关分行成立,其主要业务为征解地方税款,每5日将凤阳、阜阳、亳州、正阳关等地市价呈报都督府财政司。
民国2年,二次讨袁革命军兴起,安徽省耗资甚多,安徽中华银行总行及各分行深受影响,遂陷于停顿状态。
3、上海商业储蓄银行临淮关分理处
抗日战争前,上海商业储蓄银行蚌埠分行在临淮关设分理处,处址在东关大街。民国18年11月,军阀石友三军队曾从分理处强行提款1万元(硬币10箱),致使该行业务受到很大影响。民国20年,分理处迁至店口街,并在马滩建仓库4座,占地5亩,可供办理押汇和抵押放款等仓储业务。地皮租自津浦铁路管理局,所建仓库均系砖墙木架白铁屋顶结构。抗日战争爆发后,该行撤到重庆。
4、中国银行临淮关办事处
民国23年中国银行蚌埠分行在临淮关设办事处,处址在店口街,马滩建有一座仓库。抗战时办事处随分行撤到上海租界。民国35年10月15日,临淮关办事处复业,次年3月改为收付处,并代理国库宿县支库业务,民国37年11月6日,总管理处第二十七号通令裁撤。该处善后事宜,由蚌埠支行办理。
5、安徽省地方银行凤阳办事处
民国25年11月,安徽省地方银行在凤阳县府城设办事处,处址在原凤师附小隔壁,抗战开始后撤至后方。民国35年6月,安徽省地方银行驻重庆分行,随国民政府还都,改称驻南京分行,在上海设通汇处,在临淮关增设办事处。民国36年6月15日,临淮关办事处开业。同年10月,安徽省地方银行蚌埠分行在武店设分理处。民国37年底,停止营业。
6、中国人民银行凤阳县支行
1949年9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滁县专区中心支行在临淮关设办事处,1950年4月改为临淮支行,下设凤城办事处。1951年4月改名为凤阳县支行,仍驻临淮关办公。下设凤城、武店、门台3个营业所及大溪河、红心、枣巷、凤城、殷涧、鹿塘、刘府、考城、长淮、大庙等10个流动服务组。1952年8月21日,省分行批准在武店营业所设立发行库保管点,同年11月1日武店营业所改为办事处,直属滁县中心支行领导。1953年5月20日武店办事处复划归凤阳县支行管辖,同时10个流动服务组改为鹿塘(后为总铺)、枣巷(后为黄湾)、刘府、大溪河、门台子、大庙等6个营业所和凤城、武店2个办事处。县支行于1954年10月1日由临淮关迁到府城内办公,设临淮关办事处。
1956年1月26日,撤销刘府、长淮、黄湾、大溪河、燃灯营业所和凤城办事处,同年3月在府城设立城关储蓄所和农校储蓄代办所。1957年3月29日,人、农两行合并。1958年1月,撤销大庙营业所,7月撤销城关储蓄所。10月成立凤阳山矿山分理处。1959年,增设曹店、小溪河、板桥、利民、宋集、殷涧、府城营业所、燃灯服务组。
1961年10月,农村人民公社信用部与营业所合并,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一本帐,自此县内各区、乡均有银行办事处或营业所。同年11月,分行通知,停止所、部合并,重新调整分设。1962年春撤销宋集、曹店、黄湾3个营业所。
1963年12月3日,人、农两行分设。两行分别下设武店、刘府、门台子、板桥、小溪河、总铺、大庙和临淮关8个办事处。1965年10月,安徽省委决定,人、农两行再次合并办公,基层处、所亦合并办公,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1972年1月17日,凤阳县委常委会议决定,县财税局与人民银行凤阳支行合并为凤阳县财政金融局(人行名称对外仍保留)。1973年8月22日,财金局重新划分为中国人民银行凤阳县支行和凤阳县财税局两个单位。
1980年元月1日,人、农两行再次分设,支行以下的办事处、营业所除临淮关人、农两行各设机构外,其他各处、所统归农行管辖。4月,恢复支行储蓄专柜,建立安农分院、工区两个流动定时定点储蓄所。7月2日,经滁县行署中心支行批准,在临淮关店口街原行址设置临东分理处。
1982年7月,支行恢复保险公司代理处,同年第三季度,增设文昌储蓄所和临淮西关储蓄所。1983年8月1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凤阳县支公司成立,人行保险公司代理处撤销。
1985年,中国人民银行凤阳县支行业务转县工商银行代理,人员全部转入县工商银行。
7、中国工商银行凤阳县支行
1984年元月1日,中国工商银行凤阳县支行成立。同年作为过渡,县人、工两行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两套帐,分别核算的办法办公。1985年元月1日,中国工商银行凤阳县支行正式对外开展业务。支行下辖临淮关办事处,临西分理处和城关、文昌、临东3个储蓄所。
8、中国农业银行凤阳县支行
1955年10月1日,中国农业银行凤阳县支行正式成立。编制24人,业务及人员均由人民银行分出。1957年3月29日,并入人民银行凤阳县支行。
1963年12月3日,农、人两行分设,各区设农行营业所。1965年10月,省委决定人、农两行再次合并。
1980年元月1日,人、农两行进行第三次分设,县以下各区、乡设立营业所,各乡的信用社均归农行领导。同年12月1日,设临淮关营业所。1984年12月,支行成立营业部。1985年5月在临淮关设立新桥储蓄所。
9、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凤阳县支行
1949年至1977年底,县基本建设拨款业务一直由人民银行代理。1978年1月,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滁县中心支行在凤阳设办事处,编制5人,专门办理全县基本建设拨款事宜。1980年撤销办事处,成立凤阳县支行,编制7人,独立核算。
三、信用合作社
民国时期,凤阳县就成立有信用合作社,如大通桥、东孙、杨圩等村都有信用社,负责人都是当地较有名望的人。当时的中国银行及上海商业储备银行对凤阳农民发放贷款就是通过信用社转贷的。建国前夕,临淮关曾办有“临淮关信用合作社”,合作社采取股金制,每股10元,理事会主席吴玉华,贷款仅对入股的社员发放。
1952年,刘府镇第一选区办了谷夕英信用小组,社员集资入股,民主管理,有借有还,促进生产。由于缺乏管理经验,这个信用组不久就停办了。
1954年2月12日,武店巷乡成立了建国后第一个信用合作社。1954年底,全县共建信用合作社81个,入社户数占总农户的80%以上,基本上实现了信用合作化县。
1956年,行政区划调整,全县81个信用社被合并为34个,新建了2个信用部(东方红信用部、淮光信用部)。1957年3月,淮光信用部划归蚌埠市,全县合并为26个信用社和1个信用部。同年8月,全县实现人民公社化,每个人民公社皆设立1个信用部。1959年3月,每个生产大队都建立信用分部,生产队建立服务站,全县共建14个信用部、103个分部、717个服务站。
1961年,行政区划调整,金融机构相应调整,将原14个信用部分为42个信用部,并将银行营业所与信用部合并,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一本帐,生产大队设立代办站。1962年,行政区划再次变更,42个信用部亦随之变更为47个信用社。此后较长时间,信用机构没再变动。
1983年,信用社进行全面体制改革,恢复信用社的“三性”(即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业务上的灵活性)和理监事会及社员代表大会制,建立了“凤阳县信用合作社联合社”,选出了联社常务理事和监事。1985年,全县共有信用社50个,分社4个,信用站53个,固定职工153人,合同制职工89人。
此外,为适应金融体制改革,1985年9月17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滁县分行批准,县工商银行在临淮关菜市街设临淮关金融服务社(即城市信用合作社),该社为群众性的集体所有制金融组织,其性质为“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资金来源是向社会发行5万元股票,经营方针是协助国家银行集聚闲散资金,发放贷款,支持集体、个体经济的发展。
1、当铺
清朝同治年间,临淮关老城头附近有李家当铺,业主李筱规,光绪末年停业。广运桥西北台子有郭家当铺,业主郭子瑾,民国4年(1915年)因陈子衡建火柴厂租用郭家当铺而歇业。
2、钱庄
抗战前,府城楼东街有王兴钱庄。民国28年临淮关有刘聋子办的恒和钱庄,资金约10万元,地址在火车站西;民国29年有春和钱庄,地址在今望淮楼对面,资金约10万元;民国30年有华丰钱庄,地址在老轮船公司,经理吴丽华,资金由5万元发展到20万元,同时在蚌埠、上海等地设有分庄。此外,太平街还有一家鸿安钱庄分庄,其总庄在蚌埠,负责人朱有笙。民国31年前后,府城人氏孙少三曾在花铺廊大街开设钱庄,此钱庄实际是兑换处,用中央银行的票子兑换伪储备银行的票子和铜元等,从中拿取手续费。民国31年至民国32年,伪军大队长鲁桂林亦在临淮关办过福淮钱庄。
当时县内的钱庄主要办理商业存款、放款和汇兑业务,也为外地银行做代理机构,如南京的实业银行,常州、无锡的汇源银行,上海的大陆银行和久安银行,与这些钱庄都有往来。另外钱庄还可以出本票,办理贴现,贴现率一般为1分3厘5,即每千元日息为4角5分,汇水(汇费)1元,正息6分,附加息(当时日伪政府征收的附加费)为正息的百分之四十。
以上各钱庄均于民国34年抗日战争胜利后歇业。
二、银行
1、金陵交通银行临淮关分庄
宣统二年(1910年),金陵交通银行鉴于津浦铁路支付现金和办理汇兑业务需要,上报北京总行拟在南京下关和本县临淮关设立分庄机构。宣统三年三月北京总行已将临淮关分庄招牌及14颗图章制好,但因临淮关受水灾,市面萧条,能否设分庄有待考证,于是总行派稽核胡笔江来临淮关实地勘察,延至下半年方正式开业。分庄除办理铁路工程提取现金和汇兑业务外,还代理华洋赈济会发放救灾款,此分庄是安徽省较早设立的一家银行机构。建国后,仍沿袭这一名称,监督建设资金的使用。1951年10月在中国人民银行凤阳县支行内设立交通银行代理处后,此名取消。另外,1953年6月1日,设立交通银行门台子支行,1954年,门台子交通银行撤并到淮南市交通银行。
2、安徽中华银行临淮关分行
民国元年,安徽都督府决定,将裕皖官钱局改组成立中华银行,总行设在安庆。在各税区建立分行,以利划拨财政收入。同时,安徽中华银行临淮关分行成立,其主要业务为征解地方税款,每5日将凤阳、阜阳、亳州、正阳关等地市价呈报都督府财政司。
民国2年,二次讨袁革命军兴起,安徽省耗资甚多,安徽中华银行总行及各分行深受影响,遂陷于停顿状态。
3、上海商业储蓄银行临淮关分理处
抗日战争前,上海商业储蓄银行蚌埠分行在临淮关设分理处,处址在东关大街。民国18年11月,军阀石友三军队曾从分理处强行提款1万元(硬币10箱),致使该行业务受到很大影响。民国20年,分理处迁至店口街,并在马滩建仓库4座,占地5亩,可供办理押汇和抵押放款等仓储业务。地皮租自津浦铁路管理局,所建仓库均系砖墙木架白铁屋顶结构。抗日战争爆发后,该行撤到重庆。
4、中国银行临淮关办事处
民国23年中国银行蚌埠分行在临淮关设办事处,处址在店口街,马滩建有一座仓库。抗战时办事处随分行撤到上海租界。民国35年10月15日,临淮关办事处复业,次年3月改为收付处,并代理国库宿县支库业务,民国37年11月6日,总管理处第二十七号通令裁撤。该处善后事宜,由蚌埠支行办理。
5、安徽省地方银行凤阳办事处
民国25年11月,安徽省地方银行在凤阳县府城设办事处,处址在原凤师附小隔壁,抗战开始后撤至后方。民国35年6月,安徽省地方银行驻重庆分行,随国民政府还都,改称驻南京分行,在上海设通汇处,在临淮关增设办事处。民国36年6月15日,临淮关办事处开业。同年10月,安徽省地方银行蚌埠分行在武店设分理处。民国37年底,停止营业。
6、中国人民银行凤阳县支行
1949年9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滁县专区中心支行在临淮关设办事处,1950年4月改为临淮支行,下设凤城办事处。1951年4月改名为凤阳县支行,仍驻临淮关办公。下设凤城、武店、门台3个营业所及大溪河、红心、枣巷、凤城、殷涧、鹿塘、刘府、考城、长淮、大庙等10个流动服务组。1952年8月21日,省分行批准在武店营业所设立发行库保管点,同年11月1日武店营业所改为办事处,直属滁县中心支行领导。1953年5月20日武店办事处复划归凤阳县支行管辖,同时10个流动服务组改为鹿塘(后为总铺)、枣巷(后为黄湾)、刘府、大溪河、门台子、大庙等6个营业所和凤城、武店2个办事处。县支行于1954年10月1日由临淮关迁到府城内办公,设临淮关办事处。
1956年1月26日,撤销刘府、长淮、黄湾、大溪河、燃灯营业所和凤城办事处,同年3月在府城设立城关储蓄所和农校储蓄代办所。1957年3月29日,人、农两行合并。1958年1月,撤销大庙营业所,7月撤销城关储蓄所。10月成立凤阳山矿山分理处。1959年,增设曹店、小溪河、板桥、利民、宋集、殷涧、府城营业所、燃灯服务组。
1961年10月,农村人民公社信用部与营业所合并,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一本帐,自此县内各区、乡均有银行办事处或营业所。同年11月,分行通知,停止所、部合并,重新调整分设。1962年春撤销宋集、曹店、黄湾3个营业所。
1963年12月3日,人、农两行分设。两行分别下设武店、刘府、门台子、板桥、小溪河、总铺、大庙和临淮关8个办事处。1965年10月,安徽省委决定,人、农两行再次合并办公,基层处、所亦合并办公,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1972年1月17日,凤阳县委常委会议决定,县财税局与人民银行凤阳支行合并为凤阳县财政金融局(人行名称对外仍保留)。1973年8月22日,财金局重新划分为中国人民银行凤阳县支行和凤阳县财税局两个单位。
1980年元月1日,人、农两行再次分设,支行以下的办事处、营业所除临淮关人、农两行各设机构外,其他各处、所统归农行管辖。4月,恢复支行储蓄专柜,建立安农分院、工区两个流动定时定点储蓄所。7月2日,经滁县行署中心支行批准,在临淮关店口街原行址设置临东分理处。
1982年7月,支行恢复保险公司代理处,同年第三季度,增设文昌储蓄所和临淮西关储蓄所。1983年8月1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凤阳县支公司成立,人行保险公司代理处撤销。
1985年,中国人民银行凤阳县支行业务转县工商银行代理,人员全部转入县工商银行。
7、中国工商银行凤阳县支行
1984年元月1日,中国工商银行凤阳县支行成立。同年作为过渡,县人、工两行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两套帐,分别核算的办法办公。1985年元月1日,中国工商银行凤阳县支行正式对外开展业务。支行下辖临淮关办事处,临西分理处和城关、文昌、临东3个储蓄所。
8、中国农业银行凤阳县支行
1955年10月1日,中国农业银行凤阳县支行正式成立。编制24人,业务及人员均由人民银行分出。1957年3月29日,并入人民银行凤阳县支行。
1963年12月3日,农、人两行分设,各区设农行营业所。1965年10月,省委决定人、农两行再次合并。
1980年元月1日,人、农两行进行第三次分设,县以下各区、乡设立营业所,各乡的信用社均归农行领导。同年12月1日,设临淮关营业所。1984年12月,支行成立营业部。1985年5月在临淮关设立新桥储蓄所。
9、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凤阳县支行
1949年至1977年底,县基本建设拨款业务一直由人民银行代理。1978年1月,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滁县中心支行在凤阳设办事处,编制5人,专门办理全县基本建设拨款事宜。1980年撤销办事处,成立凤阳县支行,编制7人,独立核算。
三、信用合作社
民国时期,凤阳县就成立有信用合作社,如大通桥、东孙、杨圩等村都有信用社,负责人都是当地较有名望的人。当时的中国银行及上海商业储备银行对凤阳农民发放贷款就是通过信用社转贷的。建国前夕,临淮关曾办有“临淮关信用合作社”,合作社采取股金制,每股10元,理事会主席吴玉华,贷款仅对入股的社员发放。
1952年,刘府镇第一选区办了谷夕英信用小组,社员集资入股,民主管理,有借有还,促进生产。由于缺乏管理经验,这个信用组不久就停办了。
1954年2月12日,武店巷乡成立了建国后第一个信用合作社。1954年底,全县共建信用合作社81个,入社户数占总农户的80%以上,基本上实现了信用合作化县。
1956年,行政区划调整,全县81个信用社被合并为34个,新建了2个信用部(东方红信用部、淮光信用部)。1957年3月,淮光信用部划归蚌埠市,全县合并为26个信用社和1个信用部。同年8月,全县实现人民公社化,每个人民公社皆设立1个信用部。1959年3月,每个生产大队都建立信用分部,生产队建立服务站,全县共建14个信用部、103个分部、717个服务站。
1961年,行政区划调整,金融机构相应调整,将原14个信用部分为42个信用部,并将银行营业所与信用部合并,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一本帐,生产大队设立代办站。1962年,行政区划再次变更,42个信用部亦随之变更为47个信用社。此后较长时间,信用机构没再变动。
1983年,信用社进行全面体制改革,恢复信用社的“三性”(即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业务上的灵活性)和理监事会及社员代表大会制,建立了“凤阳县信用合作社联合社”,选出了联社常务理事和监事。1985年,全县共有信用社50个,分社4个,信用站53个,固定职工153人,合同制职工89人。
此外,为适应金融体制改革,1985年9月17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滁县分行批准,县工商银行在临淮关菜市街设临淮关金融服务社(即城市信用合作社),该社为群众性的集体所有制金融组织,其性质为“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资金来源是向社会发行5万元股票,经营方针是协助国家银行集聚闲散资金,发放贷款,支持集体、个体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