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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债 券
民国12年1923,安徽省发行赈灾公债。次年5月抽签还本。此后,至建国前夕,陆续发行金融长期公债,四川善后公债、广东金融公债、救国公债、广西金融公债、金融公债、国财公债、赈济公债、军需公债、同盟胜利公债、建设公债和民国35年至38年发行的救国公债。皖南地区,由发行者代为推行,县财政科具体经办。
建国后,在不同历史时期,国家和地方先后发行了多种债券。其中在本县推销发行的公债券有:人民胜利公债、国家经济建设公债、安徽省地方经济建设公债、国库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保值公债等。1950年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皖南行署分配本县2000份,本县完成925份,占任务的46.3%。1954年至1958年,累计推销国家经济建设公债33.2万元,完成上级分配任务的107.2%,其中:农民认购18.8万元,占推销总数的56.6%;职工认购6.2万元,占28.9%,工商业者认购4.8万元,占14.5%。此项公债已于1968年还清。1959年至1961年,本县三年累计推销安徽省地方经济建设公债35.6万元,完成分配任务的83.6%,其中:职工认购33.9万元,工商界及居民认购1.7万元。1981年至1989年,上级共分配本县国库券推销任务821.4万元,实际交款824.7万元,完成任务总额的100.4%。其中:农民购买325.6万元,占交款总额的39.5%,职工购买255.8万元,占31%;单位购买243.3万元,占29.5%。在同一时期内,1987年推销国家重点建设债券25万元,由各行政、企事业单位购买。1989年推销保值公债210万元,其中:县保险公司购买5万元,城乡职工个人购买205万元,
建国后,在不同历史时期,国家和地方先后发行了多种债券。其中在本县推销发行的公债券有:人民胜利公债、国家经济建设公债、安徽省地方经济建设公债、国库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保值公债等。1950年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皖南行署分配本县2000份,本县完成925份,占任务的46.3%。1954年至1958年,累计推销国家经济建设公债33.2万元,完成上级分配任务的107.2%,其中:农民认购18.8万元,占推销总数的56.6%;职工认购6.2万元,占28.9%,工商业者认购4.8万元,占14.5%。此项公债已于1968年还清。1959年至1961年,本县三年累计推销安徽省地方经济建设公债35.6万元,完成分配任务的83.6%,其中:职工认购33.9万元,工商界及居民认购1.7万元。1981年至1989年,上级共分配本县国库券推销任务821.4万元,实际交款824.7万元,完成任务总额的100.4%。其中:农民购买325.6万元,占交款总额的39.5%,职工购买255.8万元,占31%;单位购买243.3万元,占29.5%。在同一时期内,1987年推销国家重点建设债券25万元,由各行政、企事业单位购买。1989年推销保值公债210万元,其中:县保险公司购买5万元,城乡职工个人购买2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