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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用电
本县以农业用电为主,1958年即在下林都圩兴建一座装机514.8千瓦的锅驼机械排灌站。时柏山渠水力发电站为本县农业用电及少量生活用电提供电源。1964年引进华东电网电力后,本县用电量迅速增加。1970年全县用电量587万千瓦时,其中农业用电占71.7%。70年代初,县化肥厂、芜湖拖拉机厂等较大工厂相继建成投产,工业用电量明显增加,同时,生活用电逐步普及。1973年用电量1174万千瓦时,1986年达4619万千瓦时,1990年用电量5722.3万千瓦时。
一、用电结构
工业用电1959年柏山渠电站发电期间,本县仅县农机厂、县印刷厂、县酒厂等工业企业开始用电,安装电动机总容量80余千瓦。1964年转由电网供电后,为工业发展提供了条件。1966年全县工业用电负荷1321千瓦,年用电量30.6万千瓦时,占全县年用电量的7.32%。1973年县化肥厂、县轮窑厂相继建成投产,工业用电负荷增加到4954千瓦,年用电量上升到355万千瓦时,占全县年用电量的30.2%。1978年全县工业用电负荷6407千瓦,年用电量增至1783.9万千瓦时,占全县年用电量的53.8%。1990年,全县工业用电负荷11178千瓦时,年用电量2462.3万千瓦时,占全县年总用电量的43.03%。
农业用电1964年,本县农业用电重点是圩区农业排灌站用电。1966年,全县农业用电负荷为4840千瓦,年用电量331.4万千瓦时,占全县年用电量的81%。1967年社队开始集资办电,农业用电增长较快。1973年农业用电负荷达13365千瓦,年用电量为564万千瓦时,占全县年用电量的48%。1978年,农业用电负荷上升到27353千瓦,年用电量达1389.5万千瓦时,占全县年用电量的41.9%。1985年,全县农业安装电动机容量59737千瓦,农业用电2231.5万千瓦时,其中排灌用电1500.7万千瓦时、乡镇企业用电120.9万千瓦时、农副产品加工用电为357.9万千瓦时、农村生活照明用电252万千瓦时。1990年,农业用电负荷达63494千瓦,年用电量2966.4万千瓦时(含生活照明用电)占全县年总用电量的51.83%。
生活用电在柏山渠水力发电期间,因发电机组小,电能质量差,加之包灯电费高,一般居民照明用电极少,只有县人委机关、医院、影剧院、旅社、商店等单位,装有部分电灯照明。1959年底,城内共装照明电灯约3300盏,负荷100千瓦左右。1964年转由电网供电后,执行国家统一电价,城镇居民照明用电逐渐发展。1966年城镇生活用电量46.9万千瓦时,占全县年用电量的11.4%。1975年生活用电量达174.4万千瓦时,占全县年用电量的7.9%。1978年以后,随着城市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家用电器越来越多。1990年城镇生活用电量增长到293.6万千瓦时,占全县年用电量的5.1%。农村生活用电量达306.1万千瓦时,占全县年用电量的5.3%。
几个年份用电分类表
表1—2单位:万千瓦时
用电负荷本县因昼夜三班连续生产的单位少,所以白天用电多,夜晚用电少,多年来负荷率很低。
1979~1990年全县用电负荷率统计表
表1—3
二、安全用电
柏山渠水力发电站供电期间,安全用电知识未普及,造成职工重伤3人。改由电网供电后,农村电力排灌站逐步发展。尤其是1967年以后,农村出现用电高潮,用电范围不再局限于电力排灌站,农副产品加工、小水泵、脱粒机、农户照明用电等日益增多。此时,县供电部门存在着重建轻管和“重高压、轻低压”思想,加之“文化大革命”期间的无政府主义影响,农电发展一度放任自流,没有把好接电前的安全关。1967~1980年,全县农村触电死亡达173人,最严重的是1980年一年触电死亡34人,成为全省农村触电死亡人数最多的县。省、市电力部门曾多次组织安全检查组来本县检查,把本县列为全省农电安全工作的重点县之一。在各级领导的重视下,电业、公安、司法等部门共同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运用法律手段,逐步扭转了用电不安全的局面。1981年农村触电死亡人数降到2人,使南陵供电局被省电力局评为本年度农电事故大幅度下降先进单位。
安全教育与电工培训1959年1月12日,县人委颁发《安全用电规则》,向群众宣传安全用电常识。1964年,本县兴建第一座35千伏新中变电所时,在黄墓地区选送一批青年农民参加皖南供电局举办的电工培训班,结业后分别担任公社一级电力排灌站电工。随着电力事业发展,农民担任电工越来越多。尤其是生产队的机泵手,有的民主选举,有的则轮流值机,由于不懂电力知识,农村用电很不安全。
1973年起,县供电部门在每年春耕生产之前,以公社或供电所为单位,举办一次社、队电工培训班。组织他们学习电力生产基本知识和《农村安全用电须知》,并结合讲述历年触电伤亡事故的典型事例,以及防止触电与触电急救的基本方法,提高农村电工的技术水平。县供电部门还与社队采用黑板报、墙报、广播、宣传画、幻灯、说唱、电影、宣传车和发放安全用电课本等进行宣传,使之家喻户晓。
安全检查1980年10月,省电力局、芜湖供电局农村安全用电检查组,在本县检查工山、戴镇等公社后,对本县农村严重触电死亡事故进行了严厉批评。县人民政府当即在城关召开了全县农村安全用电会议。县长曹中山在会上提出要求:“对低压线路进行一次普查,做出鉴定,对不合格的线路,要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停电整顿”。会后批转了《全县农村安全用电工作会议纪要》。县供电局先后组织两次社队干部和农电工96人次参加的全面大检查,共剪掉不合格线路217条,长519公里,停用变压器47台,以促进低压线路整改和低压保安器安装。
从1973年起,县供电部门每年在农业用电高峰季节,都要召开一次农电工作会议,组织1~2次安全用电大检查。对危及安全的设备和线路,及时处理,以减少农电事故的发生。
低压触电保安器1976年6月,县供电部门在五里公社茶丰大队,安装试用第一台低压触电保安器。1977年夏,县供电局组织32名用电管理人员,参观学习无为县低压触电保安器普及经验后,组织职工和农电工学习低压触电保安器工作原理和安装维护等技术,并在五里公社曙光大队进行试点。推广中由于用电设备绝缘水平低,加上缺乏维护管理技术,跳闸频繁,影响了保安器的及时推广。1980年1月,县革委会向各区、社发出《关于加速安装低压触电保安器的紧急通知》。7月,县供电局抽出16人分4个组,深入12个公社的32个大队,检查保安器的三率(安装率、运行率、可靠率)情况。1980年底,全县已安装低压触电保安器383台,占应装数的88%,运行343台,运行率达89.6%。凡绝缘水平较高的低压线路,装上保安器后,对人、畜触电能起到保安作用。据1981年统计,全县触电脱险人数达85人次,触电死亡人数由1980年的34人降到2人。到1990年底,全县共安装电压型低压触电保安器529只,占应装数的100%,运行483台,运行率达91%。
附:事故选例三则
一、1975年8月19日,九连公社四连大队北一生产队,因广播线与照明线同杆架设,广播线碰触导线带电,使社员王学生(58岁)触电,弟弟王学智(51岁)和儿子王一忠(19岁)盲目拉救也触电,造成全家三人触电死亡的重大恶性事故。
二、1983年5月24日,戴镇公社童村大队永红生产队女社员蔡腊香,在水稻田里耘草,因通过她家田里的低压线(单股铝线)架设太矮(碰头线),她用耘耙挑线,不幸铝线滑到身上触电死亡。在一块田里生产的丈夫张明财看到妻子触电,急忙用手拉救也触电身亡,造成一起夫妻触电死亡的事故。
三、1988年8月10日,太丰乡北斗村民委员会郭村村民小组,在整修低压线路中,因管理变压器的农电工失职误送电,造成一起4人死亡、1人受伤的重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