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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宏观管理
建国以来,全区粮油流通形式经历三个阶段:1949~1952年,以国营粮油商业为主导,允许私营粮商并存,粮油市场基本处于自由贸易。当市场粮价出现大起大落时,国营粮油商业及时采取大购大销的办法平抑粮价,稳定市场,以保军需民食,彻底改变了建国前那种私营粮商完全垄断市场的局面;1953~1982年,全区粮油实行统购统销,整个粮油流通渠道由国家控制,使粮油市场由多元化向单元化转变,并本着“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的原则,在完成粮油收购任务之后,允许少数品种进入市场,进行余缺调剂,但不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插手经营,由粮食部门统筹安排;1983年后,在充分发挥国营粮油商业主渠道作用的同时,逐步放宽多渠道经营,在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下,使粮油市场渐趋活跃。1985年取消粮油统购指标,实行合同定购制,对非定购品种允许自由出售,多家经营,进一步增强了粮油市场的调剂功能。
全区在粮油管理体制上经历五次变革:1953~1958年春,粮油由中央集中管理;1958~1961年,全区实行“粮油购销差额、调拨包干”管理体制;1962~1971年,改为地、县“分级管理”制;1972~1981年,由“分级管理”制过渡到“购、销、调、存四统一”的管理体制;1982年后,在实行“双轨制”过程中,粮食部门通过对计划指标的具体安排进行宏观控制,对议价粮油实行纵向指导、横向联系、自主经营、直接成交等管理形式。
全区在粮油管理体制上经历五次变革:1953~1958年春,粮油由中央集中管理;1958~1961年,全区实行“粮油购销差额、调拨包干”管理体制;1962~1971年,改为地、县“分级管理”制;1972~1981年,由“分级管理”制过渡到“购、销、调、存四统一”的管理体制;1982年后,在实行“双轨制”过程中,粮食部门通过对计划指标的具体安排进行宏观控制,对议价粮油实行纵向指导、横向联系、自主经营、直接成交等管理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