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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城镇居民生活
建国前,本县职工人数少,劳动时间长,强度大,收入微薄。民国34年后,物价大幅度上涨,法币贬值。一般工人月工资只能买米1石150斤,医药费自己负担,因病不上班,工资停发,随时可能被解雇,多数职工家庭入不敷出,生活贫困。
建国后,城镇就业人数不断扩大。1949年全县职工538人,1989年职工为27251人,是建国初的50.6倍,1988年,全县城镇社会劳动者就业人数为3.14万人,比1979年增加1.06万人,增长51%。其中: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为1.46万人,增长25.9%与1978年比、下同,集体所有制单位职工为1.22万人,增长40%,城镇个体劳动者就业为4980人,增长9.4倍。1980年至1989年,全县共安置就业人员达万余人。职工工资也不断提高:1949年职工年均工资372元,1959年职工年均工资401元,1978年职工年均工资为550元。三十年来,在物价基本稳定的情况下,职工年均工资增加178元,增长48%。1979年后,职工工资上升幅度较大。1980年全民和集体单位职工人年均工资分别为680和550元,1989年分别上升到1482元和1083元,分别增长1.5倍和97%1989年本县人民生活消费用品的物价上涨总指数,比1980年提高89.8%。
自1953年始,全民所有制单位实行劳保福利和公费医疗制度。1988年,全县职工劳保福利总支出为326.5万元指在职职工,非在职职工除外,下同,比1987年的260.3万元增长25.4%。其中医疗卫生费,1988年为94.6万元,比上一年的82.6万元增长14.5%,集体福利设施费,1988年为107.3万元,比上一年的63.4万元增长69.2%,1989年,全县职工劳保福利总额295.4万元,比上一年减少10.5%。其中:医疗卫生费,1989年为105万元,比上一年增长11%,集体福利设施费,1989年为51.7万元,比上一年减少一半多。
居民生活水平也随之有较大提高:生活消费品零售额,1949年为319万元,1978年3384万元,1989年达16798万元,是建国初的53倍。职工住宅由单一的公房逐步发展为公私房结合。自1979年以来,城镇私人建房日渐增多。1980年竣工住宅面积为16171平方米,1986年为9836平方米,1989年为17998平方米。
城镇居民的储蓄余额呈大幅度上升:1951年末为1.9万元,1978年末为95.8万元,1989年末为41557.4万元。
建国后,城镇就业人数不断扩大。1949年全县职工538人,1989年职工为27251人,是建国初的50.6倍,1988年,全县城镇社会劳动者就业人数为3.14万人,比1979年增加1.06万人,增长51%。其中: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为1.46万人,增长25.9%与1978年比、下同,集体所有制单位职工为1.22万人,增长40%,城镇个体劳动者就业为4980人,增长9.4倍。1980年至1989年,全县共安置就业人员达万余人。职工工资也不断提高:1949年职工年均工资372元,1959年职工年均工资401元,1978年职工年均工资为550元。三十年来,在物价基本稳定的情况下,职工年均工资增加178元,增长48%。1979年后,职工工资上升幅度较大。1980年全民和集体单位职工人年均工资分别为680和550元,1989年分别上升到1482元和1083元,分别增长1.5倍和97%1989年本县人民生活消费用品的物价上涨总指数,比1980年提高89.8%。
自1953年始,全民所有制单位实行劳保福利和公费医疗制度。1988年,全县职工劳保福利总支出为326.5万元指在职职工,非在职职工除外,下同,比1987年的260.3万元增长25.4%。其中医疗卫生费,1988年为94.6万元,比上一年的82.6万元增长14.5%,集体福利设施费,1988年为107.3万元,比上一年的63.4万元增长69.2%,1989年,全县职工劳保福利总额295.4万元,比上一年减少10.5%。其中:医疗卫生费,1989年为105万元,比上一年增长11%,集体福利设施费,1989年为51.7万元,比上一年减少一半多。
居民生活水平也随之有较大提高:生活消费品零售额,1949年为319万元,1978年3384万元,1989年达16798万元,是建国初的53倍。职工住宅由单一的公房逐步发展为公私房结合。自1979年以来,城镇私人建房日渐增多。1980年竣工住宅面积为16171平方米,1986年为9836平方米,1989年为17998平方米。
城镇居民的储蓄余额呈大幅度上升:1951年末为1.9万元,1978年末为95.8万元,1989年末为41557.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