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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
建国前,本县工商行政管理先后由县建设科及警察局兼办。1949年10月,县人民政府设工商科管理工商行政事宜。1956年,改属商业科管理。1958年,商业局内置商政股,同年,成立市场管理委员会简称“市管会”,1957年,曾一度由芜湖市商业局代管。1968年成立财经站。工商管理由财经站与市管会分管。1970年,成立打击投机倒把办公室简称“打办室”。1977年4月,撤销县“打办室”,建立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简称“工商局”,与商业局合并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工商局内置工商组,主办工商管理。1978年12月23日,商业局与工商局分开。1984年6月25日,成立县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同年8月下设湾沚、方村、易太、万春、澛港、红杨6区及湾沚镇工商所。内置政秘、工商、市管、合同,个体等5股。至1989年底,局机关驻湾沚镇荆江西路4号,在编干部25人,基层工商所在编干部7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