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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炼焦业最早可追溯到民国32年(1943),是年9月,日本侵略者在马鞍山制铁所建造炼焦设备,为制铁所熔铁炉提供自炼焦炭。共有4组蜂巢式焦炉,每组炼窑56座。此外,还建有洗煤设备,包括粗炭槽2个、沉淀池2座、洗煤机4台。至民国34年2月之前全部停产。建国以后,马鞍山钢铁工业大规模发展,建设新的焦化厂迫在眉睫。1958年6月7日,马鞍山第一座65孔大型焦炉动工兴建,设计年生产能力为45万吨全焦。在大焦炉建成之前,为了解决冶金焦炭的急需,于1958年6月至1959年4月先后建成3个土炼焦厂,由炼焦指挥部统筹领导3个炼焦厂的生产和65孔大型焦炉的建设。1960年2月6日,撤销炼焦指挥部,原第一、三炼焦厂合并,正式成立马钢焦化厂(原第二炼焦厂于1962年7月撤销)。同年2月27日,65孔焦炉建成,6月6日17时正式出焦。至此,马钢冶金用焦炭依赖外调的局面始得到改变。1963~1971年,焦化厂化工回收系统的硫铵、粗苯、精苯工程相继建成投产,使回收加工煤气中苯类产品及硫铵生产实现配套,焦炉煤气开始得到净化,转而供给炼铁、炼钢、轧钢生产。
1958年前,马鞍山冶炼业所需的耐火材料全由外地输入。1958年,在“大炼钢铁”的形势下,耐火材料供不应求。马鞍山铁厂先后派人到上海、鞍山、武汉等地考察耐火材料生产。在上海耐火材料厂的支援和协助下建造4座矩形倒焰窑。同时,在今马钢第二烧结厂附近建起一座容量为10吨的小土窑。1958年9月19日,小土窑封窑点火,24日6时30分,第一批耐火砖正式出窑。9月27日,1号矩形倒焰窑竣工投产。是年11月,4座矩形倒焰窑全部建成,当年生产耐火砖2544吨。到1987年,马钢已能够生产粘土质、高铝质耐火砖和散状料以及硅酸铝耐火纤维等耐火材料制品,年产量7.76万吨。
[马钢焦化厂]
马鞍山钢铁公司焦化厂位于市区西部,西临长江,东、北、南三面分别与马钢机修厂、第一炼铁厂、第三炼钢厂相近。全厂占地面积约55万平方米。
马钢焦化厂是在原第一炼焦厂、第三炼焦厂的基础上,于1960年2月6日正式成立的。1987年底,共设配煤、炼焦、回收、焦油、机动、热力6个生产车间和24个科室。全厂职工2599人,其中工人1956人,技术人员115人、管理人员142人,服务人员254人,其它人员132人。在技术人员中,有工程师23人,技师2人,助理工程师34人,会计师1人。职工文化程度大专以上96人,中专53人,高中533人,初中1923人。此外,该厂还主办有集体企业——江东塑料综合厂,有集体职工442人。
该厂主要产品有焦炭和化工两大类产品,约32个品种。焦炭分冶金炭(有大块、小块两种)、焦丁、焦粉3个品种。化工产品主要有煤气、硫铵、重苯、硝化苯、甲苯、二甲苯、工业苯、沥青、苯酚、邻位甲酚、间对甲酚、二甲酚、粗蒽。其中硫酸铵、硝化用甲苯、硝化用苯分别获得省优和部优产品称号。焦化厂的化工产品资源十分丰富,年产化工原料约13万吨。1985年12月,焦化厂和市化工公司打破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成立共同经营的经济联合体——马鞍山化工联合开发公司,以焦化厂的副产品为原料,以市属化工企业为基础,联合进行焦化副产品深度加工和新产品开发,首批开发有5个系列10多个品种的精细化工产品。1986年,焦化厂又与无锡后宅第二溶剂厂签订了三混甲酚联营协议。1987年,焦化厂共生产焦炭154.47万吨,煤焦油8.07万吨,硫酸铵(实物量)2.31万吨,轻苯2.16万吨,重苯1783吨,粗轻吡啶1吨,酚钠(实物量)3230吨,净煤气6.59亿立方米,焦化苯1.55万吨,焦化甲苯3155吨,焦化二甲苯(10℃)889吨,二甲残油316吨,吹苯残渣452吨,初馏酚18吨,轻油268吨,脱酚酚油591吨,粗酚1490吨,洗油4468吨,工业萘6761吨,粗蒽330吨,筑路油2.11万吨,煤沥青(中温沥青)4.86万吨,炭黑原料油2.01万吨,苯酚377吨,甲酚26吨,二甲酚57吨,三混甲酚627吨,固体古马隆357吨,200号溶剂油130吨。实现工业产值1.6亿元,完成内部利润2817.7万元。化工产品销售额达6054.5万元,出口粗蒽310吨,创汇10万多美元。
焦化厂主要生产设备有焦炉5座,其中1~4号焦炉分别为58—Ⅰ型和58—Ⅱ型65孔焦炉,每座设计能力为年产全焦45万吨,工序能耗达到国家特级焦炉标准。1985年11月兴建的5号焦炉为JⅡ60—82型50孔6米大容积焦炉,设计年生产能力干全焦48万吨,为目前国内最先进的大容积焦炉。全厂生产设备总重1.28万吨,固定资产原值1.14亿元,设备完好率98.8%。1987年,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冶金焦合格率100%,工序能耗162.9公斤标煤/吨焦,结焦率76.08%,冶金焦率94.07%,吨焦耗洗精煤1413公斤,炼焦耗洗精煤1407公斤/吨,炼焦炉周转时间18时50分,焦化产品对干煤回收率:煤焦油3.98%,硫铵(折含氮100%)0.24%,轻苯1.06%,重苯0.05%,酚钠(折合量)0.03%。
马钢焦化厂长期坚持开展文明生产活动。早在1964年,该厂回收车间试剂泵房总结的“三清、四无、五不漏”的文明生产经验,曾被马钢公司树为典型加以推广。1978年以后,焦化厂“大力推行经济责任制,开展企业整顿,针对生产过程中排放大量有害物质污染环境的状况,一方面进行技术改造,改革落后的生产工艺,另一方面狠抓文明生产,因地制宜在厂区栽种抗污染和生命力强的树种,绿化、美化环境。经过几年的治理,污水排放全部达到国家标准,焦炉消除了废气污染,成为“无烟炉”,工厂成为花园式工厂。1983年,安徽省在该厂召开现场会,推广焦化厂的文明生产经验。焦化厂企业管理注重正规化、系统化、科学化、制度化,1987企业管理七项基础工作经省、市、公司联合检查验收获得全优。1978年以来,焦化厂先后被命名为安徽省工业学大庆先进单位、全国冶金系统生产技术先进单位,还多次被评为马鞍山市文明厂矿、园林化工厂等称号。
[马钢耐火材料厂]
马鞍山钢铁公司耐火材料厂,是全国33家重点耐火材料厂之一,位于马鞍山市跃进桥西南侧,东与马鞍山火车站毗邻,西靠宁芜公路,南邻马钢机械化站,北抵幸福路,厂区占地面积约1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21万平方米,其中工业建筑面积为2.03万平方米。
耐火材料厂筹建于1958年,是年8月1日,容积为99立方米的1号矩形倒焰窑和45米烟囱开始施工。9月27日,建成投产。29日,马钢耐火材料厂正式成立。同年11月,容积分别为99立方米、130立方米、157立方米的2、3、4号矩形倒焰窑和手成型房、机修房竣工。当年生产5个规格品种的粘土质耐火砖2544吨,实现内部利润3.14万元。1964年12月,耐火材料厂并入修建部,改为耐火车间。1970年9月,恢复马钢耐火材料厂。至1987年底,该厂共设原料、成型、成品、机修4个生产车间和19个科室。有职工1367人,其中工人1025人,技术人员67人,管理人员112人,服务人员107人,其他人员56人。此外,该厂还主办有集体企业——江东耐火材料综合厂,有集体职工61人。
该厂主要产品有粘土质、高铝质耐火砖和散状料,硅酸铝耐火纤维等不定型耐火材料,规格品种有1000多个。产品绝大部分供应马钢公司炼铁、炼钢、轧钢、焦化、烧结等企业,少量外销,主要销往省内的合肥、安庆、铜陵、芜湖及江苏、浙江、河南、上海等省、市。从1958年建厂到1987年,累计生产耐火砖88.86万吨,其中1987年耐火砖产量为5.83万吨,年工业总产值1243.21万元,创内部利润835万元,比1980~1985年6年利润的总和还多20.44万元。
耐火材料厂的主要生产设备有:破碎机3台,粉碎机8台,球磨机3台,对辊机2台,强制湿碾机2台,压砖机23台,30.5米隧道干燥器14条,108米隧道窑2座,157立方米倒焰窑3座,以及搅拌机、混砂机、干燥地坑、沥青浸煮池、专用磨床等,设备总重量1475.5吨,用电设备器械总容量5168千瓦,固定资产原值1618万元,年设计生产能力5万吨。1987年,耐火材料厂对主要产品进行国家标准检测,实行质量否决权。通过重点修订工序指标,改进检测方法,完善理化检测数据,推行设备点检制度,对设备进行ABC分类,逐步实行自主管理和标准化作业等现代化管理手段,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均比以前有所提高。产品合格率96.50%,品种完成率95.88%,标准煤耗108公斤/吨砖,全员实物劳动生产率44.80吨,设备完好率98.30%,粉尘合格率97.43%。是年,该厂一跃成为“工序达标国家二级”工厂。
耐火材料厂由于其自身的生产特点,粉尘和噪声的治理一直成为生产和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建厂初期,除粉碎设备局部密闭设施外,无其它防尘设备,致使工作环境尘雾弥漫。据1959年10月测定,一般扬尘点的粉尘浓度超过国家规定标准数倍,有的甚至超过数十倍以上,其中锤式破碎机、小干碾和淌筛料口粉尘浓度分别高达900.7毫克/立方米、1086.9毫克/立方米、1157.8毫克/立方米。虽经采用湿式作业、推广“三勤”、“五轻”的操作方法及制定防尘卫生制度等,仍末从根本上解决问题。1960年,全厂职工中共查出Ⅰ期矽肺患者41人。其后,在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中,采取粉尘治理与改造工程同步进行,不断增设防尘设备和设施,扩大防尘专业队伍等一系列措施,粉尘浓度逐步下降。1978年,粉尘合格率34.70%,平均浓度为6.27毫克/立方米。1985年,粉尘合格率达97.41%,平均浓度为1.39毫克/立方米。1987年,全厂防尘、环保专业人员增至74人。安装26台除尘器,2台油水分离器,3台筒磨机隔声罩,并对噪声大的岗位安装隔音室,将有毒的沥青油浸工艺改造成密闭式沥青真空浸煮,将高铝砖烧成工艺从传统的倒焰窑烧成改为隧道窑烧成,根除了重点污染源。锻工炉采用往复炉排。含尘浓度降至84毫克/立方米,低于国家规定标准。1987年防尘合格率97.43%,创历史最好水平,烟尘排放合格率100%,厂界噪声为58.8分贝,达到了国家“清洁工厂”的标准。(附表12—5)
附表12—51985年全国重点耐火材料厂经济效益比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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