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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业培训
1951年6月,皖北行署为解决农林干部缺乏问题,授权农林处设立农村工作队干部培训班,在六安、安庆、巢湖、阜阳、宿县等专署及合肥市招收18岁以上,30岁以下的学员820人。其中80人由大别山林区管理处设立森林专业培训班进行为期3个月(8月20日—11月20日)的培训。教授护林保土、封山育林、营建水源林等林业技术知识。学员结业后,多数人分配在大别山区各级林业机构工作。1954年3月,省林业厅于安徽省衣林干校内设立林业班,抽调新参加森工系统工作的40名在职干部进行为期3个月的培训,讲授森林采伐技术规程和木材收购政策等知识。1954年4月和1956年4月,安徽森林工业局分别在合肥林校和肥西周老圩举办两期森工会计培训班,抽调林产工作队,各森工支局和木材公司在职财务人员以及从社会上招收社会青年共70人参加学习。培训2~3个月,提高他们会计业务水平和财务管理能力。1954年9月1日~1955年1月3日,省林业厅在合肥林校设立林业培训班,为各专、县林业科(小组),造林站、抚育站、林场、苗圃、园艺场等单位培训41名技术人员。
1954年11月省林业厅从各森工支局抽调干部30人举办劳动工资干部训练班为时2个月。
1955年7月,经中共安徽省委农工部批准成立“安徽省林业干部学校”,专事林业干部教育工作。该校为县级建制,隶属省林业厅,配备教职员工30余人,自1955年8月起到1959年初,共举办林业、造林、森工、林产化学、会计、果树等专业培训班6期,21个班次,培训专业学员886人。详见表6—1—2。
安徽省林业干部学校培训情况统计表
(1955~1959年)
表6—1—2

1959年初,省农、林、气象干部学校合并,成立安徽省农林气象干部学校。同年2月,省委农工部在该干校举办有各专市干部300人参加为期5个月的果树培训班,学习果树栽培、经营管理和病虫防治等技术。1959年8月,省林业厅于省农林气象干校举办林业会计培训班,80名学员都是经省劳动局批准从上海市初中肄业青年中招收的,学习时间1~3年。1960年省农林气象干校撤销,林业会计培训任务由合肥林校承担。参加培训班学习的学员结业后,由省林业厅统一分配,主要是充实森工企业单位。1959年8月~11月,省林业厅在黄山林校举办一期林产化学培训班,抽调各专县林业局干部54人参加学习,讲授栲胶、松脂、芳香油、炭窑、水解、企业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1960年4月~8月,省林业厅在蚌埠林园学校举办林业、果树培训班,参加学习的75名学员都是来自人民公社的知识青年和林场工人,结业后回原地工作。1961年5月和1962年3月,先后在黄山林校和合肥林校举办森工干部培训班,抽调木材产区采伐大队正副队长、指导员、指挥所所长、总支书记等基层领导干部162人参加学习,学习时间3个月。该培训班开设政治课和业务课两大类,政治课主要内容是学习人民公社“十二条”和工业“七十条”以及当时中共中央有关会议文件,业务课主要是木材采伐运输,迹地更新、多种经营、综合利用等基本知识和先进经验。
1963年,安徽省林业厅决定设立安徽省林业干部训练班,班主任由郑家琪副厅长兼任,专职教师4人,教务员1人,干训班开始时是借用人民公社干校、合肥林校和合肥市委党校等教学单位的校舍办学,1965年,省林业厅在合肥市大兴集新建校舍,教职员工增至13人。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训练班即停办。1969年该训练班教职员随林业厅干部下放嘉山县农村劳动锻炼,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大兴集校舍、地产均移交合肥钢厂。林业干部训练班自1963年5月至1966年7月、共举办5期,设林业、森工、统计、会计、政工等专业,计8个班。学员338人。详见表6—1—3。
安徽省林业厅干部训练班培训情况统计表
(1966年)
表6—1—3

“文化大革命”期间,林业职工教育中断。1978年底,安徽省林业局成立后,即着手恢复林业职工教育工作,报经省编委批准,于1979年3月成立安徽省林业局林业森工干训班,编制7人。林业森工培训班自1979年至1984年,是在无校舍、无专职教师和教学设备的情况下,采取聘请教师和依托大学和合肥林校(原管店林校)等单位开展教学的,先后共举办各类型训练班27期,其中:2期县林业局长培训班,4期国营林场场长、苗圃主任培训班,4期国营林场及森工企业管理、成本核算财会人员训练班;17期专业技术训练班。培训学员1063人。见表6—1—4。
安徽省林业厅林业、森工干训班培训情况统计表
(1985年)
表6—1—4

1984年10月11日,经安徽省编制委员会批准,安徽省林业厅林业森工干训班改称为安徽省林业干部学校,县级建制,属省林业厅领导,定编10人。1985年正式成立,设在西郊大蜀山合肥林校内,与林校合为一套班子,挂两块牌子。林干校校长由合肥林校校长兼任,配备专职教师5人(讲师4人,教员1人),行政人员5人。1985年4月~12月,省林干校举办各类专业班4期,学习时间1至3个月,培训学员147人。其中:林业公安干警38人,丰产林基地建设技术员43人,国营林场会计45人,数理统计21人。
1985年,省林业厅各业务部门还举办了4期培训班,其中有省森防总站于5月在合肥举办森林植物检疫培训班,抽调各地县森防站技术员40人参加学习。省木材公司于10~12月,在马鞍山商校举办森工会计训练班,为木材公司系统各企业培训财会人员55人。省林木种苗公司委托安徽农学院林学系于12月举办林木种子检验人员训练班,为地、市采种重点县及良种基地培训林木种子检验技术员26人。省木材公司于11月至12月在合肥市举办木材新标准培训班,抽调各地、市、县木材公司等单位木材检尺技术人员140人参加学习。
二、委培教育
省林业主管部门自1956年起,委托部分高等院系代为培养高级林业技术人才。受委培学生,是省林业厅抽调具有中专文化水平的在职干部,参加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后到委培学校学习,在校期间一切费用由省林业厅划拨,修业期满,学校发给毕业证书,承认大学学历,回原单位工作。1956年,委托安徽农学院林学系代培林业专业调干生35人,河南农学院造林系代培造林专业调干生18人。1960年,委托安徽农学院林学系代培林学专业调干生17人,北京林学院代培林学、森林保护、水土保持等专业调干生10人,沈阳林业土壤学院代培调于生2人,中国林业科学院林研所代培森林病理专业调干生2人。
1960年,省林业厅根据林业部“关于林业院校内部招生通知”的精神,推荐合肥林校33名二年级学生,直升南京林学院本科深造,入学后享受国家助学金待遇,毕业后回安徽工作。1962年,安徽根据工作需要,征得南京林学院同意,确定25名在该校的委培生提前结业回安徽分配工作,其中森林保护专业6人,特用经济林专业15人,木材机械加工专业2人,林业机械专业2人。
1983~1985年,省林业厅委托部分高等院校和党校培养林业大专生15人,其中:南京林学院林业专业6人,安徽农学院林业经济专业3人,安徽大学经济管理专业1人,其他专业2人;省委党校和省直党校党政管理专业3人,学制皆为二年。
三、成人高等教育
省林业厅于1954年成立以来,一直鼓励和支持在职青年职工学习文化、学习科学知识。在采取委托培训和派出进修等方式培养人才的同时,1962年,组织具有中等和高中文化水平,工作需要不能脱产学习的职工报考省内外高等院校函授班或函授大学。“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中断函授教育。1975年,省林业厅直属芜湖木材厂开办“七、二一”大学,对该厂职工进行高等教育,不久即停办。1982年,省林业厅支持职工报考电大、职大、业大、夜大、函大或函授班。据统计,1962~1985年,省林业厅机关及直属单位有158名职工接受成人高等教育。主要学习内容有中文、政治、体育、法律、外语、财会、图书管理、经济管理等专业,学制2~4年,结业后,原为干部身份的享受大专待遇,原为工人身份的通过招干考试转为干部。1982~1984年,全省有70名中级林业技术干部考取南京林学院(1985年改为南京林业大学)林业大专函授班学习,学制3年,1985年有34人学完函授教育规定的课程,领到大专毕业证书,享受大专待遇。
四、干部进修学习
1956~1985年,省林业厅为提高中等林业学校教师教学水平,先后选调82名中等林校教师派往南京林学院、北京林学院、东北林学院、安徽农学院、安徽师范学院(现改为安师大)、合肥工业大学、河南农学院、安徽教育学院、省委党校等高等院校进行为期半年至4年的进修学习。详见表6—1—5。
历年进修教师情况统计表
(1956—1985年)
表6—1—5


1956~1957年,省林业厅选派7名中等林业技术干部到南京、北京、东北等林学院进修学习森林病虫防治、森林土壤、土壤农化分析、森工采运等专业课程,进修学习期限为1~2年。
1958年秋,黄山林校选派学生33人进南京农学院果树师资进修班学习,结业后,回安徽从事改造黄河故道工作。
1960年9月,省林业厅委托安徽农学院开设老干部进修班,培训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县林业局长、国营林场场长和苗圃主任共15人,进修学习期间为1年,以学习林业专业课程为主,学习期满,要求在林业知识方面达到大专水平。
五、职工文化、技术补课
1982年,省林业厅根据全国职工教育管理委员会、教育部、国家劳动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等单位《关于切实搞好青壮年职工文化、技术补课工作的联合通知》的精神,成立林业职工教育管理委员会,对林业企事业中1968年至1980年间参加工作,年龄在35岁以下的青壮年职工,其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四门学科实际水平不及初中毕业程度者,进行初中文化补课;其技术不到三级工的进行技术补课。经摸底考试,全省营林系统文化补课对象3621人,技术补课对象2170人,经过三年文化技术补课,至1985年,职工文化补课合格率达33.9%,其中省属企事业职工合格率达77.1%,职工技术补课合格率达30.7%,其中省属企事业职工合格率达66.6%。详见表6—1—6。
全省营林系统文化、技术补课情况统计表
(1985年)
表6—1—6

说明:①报告期内补课人数,指1985年补课人数。
六、职工中专班
1984年,省林业厅为加强成人教育,报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在黄山林校附设林业职工中专班,这一年暑期招生80人,设林业、森工(木材采运)两专业,学制3年,1985年有4班学生。
职工中专班招收全省林业、森工系统内具有初中毕业文化程度(含文化补课合格者)或同等学历,有两年以上工龄,年龄在35岁以下的在职职工。凡符合这些条件者,可报名参加全省成人中专统考,择优录取。学员学完规定课程,考试合格后,发给毕业证书,承认其中专学历,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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