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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刊
《怒潮》民国17年第二季度,五中学生会在中共地下党的领导下,创办《怒潮》刊物。为4开4版,半月刊,在蚌埠铅印。总编辑刘若思,编辑发行金万象。主要内容以文艺形式介绍中国共产党的革命理论,传播先进思想,并对国民党的倒行逆施及官僚人物的腐败行为进行抨击。同年,该刊第2期刊载题为《委员的手枪》一文,揭露当时国民党凤阳县党部委员田侠麟酒后枪杀无辜佃农的罪行,在校内外广泛散发,影响极大。由于该报过于激进,五中学生又经常集会游行,殴打国民党县长、县教育局长、税务局长等,国民党当局竭力反对,出版4期,便改为《五中学生》。《五中学生》注意宣传策略,但宗旨未变,激进文章时有出现,民国18年4月17日凌晨4时,国民党安徽省政府指派盛旅长,带领一营部队到五中逮捕20多人,学校党组织遭到彻底破坏,《五中学生》随之停刊。
《国魂日报》民国24年春,驻守临淮关的国民党骑兵十一旅,为唤起民众,抵制日货,奋起抗日,创办《国魂日报》,社址在临淮关“愉园”(马王庙巷南端路东)。该报为4开4版,原由临淮关“启文印刷馆”承印,后改在蚌埠铅印。旅长谭辅烈兼任社长,地方抗日协会安少成任副社长,骑兵旅军法处处长张啸尘兼任总编辑,下设政治部、社会部、经济部。由副旅长胡敬生推荐一名江西人任编辑,临淮关教师屈志成任新闻记者,临淮关商会会长朱静渊向本镇各行业及居民发行。发行量每期200—300份。民国25年秋,局势逐渐紧张,加之经费困难,遂告停刊。
《凤阳周报》民国30年5月,中共凤阳县委创办《凤阳周报》,8开4版,油印,总编由县委宣传部长赵湘荃(女)兼任。主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发动群众起来抗日,反对国民党“攘外必先安内”的不抵抗政策。年底,《凤阳周报》并入中共淮南津浦路西区党委机关报《新民主报》。
《凤阳导报》民国36年3月1日,由国民党县党部及县政府创办。社址在府城府东街7号。该报8开2版,石印,每期近200份,后改为《凤阳日报》。《凤阳日报》为4开4版,主要刊发县内新闻和县外一些要闻,发行人刘东壁。采取摊派、订购办法发行,因质量低劣,销路狭窄,2个月后停刊。
《淮声日报》民国36年3月,国民党凤阳县党部范洛九、李民猷等,拉拢淮光小学朱焕民共办《凤阳导报》,朱不愿受县党部限制,便与同事宋竹君创办《淮声日报》,社址在临淮关店口街。该报8开2版,油印月余改为石印,每期印刷500份。宋竹君任社长,朱焕民任主编,朱曦任编辑,谢景云任采访。当年7月,因办报经费无着落而停办。
《凤阳日报》原名《凤阳快报》,1958年4月20日经县委决定,更名《凤阳报》。同时成立《凤阳报》社,由12人组成领导小组,并建立报社印刷厂。5月1日,《凤阳报》创刊并公开发行,8开4版,铅印,5日刊,总发行量为6098份。读者对象主要是农民、党团员干部,兼顾工人、小学教师及知识分子。该报属中共凤阳县委机关报,主要内容以农业生产为主,兼顾工业、文教卫生等事业;辟有副刊,发表县内外文艺作品。同年7月1日改为3日刊,发行量为6868份;10月1日改为双日刊,发行量为7682份;10月5日改为日刊,发行量为7800份。到1959年9月15日又改为4开4版双日刊,发行量为4790份;1960年元旦改为日刊,始称《凤阳日报》,发行量为4790份。随着报纸版面的逐步扩大,编辑部人员和通讯队伍不断增加。至1959年底,通讯队伍发展到千余人。1960年3月4日,该报社在全县分设3个记者站,每站派2人,组织稿件。东站驻小溪河,中站驻总铺,西站驻武店。1961年元月起,复改为双日刊,仍4开4版。同年2月1日,根据上级党委指示,《凤阳日报》停刊。
《凤阳文艺》1960年元旦创刊,县文联主办,16开本,铅印,为综合性文艺双月刊。其宗旨是贯彻党的“双百”文艺方针,繁荣社会主义文学艺术事业,批判资产阶级文艺思想,培养业余文艺爱好者。主要栏目设小说、散文、诗歌、新民歌、革命故事等。仅出1期即停刊。1982年元月14日复刊,县文化局文艺创作研究室主编。该刊以给业余作者开辟实践园地,提高他们的创作热情,培养他们的写作技巧为宗旨,1984年9月,易名为《说凤阳》,系不定期的内部刊物,16开本,铅印,设报告文学、小说、诗歌、散文、戏剧曲艺及新芽篇等栏目
《凤阳科技》初名《凤阳简讯》,1972年夏由县科技办公室主办的不定期刊物。每期打印300份以上,铅印3000份以上,发送有关单位和农村社队。次年编印7期,共50000份,内容主要是单项科技资料。1974年改为《科技情报》,全年编印5期,共2500份。1976年5月由县科技局主办,到1977年共编印18期,1.5万份。1978年改名《凤阳科技》,县科委主办,先后发行20余期。1984年春,同时编印《凤阳科技》和《科技简讯》,均以打印为主。《凤阳科技》共出11期,《科技简讯》共出6期。
《凤阳科技报》《凤阳科技报》由县科委、县科协创办于1978年11月,为4开单面2版铅印的不定期报纸。主要刊登科普知识、科技新闻、生产经验等,每期5500份。到1982年底,共出18期,后因编辑人员调离而停刊。
二、通讯报道
1、机构
民国时期,县通讯报道机构大都设在蚌埠,为各级报刊组稿。
民国38年3月,县委宣传部设通讯干事1人,负责全县通讯报道工作。尔后,各级报刊和电台在干部、职工中发展通讯员,至1952年10月,通讯员队伍壮大到164人。12月,又在渔民、船民、烟农中发展通讯员。1956年,县广播站培养骨干通讯员4人。1958年5月《凤阳报》社成立,8月,正式成立县委编写组,并在县直机关、厂矿成立业余编写组15个,吸收业余编写员94人。次年8月,提出“普遍成立编写组,动手写作”的要求,11月整顿通讯网,县直各口成立编写组6个,抽调专职编写干部9人,业余编写组发展到公社厂矿,计116个,业余通讯员524人。1960年5月2日,县委举办“编写通讯工作人员训练班”,参训人员120人,15天学习,15天到县日报社实习。1961年2月,《凤阳报》停刊后,许多通讯组织松散,通讯员减少。1976年起,县委宣传部设通讯报道科,配有专职通讯干部2人,业余骨干通讯员20多人。1979年后,县委宣传部通讯科有通讯干部3人。次年,全县业余通讯员150多人。1985年发展到200余人。
2、稿件
抗日战争时期《前线的安徽》、《新民主报》等发表了县内一些较有影响的稿件。如《明三七,暗对半被揭后,王冠武认错退租,我怀二区农抗斗争胜利》(民国33年1月11日《新民主报》采用),《光荣,光荣,县长向抗属拜年,民众说:好汉要当兵》(民国33年2月7日《新民主报》采用),《敌占区小朋友捐糖果费慰劳新四军》(民国33年2月21日《新民主报》采用)。
建国后,50年代至70年代初,通讯组及通讯员除为县广播站、《凤阳日报》撰稿外,还向省内外报刊投稿。同时,县委各部门将有价值的调研材料撰写成文件或稿件,上报或向省以上报刊发稿。1955年6月11日,《一个值得推荐的模范支部》(安徽《农村工作通讯》载)总结城西乡党支部先进典型,得到毛泽东的称赞,收入《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
1979年至1984年,撰写实行“大包干”取得成就的重点稿件有:《凤阳县在农村实行“大包干”办法值得提倡——农村经济管理的一项重大改革》(1979年8月8日《安徽日报》采用),《“大包干”的办法好》(1980年2月12日《光明日报》采用),《花鼓新声》(1984年第20期《红旗》杂志采用),《信息就是财富》获1984年全省优秀广播节目一等奖。1985年,各级报刊、电台采用凤阳稿件477篇,其中国家级报刊电台采用18篇,省级采用148篇,地区级采用311篇。
三、广播
1、广播站广播电台放大站
1952年11月28日,县人民政府秘书室始设广播收音站,兼职人员3人,专职人员2人。1955年8月,在县文化馆设立扩音站,配备工作人员2人。1956年6月,县有线广播站建立,站址在府城楼西街,配有站长、编辑、播音员兼会计、机务员和发电员,共5人。从1957年3月起,正式向府城播音,呼号为“凤阳县人民有线广播站”。此后,开始向全县农村传输广播信号。60年代初,又将呼号改为“凤阳人民广播站”。1964年,县站配备了广播线路维修员,人员增至7人。1969年4月,为适应当时形势的需要,成立了县广播网办公室,县站工作人员增至12人。1976年7月,撤销县广播网办公室,成立县广播事业管理局,主管全县的广播事业建设和广播宣传工作,县广播站改属县广播事业管理局领导,负责广播宣传。同年底,工作人员16人。1984年9月28日成立“凤阳县人民广播电台”,县广播站撤销。12月,县广播事业管理局更名为“凤阳县广播电视局”,县广播电台属广播电视局领导,有工作人员10人。
1985年,县电台内设编辑部、播出部、技术部、行政组、发射台,共有工作人员21人。
1958年8月,小溪河乡建立有线广播站;1959年,又在门台子、临淮关建立广播放大站;次年,各站停办。1966年,在武店建立广播放大站。翌年,门台子、临淮关、小溪河广播放大站相继恢复。1969年4月,县广播站在亮岗公社试改电动机为发电机成功,进行批量生产,加快了建站速度。至1970年底,全县公社、镇广播放大站猛增到32个,被评为地区建站先进县。1971年发展6个站,到1972年底,全县共建立公社、镇广播放大站40个,先后为各站配备了广播员、发电员和线路维修员,人员由1966年的10人,逐年增加到111人。1975年,全县41个公社站的121名工作人员,全部为县大集体职工(按条件转部分临时工和向社会知青招工)。从次年7月起,社、镇广播放大站直属县广播事业管理局领导。到1985年底,全县47个乡、镇广播放大站,共有工作人员89人。
1957年,开始在总铺、利民、殷涧3个乡的部分大队、生产队试建广播室。尔后,大队(村)广播室逐年增加,1981年为28个,1983年为56个。至1985年底,全县共建立村广播室86个。
1952年县广播收音站仅有1台收音机。1955年8月,县扩音站备有1台50瓦扩音机。1956年县有线广播站购置了250瓦XZ扩音机1台,天津产250瓦扩音机2台,631钟控录音机1台;后增添810录音机、美制12匹汽油机和3千瓦发电机各1台。60年代初,添置两台TY2×250扩音机。到1965年,全县共有扩音机4台,输出功率为1千瓦。
1966年后,社(乡)镇广播放大站配有天津产250瓦扩音机。至1967年底,全县各种扩音机增加到8台,输出功率2千瓦。1968年,县站购置一部GY控制台。此外,自行组装扩大机20部左右;改制275瓦扩音机为400瓦扩音机20余部。1970年底,全县拥有扩音机36台,输出功率9.9千瓦。
1971年至1974年,县站先后购置GY2×250扩大机1台,L—601录音机4部,L—602录音机2部,每个社(乡)镇广播放大站都配有一台275瓦扩音机、电唱机和收音机;凡无电源的社(乡)镇另配给一套5.5千瓦的发电机和柴油机。到1974年,全县共有各种型号的扩音机45台,输出功率11.25千瓦。1980年扩音机增至78台,功率21.45千瓦。1984年县电台建立后,增置调频台1座,调频发射机1台,发射功率50瓦。至1985年底,全县共有扩音机126台,输出功率31.9千瓦。
2、广播线路
1955年,县扩音站利用府城府拐子电线杆安装2只高音喇叭。1956年6月,县有线广播站在府城内架设1公里长广播专线,在这条专线上共装有6只高音喇叭。
1957年,县有线广播站利用电话线路向农村传输音频广播信号,在总铺、利民、殷涧等乡的部分大队、生产队试办电话广播点。为使广播和电话线路合用又互不影响,县站安装了电话总线开关,广播时切断电话总线,,播毕再行合拢。是年,全县利用电话线路向农村通广播达到500公里,舌簧喇叭由1956年的20只增加到140只。1958年,各社(乡)镇纷纷自筹材料架设广播线路,全县广播网络,总长达到1600公里,刘府至武店,利用合肥至蚌埠长途电话线路,还架设了一条广播专线,全县舌簧喇叭增加到1200只。至1959年,舌簧喇叭又增加到1400只,城内的广播专用双线延伸3公里。
1960年后,社(乡)以下的广播线路大多遭破坏,舌簧喇叭仅存300多只。1961年12月,县站成立广播服务门市部,业务收入大多用于广播线路维修,使县站到社(乡)一级的广播线路得以维持。到1962年2月,全县基本上社社通广播,舌簧喇叭增至580只。
1964年起,随着国民经济的好转,府城、临淮两镇和门台区先后架设广播专线达12杆公里。同时农村广播线路分片由维修员维修并架设专线通区、社。到1968年底,从县站到社镇广播专线达到32杆公里,社镇至大队以下广播专线发展到273杆公里(单线),入农户喇叭发展到10200只。
1969年4月以后,县广播网办公室分期分批建立社镇广播放大站;同时社队集体分段筹资,开展普及广播网工作,到1972年底,全县农村广播专线(单线)增加到654杆公里,舌簧喇叭增加到59135只,279个大队有238个通广播,2858个生产队有2496个通广播,通播率达87.4%。当时,农村大部分线路都用杂木或小毛竹杆,少部分通电源的地方把广播线路附挂电力线杆上,仍用电话线路传输信号。为使广播和电话同时开放,互不干扰,1974年县站与邮电局各抽1名技术人员,在县广播站安装载波发射机,各区邮电支局(所)同时装备载波接收机,运用载波传输广播讯号,使全县各广播放大站都能收到县站的广播节目。到1975年底,全县使用载波传输信号,大队通播数增至295个,普及率88%;生产队通播数2543个,入农户喇叭60603只,入农户率70%。
1976年7月以来,县站在维持载波广播讯号的同时,有计划地架设县站至各区、社、镇的水泥杆专线。更新整顿府城至刘府的广播专线,将原来的杂木杆、毛竹杆换为水泥杆,并改单线为双线传输,又由刘府延伸至武店;1977年则利用电源线杆附挂门台到顾台的专线;尔后,相继架通各区间的广播专线,同时延伸到大部分公社。至1982年底,全县7区2镇全部通了专线,公社广播放大站除边远的队、户以外,架通29个公社广播专线,形成一个以县站为中心、公社站为基础,普及到队、户水泥杆化和电源线附挂专线传输的广播网路,总长2513.25杆公里,其中县至公社的专杆专线183.25公里,社以下的专杆专线2350公里,铺设了50公里的地下线;全县通播大队266个,生产队2104个,高音喇叭735只,入农户喇叭19097只,入户率降为16.2%(由于各社偏重安装高音喇叭所致)但音响覆盖面积则有增无减。
1984年9月28日,县广播电台开播后,采用无线有线两结合的传输方式,即县电台以调频发射方式向全县区、镇广播站传送讯号,凤阳周边的嘉山、定远、五河、蚌埠等县市用调频收音机都能收到凤阳广播电台的广播节目;区、镇广播站在接收到县电台的讯号之后经放大,再用广播专线将讯号送到各村、队农户家中。到1985年底,全县调频传输的乡34个,县至乡、镇的广播专线190.25杆公里,乡以下的广播专线2104.8杆公里;全县346个村通广播,普及率达93.7%,2966个生产队通广播,普及率达88.5%,高音喇叭1886只,农户小喇叭1603只,入户率达1.4%。
3、编辑播音
1952年,县收音站配收音员1人;1955年扩音站配播音员1人。1956年,县有线广播站有编辑、播音员兼会计各1人。1968年,编播人员增至3人;1980年起,编播人员由1977年5人增加到8人,其中编辑5人,播音员3人(1人担任文艺编辑)。到1985年底,县广播电台配备有编播人员12人。其中编辑部配7人,下设新闻组、专题组、采通组、广告组;播出部配5人,下设播音组和文艺组。播音组4人,负责每天的录音、值机工作;文艺组1人,负责每周的文艺节目编排录制工作。
自办节目1958年,县站以转播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安徽省人民广播电台节目为主,自办时间不固定,内容有县领导讲话、县委通知等;1958年始,广播宣传从内容到形式都有所改变,增加并稳定自办节目,开辟“本县新闻”、“报纸选播”、“广播讲座”及天气预报、各类文艺节目等。由于当时录音条件不足,自办节目中除从中央台、省台复制的文艺节目外,其余皆采取播音员直播的形式。1962年至1965年,播音时间根据农村特点,农忙则短,农闲则长,并开设地方戏剧、曲艺、歌曲等文艺节目。“文化大革命”初期,自办节目中止。
1968年,恢复“本县新闻”和文艺节目。1973年增设“录音重放国际新闻”、“大批判专题”等节目。1979年起,增加自办节目时间。至1980年,自办6个节目,共105分钟,内容有:“全县各乡镇广播站联播”、“录音重放国际新闻”、“科学知识专题节目”、“为听众服务”、“文化与生活”等。并由1名编辑专事文艺节目的录放,增辟地方戏曲等节目内容。此后撤销“录音重放国际新闻”,改“科学知识专题节目”为“农业科技”,并设“广告信息”节目。
1984年9月县电台建立后,在原自办节目的基础上,进行了调整、改进,并增辟大量自办节目。同年改“全县各乡镇广播站联播”为“新闻”,改“文化与生活”为“凤阳风貌”节目,增“广播书场”节目;1985年又改“农业科技”为农村节目,同时增设10个节目。至年底自办节目达到18个,基本实现了县广播电台节目栏目化。如“新闻”、“长江三角洲新闻联播”、“皖东经济信息联播”、“凤阳风貌”、“青少年之友”、“农村节目”、“法制专题”、“为听众服务”、“广告”,文艺节目有“广播书场”、“听众点播”、“地方戏曲欣赏”、“周末文艺”、“歌曲”、“音乐”、“曲艺”等。“新闻”是一栏综合性的节目,主要是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反映本县城乡各地的工作动态和经验,及时地报道新人新事新风尚,宣传贯彻县委、县政府的重要部署。突出当日新闻,容量大为特色,增强时效性、可行性,并注意头条新闻的选择和配发“短评”、“编后话”。还辟有“周末论坛”、“听众来信、”“连续报道”等栏目,以增强其指导性。
“凤阳风貌”是以通讯、散文、故事等体裁为主,集新闻性、知识性、文学性、趣味性于一体的专题节目,辟有:“历史走廊”、“古迹漫谈”、“民间传说”、“鼓乡文学”、“新人新貌”等小栏目。该栏节目具有浓厚的地方特色,颇为听众喜爱。
“青少年之友”是面向青少年的主持人自办节目。节目内容主要来自书报、杂志及报纸上刊登的凤阳县青少年活动情况。利用寒暑假猜谜语、故事会等形式,进行编稿播放。内容健康、生动活泼,适合青少年及学龄前儿童的口味。1985年自办节目评奖中“青少年之友”获地区优胜奖,并被选拔赴合肥,参加全省评比获得表扬。
播音时间1955年起,每天早、中、晚3次播音,时间5小时。1958年后,每天播音6小时。1961年开始,每天一次播音90分钟。从1963年起,每天恢复三次播音,共5小时;1965年播音时间增至6小时。1971年至1979年期间,每天三次播音时间为6小时30分钟;1983年,全天播音时间6小时45分钟。1984年,县电台开播后,每天播音6小时30分钟。
部分乡、镇广播站,每天三次播音时间一般为3小时。
四、电影
1、电影放映
管理机构建国前,无电影管理机构。1958年凤阳成立电影联队。1962年6月撤销县电影联队,成立凤阳县电影管理组。1964年建立了凤阳县电影管理站,负责全县影片发行、机械修理及器材、宣传资料供应等工作。1980年,县电影管理站改为凤阳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工作人员12人,下设业务、修供、财务3个股。同年,省电影发行放映公司拨款14.4万元,在府北街三步两桥南侧兴建一座办公大楼,占地2750平方米,建筑面积1157平方米。至1985年底,公司共有职工56人,内设业务股、修供股、会统股,下设凤阳、临淮、武店3个电影院和大庙、总铺、武店3个电影管理站。主要管理全县电影发行、放映、场地和组织建设等工作。
放映队伍1952年春,凤阳成立了皖东地区第一个县流动电影放映队,编制4人。1953年4月,县电影队由省收回,改编为省电影放映队第25小队,配队长、放映员、发电员各1人。1954年,该队固定在凤阳县放映,1955年下半年至1956年上半年,省电影放映队第88小队(女子)、第177小队到凤阳农村巡回放映。1956年8月,省将3个电影小队交由地方管理,凤阳境内有27个放映点。另外,还有荣校队、铁路队、工会队3个放映队。1957年2月,省又分配第218小队来凤阳农村巡回放映。5月18日,县将4个电影小队划交各区负责领导,并改称第1小队、第2小队、第3小队、第4小队,每队3人。同年11月3日,将县人民大会场作为县电影俱乐部,并正式开业,工作人员7人,内设业务、机务2个组。次年,全县电影流动放映点增至135个。1962年10月,临淮关建成一座露天电影院(又称电影俱乐部),年末,府城、临淮2个俱乐部有职工10人,4个国营电影队有职工11人,均直属县文教局领导。1965年至1966年,发展2个国营电影放映队;1972年至1975年,又先后组建2个电影放映队,并发展2个社办放映队。至此,全县有国营电影放映队7个,社办电影队8个。1977年,社办电影队发展到14个,并组建2个厂、校电影组。1979年,撤销1个国营电影队,组建4个社办电影队。1980年年底,全县共有国营电影放映队6个,社办、队办及其他系统办电影队23个,从事电影工作人员126人,其中国家干部16人,全民职工54人。1981年,为充实县电影管理机构,几个主要电影院调整了放映网点,社办、队办电影队增至38个,6个国营电影队全部撤销,并改建2个知青电影队。此后,全县乡(社)镇兴建、改建影剧院,社办、队办和个体办电影队达到高潮,至1985年底,全县共有电影放映单位74个,其中城乡电影院放映队24个,厂、校办电影组4个,乡办、队办46个。
放映设备1952年春,凤阳第一电影放映队购置了一套16毫米电影放映机,放映员1人。1957年,县电影俱乐部配备1套54—35型放映机,可放映35毫米影片,放映员2人,后增至4人。次年县电影联队举办“首届放映员培训班”,培训了13名放映员。至1962年,全县拥有35毫米电影放映机2台,16毫米放映机5台,发电机7台。1972年至1977年先后添置16毫米放映机8台,8.75毫米放映机6台。1983年至1985年,全县拥有35毫米电影放映机4套,16毫米56台,8.75毫米14台。
电影院县内较大的电影院有县电影院、临淮电影院、武店电影院。此外,还有社、镇办的影剧院,都是电影放映的固定场所。
县电影院。原为县电影俱乐部,位于府城保火巷西侧,1957年11月3日,始以人民大会场兼作固定电影放映场所,并成立县电影俱乐部,工作人员7名,内设业务、机务组,即日开业,使用54—35型放映机,可放映35毫米影片。1959年,县电影俱乐部改为县电影院。该院跨度18米,设有舞台,建筑面积688平方米,设木条椅座828个,为放映、演出、会议等多用场所。年放映日夜场300至500场次。1980年,县影剧院开业后,县电影院改为专事放映电影的电影院,年均放映日夜场800至1000场次。到1985年拥有35毫米电影放映机1台和全套放映设备,职工22人。1984年,被省文化厅首批命名为全省十家“文明电影院”之一。1985年分别获县、地“文明单位”称号。
临淮电影院。前身为临淮关露天电影院,位于临淮关新桥沟西侧,1961年冬破土动工,次年10月建成。该院有2层放映楼一座,建筑面积80平方米,两侧各有16平方米耳房,四周砌围墙,占地450平方米,可容观众千余人,无座席。该院还配有16毫米电影放映机1台,3千瓦发电机1台,工作人员4人,每日夜场放映,上座人数约600余人。1964年更换移动式35毫米提包机放映,1969年迁至临淮大戏院改称临淮电影院,职工增至7人,开始在室内放映。座位系铁木翻板椅,共880座。1982年地区电影公司拨款5万元兴建门厅、放映机房400平方米,购置固定式35毫米座机1台,10千瓦发电机1台,工作人员增加到16人。
武店电影院。为县电影放映公司下辖的固定电影放映单位,院址在武店镇中心,原为区大会场。1980年8月,省电影公司拨款改造作为电影放映场所,并成立武店电影院,该院观众厅置水泥座凳,可容观众880人。1983年改为铁架钙塑翻板椅825座,配有35毫米和16毫米放映机及1.2千瓦发电设备,可兼顾下乡巡回放映。
社、镇办影剧院。社、镇办影剧院主要发展于1979年至1981年间,1979年底,共有9座,放映电影531场次,演出309场次,总收入3.37万元。此后,县内社、镇剧院陆续建立,到1981年增至21个。此类影剧院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原建筑改装的电影放映点,多数不备座席,或仅有水泥条凳、木条凳,可容观众400人以上;另一种是地方自筹资金,建设规模较大的影剧院,设有门厅、舞台、灯光、放映设备等,内置活动翻板椅座,可容观众600人以上。如刘府、大庙、小溪河、燃灯、亮岗、总铺等9个影剧院,都是可供电影放映、戏剧演出和开会的三用场所。
上映影片抗日战争以前,临淮关放映美国无声电影。汪伪政府时期,日本铁道流动放映队在临淮关小猪市北东大街心,放映过一次电影,以后又在马滩放映一次动画片《孙悟空三借芭蕉扇》。抗日战争后期,日军在凤阳鼓楼基座上,曾放映过无声电影。民国35年,国民党县政府在凤阳中学放映过一次无声电影。
建国后,1950年至1951年,蚌埠驻军电影队每年到临淮关放映几场电影。县电影放映队于1952年国庆节首次在凤阳中学放映有声电影《白衣战士》。此后,除在府城、临淮两镇放映外,还经常下乡巡回放映。1955年,首次放映彩色戏曲片《梁山伯与祝英台》。当时,由于城乡均无电影院,只能进行露天放映。放映的影片有《白毛女》、《钢铁战士》、《翠岗红旗》、《赵一曼》、《平原游击队》、《虎穴追踪》和儿童片《娘娘》等。1957年县电影俱乐部开始在室内放映35毫米影片。放映的影片有《小二黑结婚》、《智取威虎山》、《打金枝》及《革命摇篮维堡区》等。1961年首映彩色宽银幕影片《老兵新传》。此后放映影片有《五朵金花》、《林则徐》、《甲午风云》、《红色娘子军》等。
“文化大革命”期间只放映《南征北战》、《地道战》、《地雷战》以及《红灯记》、《沙家浜》和舞剧《红色娘子军》、《白毛女》等影片,兼放映新闻纪录片、杂技影片。1972年至1976年,仍继续放映《红灯记》、《智取威虎山》等8个样板戏及“学大庆”、“学大寨”纪录片、部分科教片等。1977年后,放映的主要影片有《吉鸿昌》、《从奴隶到将军》、《雷雨》、《阿Q正传》、《少林寺》、《乡情》、《喜盈门》、《高山下的花环》和《人生》等。1977年至1982年,县电影公司每年约发行60至90个节目,400至500个不同毫米的拷贝。仅1979年放映11602场,观众达13476232人次,发行收入106677.94元,放映收入298990.03元。
80年代,为适应观众需要,电影放映单位改善环境,扩大影片宣传,提高服务质量。县影剧院和县电影院购置立体电影放映设备,于1985年首次放映立体影片《欢欢笑笑》和《魔术师的奇遇》。当年,全县放映场次13799场,观众2030万人次,放映收入419578元,发行收人约18万元。
若干年度电影放映场次表
表26—4单位:场

2、电影宣传
电影宣传除各放映单位映前贴海报、出预告之外,县电影管理站及县电影院还从1971年起,开展映前幻灯宣传,映后组织影评,编印《凤阳影讯》,布置宣传橱窗。且能持之以恒,成绩突出。1977年12月9日,县电影管理站宣传干部吴文军出席全国电影宣传工作会议,并在会上发言,介绍做好宣传工作的经验。此后,全国有40多个单位300余人陆续来该站参观学习。1980年县电影管理站改为县电影公司后,县电影院继续开展电影宣传、组织影评等活动。至1985年底,《凤阳影讯》(原名《电影宣传》)共出381期,约260万字,宣传中外电影近2000部,并经常刊登电影评介、观众反映、插图、歌曲等。组织影评队伍多达200余人,召开各种座谈会400多次,举办优秀影评员奖励活动4次,影评文章原稿展览和整理发表2000多篇;编辑影评文集8期。宣传橱窗设于县电影院门前1处,县政府大门外1处,每月1期,内容多为当月上映的新片宣传画、彩照和影评,以及与100多个县以上放映单位交换的宣传品,被群众誉为“电影画廊”。县电影管理站为推动电影放映前幻灯宣传活动,发挥“土电影”的作用,于1975年国庆节前举办全县幻灯宣传调映后,17个放映单位都绘制幻灯片场场放映。县电影院绘制2套彩色漫画幻灯片,先后出席地、省调映会议。此外,县电影管理站及县电影院还先后与各群众团体和有关部门组织“电影歌曲演唱比赛”、“电影宣传画比赛”、“电影故事创作表演赛”、“电影宣传画复制品欣赏”、“电影猜谜填名比赛”、“电影评论百字竞赛”等活动。
五、电视
1、电视机
1971年,县内仅有1台电视机。此后,县直机关、厂矿、学校、区、镇、公社陆续购置电视机,1978年,全县有电视机46台。1981年后,农村经济迅速发展,农民经济收入增加,对电视机的购买力增强。到1982年,全县电视机数增至2856台。至1985年底,全县已拥有各种电视机14997台,其中农村8936台。武店乡灵泉村有27%农户有电视机。
2、电视差转台
县电视差转台座落于府城北0.5公里的第一山顶,1981年10月由驻府城、临淮、门台3镇的省、地、县直各单位集资8.5万元筹建,同年12月破土动工,至次年6月建成并试播。
该台初建时,占地面积1300平方米,机房面积160平方米,在第一山巅架设一座30米高的拉线桅杆,二层蝙蝠翼天线。配有北京广播器材厂产的50W彩色电视差转机1台,于1982年9月正式播出,使用二频道收转省电视台节目。覆盖半径10公里。改善了府城和附近乡村收看省电视节目的条件。
1984年后,县电视差转台购进日本松下公司生产的大1/2WVP—50N摄像机1台,大1/2NV—370录像机1台,从1985年起开始摄制电视新闻、专题报道和电视剧等自办节目,不定期地在转播省电视台节目的间隙插播。至年底,共录制本县新闻130余条,其中10条被省电视台采用,1条被中央电视台采用。此外,与省、中央电视台合拍的3条新闻,被中央电视台采用;与省电视台合拍的6条新闻,在省电视台播放;与中央台体育部合拍的《凤阳农民节》专题片,在中央电视台播放15分钟。为了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县电视台还播放了7部共256集电视连续剧,受到全县群众的欢迎。
县电视差转台初建时配台长1人,值机员2人。1985年,有工作人员8人,其中正副台长各1人,采编3人,值机员3人。同年自架电视天线匹配器,增大了电视辐射功率,覆盖半径提高到15公里。随着电视事业的飞速发展,该台正筹集资金建设地面卫星接收站。
小溪河电视差转台于1984年11月,由小溪河区、乡集资3万元建成,为区级电视差转台。台址在小溪河镇,海拔18米,东经117°49′,北纬35°51′,架设拉线桅杆高70米,三层十字振子天线,安装HG—50电视发射机1台,收转县电视台节目,使用四频道向周围发射。
3、电视录像
1984年初,录放像机进入县内部分家庭,城乡各地出现营业性电视录像放映和音像制品经销点。同年12月,广播电视局、文化局、公安局、工商管理局联合下文《关于录音录像制品管理的规定》,加强对营业性电视录像放映和音像制品的管理。
1985年初,全县电视录像放映点达50个,其中集体办17个,个体办33个。同年2月,县人民政府转发省人民政府关于颁发《安徽省录音录像和录像设备管理暂行规定》。3月,县广播电视局成立音像管理股。当月,宣传部组织广播电视、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清查府城、临淮两镇6个集体录音录像放映队、11个个体放映点;5月,审查了111部录像带,封存21部淫秽和图像不清的电视录像带。并先后查处外地流入县内的非法电视放映队6起,收缴录像带3盘,磁带27盘。9月,中央、国务院办公厅作出关于禁止营业性录像放映的规定之后,县广播电视局全面整顿县内营业性电视录像放映队,并根据安徽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把录像设备转让给广播电视局和文化部门。至年底,全县仅保留广播电视局和文化部门下属的电视录像放映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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