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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粮油征购
建国初,皖南行政公署发出《关于粮食征购工作指示》,规定5亩以下免征,5亩以上至150亩者,征率3%——35%。1949年下半年发出《秋征工作意见》和《修改分理负担条例》,按不同层次规定不同负担率,采用“分等累计法”以中等田亩为标准,户均土地1亩6分为起征点。1950年,土改运动,实行耕者有其田,农民成了土地的主人。1953~1959年,全区粮食年均净征21540.857万斤。1954年特大洪水,当年全区粮食征购出现负数(-148万斤)。60年代,全区年均年均净征比50年代递减0.54%。70年代,全区征购量上升,其中1978年遭受特大旱灾,当年粮食征购出现建国以来第二个负数(-608万斤)。80年代,全区粮食,年均净征量上升到204847万斤。1987年,全区粮食净征量18172万斤,比50年代年均净征量下降18.54%。1985年,取消粮油统购计划之后,全区实行合同订购,并允许多渠道经营,粮食市场全部放开。
油料征购,1955~1987年,全区入库总量25580万斤,年均入库量775.152万斤。其中1979年和1982年,芝麻、菜籽,为入库量最多的一年。此后,取消油料统购计划,随粮食市场同时放开。
油料征购,1955~1987年,全区入库总量25580万斤,年均入库量775.152万斤。其中1979年和1982年,芝麻、菜籽,为入库量最多的一年。此后,取消油料统购计划,随粮食市场同时放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