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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山育林
本县丫山、戴镇、桂山、烟墩等山区群众,历来有自发封山育林习惯。解放后,县人民政府为发展林业生产,提出“封、造、管相结合,以封为主,造管并重”的方针,山区以村建立封山育林组织,制定管理公约和林木砍伐制度。
封山育林一般采用死封、活封、轮封三种办法。
死封指在一定年限内严禁砍伐、开山和砍柴,使被封山林休养生息,养护成林。烟墩公社小格里林场自1975年起长期封山育林,安排护林员长年坚守各自护林岗位,封山育林,防火防盗,封养封育山场近5000亩,林木蓄积近1.5万立方米。是年,县委、县革委会批转何湾区《关于绿岭公社幸福大队山林管护试点工作的情况报告》,推广了幸福大队封山育林经验。“七五”期间(1986~1990年),全县共封山育林7.7万亩,加速了荒山绿化,促进了生态平衡。1983年,小格里林场开始次生林抚育改造,至1990年,向芜湖木材厂提供纤维板原材料2500多吨,向群众提供烧柴1000多吨,销售规格材600立方米,毛竹75吨,每年次生林改造收入超过10万元。小格里林场曾多次受到省、地(市)、县领导的称赞,被誉为丘陵地区封山育林的典范。
活封一般以3~5年为期,定期封养,或者封树不封山,允许群众上山砍柴,对优良和达到一定规格的树种禁砍。麻桥乡联山村对远山、深山、石壁山进行死封,对靠近自然村山场进行活封,封树不封山,解决群众烧柴实际困难,在封育范围内,禁止砍伐杉、竹、松、栎等树种,只准砍低矮灌丛和无培养价值的病枯木。
轮封对天然次生林较多、群众烧柴紧张的地区,划片封山,规定2~3年一轮换,按次生林改造要求,砍柴养封,既解决群众烧柴困难,又有利于次生林改造。绿岭乡黑沙垄林场坚持以封为主,封育结合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和培育,确保封一片成一片。烟墩乡三星村民委员会的丁园、鲍家冲、高家冲等自然村采取山场统一管护,收益统一分配,护林员工资按山场面积或人口分摊。
二、护林防火
解放前,本县没有专门的护林防火组织,山区群众在烧灰积肥、烧炭、炼山、驱兽等生产活动中,容易造成森林火灾。解放后,县人民政府发动山区乡村订立护林防火公约,制定防火制度,在山林集中地区设立护林棚和防火岗哨。1956年,全县发生山林火灾8次,山场过火面积4230亩,烧毁树木7960株,扑火人员受轻伤26人。1957年,山林折价入社。桂山乡建立护林组,安排10名护林员看管山林。当年基本制止了乱砍滥伐现象,山林火灾只发生一次,当即被扑灭。1958年,县成立护林防火委员会,山区公社成立分会,开展护林防火宣传,落实护林防火措施,完善护林防火制度。1961年,为加强护林防火联防,通过协商制定了《青(阳)、繁(昌)、南(陵)、铜(陵)四县护林防火、防空实施办法》。1962年,全县成立41个护林委员会和护林小组,确定44个专职和436个兼职护林员。是年,全县山林发生火灾13次,烧毁山林5470亩,损失树木425600株。“文化大革命”期间,山区林木遭受盗伐、滥伐、毁林开荒,受到很大损失。1982年,成立县造林护林指挥部,县长任指挥长,成员由县政府、公安、检察、司法、交通、工商、林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1985年,全县设有护林防火棚170个,专职护林员1500多人。戴公山、丫山林杨在林区开辟永久性防火道18公里,防火林带32公里。烟墩乡小格里林场在与泾县交界的山脊开辟防火道3公里。烟墩、何湾、绿岭、丫山、戴镇、桂山、麻桥等山区乡(镇)和两个国营林场,都分别与县内外有毗邻山场的乡村建立了护林防火联防组织,协商处理林木盗伐案件,实施森林防火区域协作。1987年,省政府发出《关于加强护林防火工作紧急通知》,8月,县成立护林防火指挥部,抽专职人员办公,配置15瓦电台一部。两个国营林场购置无线电对讲机7对,购置风力灭火机7台,泡沫灭火器8只,进出林区重要道路旁设立永久性的护林防火宣传碑。县政府转发了省政府《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的通知,规定每年11月1日至翌年4月30日为护林防火期,春节至清明为森林防火紧要期,进入森林防火期,县林业局、国营林场出动宣传车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张贴护林防火布告和标语。1988年,县政府确定何湾区以国营戴公山、丫山林场为森林防火重点,工山区以麻桥乡联三、桂山乡跃进为森林防火重点,峨岭区以烟墩乡大格、小格、金山和三里镇东山为森林防火重点。
1990年3月12日,何湾乡涧滩村下金等4个村民小组集体责任山发生火灾,殃及丫山林场山林。此次火灾过火面积83亩,其中集体全封山45亩(灌丛栎杂山20亩,杂竹茅草山25亩),丫山林场山林过火38亩(黑松3亩,侧柏5亩,杉檫混交林30亩),烧毁树木5立方米,灼伤林木20立方米,火灾造成直接间接损失5000多元。是年12月,丫山林场、戴公山林场先后召开了护林防火、区域联防协作会议,邀请县内外与国营林场接壤的县、乡、村领导参加,共同签订护林防火区域联防公约。是年,戴公山林场被评为全省护林防火先进单位,受到省护林防火指挥部的表彰和嘉奖。
三、病虫害防治
本县森林中,人工营造的杉木、马尾松、檫木、国外松、毛竹占较大比重。森林病害主要有杉木炭疽病、杉木立枯病、杉木细菌叶枯病、松落针病、松针锈病、檫木溃疡病、油茶炭疽病、油桐枯萎病、泡桐丛枝病。森林虫害主要有松毛虫、松梢螟、松茸毒蛾、条毒蛾、土栖白蚁、杉天牛、檫木介壳虫、檫木霜天蛾、油桐刺蛾、樟叶蜂、泡桐袋蛾等。森林病虫害中,对森林破坏最严重、造成林木损失最大的是马尾松松毛虫。
1953年,在与泾县交界的葛林乡界山村发生松毛虫危害,虫害发生面积达800亩,泾县、南陵两县发动群众人工捕捉殆尽。1956年5月,工山坊一带2000多亩马尾松发生松毛虫危害,幼虫长约寸许,数日后一场大暴雨,松毛虫全部自然死亡。1958年5月,葛林乡部分马尾松林发生松毛虫危害,受害面积1100多亩,采用“六六六”药粉喷射,结合人工捕捉,很快消灭了害虫。1979年,全县马尾松松毛虫大发生,核心地段是丫山、戴公山林场,当年全县受松毛虫危害较严重的马尾松林面积达10.5万亩,造成马尾松林木蓄积损耗近20万立方米的损失。森林遭受虫害面积之广、经济损失和生态平衡破坏之大为历史罕见。两个国营林场除采用人工捕捉、喷洒农药和超低容量喷雾等常规化学防治措施外,在省林业厅的支持下与省民航局联系,采用了飞机喷洒药物消灭害虫,尽管如此,由于虫害发生面积大、虫口密度高,国营林场的马尾松林仍受到较大程度的损害。是年9月,成立了县森林病虫害防治站,配置了专职技术人员,指导全县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1980年起,在戴公山林场、丫山林场及山区重点林区设立病虫害测报点11处,配备专职测报员11人,预测预报森林病虫害动态。在森林病虫害防治上注重“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两个国营林场建立起白僵菌厂,年生产白僵菌粉1万公斤左右,适时喷洒林中感染马尾松、毛竹等森林病虫体,并在松毛虫、竹青虫的常发区开展灯光诱蛾,降低成虫密度,均收到了较好的防治效果。
1983年,县森林病防站制定了《县病虫测报员工作守则》,建立病虫测报员岗位责任制,要求测报员对松毛虫每年测报4次,掌握虫口动态,对症下药,防患于未然。1984年起,在国营林场松林中试挂鸟巢、鸟箱,人工招行益鸟栖息,县政府发出《关于保护益鸟的通告》,通过保护松毛虫的天敌来抑制虫口,有一定的效果。1986年开始林木检疫工作,对种苗、木竹及其制品的运输和销售,安排专门人员进行检疫。1988年,县政府发出《关于开展森林植物检疫工作的通知》,发往全县各地张贴。森林虫害如杉天牛、土栖白蚁、条毒蛾、竹螟、竹青虫、檫木霜天蛾也时有发生,都及时防治,未造成重大损失。至1990年,两个国营林场累计生产菌粉12.82万公斤,林内施放菌粉22.35万亩次,全县历年化学防治面积达14.33万亩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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