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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集 体
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全区工业经济成份发生较大变化。集体经济开始壮大发展。1953年,全区先后成立一批以铁木竹为主体的合作小组和13个合作社,共有社员250余人。1955年,区内对私营工商业和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至1957年底,全区公私合营企业和手工业社、组共1283个,其中手工业社、组300个,工业总产值3239万元。1958年各县新建一批煤矿、铁矿和炼焦、机械、建材以及水、火力发电等工业企业。是年全区工业企业猛增到7966个,其中集体企业7675个(包括乡镇办6923个),工业产值6253万元,比上年增加一倍。但一哄而起办的工矿企业其资金、电力、技术全面短缺,产品质次而原材料消耗大,经济效益差,次年不少企业“下马”。1961年,根据中央对国民经济调整方针,关停大批企业。翌年工业企业数回落到567个,其中集体企业436个,产值1184万元。当年工业产值接近1952年水平。通过3年调整,至1965年,全区有工业企业547个,产值回升到5936万元,其中集体企业450个,产值1898万元。“文化大革命”初期,生产停滞不前。1970年起,各县相继发展一批“五小”工业企业,是年有集体企业432个,产值2777万元。至1975年全区有工业企业704个,其中集体企业558个,产值6402万元。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集体经济发展迅速。1980年,全区有集体工业企业762个,产值10303万元,其中以集体经济为主的二轻系统有企业161个,产值达3668.4万元。1985年,区内集体工业企业1115个,创产值21765万元,二轻系统企业120个,产值5303万元。1987年,全区共有集体工业企业1359个,创产值36598万元,其中二轻工业部门有集体企业102个,职工9939人,创产值6967.8万元,上缴税金44.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