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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 构
清末,对旧司法制度进行革新。宣统元年1909,芜湖初级检察厅建立。民国3年1914,成立芜湖地方检察厅,初级检察厅并入,设检察长1人,检察员2人。民国16年,改定各级审判厅为各级法院。11月,芜湖地方法院成立,内设首席检察官和多名检察官。民国26年,日军入侵,芜湖沦陷,在芜的省高等法院第三分院和地方法院随政府撤离。抗战期间,日伪统治区内建立检察机关。民国34年抗战胜利后,省高三分院迁回芜湖。民国36年,改省高三分院为芜湖分院。设置首席检察官和一般检察官,直至芜湖解放。
建国后,1951年5月建立芜湖县人民检察署,编制6人。公安局长阎子农兼检察长。1954年9月,改检察署为县人民检察院,编制仍6人。1955年至1966年,编制增为10人。设侦察监督、审判监督和秘书三组。“文化大革命”期间检察工作中断,工作人员被调离。1978年9月,重建县检察院。1980年3月,因区划变更,编制22人,院内设检察委员会,及刑检科、经济检察科和办公室,1982年增法纪检察科。1986年底,院内共有38人。1989年底,内设刑检、经检、法纪、控告申诉、监所5科及办公室、举报站,定编48人,实有45人。其中正副检察长4人,检察员13人,书记员10人。1989年在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斗争中,被评为省检察系统先进集体。县检察院投资10万元,于1986年5月建成办公楼1幢,三层640平方米,驻延安东路7号。
县人民检察院署历任检察长名单
建国后,1951年5月建立芜湖县人民检察署,编制6人。公安局长阎子农兼检察长。1954年9月,改检察署为县人民检察院,编制仍6人。1955年至1966年,编制增为10人。设侦察监督、审判监督和秘书三组。“文化大革命”期间检察工作中断,工作人员被调离。1978年9月,重建县检察院。1980年3月,因区划变更,编制22人,院内设检察委员会,及刑检科、经济检察科和办公室,1982年增法纪检察科。1986年底,院内共有38人。1989年底,内设刑检、经检、法纪、控告申诉、监所5科及办公室、举报站,定编48人,实有45人。其中正副检察长4人,检察员13人,书记员10人。1989年在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斗争中,被评为省检察系统先进集体。县检察院投资10万元,于1986年5月建成办公楼1幢,三层640平方米,驻延安东路7号。
县人民检察院署历任检察长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