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民国时期,本县设建设科,主管公路建设和交通管理事宜。民国35年(1946年)设省公路局南陵汽车站。
1949年5月,县人民政府设立实业科,兼管全县交通工作。1956年9月改为交通科。1957年改为工交科。1959年撤工交科,成立县交通局。1963年9月撤交通局,复置工交科。1971年将交通运输站改为县革命委员会交通局。1976年10月,复称县交通局,统管全县交通运输。1990年,县交通局有职工9人,直管单位有县交通管理所、县第一汽车运输公司、县第二汽车运输公司、县航运公司。代管单位有县航管站、县公路站、县汽车站、芜湖汽车运输公司第六汽车队。
一、路政管理
机构民国27年(1938年),本县设军运代办所负责芜(湖)青(阳)线军运。民国31年,日本侵略军封锁长江,交通阻隔,设立驿运站。抗日战争胜利后改汽车站,兼办航运。民国36年12月本县设立芜青路抢修总队第一总队部,负责修复芜青线上遭破坏的桥梁和路基。次年初,芜湖至青阳木镇段抢修完工。民国38年1月,南陵至泾县公路路基及古桥加固告竣,是年,成立工务段负责路桥修复工作。1951年7月设立南陵公路管理分段,养护里程149.7公里。1952年设立南陵工区,辖泾(县)南(陵)繁(昌)三县公路养护。1956年7月更名第六管理站,1959年改称县公路管理所,1961年更名县公路管理站。
路政50年代,南陵工区配有路政员,负责处理道路车辆肇事、路障清除工作。养路费由芜湖地区监理所统收。1968年路政人员增至3人,翌年4月养路费由地方税务部门征收,1970年起由公路站路政员收缴。1976年10月,车辆肇事处理权交县监理站。1985年6月路政与监理合并,翌年5月分置。公路站设路政股,负责养路费征收和路障清除工作,有路政员6名,置监理车1部。1988年起,养路费征收实行合同制,通过法律公证,效果显著,养路费征收额逐年上升。
1970~1990年养路费征收情况表
表1—12单位:万元

公路养护50年代起,境内国道、省道、县道公路由本县专业道班养护,乡道公路由附近区、乡组成养护小组进行养护。1952年,道班7个,养路工48人。1956年,道班9个,养路工65人,均使用简单的手工工具。后道班工人开展技术革新,制成卸料车、扫砂车、铺砂车铺修路面,好路率不断上升,被1959年《人民交通》第16期刊登照片。1963年起县公路站公路养护在芜湖专区所辖8县公路评比中,连续两年被评为第一名。1971年烟墩道班获省先进道班称号。翌年本县开始铺设油路,但随着交通量的逐渐增大,路基稳定性差,造成路况不平衡,全县好路率仅达75%。
1990年,县公路管理站下设14个道班,职工164人,养护里程206.2公里。其中有56公里碎石路段由所在乡政府承包养护。公路管理部门每年按每公里400~500元付给养路费。县公路管理站有工程车3辆、四轮车23辆、大小压路机4台、机动洒水机4辆、装载机1部;油池、油灶7处,油池总储存量1100吨;采石场1所。
1990年南陵公路站公路养护里程一览表
表1—13

二、运输管理
水运管理清末、民国初年,本县港口、码头、水上运输为湖南、湖北、庐和三帮会组成的船业公会所把持。1950年成立县船业工人工会,结束封建帮会制度。1952年,成立县航运管理站,对船民进行统一管理。是年12月,设立奎湖、黄墓、弋江联营分社。1955年起,执行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的方针和执行统一组织货源、统一里程运价、统一调度管理的政策,以计划管理为中心,安排船舶运输。按运输里程吨位计算运费,纠正包船计算运费的旧习。1957年,征收航管事业费30.9万元,联运收入0.83万元。1963年,征收航管事业费0.30万元。1978年,为加强对水运市场管理,县交通管理部门加强对船户和船舶的管理,严禁破损船只经营,取缔无证经营和违章航行,对经营者的经营资格进行审验,核发《水路运输许可证》、《船舶营运运输证》,对货物装卸实行报港制度。
1990年,县航管站有职工17人,下设弋江、黄墓、马园三个分站。全年港口吞吐量37.98万吨,货物组织运量6万吨,规费征收87.1万元。
陆运管理1960年10月成立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对全县运输市场进行管理。1962年,成立城关、黄墓、弋江3个交通运输管理站,有职工10人。此后,对城关地区的板车进行整顿,核发运输许可证。1963年3月成立县城镇搬运装卸整顿办公室,再次对城关地区153辆板车进行清理,对审验合格的散车准予运输。1964年全年征收管理费和税金0.23万元。1966年秋,运输市场受到冲击,交通管理所限于瘫痪。1971年7月成立县交通运输管理站。1975年增设集体运输管理组,加强对非机动车辆运输和车辆证照的发放,对审验合格的专业运输组织发红色牌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发绿色牌照,社会车辆发蓝色牌照。是年县交管站将东塘、石铺、麻桥等公社板车队组织到马鞍山、芜湖、铜陵等市从事短途运输。交管部门收取3%的运输管理费。1983年,加强对简易三轮车和从事货物运输的手扶拖拉机的管理。并收取机动车辆运管费和征收2吨以下小型机动车养路费。1985年,成立弋江交通运输管理站。1987年,交通运输管理工作由单一的民间运输管理扩大到全面运输管理,负责组织客货运输。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统一运输。对从事公路客货运输的车辆发放经营许可证和营运证;对搬运货装卸、汽车修理网点实行管理;对从事客运的车辆,进行核定营运班线和班次,核发营运班线标志牌,征收建站基金。1987年8月根据国务院规定,实行征收车辆购置附加费,是年实征9.6万元。
1988年11月,县交通运输管理站更名为县交通运输管理所,并增设三里、许镇交管站和城关稽查站。1990年,县交通运输管理所有职工39人,征收建站基金11.15万元,组织货物运量为9.7万吨。
三、交通监理
车辆监理50年代起,机动车辆检验、发放证照、车辆肇事处理均由县公路站路政员负责;大型拖拉机的检验和发证工作由县农机部门办理。1976年4月成立县车辆监理站,有职工3人。担负县内车辆和驾驶人员检查、审验;办理驾驶员考核和车辆入户;对违章的驾驶员和交通事故进行处理;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清理路障,维护和整顿交通秩序。1985年更名县车辆监理所。是年6月,县公路站路政股和县车辆监理站合并,设路政、业务两股,配有监理车2辆,摩托车1辆,有11人。1987年5月,县车辆监理所划归县公安局,成立县交通警察大队。
船舶监理1950年对本县港籍的船舶进行所有权登记,检验丈量,按航行区域等级核定载货吨位,划分船舶的质量类别,严格船舶进出口签证。1965年,检测丈量船舶832艘,计7663.49吨位。1980年起,县航管站加强安全教育,实行安全监督,每年对县内的渡口、渡船,逐渡逐船进行检查,并建立渡船台帐卡片。1985年起,每年船舶年审期间,举办船员培训班,讲授安全航行知识。至1990年受训船员1930人次,培训分管船舶的乡、镇长76人次。先后举办客货船舶驾驶员培训班8期,295人,换发证照207人。
县航管站有水上安全监督艇1艘,配备9人,备有高频通讯设备。
上一篇:第三节 运装卸
下一篇:没有了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