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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概述
马鞍山的供销商业始于建国初期。1950年,马鞍山矿区成立职工消费合作社,由职工自愿入股组成,在金家庄和向山两处开展业务经营。1951年,采石、慈湖、霍里的农民采取自愿入股的形式,办起三个农业消费合作社,入股农民1.83万人,股金总额折合人民币2.74亿元(旧币)。主要经营生产、生活资料和农副产品收购,并承接中国粮食公司粮油代购代销业务。同年下半年,马鞍山的消费合作社划归南京市消费合作社领导。1953年,改由当涂县供销合作社领导。经营品种扩大到粮油、肉食品、蔬菜、糖烟酒、纺织品,百货、五金交电、文化用品、土产日杂和农业生产资料等。1955年,矿区供销合作社并入矿区贸易公司,与矿区商业局合署办公。1956年8月,马鞍山采购供应站成立,开始具有市供销合作社雏形,下设采石、慈湖、霍里、金家庄等5个门市部、3座仓库,全部职工503人。1957年7月,采购供应站并入商业局,成为商业局的土产科,专事供销业务的指导管理。1961年9月,安徽省供销合作社马鞍山办事处建立,下设土产生资废品经理部、日用杂品经理部和宁芜路、江边2座仓库。在农村设采石、向山2个供应站及慈湖门市部。其业务范围主要是:农副产品采购供应,农业生产资料、土特产品、废旧物资收购及供应,大集镇以下工业品零售以及农村市场、集市贸易的管理等。1962年10月,改为马鞍山市供销合作社。“文化大革命”初期,供销系统受到严重冲击,业务经营处于半瘫痪状态,少数营业部被迫停业。直到1970年,业务工作才逐步恢复正常。1971年12月,市供销社再度与商业局合并,成为商业局下属的土产公司。1975年,在废品站的基础上,组建废旧物资回收公司,隶属市商业局。为适应业务往来的需要,1976年2月,改土产公司为土产农资公司。1976年4月,重新恢复马鞍山市供销合作社建制,下设土产农资、废旧物资回收2个公司和采石、慈湖、霍里、向山4个基层社。1980年,土产农资公司划分为土产日杂、生产资料和果品副食3个公司。1984年1月,马鞍山市供销合作社改为马鞍山市供销合作联合社。同年,增设棉麻公司和濮塘基层供销社。1985年又成立供销贸易中心。至此,市供销社下属有废旧物资回收、土产日杂、果品副食、生产资料、棉麻5个公司、5个基层供销社和1个贸易中心。市供销社自恢复后,积极开拓业务,发挥了城乡物资交流的纽带和桥梁作用。1983年纯购进额2208万元,纯销售额2908万元,分别比1976年增长90.5%和72.3%。1979~1983年5年间,共向国家缴纳营业税金304.6万元,纯利润764.8万元,上缴国库477万元。据1984年二季度末统计,全系统营业网点141个,营业人员1258人,分别比1976年同期增加56.7%和50%。至1986年,市供销社下属机构增至152个,共有职工1811人。其中:企业管理机构18个,387人;企业经营机构122个,1193人;仓储运输机构12个,231人。社会商品零售额2070万元,其中对居民和社会集团零售额1889万元,对农民的生产资料零售额181万元。纯购进总额2525万元,纯销售总额4307万元。省内外调进总额981万元,调往省内外总额761万元,年末库存总额1449万元。1987年,市供销联社撤销,下属机构改隶市商业贸易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