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节 木材加工
公元前223年,秦将蒙恬在率师南伐楚国的战争中,利用中山地区(今宣城、泾县、溧水一带)的兔毫、竹管制成毛笔,称“秦笔”马成广:《中国土特产大全》,新华出版社1986年出版。。隋开皇九年(公元589年)改称“宣笔”。南唐制墨名人奚超、奚延父子在徽州以松为原料制“徽墨”。1000多年前,泾县人以青檀皮为主要原料制“宣纸”。皖南山区和大别山区群众用竹子为原料制“火纸”指草纸。,以槠皮造棉纸指腊纸。。明时,舒州人用竹制的“舒”,被列为贡品,1906年,在巴拿马国际商品比赛会上获蔑业一等奖。古人还利用木竹制成农具和生活用品。清朝末年,安徽一些地方木蔑匠人建立手工作坊,专事木竹加工业。
民国8年(1919年)后,安徽省兴办6个工厂,其中有3个厂进行木、竹、藤加工。民国17年(1928年)8月,泾县成立善生、生、皖南等3个火柴盒片厂,工人220人、生、善生两厂年生产火柴20余万盒,皖南厂生产火柴10万盒,年需用松木5万余担,价值4.5万元。后因舶来火柴倾销,善生厂于民国22年(1933年)7月停产。民国28年(1939年),广德县长蒋诚达向皖南行署报告称:“窃查本县民间有檀树制之土炮一种,外围铁圈,内装火药,以药线引之,火力可达数里。上次县长出巡,访悉有此利器……当即招工承制。并邀地方熟悉此炮制造方法的人士,来府督造,当己制成一架,于10月24日下年5时在柏垫镇试放,射力可达二里,声响亦宏,堪破敌胆,县长拟再制3架……。所有制造土炮工料用款,每架至少要25元,以4架计,合共100元,拟请在地方特别预备费内动支,仰祈鉴赐核准”。皖南行署于同年11月11日批准广德县政府制炮费百元在地方特别预备费内动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安徽木竹加工业经历了由小到大,由手工作业到机械加工,由锯材到生产三板的发展过程。
一、锯材:
1953年,安徽省有5个锯木厂,详见表5—4—1。
安徽省木材加工厂调查表
(1953年)
表5—4—1

安徽森林工业局于1953年8月将屯溪锯木厂大部分人员和设备迁至芜湖建立制材厂,为省直属单位。原屯溪锯木厂改为屯溪锯材小组,以加工屯溪堆木栈之边皮废料等外材为主。1954年11月,省财委通知芜湖制材厂并入新华锯木厂,1956年,安徽森林工业局通知芜湖市新华锯木厂改为“安徽森林工业局芜湖制材厂”。厂房面积扩大到1630平方米。此后逐年发展,1957年全厂职工总数391人,工业总产值160.2万元。
50年代期间,合肥、淮南市木材公司先后建立了小型木材加工厂。60年代初,蚌埠、安庆、六安地区木材公司系统也先后建立木材加工厂(或组),主要从事代客加工业务。全省加工能力在2万立方米以内。之后,各地又增设一些新厂,并对老厂进行技术改造,增加带锯等设备。1966年,全省制材产量达到58000立方米。70年代,全省原有加工企业普遍采用数控程序装置,原来没有加工厂的市、县木材公司,纷纷建立了木材加工厂,生产内容从单一的锯材发展到加工包装箱,有的进一步发展了家俱制作车间。到1985年,全省林业系统的木材加工企业达67家,拥有各种带锯机200多台,园锯机200多台,年生产能力达30多万立方米。
1985年,安徽取消木材统购任务后,山区乡镇企业纷纷兴办木材加工事业,林业系统加工的原木不足,制材年产量开始下降。全省林业系统锯材企业基本情况见表5—4—2。全省历年锯材产量见表5—4—3。
安徽林业系统锯材全业基本情况
(1985)
表5—4—2

安徽锯材产量表
(1955—1985年)
表5—4—3单位:立方米

1965 1976 62421
二、硬质纤维板
1958年大跃进期间,安徽根据林业部提出“土法上马,以土为主,土洋结合”的方针,由省林业厅工业办公室组织力量试制纤维板。同时组织芜湖木材厂、合肥市木材公司河下经营处、蚌埠木材公司西岗经营处、安庆地区森林工业局等单位利用土办法进行试制,用铡刀切料,铁锅煮料,磨、碾制浆,木框铺浆加压成形,最后用钢板等重物加压后再放入烘炉烤干。用这种方法制出的纤维板成本高、质量差,不久便全面停止。于此同时,省林业厅在芜湖木材厂、合肥市木材公司、蚌埠市木材公司建设3个年产600吨的纤维板厂(60年代后期改以立方米为计量单位)。参见表5—4—4。
安徽纤维板厂基本情况一览表
(1959年)
表5—4—4

省建筑公司木材加工厂也在这一年建成同类型纤维板厂一座。
1960~1966年,省林业厅在淮南市、安庆地区木材公司、霍山佛子岭森工站筹建3个年产600立方米以碱法生产的纤维板厂。后因碱法生产纤维板工艺落后,产量低,质量差,成本高,以及工业布局上存在问题等因素,省林业厅决定停办霍山佛子岭纤维板厂、合肥市木材公司纤维板厂,设备调出,同时停止正在建设中的巢湖、宣城、宁国、六安、合肥五个综合厂(或纤维板厂),保留芜湖木材厂纤维板车间和淮南、蚌埠、安庆地区木材公司纤维板厂。省建筑系统保留木材加工厂纤维板车间。之后,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纤维板生产工艺不断改进,到70年代初,国内用热蘑法生产纤维板趋于定型。徽州地区林业局于1973年报经农林部和省生产指挥组批准,建立年产2000立方米的纤维板厂,国家投资250万元,1977年7月建成投产。厂房面积为2200平方米,锅炉房面积500~600平方米。这套设备的实际生产能力可达3000立方米,超过设计能力50%。徽州纤维板厂建成后,当年生产纤维板239立方米。1980年产量达2600立方米。
滁县地区木材公司于1972年,经省生产指挥组批准,筹建年产2000立方米的纤维板厂,资金由地方自筹。1974年,滁县地区安排35万元,1976年,省林业主管部门同意将该厂建设纳入省森工基建计划,核定总投资154万元,省拨款119万元。1977年建成投产,1980年,产量达到2146吨。1975年开始,原来几个利用碱法生产的纤维板厂先后报请批准进行技术改造。技术改造情况见表5—4—5。
安徽主要纤维板厂(车间)技术改运情况一览表
(1975—1985年)
表5—4—5

80年代,省林业厅对本系统6个纤维板厂进一步进行技术改造,将芜湖木材厂纤维板车间、徽州地区纤维板厂、淮南市木材公司纤维板厂的工艺流程按单线双机型进行改造(单线双机是在制浆之前为一套机械设备,自成型工段之后均安装两套设备),技术改造投资共1192.5万元,纤维板产量由1979年的12230立方米上升到1985年的25898立方米,增产117%。
全省纤维板历年产量情况见表5—4—6。
安徽历年纤维板产量麦
(1959—1985年)
表5—4—6单位:立方米

说明:1立方米纤维板相当于5个立方米原木锯成的板材使用。
三、胶合板
1958年,安徽在芜湖筹建胶合板厂,1959年并入芜湖林产工业联合工厂(即今芜湖木材厂),投资130万元,厂房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设计能力10000立方米。同年建成试产,由于设备不配套,产品质量不能过关,1961年停产,设备保养封存,厂房封闭。1970年,报经省革委会生产指挥组批准续建胶合板车间,投资30.58万元,添置8尺镟切机、单板干燥机、两吨半锅炉各一台,初步配齐各工段设备,当年投产生产83立方米胶合板。1978和1979年共投资45.5万元,引进捷克12层热压机一台。1981年到1982年再次投资(包括自筹)140.27万元,增加单板干燥机等主要设备。1983年生产胶合板4346.6立方米。原木利用率达42.47%。1984年,省林业厅决定进一步对胶合板生产进行技术改造,投资230万元(拨款140万元、贷款80万元、自筹10万元),引进日本芯板横拼机、预压机和热压机,扩建厂房2400平方米,由国内厂家制造配套设备,对厂房、工艺流程重新布局,使之合理。通过这次改造,生产能力达到年产胶合板10000立方米。该厂生产的胶合板有三合板(厚为3.35—4毫米)、五合板(厚为5.6毫米)、七合板(厚为7毫米)、板面规格3×6尺、3×7尺、4×6尺、4×8尺。
石台县木材加工厂于1983年由地方自筹资金22万元,建成简易冷压法胶合板车间,利用当地枫香树生产供应茶叶箱使用的胶合板。1985年又用40万元购进徽州地区交通局停建的胶合板厂设备,生产3×6尺规格的三合板。
全省历年胶合板产量情况见表5—4—7。
安徽胶合板历年产量表
(1959—1985年)
表5—4—7单位:立方米

四、刨花板
芜湖木材厂在1957年3月,筹建以12B型热压机为主机刨花板车间,1958年建成,利用该厂锯材剩余物加工生产创花板,年产量500立方米。后由于设备落后,产品规格小,质量差,销路不好,1961年停产。1972年恢复生产,因产量仍然上不去,质量未提高,成本降不下来,企业亏损,于1982年停产。
1980年,国家物资局和建设银行总行联合通知建设合肥市木材工业公司刨花板厂。同年9月6日省计委批准建厂设计任务书。省林业厅在1981年元月批准建厂,核定概算投资974万元。设计能力为年产14000立方米。国家物资总局拨款790万元,省市自筹150万元。主厂房面积4550平方米,制胶车间、二次加工车间、锅炉房、配电房等面积4850平方米。1983年底基本建成,实际投资1067万元,1984年8月开始调试,至1985年底,试产刨花板2500立方米。
1985年,安徽省计委批准新建滁州刨花板厂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该厂生产刨花板的主机和关键设备均从西德引进,设计能力为年产30000立方米,1985年开始筹建工作。
1985年以来,安徽生产刨花板数量见表5—4—8。
安徽刨花板历年产量表
(1958—1985年)
表5—4—8单位:立方米

五、竹材胶合板
1983年,经省经委、计委批准,黟县林业局计划利用停产的玻璃厂改建成年产2000立方米的竹材胶合板厂,列入技术改造计划,从技改资金中拨款80万元。1984年2月省林业厅安排资金50万元(其中拨款30万元、贷款20万元),引用南京林产工业学院提供的工艺、技术和设备进行建厂。从1984年开始建设,到1985年10月建成试车,总投资135万元。由于这种新产品的工艺、技术、专用设备还不完全成熟,在试产过程中,边试边改,生产不够正常。
六、木丝板(俗称万利板)
芜湖木材厂于1955年建成以手工操作的木丝板车间。这是利用采伐和木材加工的剩余物为原料,用拉丝机拉木丝,加水泥和防水剂搅拌、铺模、加压、凝固而成的一种人造板,这种板的板面呈多角形空隙,质轻、软,每立方米容量为0.4到0.45吨,具有保温、隔热、隔音等性能。适用于剧院、礼堂、会议室、扩音室制作墙壁和天花板。1960年产量达到3400立方米,由于设备落后,劳动强度大,加之原料来源困难,于1961年停产。1966年恢复生产,1976年再次停产。设备转让给石台县木材加工厂。石台县木材加工厂于1978年安装完毕投产,1980年,因设备不配套和产品销路不好而停产。
安徽省历年生产木丝板数量见表5—4—9。
安徽木丝板历年产量
(1955—1960年)
表5—4—9单位:立方米

七、扬谷板
扬谷板又叫木锨头。安徽农村普遍采用木锨风选稻谷。昔日的木锨头多系树木制成,70年代,外省用异形胶合板制成的有39×31厘米和37×31厘米,厚度为0.6厘米的两种规格的扬谷板。安徽每年需用90万张扬谷板均由外省调进。为改变这种情况,省计委于1980年批准芜湖木材厂胶合板车间建设年产100万片扬谷板工段。总投资65万元,分两年安排。1980年动工到1981年3月建成,厂房面积864平方米。当年生产扬谷板53.3万张。1982年生产100万零14张,达到设计能力。1984年,因原材料供应紧张而停产。
八、木材节约代用
安徽木材销区于1950年使用纸箱、条框代替木包装,用稻草代替木竹生产纸张,50年代初开始生产人造板和水泥桁条、予制板,节约了大量木材。1984年8月,省编委批准成立“安徽省木材节约办公室”,工作人员由林业厅调配,办公地点暂设于省木材公司内。1985年4月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安徽省木材节约领导小组”,省计委副主任刘彭仁任组长,林业厅王履定副厅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环保厅、外经委、轻工厅、商业厅、物资局和省建筑总公司。省木材节约机构成立后,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经委、计委、物资局、林业部、中国包装总公司在1983年6月颁发的《关于节约使用、合理使用和采用木材代用品的若干规定》,至1985年,全省累计节约木材78.1万立方米。详见表5—4—10。
安徽省历年木材节约代用统计表
(1982—1985年)
表5—4—10单位:万立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