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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宣传教育
1957年,马鞍山市正式成立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计划生育宣传工作逐步开展起来。1958年3月,市妇联、文化馆首次举办妇幼卫生展览会,开始向观众进行妇幼卫生和避孕方法的教育,首次出售避孕工具,进行技术指导。同年5月,市节制生育委员会抽调13名医护人员当避孕讲解员,放映“节制生育”影片6场,介绍生理组织、避孕用具和方法,并组织小型展览会,在向山、采石等地进行展览。1975年,市计划生育部门组织计划生育巡回报告团,编印宣传材料,大张旗鼓地进行计划生育宣传。1979年2月,全市首次召开计划生育“双先会”,表彰先进个人600名,先进集体100个。同年7月,又召开独生子女家庭表彰大会,首批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夫妇为695对。1983年5月,市农委、市计划生育办公室联合召开各乡分管计划生育工作的乡长和专职干部会议,会议要求郊区的计划生育工作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贯彻“三为主”,即宣传教育为主,避孕节育为主,经常化工作为主;二是千方百计控制二胎和杜绝三胎;三是完善计划生育奖惩制度。1987年,马鞍山市计划生育工作在进一步治理整顿、深化改革过程中努力为基层服务,为社会服务,开始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化,继续坚持“三为主”方针,狠抓具体工作的落实,3月24日~4月20日,开展了计划生育宣传月活动,广泛宣传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和先进人物,同时组织观看计划生育影片45场次,受教育者达5万余人。通过并贯彻《马鞍山市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奖惩办法》,11~12月,对城市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了一次有组织的考核自查与抽查,全市共抽查51个县级单位,占被检查单位的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