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四节 防火设施
1949年前,皖南山区和大别山区农民根据开垦“火子山”种粮往往走火烧山的历史教训,开始改变放火烧山的习惯,把要开垦山地的林木灌丛砍掉,平铺地上,四周留出隔离带(有的利用道路、山涧以及无草木的山脊为隔离带),然后放火烧垦,并留人看守,防范由此引起山林火灾。民国18年(1929年),安徽省立农林试验场(驻安庆)在其所属林区边缘和林内采用掘沟和割草刈灌方法设置防火沟、防火线,之后,又在林区内带状栽植有耐火能力的储树等常绿树种,构成防火林带,带宽17~20米。该场为加强防火,自安庆西门外烈士墓至大龙山上,修建3.3米宽的防火道,可通自行车,便于巡逻,保护森林,防止火灾。民国22年(1933年),省教育公有林场在东流农校四周接连山林部位,修建长3华里的防火道,民国23年(1934年),修建王家山至大士阁、第三林区(金寺山)旧防火道——安吉两条防火道,计9华里,防火道宽4.7米,防火道两边挖深沟。同时期,其他省立林场均开辟有防火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安徽省人民政府认真贯彻执行林业部制订的,“预防为主,积极扑救”的护林防火方针,首先拨出专款给各国营林场用于开辟防火道,一方面防范炼山造林走火引起山林火灾,另一方面防止外来山火殃及国有林区,继而宣传推广修建防火道(线)的方法和防火效果,林区农村开始修建防火道。50年代中期,祁门县著坑乡伦坑村在村庄与山林连接处开辟1条2丈宽15华里长的防火道,每年秋冬季节维修一次,在开垦“火子山”和炼山造林活动中,严格执行生产性用火的规定,成为无森林火灾村,1958年,受到国务院嘉奖。同时期,歙县小川公社古捻大队环绕山岭栽植5万株油茶树,形成一条宽4.6丈、长20公里的防火林带。自70年代中期起,安徽把开辟防火道列为林业基地造林规划设计的一项内容。据统计,1950~1985年,全省共修建永久性防火道10346公里(不含临时性防火线),起到防止山林火灾,保护森林的作用。1981年12月11日,泾县厚岸公社观阳大队军坑生产队社员烧荒引起山林火灾,当山火烧到育阳县西华林场防火道边缘时,火势减弱,渐次熄灭,该场5万亩中幼林免遭火灾危害。
民国31年(1942年),安徽省立第四林区造林场(今烃县马头林场),在林区内选择地势较高处,建筑1座望台,登高远眺,监察林区火灾盗伐等情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省林业主管部门拨出专款,在国有林区建筑防火望台,每届冬春草木枯朽季节,由林场安排护林员,住守望台,日夜监视林场范围内的动向,一旦发现火灾和盗伐林木行为,立即报告场部,以便及时组织力量扑灭山火或制止乱砍滥伐行为。70年代后,各地自筹资金在容易发生森林火灾的偏远林区建立防火棚,到1985年止,全省共建立防火望台133个;防火望棚1112个。为了及时传递防火救火信息,还安装防火电话线1878公里。
80年代前,安徽各地在扑救火灾时,多用扫帚、树枝打火,有的救火人员一时找不到打火工具,竟脱下衣服,用衣服打火。当时林区交通不便,通讯设备落后,森林防火、灭火能力十分薄弱。随着森林防火技术的进步,安徽林业部门于80年代初,购置400只MDS型手投干粉灭火弹,556台6MF多用风力灭火机,还购置护林防火车44辆,巡逻摩托车25辆,配备无线对讲机190个,还有大批望远镜,初步改善了重点林区的防火灭火条件,提高了防火灭火指挥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