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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机构
〔省立林业试验场〕
民国17年(1928年)5月,安徽省政府将省立森林局(即原省立第一林场)改组为省立第一林业试验场,这是安徽有史以来第一次成立官办林业研究机构,从事育苗、造林试验研究工作。同时决定将各森林局(即原各省立林场)改为农林试验场。民国18年(1929年)1月,省立第一林业试验场改名省立林业试验场,以进行林业科学研究为主要任务,其余各农林试验场分别改为农场、林场,以育苗造林为主,结合生产从事试验、示范及技术推广工作
〔安徽省林业科学研究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安徽林业生产发展很快,已经发掘总结出来的林业生产经验不能满足林业发展的需要,育苗、造林和森林保护中遇到的一些技术难题,急待研究解决,其途径惟有通过试验研究,才能探索出新的技术,进而才能推动林业经济建设的发展。为此,安徽省林业厅于1956年4月,设立林业科学研究室,任命林学家傅焕光为主任,配备技术干部5人。同年下半年,林业研究室改为林业试验研究总站,下设土壤室、种子室、病虫防治室、木材标本室以及合肥试验苗圃和人别山试验分站(地址设在霍山县迎驾厂苗圃)。
1958年,林业试验总站改组为安徽省林业科学研究所,选择合肥市西郊董铺水库附近的湖岗为所址,内设造林、经营、森保、园艺等研究组,在所址附近建立林业试验基地、果树试验基地和试验苗圃,将霍山茅山林场划为林科所试验林场。1961年底,迁址蚌埠市,下设涂山林业试验场,同时在歙县汤口成立省林科所黄山分所。1962年接受国营石门山林场为林业试验场。1963年,省林科所迁回合肥庐江路3号,在西郊大蜀山筹建所部及林业试验基地,在太平县辅村筹建“中国林科院安徽省林业厅黄山试验林场”,业务隶属省林科所。黄山分所易名为黄山树木园。
1964年下半年,省林科所迁至黄山(歙县汤口),下设江淮林业试验组(住巢县炀河苗圃)、淮北林业试验组(住宿县紫芦湖)、黄山树木园及森保室、土壤化验室、情报图书室等。
1956~1965年间,安徽省林科所所址变动4次,浪费了不少人力、物力和财力,惟科研工作没有中断,仍坚持科研面向林业生产,科研为林业经济建设服务的方向,选择安徽林业生产科学技术领域中有战略意义和急需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作为课题进行研究,有的课题在所属试验基地进行研究,有的课题与林区苗圃、林场协作研究。这期间研究成果有“杉木、马尾松全光育苗技术”、“整地方式与水土保持关系”、“林木速生丰产技术措施”、“杉木速生规律与丰产技术措施”、“江淮丘陵主要造林树种的研究”、“石质山地造林树种选择”以及“马尾松毛虫防治技术的研究”等。1963年林科所职工达131人,其中研究人员45人。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省林科所遭受严重破坏。1971年大部分科技人员下放农村,工人调离,科研资料和仪器设备散失很多,同年12月29日省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同意将省林科所与农科所合并成立安徽省农林科学研究所。原林科所改组为林业组,由黄山迁至合肥西郊四里河。1973年,安徽省农林科学研究所改组为安徽省农林科学院,林业组改为林科所,杨霭庭任所长。
1975年10月,林科所迁至滁县沙河集。1976年下半年,林科所脱离省农林科学院,直属省林业厅领导,恢复安徽省林业科学研究所,下设林业技术研究室、森保室、科技情报室、办公室、政工科及沙河树木园、黄山树木园。1982年下半年,省人民政府批准省林科所迁回合肥市,在西郊十里庙新建了所址。
安徽省林科所是全省林业科技的研究中心,其主要任务是:遵循科研为生产服务的方向,坚持以应用技术研究为主,研究全省林业生产和科学技术领域中有战略意义和急需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研究重大的林业生产技术政策;参与拟订全省林业生产和林业科学技术的决策;参与制订、修改营林生产和林产品标准;为林业生产和技术发展提供咨询服务。
省林科所建立的3个试验基地具有不同的特点。黄山树木园以收集栽培黄山、华东地区森林植物物种资源为主,自1961年以来,共引种国内外珍稀树种400多种,成为教学实习、交流学术活动的良好场所。沙河集林业试验站设置江淮丘陵地区主要造林树种试验区12块,共260亩,重点收集栽培柏科、松科、木兰科、竹类以及引种国内外珍稀树种近300种(包括品种),为丰富江淮地区树种苗本和植树造林技术提供科学依据。合肥试验苗圃以繁育暖温带和亚热带过渡地带的树种苗木为主。
1985年,安徽省林科所职工总数112人,其中科技人员66人。1979年底至1983年8月,有37人评定技术职称,其中助理研究员27人,研究实习员7人,技术员3人。
〔安徽省扬子鳄繁殖研究中心〕
扬子鳄是我国特有珍稀古老两栖爬行动物,生存繁衍至今已有2亿多年,主要栖息于长江下游,安徽宣城、南陵等地分布较多。由于人口增多等原因,扬子鳄栖息环境不断遭受破坏,致使种群数量越来越少,20世纪70年代安徽经调查仅存有野生扬子鳄500多条。为了保护,繁衍这一珍稀动物,安徽省林业厅报经省编委批准于1979年元月在宣城县(今宣州市)夏家渡建立“安徽省扬子鳄养殖场”。1983年2月,国家林业部保护司与安徽省林业厅商定联合兴办扬子鳄养殖场,同年8月18日,经林业部和安徽省编委批准更名为“安徽省扬子鳄繁殖研究中心”,县级建制,直属安徽省林业厅领导。
扬子鳄繁殖研究中心从1983年开始基建,至1985年止,基本上完成“模拟扬子鳄生活的自然环境”的工程建设任务,建成围墙4000米,使1500亩范围的研究中心成封闭状态。内建小型饲养鳄库塘8座,分年饲养池10个,繁殖区:处,孵化、饲养、越冬系统1座。
研究中心编制34人,1985年实有29人,其中:从事动物专业技术干部5人,其他方面技术干部5人。已培养一些能够熟练掌握养鳄技术的工人。
扬子鳄繁殖研究中心的主要任务是:保护和繁殖扬子鳄,研究扬子鳄生态学和饲养、繁殖技术等。1979年以来,扬子鳄繁殖场和扬子鳄繁殖研究中心收集饲养野外成鳄170条作为种鳄,1982年人工繁殖试验成功,1985年人工孵化成活率达95.4%,共繁育扬子鳄1600余条。
〔安徽省林业生物防治中心站〕
〔安徽省森林病虫防治息站〕
50年代至70年代中期,安徽省林业厅下设森林病虫防治队(站),主管全省森林病虫防治工作。根据实践经验,防治森林病虫害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除依靠行政措施组织群众开展病虫防治外,还必须研究推广森林病虫害防治科学技术,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防治效果。据此,省林业局于1979年9月报经林业部同意,1980年元月报经安徽省政府批准,建立安徽省林业生物防治中心站,与省林业厅森林病虫防治站合署办公,一套机构,两块牌子,把行政管理和科学研究结合起来,定为事业单位,编制35名。1985年,实配30人
1983年机构改革中,森林病虫防治站改为安徽省森林病虫防治总站,县级建制,属省林业厅二级机构。内设防治科,检疫科(对外称省森林植物检疫站),研究室(对外称省林业生物防治中心站)和综合科。森林病虫防治总站的主要任务是主管全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植物检疫和林业生物防治研究工作。
〔地、县林业科学研究所〕
1973年,徽州行署林业局成立林业科学试验站,1975年易名为“徽州地区林业科学研究所”。1978年,根据全国科学大会精神,安徽有26个地、县成立林业科学研究所(地区所3个、县所23个)。1980年,省林业厅对地县林科所进行调整,保留徽州、六安、滁县、阜阳4个地区林业科学研究所,以及绩溪、歙县、太平、休宁、广德、南陵、宣城、铜陵、霍山、凤阳、来安、涡阳等12个县林业科学研究所,增设寿县林科所,撤销金寨、霍邱、六安、当涂、泾县、繁昌、芜湖、全椒、定远、嘉山、天长等县林科所。1981年7月,增设宿县地区林科所,1982年,又增设铜陵市泡桐试验研究站。安徽省地县林科所概况见表6—2—1。
安徽省地、县林业科学研究机构固定职工统计表
(1984年)
表6—2—1


1985年,安徽有19个地、市、县林科所,其中徽州地区林科所规模较大,研究成果较多。1985年统计,该所有职工66人,其中科技干部27人,内设有技术研究室、科技情报室、生产办公室和行政办公室等机构。
徽州地区林科所自建所以来,在岩寺、屯溪两地山场共营造各类试验示范林900亩,建成杉木、马尾松种子园511亩,经济树种良种园110亩,栽培国内外各种树木362种,采集树木蜡叶标本6000多份(2000余号),昆虫标本700多份,木材标本100份,培育各种试验和绿化苗木146万多株,取得研究成果20多项,其中获奖4项,经正式鉴定过的成果17项。
〔芜湖木材工业研究所〕
1981年12月6日,安徽省林业厅党组批准芜湖木材厂内设木材工业研究所,1982年6月4日遵照省林业厅林人字(1982)227号通知定名为芜湖木材工业研究所,主要任务是:开展木材加工、人造板、木材综合利用和林产化工等项试验研究工作。1984年固定人员8人,其中科技人员6人(工程师4人、助理工程师2人),实验室工人2人。
二、林业学术团体
〔省林学会〕
1950年4月,中国林学会同意成立芜湖分会筹委会。皖南地区有92人登记参加林学会。1951年4月,举行中国林学会芜湖分会筹委会成立大会。筹委会由皖南行署农林处和安徽大学森林系等单位19入组成。齐坚如教授为常务理事长,吴清泉任秘书长,吴曙东、柯病凡、朱祖翼、阚文藻、陈雪尘、刘世骐等6人为常务理事。
1951年2月,中国林学会推荐杨霭庭为皖北区分会筹备组负责人。截至7月止,皖北区有73人登记参加林学会。
1955年5月1日,经安徽省人民委员会文教办字第一号文件批准,芜湖分会改为中国林学会合肥分会,筹委会由省林业厅、安徽农学院、合肥林校等单位21人组成。林业厅副厅长聂皓为筹委会主任委员,林学系上任吴清泉、教授齐坚如、合肥林校校长贾治忠为副主任委员,魏思远为秘书长,管辖全省学会工作。
省林学会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学术讨论会、报告会,开展林业科学技术交流活动;组织会员就安徽林业建设中的林业科学技术课题、长远规划、林业生产布局、方针、政策和科技管理等重大问题开展论证、进行考察和提出建议,为各级林业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开展林业科学普及活动;经常向林业及有关部门反映科技工作者意见和要求,推荐优秀科技人才。
1961年12月4日,安徽省林学会在合肥举行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从225名会员中推选64名代表出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安徽省林学会章程(草案),批准了学会会员选举产生的由21人组成的安徽省林学会第一届理事会。省林业厅副厅长聂皓担任理事长,齐坚如、吴清泉、柯病凡、杨普诚为副理事长,魏健为秘书长,魏思远、余厚敏为副秘书长。学会下设造林、森工、果树等专业学组,并根据会员分布情况建立了林业厅、林科所、安徽农学院、农科院、合肥林校五个分会,以及合肥市园林管理处花卉专业组。
1965年5月,安徽省林学会在合肥召开第二届理事会,会员233人。会议选举产生由15人组成的安徽省林学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长为汪制钧,副理事长为柯病凡、周树德,秘书长为杨霭庭,副秘书长为侯健尧。
“文化大革命”期间,林学会工作中断,1977年恢复活动,1979年4月,在合肥召开安徽省林学会第三届代表大会暨学术年会。出席会议代表共121人,选举产生由51人组成的第三届理事会。常务理事13人,聂皓为理事长,柯病凡、杨霭庭、夏云峰、蔡其武为副理事长,杨霭庭兼任秘书长。方介人、李宏开、刘拔群为副秘书长。理事会研究决定建立学术鉴定委员会,负责安徽省林学会学术成果鉴定工作,对有贡献的科技工作者、林业职工,建议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理事会还决定正式成立营林、森保、森工、林化四个专业学组。
会议针对“文化大革命”期间学会工作中断后出现的混乱情况,决定会后对原有会员进行一次全面登记。至1979年6月底为止,共有126名会员履行了登记手续。
1984年6月30日,安徽省林学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在合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共166名,其中正式代表100名、特邀代表20名、列席代表46名。副省长孟富林,安徽省政府长期分管林业工作的原副省长马长炎,安徽省科协、安徽省林业厅的领导出席大会并讲了话。省农学会、气象学会和环保学会均派员到会祝贺。会议经过基层推荐,反复酝酿,充分协商,民主选举产生由老、中、青结合组成第四届理事会,理事45人,其中:常务理事15人,吴天栋为理事长,聂皓为常务理事长,柯病凡、刘世骐、于光明为副理事长,马长炎为名誉理事长,杨霭庭为学会顾问,秘书长方介人,副秘书长李宏开、吴诚和。
第四届林学会理事会下设立学术、科普、组织三个工作委员会。为适应新时期工作需要,决定撤销森工、林化两专业学组,成立林产工业专业学会及营林、森保学组,筹建林业经济、森林经理、林业生态等专业学组。
自1979年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到1984年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安徽省林学会会员发展到683名,1985年底达到1147名。
〔省野生动物保护协会〕
1984年4月6日经省人民政府政办函34号批复同意成立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安徽分会,,同年11月20日,安徽省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成立大会在合肥召开。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长炎、副省长杨纪轲,以及省林业厅、环保厅、公安厅、水产局、科协等单位负责人出席会议并讲了话。著名鸟类学家、华东师范大学周本湘教授,应邀参加了大会。
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协会理事82名,常务理事26名。杨纪轲任协会顾问,马长炎任名誉会长,会长为高俊超,副会长为王岐山、王劲草、史进、李秀芳、张玉良、陈璧辉、戚邦汉。秘书长由张玉良兼任,副秘书长为贺景章。
省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发动会员宣传国家有关保护野生动物的方针、政策和法令;支持、协助有关部门制止乱捕滥猎珍稀野生动物和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开展野生动物科学研究和普及活动;组织学术讨论会、报告会,交流保护、驯化、饲养、繁殖、综合利用珍稀动物、经济动物的研究成果;经常向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情况,以及从事野生动物研究、教学和管理工作的科技人员的意见和要求。
省野生动物协会成立后,主要活动有:配合省林业厅等有关单位,组织开展第四个“爱鸟周”活动;举办报告会、鸟展、鸟会、印发书册、布告、标语、宣传画以及运用电影、幻灯、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爱护鸟类和保护野生动物的意义;配合省林业厅对东至县升金湖、绩溪县清凉峰自然保护区进行考察、规划及组建工作;1985年10月3日至7日,组织接待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邀请的国际自然和自然资源保护联盟湿地干事杜根博士对安徽省扬子鳄自然保护区和扬子鳄繁殖研究中心进行考察工作。
三、科技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全省林业系统共有56名科技人员。1953年9月省农林厅林业局有林业科技工作者计66人(工程师4人、一级技术员4人、二至五级技术员13人、技术助理员6人、练习生39人),占职工总数105人的62.8%。1955年底,全省林业科技人员418人,其中:工程师5人,技术员61人,助理技术员和实习生共327人。省林业厅有技术干部44人,占干部总数115人的38.26%,其中:本科、大专文化程度12人,中专文化程度32人。据1962年统计,省林业厅机关和厅直属企事业单位684名干部中,直接从事林业工程技术工作的265人(工程师以上职称9人、技术员和技术助理员256人),科学研究人员28人,教学人员39人,业务辅助人员7人,累计339人,占总人数的49.6%。1979年,省林业厅行政编制内科技人员39人,占干部总数100人的39%。
1979年底至1983年8月期间,省林业厅先后评定有各类专业技术职称人员250人,其中高级工程师2人、工程师(助理研究员)169人,助理工程师(实习研究员)48人,技术员31人。据1985年6月30日全省林业人才普查统计,省林业厅及直属单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含党政、管理干部中专业技术人员)共582人,其中高级工程师2人,工程师183人,助理工程师72人,技术员45人,未定职称的280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职称情况详见表6—2—2、表6—2—3。
安徽省林业厅暨直属单位各类
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职称分布现状表
(1985年)
表6—2—2

安徽省林业厅暨直属单位从事各专业技本人员职称统计表
(1985年)
表6—2—3

1985年6月30日全省林业人才普查统计,安徽林业系统各类专业技术人员4737人,占干部总数7560人的62.67%,其中高级工程师级2人,工程师级505人,助理工程师级103人,技术员级970人,未定职称2257人。详见表6—2—4、表6—2—5。
安徽省林业系统主要工作岗位的专业人员职称现状表
(1985年)
表6—2—4

安徽林业技术人员的学历、职称统计表
(1985年)
表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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