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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经济林基地
安徽人工栽培经济林木历史悠久。怀远石榴,早在唐代就驰名南北。全国夺魁的宣木瓜,亦有千年以上的栽培历史。1934年荣获国际博览会果品银质奖章的徽州雪梨,始于宋朝栽培。素有“枣乡”之称的宣城水东地区,300年前就以生产个大、核小、皮薄、内厚、脆甜的青枣而闻名。明洪武25年(1992年)令“凤阳、滁州、庐江、和县、每户种桑300株,枣二百株,柿二百株”。200多年前种植于歙县境内瀹潭、樟潭、绵潭一带的“三潭”枇杷,品质优良,享有与天上皤桃媲美之声誉。清道光六年(1826年)巢县知县舒梦龄劝民植松、杉、桐、桃、枣、李、梨、柿、柑;道光十年(1830年),来安知县刘延槐劝民种枣、柿、粟、梨等。安徽历史上作为向皇室贡品的经济林木产品有歙县闻政山贡笋、宣木瓜、直城雪梨,临泉贡柿,以及庐江、滁州桐油,广德板栗等。明嘉靖28年(1549年)修的宁国府志记载:宣城岁贡雪梨40斤,解南京礼部。明朝规定,庐江岁贡桐油461斤15两8分,清康熙12年,滁州岁贡本色桐油182斤5两7钱1厘8毫。
民国7年(1918年)统计,安徽省有油桐林20余万株。民国23年(1934年)马述之调查记载:安徽以休宁、绩溪、黟县、广德、宣城、郎溪等县桐油产量最多,滁县至太湖一带,亦有出产。1930年产桐油56151市担(合280.75万公斤),1931年产桐油53394市担(合267万公斤),1932年产桐油54717市担(合273.6万公斤),1933年由芜湖出口桐油2000市担(合10万公斤)。1936年桐油产量达10万市担(合500万公斤)。1939年,皖南物产运输处在皖南地区收购桐油120万公斤。民国政府在1930年后提倡广植油桐、乌桕、漆树等经济林。1939年省立第三林场奉皖南行署之令,培育油桐苗27.48万株,除林场自行造林用苗外,于1941年拿出16.84万株桐苗供给泾县、南陵、宣城三县农民造林。1940年,省建设厅拨出植桐资金10万元,资助皖南、皖西地区植桐,规定第一年至少植桐5万株,5年为限,每县营造20万株油桐林。1941年,省建设厅在休宁县东关设立安徽省第一油桐林场,经营面积5000亩,当年营造油桐林500亩。同年,省建设厅转发皖西、皖南植桐办法,令各地遵照执行。1941~1945年,全省植桐11675亩,漆树9780亩。1946年,选择岳西、宿松、太湖、潜山、桐城、郎溪、休宁、立煌、霍山等县为油桐推广改进区域;并拟于岳西等7县各种植桐树1万亩。同年,桐城、庐江、潜山、太湖、宿松、岳西、立煌、霍山、六安、舒城、祁门、休宁、歙县、泾县、宣城、旌德、太平、宁国、广德等19县点种桐籽5万公斤。1947年,岳西、庐江、潜山、太湖、和县、桐城、六安等县贷款19244元,植桐35530亩,18.6万株。
50年代初期,安徽经济林面积为143.3万亩,其中油桐林33.5万亩,油茶林40万亩。1957年成立歙县特种经济林场,以营造油茶林为其发展方向。1958年全省油茶林发展到210万亩,油茶籽产量600多万斤,比1955年的300万斤增长1倍以上。1959年,中共安徽省委对林业生产作出“在大造用材林的同时,大抓经济林和果树”的指示。1960年春,省林业厅提出安徽发展经济林的重点是大力发展油茶、核桃、油桐、乌桕四大木本油料,规划建立油茶林、核桃林、油桐林、乌桕林基地。并在淮北平原建立亳县核桃林场。从1958年冬~1960年冬,省林业厅派人到河北、陕西、新疆等地收购150万公斤核桃种子,分发给淮北平原和江淮丘陵地区发展核桃林。1963年安徽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1963]165号《关于粮食工作和农产品收购工作的几个问题的规定》,结合安徽实际作出如下具体规定:每收购100公斤油茶油、乌桕油和桐油,分别奖售棉布6.7公尺和13.3公尺。同年4月,在宁国县召开全省油桐生产现场会议,部署油桐生产任务。据统计,1961~1965年,全省共营造核桃、油桐、油茶、乌桕等树种为主的经济林木122.71万亩。在这个时期建立的霍邱县看花楼板粟林场和嘉山县卞庄核桃林场,因土质不宜和管护困难等因素,相继更换场名,改变经营方向,发展以松树为主的用材林。在经济林发展中以油桐增加面积最多,1970年,全省桐林面积达120万亩,是50年代桐林面积的3.5倍,当年收购桐油302万公斤,是1949年以后安徽油桐产量的最高年份。嗣多。据1977年统计,全省桐林面积下降到35万亩,收购桐油130万公斤,与1970年相比,桐林面积减少85万亩,桐油收购量减少172万公斤,至此失去了出口恫油的传统优势,省内桐油供需矛盾突出起来,每年均需调进一、二百万公斤桐油。
1976年3月31日至4月2日,省革委会农林、财贸办公室召开全省杉木林为主的基地建设会议,传达贯彻财政部、商业部、农林部联合发出的关于补助发展以衫木为主的用材林和以油茶为主的木本油料基地问题的两个通知,研究确定祁门、宁国、太平、石台、泾县、太湖、潜山、霍山、金寨、六安等10个县为油茶林基地县。每个基地县自1976年起,到1980年止,五年内新造油茶林10万亩,平均每年造林两万亩,要求集中成片,每片在千亩以上。为扶持社队发展以油茶林为主的木本油料基地建设,省农林局决定,将财政部、商业部、农林部增拨给安徽的木本油料基地建设补助费80万元,分配给10个油茶林基地县,每县补助8万元。该项经费用于补助社队造林所需的采种、育苗、造林、抚育和工具购置、维修的开支,专款专用,不许截留和挪用。同年还确定滁县、庐江、南陵、郎溪、贵池、望江等6个县为建设万亩油桐林的基地。1978年省革委会决定恢复收购桐油、茶油和桕油的奖售政策,收购每百公斤桐油、茶油补助劳动粮(原粮)100公斤、化肥5公斤;收购每100公斤乌桕籽,除按原规定奖售外,增加供应肥皂6条,超购部分加价30%,议购部分加价100%。要求粮食部门做好收购工作,产多少收多少,油子兼收,随到随收,按质论价,优质优价。这一年,省农林局,省粮食局和省人民银行联合发出通知,确定从1978年7月1日起恢复对垦复油茶林提供贷款和劳动补助粮。同年8月12日至17日,省革委会在合肥召开全省本本粮油工作会议,传达全国汕茶油桐会议精神,制定了油茶、油桐、核桃、板栗、枣、漆树、青檀等经济林的8年(1979~1986年)发展规划,8年内,要求淮北每人栽植木本油料树2株,丘陵地区每人3株,圩区每人1株。同年对油茶林、油桐林基地进行厂调整,增加来安、黟县、绩溪、宁国、六安、金寨、霍山、东至、全椒、石台、宿松、无为、和县等13个县为油桐林基地,至此全省共规划建设19个油桐林基地;油茶林基地调整为祁门、歙县、太平、金寨、霍山、六安、舒城、贵池、潜山、太湖、宁国、宣城、泾县等13个县,要求各基地县搞好砚划设计,实行科学造林,集约经营,高标准高质量地建设好两油、油茶林、油桐林)基地。规划两油基地林木进入盛果期的产量指标是:桐油,年亩产10~15公斤;油茶油,年亩产10公斤。规划到1985年止,油茶、油桐基地县每县交售茶油,桐油各50万公斤以上,据1980年检查统计,1976~1980年,13个油茶林基地共造林74.67万亩,占计划任务115万亩的64.9%;19个油桐林基地县造林58.06万亩,占计划任务93万亩的61.9%。1980年,林业部拨给安徽林业基地造林补助费442万元,省林业厅规定:营造油茶林每亩补助5元,油桐林每亩补助2.5元,共补助两油基地造林赞111万元。1981年后,因茶油滞销,桐油收购价偏低,影响农民营造油茶、油桐的积极性,两油基地建设因而缓慢下来。1982年,省人民政府为鼓励农民发展经济林生产,在印发的《关于28种农副产品收购,奖售办法的通知》中规定:收购1担油茶油,补助原粮50公斤,奖售化肥2.5公斤,棉布3.3公尺;收购1担桐油,奖售原粮50公斤,化肥队25公斤,布3.3公尺;收购1担生漆,奖售粮食50公斤,食油5公斤,棉布6.7公尺,收购价由每公斤12元提高到18元;收购1担红枣,奖售细粮15公斤,尽管如此,新造的油茶。油桐面积不大。此时板栗、猕猴桃、桂花等经济林产品是市场紧俏商品,大别山区的金寨、霍山、舒城等县,皖南山区的宁国、广德等县,将发展板栗列为开发山区经济的主要项目;它们在利用猕猴桃野生资源的同时,通过引种试验,积极扩大人工栽植猕猴桃面积。1981~1985年,全省新发展经济林99.7万亩,其中:油茶11.86万亩、油桐41.69万亩。据1985年统计,全省经济林保存面积为479.4万亩,与50年代初期相比,增长了234.5%,其中油茶林55.45万亩,油桐林56.45万亩,与50年代初期相比,油茶林增加了15.45万亩、油桐林增加了23万亩。生产桐油1.98万担,与1971年7.61万担相比,减少3.9倍。板栗23.41万亩、核桃1.09万亩、乌桕1.26万亩、漆树3.74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