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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概述
马鞍山乡镇企业是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才蓬勃发展起来的。三中全会以前,乡镇企业主要为农业生产服务,多生产中小型农具和初级建筑材料,并进行农副产品加工。1975年,郊区乡镇企业收入只占全区总收入的31%,1978年也才增长到40.2%。三中全会以后,乡镇企业作为农业生产的重要内容被提到议事日程上,各区、乡镇、村、直至个体户,纷纷通过集资、贷款、补偿贸易等多种渠道,筹措资金,大办企业。到1985年,市郊向山区已有乡镇企业2723个,其中,区办企业5个,乡(镇)办133个,村办353个,联合体、个体企业2232个;总计固定资产原值3306万元。乡镇企业总产值达1.25亿元,占全区社会生产总值的72.9%,成为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
乡镇企业的发展,妥善解决了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的剩余劳力就业问题。1975年,全市投入乡镇企业的劳动力只有4907人,占农业总劳动力的12.2%。1985年,在乡镇企业就业的劳动力增至3.56万人,占全市农业总劳力的64.1%。乡镇企业的发展,不仅使农民增加了收入,也为地方建设积累了资金。是年,乡镇企业总收入1.07亿元,年人均收入735元,比1979年增加138元;创纯利润560万元;上交税金558万元,是1978年的9.3倍。
乡镇企业的发展,妥善解决了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的剩余劳力就业问题。1975年,全市投入乡镇企业的劳动力只有4907人,占农业总劳动力的12.2%。1985年,在乡镇企业就业的劳动力增至3.56万人,占全市农业总劳力的64.1%。乡镇企业的发展,不仅使农民增加了收入,也为地方建设积累了资金。是年,乡镇企业总收入1.07亿元,年人均收入735元,比1979年增加138元;创纯利润560万元;上交税金558万元,是1978年的9.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