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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四旁植树
建国初期,各级人民政府把群众在自家房前屋后,村庄四周隙地,河渠两岸,道路两旁所植的林木列为零星植树统计,1954年改称为四旁(即村旁、宅旁、路旁、水旁)植树。一、水旁植树
隋朝大业年间(公元610年左右),隋炀帝游江都,途经淬渠、酷热难当,时有翰林学士虞世基谏道:“当在汴渠两堤植柳。绿荫夹渠,不仅可蔽烈日,树根四下张开,又可盘结堤岸,避免崩溃之患,还可摘下叶子以饲羊。”炀帝纳,当即诏谕民间,有柳一株赏一缣(绢),居住在沛河流域的宿县等地百姓竞植之。二百年后,唐代诗人白居易在他的《隋堤柳》诗中写道:“大业年中炀天子,种柳成行夹流水,西至黄河东至淮,绿影一千三百里。大业末年春暮月,柳色如烟絮如雪,南岸江都姿佚游,应将此柳系龙舟”摘《安徽林业》1983年第二期。。
宋初,太祖赵匡胤诏令各地栽桑枣,种榆柳。当涂县大官圩从那时开始在圩堤植杨柳。《当邑官圩修防汇述》记载:“沿湖堤埂,风浪特险,上蓄杨柳,塞抵汹涌”。南宋诗人杨万里目睹此景作诗赞道:“圩田岁岁止逢秋,圩户家家不识愁。夹路垂柳一千里,风流国是太平州”。摘《安徽林业》1986年第四期。
清光绪十二年(1886年)前后,沿江的铜陵、芜湖、无为等地的一些“善士”,“票客”纷纷集捐兴修江堤,主张把兴修江堤与植树结合起来,认为江坝基部“宜栽柳树,根可护堤,枝可为薪”。《铜陵江堤录》记载:光绪十四年(1888年)秋,铜陵知县通知圩董地保,督同近坝农佃人“限令今冬来春水涸之时,各在段内沿江坝脚浅涸处所,排列栽插杨柳树二、三层”。要求“以5尺1株,柳根相距四、五、六尺”并“加意保护培植,……以御江湖,而破巨浪”,规定对玩忽职守或不遵照行,或肆意拔毁林木者,“许董保捆送来县,定即严行惩治”。摘《安徽林业》1987年第三期。
民国4年(1915年)2月,省巡按使公署颁发《皖北沿淮各县劝民沿河种树奖励简章》。设阜阳、盱眙、凤阳、五河、凤台、寿县、涡阳、颍上、太和、蒙城、定远、泗县等县遵章办理。简章规定沿河种植的各项树种成活至五尺以上,经所在县知事验明株数给奖,不及10株者无奖,得奖后不俟培育成材,辄行斩伐者,照所得奖金倍罚之。
民国22年(1933年)11月,安徽省政府制定沿江各县堤防造林计划大纲,规定三年期限,绿化长江两岸,同年繁昌县苏村、天保两圩圩董毕振汉,舒凌云等,从铜陵叶山林场领回重阳木,乌桕等苗木6 600余株栽植于两圩圩堤。繁昌第四区公所区长牧承烈,领回重阳木、柜柳、侧柏等苗木12000余株,散发给永丰圩农民栽植,并散发些树苗给附近各乡村农民,栽植于田园宅畔。民国23年(1934年)10月13日,省政府颁发《安徽省堤防造林办法》,共7条。该办法指出江河湖堤岸均应造林,由各县政府督饬各该管水利机关预备树苗,分春秋两季栽植,并随时管理之。还明确了堤内堤外造林树种选择的原则,提出了具体树种、堤防造林技术以及经营管理,更新等办法。即:自距堤脚5市尺起向外造林;造林应用壮健树苗,其高度不得低于6市尺;造林应用三角形植树法、其各株距离以4市尺至6市尺为标准;堤防造林以矮林或中林作业为原则,以乔林作业为例外;如更新时应行散状采伐,绝对禁止皆伐或块状皆伐;已造之堤防林应切实加以保护,发现植株损失应及时补植。
民国25年(1936年)9月,省政府派员检查沿江植树情况后训令:“自本年度起,所有沿岸各县、市应就各属荒山岸地,从事造林,以资利用”。安徽各地遵照省政府令,发动群众在水旁植树。
民国32年(1943年)6月,临泉县堤防造林调查表记载:洪河左堤自马楼至方集67.2公里内有柳、枫、杨等树种2000株;流鞍河堤自韩寨至县城24公里长,有柳、椿等树种2500株。据民国34年(1945年)统计,临泉县于民国33年(1944年)在沙河堤栽植柳树堤防林14700株,成活12100株。
民国34年(1945年)5月,霍邱县淮、淠堤岸树木成活数量调查表记载:淮堤下段:自四百丈至任家沟,长22000米,计有树木44000株,其中杨、柳最多,槐树次之;淮堤中段:自任家沟至王截溜,长35500米,计有树木106500株;淮堤上段:自王截溜至临水集,长34780米,计有树木104340株;三河尖圈堤:即三河尖圈圩,长24300米。计有树木48600株;淠堤下段:自张家坞至韦家岗,长8200米,计有树木16400株;淠堤上段:自冯集至张家坞,长19000米,计有树木200000株;民生堤:自郝庙集至小民生闸,长3800米,计有树木7600株;隐贤堤:即隐贤集圈圩,长18000米,计有树木90000株。累计堤长184730米,共有树木617440株。
民国36年(1947年)省农林处与皖救济分署协议举办黄泛区育苗造林事宜,并订立合约,由救济分署拨小麦250吨变价作为育苗经费,农林处负责辟圃,采种育苗;3年育苗2000万株,专供黄泛区各县造林之用,并指定第二农区农场定远分场办理。当年,第二农区农场采集苦楝、刺槐、臭椿等树种27038斤,第五农区林场采集臭椿、苦楝等树种864斗2升半。
1950~1952年,安徽在开展群众植树造林中,把淮河、长江、新安江、青戈江两旁滩地、堤岸以及各水系两侧山地列为重点造林地段,各江、河沿岸群众就地选择生长较速及容易成活的树苗营造护堤林。
1954年,安徽实行分工造林。治淮委员会负责营造淮河水系干支流的堤岸林,蓄洪区的防护林,以及淮河水系上游涵闸的绿化工作。1956年,淮河中游地段植树186万株,占全年总任务的64%;栽草2499.4万平方米,占全年总任务的67%,育苗408亩。春季造林成活率达90%以上。由于汛期早、洪峰多,洪水持续3个月之久,新造幼林损失惨重,秋后检查,平均保存率只有34%。凤台县沿河植树24.1万株,芦沟、架河两段保存率仅6.9%。淮南市三茨段3000米长迎河面栽植的7~16排多年生柳树,在洪汛中起到了降低风速、减小水力袭击、保护堤防安全的作用。
50年代初,横贯安徽的长江两侧堤岸因长年失修,险段较多,且防浪林呈零星分布,雅以防御洪水灾害。安徽省人民政府在动员沿江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整修堤防,河口建闸,联圩并圩,抛石护岸之后,从1955年起开展“堤外植树防浪,堤岸栽草防冲,堤内植树护脚取材”的营林工作。30年来,共绿化干堤720公里,占干堤总长度的95.2%,栽植各种树木939.2万株,其中柳树849万株,其他树种90余万株,初步形成一江、两堤、四条绿色林带。林木总蓄积量67.79万立方米。各年代营造的防浪林情况见表3—4—1。
安徽长江沿岸防浪林株数蓄积量表
(1985年)
表3—4—1

长江沿岸防浪林的宽度,因滩地宽窄不等而差异较大,一般宽约40~65米,栽树20~30行,最宽的地方栽树100行,最窄处只有10米左右,仅栽树2~4行。防浪林配置较正规,60%按正方形配置,不规则配置的占少数。同马大堤望江合成圩分段的16.6公里长,宽129米,占地面积3300亩的林带,外缘为荻柴,内缘为柳树,中间栽池杉,堤身铺栽爬根草,形成多层次,多树种,林草结合,成熟林,中龄林,幼龄林并存的防护林带。防浪林多为人工栽培,据长江堤岸防护林技术考察组调查,无为大堤的龙池套,缺口龙塘,同马大堤的皖河堤,东兴圩,共和州等9个冲填区或州地,都有由防浪林中柳树飞子成林的林木,仅龙池套、裕溪苗圃场、东兴圩、共和州等4个点统计,柳树飞子成林面积就有1550亩。1969年以来,共和洲柳树飞子成林面积达1000亩,平均树高6~8米,平均胸径6~8厘米,每年可提供用于营造防浪林的柳桩10万多根。
安徽长江沿岸有大、中、小型闸坝200多个,其绿化程度不一。裕溪闸绿化较好,该闸坝南北堤岸,船闸两侧,建筑物周围等处都辟建了装饰性绿地和小型花园。在中心位置建有花坛、假山,栽植各种树木和花卉,组成了以美化和防护效益兼有的多功能的闸坝绿化体系。
流经安徽境内的淮河长431公里,所在地人民政府,在采取工程措施治理淮河的同时,于1955年冬着手在堤岸栽草护堤。从1957年起到1983年,共营造堤岸防护林1300余公里,占堤岸总长度1500公里的86.7%,初步形成了由林、条、草组成的防浪林带。林木蓄积量达15万立方米,年产条类2000万斤。
淮河防浪林是按照“临河防浪,背河取材”的原则进行绿化布局的,防浪林内缘离堤脚3~5米,林带宽度在15~25米之间,栽植树木2~12行,树种以柳树为最多,占林木总数的70.8%,榆树占8.3%。柳榆混交林带和中槐、榆树混交林带占4.2%。防护林带内缘至堤脚很少种树和条类。禹山坝、霍小段堤脚却栽有紫穗槐,临河坡面,除局部险工段采用石块护坡外,其余土堤表面多栽有爬根草,亦有栽植紫穗槐,白腊条等。
背河护堤林带宽度,因各段护堤地宽窄不同而差异较大,一般20米,护堤林树种较多,主要树种有大官杨、泡桐、柳、枫杨、梓树、园柏以及芦苇。背河坡面,75.1%的堤段均栽有紫穗槐,余下部分栽有爬根草、白腊条等。
淮河沿岸防护林(含防浪林、护堤林)的经营方法是以乔林作业方式为主,很少采用头木作业方式。
淮河防护林经营粗放,修枝过度,柳树心腐病严重,病株率达70%,天牛危害更为严重,虫蛀率近100%。
横贯安徽北部萧、砀境内100公里长的黄河故道,昔日风沙弥漫,是有名的老灾区。从1958年起,先后在黄河故道建立6个国营林场、园艺场和60多个乡村林园场;50~60年代,在故道滩地上营造以杨柳为主的防护林、用材林,营造以砀山酥梨为主的果园林。70年代后,由点到面发展泡桐丰产林和农桐间作林,累计造林25万亩,立木蓄积量53万立方米,果树15万亩,年产水果1.3亿斤。
1969年冬,安徽淮北新开挖的新沛河全线竣工。从1970年春开始,在128公里长的新汴河两侧100米宽的堤岸上营造林木88万株,条类14万棵,占地2.31万亩。这是淮北地区连绵不断、面积最大的防护林带,林本蓄积量达15万立方米,价值4000多万元,群众誉之为:“绿色银行”。
1974年,安徽淮北又一条新河—茨淮新河基本竣工后,立即着手营造防护林。十年内共栽植各种树木120万株,条类3600多亩,并在5000亩林木行间套种紫穗槐,绿化面积达15120亩。1985年,大部分树木已经成林,开始间伐利用,除木材外,还年产紫穗槐条4万公斤以上。1976年以来,出售条类和间伐材的收入达190多万元,按国家三成群众七成的比例,分给沿河群众130多万元。1978年后,阜阳至蒙城68公里长的茨淮新河两岸开始造林,到1985年止,共造林15000亩,其中林木110万棵,条类7000亩。
阜阳地区在70年代平原绿化高潮中,把6445公里长的涡河、颖河等大中型河流两岸都栽上了树木,绿化程度达85%以上,已形成一条条骨干林带。亳县于1976年在城南新开挖的龙风河,全长40公里,两岸堤宽60米,栽植泡桐9.7万株,保存7.8万株,活立木蓄积量达1万立方米。
二、路旁植树
〔公路旁植树〕
公元前220年,淮民奉秦始皇之诏,筑南北驰道,道广50步,3丈而树。自此之后直至清朝,安徽行道树栽植情况无可考证。民国18年(1929年),省立林业试验场奉建设厅命令,在福亭至高河埠公路两侧栽植以积揍树种为主的行道树。民国24年(1935年),安徽省国民政府制颁的《安徽省公路行道树办法》规定,由各公路经过之各县政府预备树苗,分春秋二季栽植。行道树栽植后,由所在县政府负责抚育、保护。民国29年(1940年),立煌县农林示范场在立煌飞机场至古碑冲25华里的公路两侧栽植刺槐、德杨、柜柳等行道树4500余株。民国30年(1941年),祁门县在老溪至景德镇公路两旁栽植乌桕,桠枫等行道树56524株。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安徽各级入政府重视发展行道树。1950年4月8日皖北行署令各有关专署公路局、第一林场发动群众在公路两旁植树。同年7月5日,皖北行署报经华东军政委员会批准的《安徽省皖北行署造林奖惩暂行办法草案》第三条规定:“公路两旁植树成绩优良者给予奖励”。1951年1月30日,皖北行署印发《关于1951年春夏季如何开展林业的指示》,要求各地有计划分段在公路两旁进行植树。
1955年春,中共安徽省党代会根据1953年全国林业会议提出的分工造林的精神,决定公路两旁护路林由省交通厅负责营造,首先完成合肥至佛子岭与六安至梅山二线的植树工作,各段道班负责林木保护。截止1957年止,全省共栽植公路行道树380多万株。
1958年至1960年春,安徽各地公路由重点绿化主干线转向全面绿化阶段。三年间,公路两旁普遍栽过树,有些公路基本绿化,但有些地方因苗本质量差,栽植不讲技术和管理粗放等因素,成活率和保存率都很低。1959年春,定远县为迎接上级检查,要求沿公路公社在一天内完成绿化任务,由于缺乏苗木,便把群众房前屋后的幼树移至路旁栽植,栽植时不讲究技术,成活率很低,形成一处栽树两处空。1961年后,各地乱砍滥伐公路行道树事件不断发生,据1963年统计,三年内全省被砍伐的行道树达310万株,保存下来的行道树只有260多万株。
1964年2月19日,安徽省人民委员会批转省交通厅《关于绿化全省公路意见的报告》的通知指出:“公路绿化,既能增进旅行舒适,保护路基,美化路容,又能增加社会财富。各地人委必须重视这一工作,加强领导。”“绿化所需树苗,除公路管理部门自育自用外,省林业厅和各地林业部门要大力支持,帮助代育树苗”。“道班养护的干线公路和县公路,由公路管理段、站负责绿化和管理,树权和收益归国家所有”。“道班和群众共养的县公路,由公路管理段、站统筹树苗,包给参加养路的社队栽植和保护,树权归国有,修枝打桠收益归社队集体所有”。林业厅根据省人委指示精神,部署国营苗圃培育公路绿化用的大苗。1965年,全省国营苗圃工作会议决定从当年育的阔时树苗木中,留床或移植4000亩,以资培育成大苗,供给公路绿化之用。1966年1月18日,省人委办公厅发出《关于公路绿化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草案)的通知》,草案共8点。其主要内容是:“公路局、段、站都要有一位领导干部负责做好公路绿化的日常工作;各级林业部门必须将公路绿化作为本地区绿化规划的重点,与公路部门密切配合,加强指导和具体帮助。”“道班养护路线的行道树;第一行收益50%归国家所有,50%归集体。第一行以外的,树苗由国家供应,树干收益20%归国家,其余归社队集体所有”。“包养路线行道树的收益,全部归社队集体所有”。“一切公路行道树的采伐更新,一律要经省交通厅审查批准。”1967年春,各地营造了不少公路行道树,1968~1976年,因”文化大革命”的干扰,公路绿化进度缓慢,栽的少,破坏的多。唯有涡阳县在70年代初中期平原绿化中,实行树随地走,谁栽谁有的政策和措施,完成了该县境内公路绿化任务。1979年,安徽认真贯执行国务院批转交通部《关于坚决制止乱砍乱伐公路两旁树木的报告》的精神,查处破坏公路树木案件,推广涡阳县“采取专人管护和群众管护相结合”的经验。江淮和淮北地区仿效涡阻县做法,每隔2公里处建一护林房,配备专职护林员,坚持长年护树,并动员公路沿线社队群众订立管护行道树的“乡规民约”,从而有效地保护了行道树的正常生长。1981年,中共中央12号文件作出关于“农垦、水利、铁路、交通等部门、都应把造林绿化作为本部门的一项生产建设任务”的规定后,安徽交通部门把公路绿化列为生产建设计划项目,建立公路苗圃80多处,圃地1200亩,每年提供苗木30万株。1983年2月8日,省交通厅召开令省公路绿化工作会议,部署公路绿化任务。1984年3月6日,省人民政府在定远县召开江淮地区六条主干线公路绿化现场会,确定6条主干公路为江淮地区重点绿化工程。会后,合肥市、六安地区以及肥西、六安县、六安市组成合(肥)—六(安)公路绿化领导小组,经过实地察看和规划,拟定行道树更新方案,动员沿线群众用10多天时间,伐去60公里路上的7万棵大官杨,刨去树根,栽植2万多株国外松和法梧苗(国外松苗高1.5米~2米,法梧苗高3米以上),实行国外松(湿地松、火炬松)与法梧株间混植,株距6米。到1985年止,全省已绿化公路16989公里,占全省已通车公路里程的74.3%,计有公路行道树679.6万株。
〔铁路旁植树〕
1950~1952年,皖北行署把淮南铁路两旁绿化列为造林的重点,有计划分区段地种植容易成活的杨、柳、刺槐、白杨等树种为主的铁路林。
自1955年春季起,铁路两旁植树造林由铁路部门负责,造林所需苗木,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组织供应。铁路部门于1955年开始建立铁路绿化苗圃,1956年铁路绿化用的苗木实现自给。
1956年春,蚌埠专署根据中共安徽省委3月28日《关于绿化工作的指示》提出的“……一条铁路……也可由沿线的县和有关部门联合建立绿化委员会,统一领导绿化工作”的精神,会同六安,芜湖两专署,蚌埠铁路分局以及铁路沿线的凤阳、寿县、定远、肥东、肥西、巢县、含山等县,成立由15人组成的“淮南铁路绿化委员”,津浦铁路沿线的萧县、宿县、濉溪、凤阳、定远、嘉山、来安等县亦相继建立铁路绿化委员会。1956~1960年间,每年春季,各地铁路绿化委员会都组织群众在铁路两侧和沿线荒山开展大规模植树造林活动。在铁路绿化中,各地都抽调技术干部组成铁路绿化规划小组,进行全面勘察,按照园林化目标和铁路林栽植要求以及适地适树的原则,制定总体规划和造林设计方案。经过五年的努力,完成了铁路林的营造任务,以滁县至徐州一段绿化成就较为突出,构成一条巨大的铁路林带。每年造林时,各级领导深入现场指挥,技术干部进行指导。铁路林带的树种组成是:路基两侧是杞柳、紫穗愧、腊条等经济林木;路基以外的个地洼地栽的是杨、柳、核桃等树木。蚌埠以南铁路两侧荒山的松树林,林相正齐,生机盎然。宿县境内铁路两侧营造的杨树、刺愧、榆树如今葱笼苍郁。
三、宅旁、村旁植树
安徽城乡群众素有在其所有的房前屋后宅基空隙地上栽植树木的传统习惯,成林采伐后,利用树干建筑房屋,制作家具、农具;利用树枝、树桠作燃料。除此以外,还可用栽植的树木为标志,表示宅基地的界线。1950年土地改革后,农民在房前屋后的宅基地上栽植了不少树木,自1956年兴办农业高级合作社和1958年大办人民公社运动,农村土地变为集体所有之后,农民的宅基地范围缩小,多数地方将农民住房隙地由习惯上前3丈后2丈改为前3尺后2尺,以致抑制了农民私人植树造林的发展。1970年后,在全国平原绿化会议精神的推动下,淮北地区农民积极在宅旁和庭园内栽植泡桐等树木,各地还将村旁集体所有的隙地就近划给农户栽植树木,80年代初农村经济体制改革逐步深入,各地因地制宜,尊重历史习惯和现状,适当地放宽了宅旁范围。单庄独户的宅旁上地多一些,山区地形复杂以及居住在大村子中间的农户,其宅旁土地少一些,经过群众讨论,划一点荒山宜林地或村旁隙地给他们造林。与此同时进一步明确,私人在住宅旁和指定的地方栽植树木,永远归个人所有,允许继承。自此以后,宅旁、村旁植树发展较快。宅旁、村旁植树较早的淮北地区,到1985年,68000多个自然村已经基本绿化,80%以上村庄建成环村片林,面积达300多万亩,宿县、砀山、亳县、界首、太和、涡阳等县许多环村林郁郁葱葱,呈现出“白天不见庄,夜晚不见光”的村片林景观。颍上县新庙乡高油自然村,32户农家,家家有树木和竹园,全村竹园达34亩,年产元竹85万公斤左右,产值4万多元,入均林业收入200元。砀山县双集乡戚套行政村的曹立君,系五口之家,从70年代初起在其房前屋后和庭院栽植泡桐数十株,1979年前,出售桐木收入3200元,1985年有泡桐42棵,价值3000多元。四旁林木稀少的江淮丘陵地区,1979年后宅旁、村旁的树木也日益增多。巢湖、含山、肥东、长丰、全椒、滁县、霍邱、寿县、肥西等县都有一部分自然材基本绿化,开始形成村片林。合肥市7里塘镇147个自然村中有98个村建成村片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