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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车辆监理
民国25年(1936),全国各地开始建立车辆监理机构,地区也同时成立相应机构。
建国后,1956年4月,芜湖专区车辆监理所正式成立。1961年3月,徽州、芜湖两专区分设。次年9月,徽州、马鞍山、铜陵3个车辆监理所复又并入芜湖专区车辆监理所。是时,芜湖专区车辆监理所改为芜湖车辆监理所。1969年,又改名为江南地区车船监理所,管辖徽州、马鞍山、铜陵车辆监理站业务。翌年,随着交通管理体制的变革,江南车船监理所分为地区航运监理所和地区车辆监理所。1975年,地区下属4县郎溪、宣城、广德、泾县先后成立车辆监理站。1980年,因行政区划变更,宁国县车辆监理站划归宣城地区车辆监理所。1982年,宣城地区和芜湖市划开,地、市监理业务也同时分开。1985年4月,全省车辆监理体制改革,所与站各升一级,地区车辆监理所改为地区交通监理处,各县则成立交通监理所。其时,地区交通监理处和路政合并。同年9月,交通监理处和路政重又分开。1987年7月,全省交通系统体制改革,地区交通监理处划给地区公安处,改名为宣城地区交通警察支队,下属各县改名为交通警察队。
车辆监理技术性强。为提高地区交通监理人员业务素质,从1958年年底起,芜湖专区就开办汽车驾驶学校。1959至1960年上半年,地区共培训两批驾驶员,计401名。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区内大批交通监理人员到各大专、中专院校学习,并先后参加由省交通厅举办的各级监理人员培训班。到1987年,全区交通监理机构已基本健全,各县都建立和健全交通监理所和交通监理检查站。当年,全区有交通监理检查站8个。
二、行车管理
建国以来,地区交通监理部门在行车管理和宣传交通安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总结了一套安全行车和管理经验。1978年后,区辖5县出现国营、集体、个体一起办运输的新局面,各类机动车辆增加迅速,车流量大,驾驶员队伍也不断壮大。针对公路上违章建筑、打粮晒场、摆摊设点和任意停放车辆等违反交通规则状况,交通监理部门采取多种措施解决。从70年代至1987年,全区对重点地段拓宽道路,有的改线、改建,实行交通分流。交通监理部门组织干警上路,强化路面管理;成立各县和地区性路查队,专抓重点路段工作。十几年来,交通部门由于加强路面管理,减少失控面,消除大量事故隐患,抑制了交通事故迅速上升趋势。区内影响道路畅通的重要问题是公路上打粮晒场,群众反映强烈。80年代中期,地区交通监理处及时解决路障,对季节性成片的路障,组织力量突击清除。1987年,全区共清除各种路障20217处,清出所占道路计102537平方米。区内干线公路上有的路段如宣城城关、宁国县河沥溪、广德祠山岗,被省政府列为省重点阻车路段。地区交通监理处采取现场办公方法,对这些路段进行现场调查并当场制定整治方案。经过努力,截止1987年,区内基本消除交通线路上的“肠梗阻”,受到省政府表彰。地区交通监理部门十分重视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从50年代开始,路政监理人员就深入农村、集镇、街道、学校,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一是在公路两旁及屋前墙壁上书写安全标语和有关交通安全条例;二是携带幻灯、电影放映机下乡,向农民宣传交通安全常识;三是到各中、小学校讲授交通安全常识,在广大中、小学生中扩大宣传;四是发动群众建立义务交通安全岗,并利用汽车、广播、电视、报刊、图片等多种形式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同时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建立“事故苗子”登记和“周五安全活动日”制度,制定“安全十禁”,把行车中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阶段。地区交通监理处还于1984年11月编写一本“雨雪天安全行车基本知识”小册子,供全区广大驾驶员参考,受到驾驶员欢迎。
宣城地区若干年份交通事故统计表

三、路政管理
1950年,区辖各县公路处于修复阶段,慈张公路境内地段最初建有4个道班(每人养护里程为2至3公里)。1952年,经过大整修的双界、宣泾公路亦相继建立专业养护道班。其职责是经常保持路面乎整、边沟畅通、路容整洁、标志齐全以及保护桥下涵洞、路旁树木不被损坏。道班建立之初,全区公路分属宣城、南陵、宁国3个养护工区(1956年改称管理站)。1959年起全区公路实行分县管理和养护。“文化大革命”期间,行之有效的道班规章制度被废除,路况一度下降。80年代起全区开始建设文明道班,并进行养护改革试点,克服“大锅饭”弊端,实行路况与养护成本承包责任制,同时将部分接养公路包给乡村养护组或专业户。根据各乡境内里程确定人数,根据行车密度确定全年小修费用金额,接受公路管理部门定期检查,以好路率的升降而实行奖罚。乡政府配合并督促包养人员出满勤,修好公路,维护车辆畅通。道班建立初期,养路所需砂石土全靠人力自采自运,工人劳动强度大,效率低。1958年养路工人开始革新工具,用小板车运料,使用双人括沙耙和洒水桶,工效大为提高。1971年起,地区公路管理部门陆续拨给各县公路管理站各种养路机械,有汽车、大小拖拉机、压路机、洒播机等,公路养护机械化程度不断提高。目前,全地区公路管理部门接养的干线公路,养路材料由车辆运送,工人上下班以机代步,购置了机修设备,一支机械化养路队伍正在成长。建国初期,区内公路不多,车辆又少,公路养护工作量不大。1956年后新建公路和运输车辆不断增多,道班人力显得不足。从1957年起,全区实行民工建勤代表工制度,由公路沿线各乡调派劳力参加养护工作,劳动报酬由各乡有建勤义务的男女劳动力负担。主要干线公路由建勤代表工和道班工一起保养,实行“道群共养”。支线公路则建立群众养护组,由专业道班工进行技术指导。1959年4月建勤代表工全部转为正式道班工人,1970年又恢复建勤代表工制度,由公路管理部门按月补助生活费,1977年每人每月25元。1978年后,乡村建勤代表工由公路主管部门发给工资。截止1987年,全区有公路养护道班113个,道工800余人。
“文化大革命”前,养路费征收一直由公路管理部门负责,“文化大革命”期间交由税务部门代征。由于各种原因,养路费收入急剧下降。后税务部门又将权交还交通部门。1985年6月27日省厅下文,明确规定养路费征收仍由公路管理部门办理。1963年5县征收养路费10.59万元,1971年征收61.25万元,1978年征收240.13万元(1963、1971、1978年不含宁国县公路站数字),1984年征收629.91万元,1987年累计征收1964.64万元。近年来,公路养路费收入虽然逐年上升,但由于车流量大和车辆载重吨位提高,用于养护和改善公路的费用支出亦大量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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