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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退离休干部管理
1973年10月成立“芜湖县两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干部退休、退职工作。1979年以后改由县人事局办理。
1958年后,全县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干部共1370人,其中1951——1957年退休、退职166人,1958——1965年退休23人,退职236人,1966——1989年退休、退职945人。
1980年10月,国务院公布《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是年,本县施行干部离休制度。干部离休由县委老干局审理上报,由县委组织部批准,处级干部报市委组织部批准。离休干部的管理工作由县委老干局负责。至1989年底,全县已办理离休手续的老干部共96人。
1985年10月成立了“芜湖县老龄问题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与县人事局合署办公。
1958年后,全县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干部共1370人,其中1951——1957年退休、退职166人,1958——1965年退休23人,退职236人,1966——1989年退休、退职945人。
1980年10月,国务院公布《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是年,本县施行干部离休制度。干部离休由县委老干局审理上报,由县委组织部批准,处级干部报市委组织部批准。离休干部的管理工作由县委老干局负责。至1989年底,全县已办理离休手续的老干部共96人。
1985年10月成立了“芜湖县老龄问题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与县人事局合署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