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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初,匪患猖撅。1949年5月11日,方村区白沙乡三官村曾为我党做过地下工作的保长夏开联遭暗杀。6月23日,十里区官陡门税务员魏本宏被匪打死。6月30日,惯匪凌老三、凌老四三次抢劫农民和船民财物。7月上旬。匪首夏日光、郑耀如、夏添发等公开打起“中国人民自救军协益师司令部苏浙皖突击纵队”的旗号,以万春、易太、澛港为据点,进行破坏活动。7月20日,匪徒俞士华、夏维新等,将正在抗洪抢险的万春区公安员刘清顺塞进麻袋,投入河中淹死,又闯入窑头乡现张镇乡政府夺去长枪3支、手枪1支。类似的杀人、抢粮、绑票勒索、破坏通讯设备等恶性案件不断发生,县政府根据各个时期的实际情况,采取措施,整顿社会治安:
一剿匪肃特
1949年7月,县成立剿匪指挥部,组织武装部队进行剿匪肃特。历时4个月,共破获匪特组织10余个,捕获各类匪特分子240余名。匪首夏日光、俞士华等相继落网;缴获长短枪50余支,机枪1挺,子弹2080发、匪特印记18枚,各种证件60余件。1950年7月,匪首夏明亮、马金龙由无为携巨款逃到湾沚,伙同大刀会40人,于9月4日组织暴乱。缴去黄池区中队步枪1支,税务所短枪1支,人民币10亿多元旧币,并鸣枪示威。9月6日潜至乌溪。我5名侦察员闻讯赶来,即被缴械。侦察班长去了解情况,也被缴械。计打死人民武装战士2人,俘5人,缴去长短枪7支,汤姆式3支。当天下午芜当军分区司令部侦察科长赵得锦率侦察连一班、警卫连一排,和宣城县大队2个排,以横岗桥为中心,守住三叉河口,当涂县大队守三里埂对岸和黄池乡的丁家湾。警卫连一班守乌溪对岸蓝家村。指挥所设在宣城县杨泗渡。8日晨,夏明亮等由宣城咸定圩窜到北窑燕窝湾一带与当涂县大队及警卫连一班接触。10分钟后,宣城县大队赶到,夏明亮等集中火力逼使宣城县大队败退湾沚。上午9时30分,指挥所侦察参谋周保星率侦察连一班及警卫连一班赶到燕窝湾,占领右翼山头,宣城县大队2个排由横岗桥过河,占领左前方山头,警卫一团侦察连过河占正面山头。下午1时,当涂、宣城9路合围,将夏明亮等人歼灭。计毙匪9名,伤7名,俘45名,缴获机枪1挺、长短枪6支、大刀45把。
二镇压反革命
1950年,全县出现了3个匪特组织:一是原国民党区党部书记宋先华和反动军政人员苏逸尘组织的“国防部保密局三八六一部队山区前进指挥部”;二是匪首孙超组织的“立锽陆军总司令部苏浙皖三省边区敌后反攻指挥部”,三是反革命分子徐子良、马绍良组织的“中国人民反共救国军皖南挺进纵队”。一时全县谣言四起,通讯线路屡遭破坏,澛港江边及大荆山一带经常发生商船被抢事件。10名基层干部、进步群众和商贩遭暗杀。
10月,全县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镇反运动重点打击土匪、特务、恶霸、反动党团骨干和反动道首等反动势力。号召群众检举揭发。县公安局侦察人员深入到重点地区,开展对反革命案件的侦破。社会秩序得以安宁。至1951年底,先后破获反革命组织18起。随后,转入内部肃反。
三取缔反动道会门。
建国前,传入县境的道会门有:同善社,民国14年1925传入,先后在白沙圩、周皋永丈村、石硊、方村等地设坛或事务所,发展社徒90余人,一贯道,民国30年传入,先后在湾沚、方村、埭南等地设坛9所,发展道徒482人;大刀会,民国32年传入,先后在万春、清水建立黄旗堂子大刀会内分红、白、黄、黑、蓝五旗,后遍及全县各地,先后共建堂103所,道首303人,道徒5266人;先天道天仙道,民国34年传入,设堂于周皋乡永和村周湾庄,道徒144人。在反动道会门中大刀会的反动基础最深,势力遍及全县。民国32年,伪芜湖县长将大刀会编为刀矛团,委任县保安队长水从围已伏法、队副刘中山已伏法为刀矛团正副团长,令各乡组织刀会,利用欺骗威胁手段,逼迫农民参加刀会组织。民国33年,刀矛团刘中山强逼祠山马垛村刀会会员到当涂大公圩、狸头桥一带攻打新四军,致新四军4人牺牲。建国后,万春、埭南一带的大刀会分子,还参与湾沚区安定村大地主谢发均和钱会发的武装暴乱。
县政府发动群众,开展取缔工作。1949年8月至1953年止,查禁所有反动道会门的坛堂活动场所,没收全部传道工具及武器,县境内反动道会门被彻底摧毁。
四禁烟毒
清末、民国年间,芜湖为通商码头,商旅复杂,洋人横行,官府腐败,制、贩、吸毒行为欲禁难止。澛港、清水、方村、湾沚4镇,有烟馆21家,制毒11人,贩毒111人。建国初,澛港、清水、方村、湾沚4镇尚有烟馆14家,制毒8人,贩毒11人,吸毒36人。1949年县人民政府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实行禁毒,查封烟馆、收缴烟具、铲除烟苗,没收烟利。对种烟贩毒者依法惩治,对吸毒者免费治疗包括在押犯人,烟患很快消除。“文化大革命”期间,少数人偷种罂粟,公安局及时派员会同有关部门,将所种的13000多棵罂粟全部铲除。
五监督改造“四类分子”
全县于1951年划定出地、富、反、坏分子1743人,交基层治保组织管制和监督劳动。“文化大革命”期间,曾出现揪斗“四类分子”现象。1979年陆续对“四类分子”进行评审摘“帽”。纠正错定323人,摘掉“帽子”的1380人,继续戴“帽”的40人,占原“四类分子”总数的2.3%,1983年“四类分子”“帽子”全部摘除。
六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分子
“文化大革命”后,经过整顿,社会秩序有所好转,但部分地区刑事犯增多。一些犯罪分子抢劫杀人、奸污妇女和聚众赌博,严重拢乱社会治安。1977年4月至5月,县公安局先后两次在铁路沿线、重点集镇和青弋江、漳河两岸,重点查获有现行犯罪活动和流窜作案的犯罪分子,以及在逃犯15名共46名,破获了一批案件,缴获了一大批赃款赃物。1980年2月,破获各类刑事案件75起,抓获违法犯罪分子65人,缴获赌具170余具,赌资8000余元,另外收缴其他赃款赃物一批。1983年8月26日,全县进行第一次“严打”行动,先后捕获刑事犯罪分子183名,摧毁各类团伙16个。缴获大批赃款赃物和凶器。1984年3月,全县开展“敦促危害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分子投案登记”的宣传,对犯罪分子进行政治攻势,到3月底全县有161名违法犯罪分子投案登记,交待问题,认罪悔过。1985年1月,依法收捕各类刑事犯罪分子数十名,抓赌74场,缴获赌资3100元,没收赌具37付。1986年至1989年,连续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强化治安管理和综合治理,采取“一打、一禁、一整顿”的措施,重点打击抢劫、盗窃、扒窃犯罪团伙、流窜犯罪等活动;禁止赌博和其他丑恶现象;整顿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
至1989年末,开展了查禁和取缔卖淫、嫖娼、强拿索取等治安案件442起。对旅店业、旧货业等特种行业进行了清理整顿,严格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制度。全县建立17个治安联防组织。形成治安联防网络,稳定社会秩序。
七收押人员改造看守
清末,芜湖设有监狱。民国七年1918在县城前清千总署建安徽省第二监狱。面积490方丈,外筑围墙一道,高2丈,监房可容384人。
1949年5月,县看守所建立于清水河未设监狱,初时仅一间号房和1名看守员。7月,随县局迁址芜湖市弋江桥南,由公安队对关押的人犯实行武装看押。1955年8月,公安队更名为民警队。1967年改为部队编制,称县中队,专司看押人犯、追捕逃犯、弹压暴乱、治安巡逻、公审罪犯时执行警卫及处决死刑犯等职。1977年,看守所迁址于湾沚镇,看守设施得到加强,建了哨楼和提审室。1982年,县中队划属武警部队,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芜湖县中队。看管人员经常对犯人进行法制、政策和形势教育,组织犯人读书、看报,并注意监所卫生、伙食和病犯就医等。
1950年至1952年组织犯人从事采石、采煤和农副业生产,如糊火柴盒等。时看守、劳改工作统由预审股管理。8月间成立劳改股,专管劳改工作。1953年,又将种田、运煤的犯人全部收回在室内糊火柴盒。其后数年,劳改工作中断。1959年,因形势需要,重建劳改场所,犯人在白马山水泥厂、周家山煤矿参加采石、采煤、种菜等劳动改造。1963年,对劳改犯进行转调、复查、减刑、释放和甄别等处理,劳改工作随之收缩,后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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