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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4年(1915年)7月31日,国民政府农商部宣示每年清明节为全国一致的植树节。
安徽从民国5年(1916年)开展植树节活动。是年3月,省巡按使公署令饬安庆、芜湖、淮泗三道尹转饬各县于清明节开展植树节活动。民国6年(1917年)2月,安徽省长公署根据本省气候温暖,树木萌动较早的实际情况,令饬三道尹和各县酌量情形,于清明节前先行栽树,届期举行植树节礼式,以顺时宜。并令省立森林局择定植树地点,准备树秧,以便省会届期举行植树节典礼。民国9年(1920年),省森林局勘定坐落于安庆西门外詹儿铺的牛山为植树山场,是年植树节,各界人士到者众多,秩序井然,实业厅厅长陪同省长到现场植树。
民国14年(1925年)3月12日,孙中山总理逝世。遵循孙中山总理“要造森林、要造全国大规模的森林”的指示孙中山《民生主义第三讲》。,国民政府于民国17年(1928年)4月7日决定,将孙中山总理逝世之日(3月12日)定为总理逝世纪念植树式,同时废止植树节。
安徽省各地于民国18年(1929年)3月12日,举行总理逝世纪念树植树式活动。有关林场、农林场、苗圃等林业机关负责勘查植树场所和准备苗木,省、县所在地各机关、学校、团体都参加纪念植树式活动。一些地方将当日所植之林木命名为中山纪念林。这一年,省城纪念植树式在安庆西门外怀宁林区营盘山举行,栽植侧柏树一万余株。
民国20年,(1931年)安徽60个县政府和各林区森林局遵照省建设厅颁发的总理逝世纪念日举行植树式及造林运动的办法,进行植树活动。
民国30年(1941年),孙中山总理逝世16周年,3月12月,省会于立煌县举行植树式,计有68个机关、学校、团体共4824人参加,栽植马尾松,刺柏、橡栎等树苗9626株,栽植后由省立立煌农林示范场派员逐次壅土、灌溉。
该年,六安县遵照《造林运动宣传周办法》和国民精神总动员二周年纪念活动的精神,分别于3月11日、12日在城北宫有荒山处举行总理逝世16周年纪念植树式和国民精神总动员二周年纪念大会,会后进行植树。
从民国31年(1942年)起,安徽省县政府根据国民政府的训示,不再举行总理逝世纪念仪式,只举行植树式。民国34年(1945年)3月12日前后,桐城等37个县举行植树式藩动共栽植树苗6564692株;省会所在地有66个机关参加植树式,植树47470株。自此之后到民国37年(1948年)止,安徽各地每年照例在3月12日前后举行植树式活动。
1949年后,旧的植树节或植树式自行废除。
1979年2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根据国务院的提议,决定每年3月12日为植树节,以动员全国各族人民植树造林,绿化祖国。
1979年3月12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的第一个植树节。3月3日,安徽省暨合肥市领导和省市直机关各部门负责人300余人到合肥市西郊大蜀山植树造林。3月12日,全省各地举行植树节活动,各级党、政、军领导和干部、群众涌跃参加植树造林。1980年和1981年3月12日,安徽省各地都举行植树节活动。
1981年12月1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简称决议),1982年1月20日,安徽省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定》(简称决定),决议和决定都指出:植树造林,绿化祖国,是建设社会主义、治理山河、造福子孙后代的伟大事业,是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一项重大战略措施。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对于激发人们的爱国热忱,发扬我们中华民族植树爱林的传统美德,树立集体主义、共产主义的道德风尚,建设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振兴中华,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1982年1月29日,安徽省人民政府根据全国人大决议和省入大决定精神发出《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通知》。主要内容是:要求省、地、市、县各级人民政府(行署)成立绿化委员会,各人民公社,各单位成立绿化工作小组,负责领导本地区,本单位的义务植树运动和绿化工作;凡条件具备的地方,年满11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除老弱病残者外,因地制宜,每人每年义务植树3~5棵,或者每人每年按两个劳动日的劳动量从事采种、育苗、整地、抚育、浇水等劳动。要求县、市绿化委员会根据各公社,各单位统计上报应参加义务植树的人数和绿化规划、分配义务植树任务并划定地段。要求城镇人员在完成指定地点的植树任务的同时,还要搞好本单位庭院的绿化;农村社员可以营造国有林,也可以到本社队的林场或指定的其他集体山场和“四旁”地段参加植树造林。对近期义务植树确定了如下重点:城镇抓好公共绿化和街道、周围荒山及名胜古迹的绿化;农村抓好成片荒山、荒坡、“四旁”和河滩的绿化;机关、学校、部队、厂矿着重抓好庭院的绿化。省人民政府重点抓合肥市和涡阳、长丰、霍山、旌德四县的绿化;各地、市要重点抓好一两个县的绿化;各县要重点抓好两个公社的绿化,以便取得经验,推动全盘。以上通知还确定每年2月12日~3月12日为安徽省义务植树造林运动月;城市公共地段绿化的林木,归城建部门所有;集镇公共绿化地段的林木,归镇人民政府或公社所有。
1982年元月,共青团安徽省委发出《关于开展青少年植树造林活动的意见》,号召广大共青团员、青少年,争当义务植树先锋,为绿化安徽贡献力量。要求各级团组织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开展富有意义的“植纪念树”活动,提倡青年入团、少年入少先队,学生毕业离校,超龄团员离团和男女青年结婚时都栽纪念树,造友谊林。要求各级共青团组织他们营造“青年林”、“少年林”,建立“共青团苗圃”和“红领中苗圃”。同年2月4日,省妇联发出《关于发动全省妇女参加义务植树运动的号召书》,号召全省广大妇女干部和妇女群众积极投入全民义务植树运动。2月8日,安徽省总工会发出《关于发动全省职工参加义务植树运动的通知》,要求广大职工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加植树运动。同月,安徽省教育厅发出《关于发动学校师生参加义务植树造林运动的通知》,要求中等学校全体师生和小学高年级学生、幼儿园教职工,除老弱病残者外,都要积极参加义务植树运动。要求城市学校除在校园和学校所属土地上植树种花外,也可以参加集体成片造林活动。
1982年是全民义务植树的第一年,安徽各级人民政府都召开了义务植树动员大会。据统计,合肥、芜湖、马鞍山等12个城市参加义务植树运动总人数达200万人次,植树740万株,平均每人植树3.7株。辟建公共绿地34万平方米。各单位新建庭院花坛247万平方米,栽花126万株,铺草坪10多万平方米,育苗1300亩,郊区荒山隙地成片造林10289亩。
1982年合肥市有10万人次参加义务植树运动,共植树11万株,是义务植树计划的1.2倍,为1981年植树实绩的5.1倍;同时成片造林469亩,育苗600余亩,植栽绿篱223万株,栽花30万株,铺草10万余平方米,平整绿化用地挖填土方6万多平方米,增辟街头游园,装饰性绿地等111处,面积20.3万多平方米。使该市居民人均占有公共绿地面积由1981年的1.5平方米增加到1.84平方米。
1983年3月12日,合肥市20万人参加义务植树,栽植银杏、桂花、龙柏、樟树、女贞等树木10多万株,平整土地2万多平方米。同日上午,在肥东县长临河举行巢湖沿岸青年植树造林誓师大会,中共安徽省委代理第一书记、省长、省绿化委员会主任周子健等领导同志到会祝贺,并同到会的5000余名青年一道在长临河公社王家沟地段植树。这次共栽插柳树5万余株。
1984年3月12日,省暨合肥市共青团委员会组织500名团员、青年在西郊大蜀山营造60亩“青年林”;省、市、郊区三级妇女联合会,率领数百名妇女,在大杨店营造成片“三八林”。3月10日,巢湖沿岸植树造林誓师大会在巢湖市歧阳乡唐咀湖滩举行,会后植树1万多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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