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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光绪《寿州志》载:明末,为减轻寿州城防洪压力,“开孤山”以适时泄洪。孤山在淮河左岸,与寿州城隔河相望。当淮河洪水涨到一定水位时,即在孤山破口分洪,以控制寿州城的淮河水位。与孤山泄洪的配套设施还有城北门外大桥石栏上的石狮子。每当淮水上涨至需由孤山向北溢流分洪时,大桥的水位恰好平石狮子头顶。因而州人有“水漫狮子头,水从孤山流”之说。民国20年(1931年)特大洪水后,导淮委员会曾以保障淮北平原防洪为主进行规划,建成颍涡、涡浍二圈堤,遇大洪水时,以牺牲淮南沿河湖泊、洼地减轻洪灾。民国32年,颍黄大洪水,为保住颍右,在太和境挖开茨河左堤,分洪水经母猪港入西淝河,又在颍上江口集上挖开颍左堤由济河分洪水入西淝河。
建国以后,防洪工程不断加强,防洪能力不断提高。防洪工程的运用,是在确保工程安全的前提下,机动灵活地进行调度,以尽量避免或减轻洪涝灾害损失为目的。为了能掌握防汛工作的主动权,省防汛指挥机构规定,每年从6月1日起进入汛期,并对防洪工程规定了设防水位和警戒水位。
一、长江防洪调度
〔长江干流〕
民国38年(1949年)6月28日,安徽全境解放不久,华东区便提出对长江防汛任务,要求在遇到1931年最高水位(安庆17.07米,芜湖11.87米)0.5米以下的大洪水时,大部分农田不受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政府组织力量对江堤加高培厚,要求堤顶高出历年最高水位。1950年,水利部对长江防汛要求是保证1949年最高水位不溃决,1954年大水后,江堤继续培修加固,并以安全防御1954年实测最高水位为标准。除无为大堤、马鞍山市、安庆市江堤定为确保湖口水位22.5米的相应水位外,其他堤防均以1954年实测水位为保证水位。安徽省长江干流堤防主要站的设防、警戒及保证水位如表8—2—1。
安徽长江干流堤防主要控制站防洪水位表

为了确保长江中下游防洪安全,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自1954年起,便有利用华阳河、鄱阳湖等垦区为蓄洪区的意见。这一意见经过多年酝酿并通过多方协商,由于多方意见不一,迟迟未能定案。1984年7月,安徽省水利厅给水电部的报告中提出:如遇1954年型洪水,湖口附近要分洪50亿立方米,其中华阳河区25亿立方米,但要有工程措施。1985年,国务院批准了水电部《关于黄河、长江、淮河、永定河防御特大洪水方案报告》,其中长江防御特大洪水方案指出:鄱阳湖湖口附近,按湖口水位22.0米控制(争取22.5米),运用鄱阳湖和华阳河滞洪130亿立方米(或50亿立方米),各滞洪一半(鄱阳湖分洪区内有耕地78万亩,人口53.9万,华阳河分洪区内有耕地112万亩,人口79万)。1987年,安徽省人民政府给国务院《关于落实长江、淮河防御特大洪水方案的情况报告》中反映:“如按工程现状分洪,弊大于利。我们已要求安庆行署及有关县、农场认真研究落实滞、蓄洪水,保证群众安全转移的方案和措施。当长江发生1954年洪水时,要求对同马大堤加强防汛抢险,争取在湖口水位22.5米时不溃破……在华阳河和武昌湖之间未建分隔工程以前,破口位置拟放在巨网段附近。”华阳河蓄洪问题从提出直到1988年,长江中游还未出现过湖口超过22.0米的高水位,故蓄洪区还未曾运用过。
安徽省沿江涵闸有263座,其中泄量在1000立方米每秒以上的大型闸3座(东流新闸、枞阳闸、裕溪闸),泄量在100~1000立方米秒的中型闸13座。大、中型涵闸都有控制运用规定。闸管单位除特殊情况先启闭,后汇报外,一般均要按上级主管部门指令启闭,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巢湖〕
巢湖流域的沿江、沿湖皆为圩区,易发生洪涝灾害。1958年原淮委编制《巢滁皖流域规划报告初稿》时,建议采用当缺口水位达11.73米时,利用白湖垦区分片蓄洪方案。1980年8月,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省人民政府指示,会同省公安厅及有关单位到现场共同研究后商定,缺口水位到11.30米时农场开始撤退人员;缺口水位到11.73米时按省下达命令,农场负责在四小时内炸开口门进洪。东大圩蓄洪前兆河闸闸门要关闭。如果缺口水达到11.73米之前还在下大雨,开口时间也可稍为提前;如果缺口水位已达到11.73米或超过一些后面无雨,也可考虑不炸口。
1988年凤凰颈大型排灌站建成,它除具有抽江水以补充灌溉需要外,还具有抽排西河、巢湖内水的功能。由于其受益范围绝大部分均在巢湖地区,故除涉及其它地、市的抗旱、排涝由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调度外,皆由巢湖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调度。裕溪闸、巢湖闸由巢湖地区管理,其调度运行权限和凤凰颈排灌站相同。
〔滁河〕
滁河防洪关系安徽、江苏两省广大农村和津浦铁路的安全。安徽境内滁河干流上建有襄河口和汊河集二级节制闸,规定在汛期都要敞开泄洪,并在两省的沿河洼地设了一些蓄洪区。1975年滁河大水,荒草三圩、汪波荡都曾破堤蓄洪。1969年底开挖的驷马山引江水道,具有灌溉、除涝、航运以及为滁河分洪的综合效益,设计分洪流量500立方米每秒。1980年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派员与安徽、江苏两省协商后,安徽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于1984年制订的意见是:“当襄河口闸上将超过12.65米(保证水位)时,则依次先扒开荒草三圩蓄洪;三圩基本蓄洪后,水位继续上涨,再扒开荒草二圩蓄洪。当铁路桥附近晓桥水位达到历史最高洪水位12.17米时,应扒开篙子圩蓄洪;如篙子圩蓄满而水位继续上涨,建议中央防总通知江苏省打开晓桥附近原有南支河道堵坝分洪。当汊河集水位达到12.15米时,应扒开汪波荡东荡蓄洪。”“我省各蓄洪区,未达到蓄洪水位或未接到上及防汛指挥部命令通知蓄洪以前,要做好防守,不得溃破或提前运用。”“我省管辖的节制闸,蓄洪区的控制运用,由有关地区防汛指挥部负责执行。省管的工程,由省防汛抗旱指挥部通知执行。”
〔其它主要支流〕
安徽境内长江较大的支流还有左岸的皖河,右岸的青弋江、水阳江等。除青弋江、皖河上游分别建有陈村和花凉亭两大水库,能起一定的滞蓄洪作用外,别无控制工程。各河道的防汛任务皆由地方防汛指挥机构负责。1988年,几个主要站的安全标准如表8—2—2。
安徽长江重要支流控制站防洪水位表

二、淮河防洪调度
〔淮河干流〕
民国38年(1949年)6月,华东区长江、淮河防汛会议对淮河的防汛要求是再遇到民国20年最高水位以下0.5米的洪水,大部分农田不受灾害。1950年汛前,水利部对淮河防汛要求是,正阳关以下干流堤防力争遇民国20年洪水位(正阳关24.76米,蚌埠吴家渡20.45米,五河19.10米)不溃决。1950年淮河又发生大洪水,正阳关最高洪水位24.91米,蚌埠吴家渡21.15米,都超过1931年最高记录。汛后水利部又规定,蚌埠以上以1950年最高洪水位为保证水位。1954年,淮河全流域发生特大洪水,1955年5月参照1954年实测洪水位,适当考虑决口的影响,规定了淮河干流沿线的保证水位,一直沿袭至1988年未再改变。当时还规定:确保堤及一般堤的圈堤遭遇到保证水位以下的洪水要保证不溃破;遇到超过标准的特大洪水,确保堤也要力争保证。另外又规定:各堤保证水位以下2.0~2.8米为警戒水位,做好抢险的一切准备工作。1988年,安徽境内各主要站的各种规定水位如表8—2—3。
安徽淮河干流堤防主要控制站防洪水位表

为了防御1954年型大洪水(约合40年一遇)和超过1954年型的更大洪水,1985年国务院批转水利电力部《关于黄河、长江、淮河、永定河防御特大洪水方案报告》中,对淮河防御特大洪水的方案,做了具体安排。除重申如淮河重现1954年洪水时各主要行洪、滞洪区的调度运用办法外,还对安徽提出:1.当淮河干流出现百年一遇洪水时,运用了有关行洪、滞洪措施后,正阳关等地水位仍将上涨,为了确保重点堤段安全,要依次放弃临王段、正南淮堤、颍右圈堤和黄苏段;正阳关水位仍将超过27.5米、蚌埠水位将达到23.0米左右时,要求加高加固堤防,加强防守,以保证淮南市和蚌埠市圈堤,保证颍河左岸堤防和颍河口以下淮北大堤的安全。弃守上述各段堤防,需经国务院批准。2.当淮河干流出现300年一遇洪水时,在行洪、滞洪区相继运用,并弃守临王段、正南淮堤、颍右圈堤及黄苏段后,正阳关、蚌埠水位仍将上涨,为了确保重点堤防安全,必要时弃守颍左圈堤,退守西淝河左堤以及西淝河口以下淮北大堤;正阳关水位将达到28.5米、蚌埠水位将达到23.6米,要求加高加固堤防,加强防守,以保证淮南市和蚌埠市圈堤,保证西淝河左堤(必要时弃守西淝河左堤,保证涡河左堤)及其以下淮北大堤的安全,弃守上述各段堤防,需经国务院批准。
1987年,安徽省人民政府给国务院《关于落实长江、淮河防御特大洪水方案的情况报告》中,提出防御淮河特大洪水措施是:
淮河发生1954年型洪水时,我省淮干18个行洪区和氵蒙洼、城东湖、城西湖三个蓄洪区。均将按规定水位相继行洪、蓄洪。据建国37年来的水情,瓦埠湖已有7处内水位超过原规划的蓄洪水位22.5米,如发生1954年流域性大雨,将难于蓄洪。如淮水继续上涨,当正阳关水位达27米或超过26.5米后,堤防出险难保时,拟弃守正南淮堤滞洪。进洪口门选在正南淮堤五里涵下段,或牛尾岗堤东段。黄苏段亦与正南淮堤同时破堤滞洪。
正阳关水位超过27.5米后,颍右圈堤破口进洪,进洪口门选在垂岗集与王岗保庄圩之间。
颍右堤圈进洪后,如预报正阳关水位继续超过27.5米(约为百年一遇洪水),淮南市黑李段上、下堤段分别开进、出水口门行洪,以扩大淮河行洪能力。黑李段行洪后可降低凤台水位0.14米,有利淝左堤和凤台以下淮北大堤的防守。
预报正阳关水位达到或超过28米时,或颍左堤和凤台以下淮北大堤出现严重险情时,由阜阳行署组织颍左淝右滞洪区以外的基干民兵,到颍左堤和颍上县境的淮北大堤防守抢险,并请调部队参加凤台县境淮北大堤防守,突击加高加固淮北大堤和颍左堤,尽力保到正阳关水位28.5米。如需放弃,则在淝右堤与淮北大堤接头处的上游段军张家开口进洪。
预报正阳关水位达到28.5米时(约为三百年一遇洪水),水位平现在堤顶,颍左堤和淝左以上淮北大堤防守将十分困难,届时请调部队和地方共同突击加高加固淝左堤和西淝河以下淮北大堤。为了今后确保淝左堤和淝左以下淮北大堤,必须加高培厚淝左堤。
淮南和蚌埠两个城市圈堤及涡左堤、涡河口以下淮北大堤,在任何情况下都将确保。
临王段1982年已达到防御王家坝水位29.5米和王截流水位28.28米洪水标准。如临王段失守,上格堤必然不保,我省防御1954年洪水最重要的蓄洪区城西湖亦将被迫行洪,出现这种情况,后果将十分严重。为此临王段要努力确保。
〔淮干水闸〕
淮河干流上的蚌埠节制闸建成后,1963年规定:宣泄洪水时闸门全部打开。当闸上水位低于分洪道上游围坝1.5米(即21.2米)时,分洪道作好分洪准备;如预报有大洪水,水位达到22.2米时扒坝分洪,由省防指下达命令。1972年,安徽省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批转省水电局修订的《蚌埠闸枢纽工程控制运用办法》规定:闸上蓄水位一般控制在16.50米至17.50米;汛期根据预报提前适当降低水位,最低可降到15.50米;若预报上游来量大、蓄水位超过16.00米时,将闸门全部提出水面,不予控制;南岸分洪道暂无控制,当淮河水位超过19.00米时,开始自然分洪。1988年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对原办法作了部分修订:汛期和非汛期的水位控制在17.50米左右;沿淮有大雨和暴雨,可以降到16.5米至17.00米;上游来量超过1000立方米每秒时,可以提前降到15.50米至16.00米;根据气象和水情预报,淮河修防局和闸管所要做好提前降低蓄水位的准备,省防指下达通知后立即执行。
1951年原淮委曾在润河集建一跨淮河干流的润河集分水闸,目的是为了控制正阳关以上淮河的洪水。相应1950年最高洪水位时,正阳关水位不超过24.40米,最大下泄流量削减为6500立方米每秒。1951年淮委制定的《润河集闸工程管理养护暂行办法》规定:在平常时,从上游来的淮水经固定河床下泄;洪水时,机动开放拦河闸和固定河床配合泄水;当正阳关下泄量超过6500立方米每秒时,机动开放进湖闸,分水入城西湖。润河集分水闸的调度由治淮委员会掌握。1958年因临淮岗水库修建,润河集分水闸已失去作用同时被拆除,基本恢复了该处原河道面貌。1962年临淮岗水库又因经济困难停工,已建成的深孔闸作为城西湖退水闸用,其调度运用由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省淮河修防局通知闸管所执行。
〔沿淮行洪区〕
建国后,按照“蓄泄兼筹”的治淮方针,安徽境内于1953年在沿淮洼地开辟了17个行洪区。1954年大洪水,17个行洪区中,除南润段、赵庙段、三芡缕堤、晏老段、浮苏段等因堤顶超高铲行洪口门行洪外,其余行洪区都是漫堤行洪。
1956年,以防御1954年洪水为标准,对行洪堤的堤顶高程作了调整:峡山口以下行洪区一律按规划水位漫堤行洪;峡山口以上因中游洪水控制枢纽方案未定,南润段、赵庙段、任四段、便峡段,都在规定行洪水位以上加筑0.5米高的子堤保麦,麦后按规定口门位置、宽度铲去子埂。
1958年后,行洪区工程常有变动。1959年六坊堤行洪区分成上、下两堤圈;同时黑张堤段也按淮北大堤标准培修、封闭而不再为行洪堤。洛河洼幸福堤于1960年经省人民委员会批准为行洪堤,行洪运用规定为田家庵水位22.70米;1963年改为田家庵水位21.5米。1965年,中共安徽省委又批准增辟唐垛湖为行洪区,圈圩堤顶高程22.50米。1968年,省革命委员会下达水毁工程修复计划中,将耿石段行洪堤改为确保堤。1970年,原辟为滞洪区的寿西湖被改为行洪区。1972年,根据淮河新的规划,将汤渔湖、临北缕堤正式明确为行洪区,行洪水位分别定为田家庵水位达到24.25米以上和临淮关水位达到20.38米以上时,由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开口行洪。1972年3月,省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发文重申了淮河干流行洪堤高程及行洪水位。
1982年,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对行洪区的行洪堤高程及行洪水位再次修订,并规定行洪区达到行洪水位后应即行洪。从此以后到1988年一直再未变动。1982年修订的各行洪堤情况如表8—2—4。
安徽淮河干流行洪堤基本情况表

〔沿淮蓄洪区〕
1953年安徽沿淮已先后辟建了洼、城西湖、城东湖、寿西湖及瓦埠湖5个滞蓄洪区。其中寿西湖滞洪区的运用办法曾由淮委与安徽省防汛指挥部共同规定为:淮河若遇特大洪水,峡山口以上各行洪区全部开放后还不能降低洪峰,而仍严重威胁淮北大堤时,寿西湖应作开口滞洪的打算。1954年淮河发生特大洪水,寿西湖滞洪后,洪水越牛尾岗堤进入瓦埠湖,湖内过洪流量达6630立方米每秒,行洪效果显著,故在以后淮河中游的防汛调度办法中虽仍称滞洪区,实际对待上与行洪区一样,并于1970年正式改为行洪区。
洼蓄洪区王家坝进洪闸1953年建成后,淮委规定:王家坝闸进洪水位为闸上28.30~28.66米,视汛情由淮委掌握。进洪流量1950立方米每秒,蓄洪最高水位27.66米,蓄洪量7.5亿立方米。在调度运用办法中规定:当王家坝闸上水位达到28.30~28.66米时,逐步开启王家坝进水闸,维持闸上水位不超过28.66米;当水位开始下降时,即逐步关闭闸门;若进水闸全部开放,而水位仍继续上涨,则水位任其抬高,直到洼蓄洪水位已达计划高程,或淮河水位已降到28.66米时,才逐步关闭闸门。退水时王家坝闸可泄出24.16米以上蓄水,24.16米以下部分因郜台子退水闸系为平时泄内水而建,泄量小无法排出,主要靠决堤放水。1961年五省平原水利规划会议决定:王家坝闸管理运用办法仍按淮委规定执行,汛期启闭由中央防总决定。这次会议决定的运用办法,以后一直未变。1954~1988年,洼蓄洪区共有9年10次蓄洪,1968年最大蓄洪量7.52亿立方米。
城西湖蓄洪区的调度运用,在淮委1951年制定的《润河集闸工程管理养护暂行办法》中规定:进湖闸平时闸门全关,汛期洪水时,在分水闸以上河洼地、官沙湖口、润河集闸上水位达一定高度(由淮委与河南联系后临时确定),来量大于控制泄量,开放进湖闸放水进城西湖;当洪峰已过,鲁台孜流量降至6500立方米每秒时,城西湖可全开进湖闸放水入淮河;当湖水位降至21.00米后,由万民闸继续放水。在这个“暂行办法”中,对城西湖蓄洪水位和分水闸上最高洪水位未做明确规定。1956年,淮委制订的《淮域安徽地区湖泊洼地蓄洪控制办法初步意见》中,对进湖闸的开放办法规定为:当润河集闸上水位涨达27.08米时,逐步开放进湖闸,维持闸上水位不超过27.08米,水位开始下降时逐步关闭进湖闸;当正阳关水位涨达26.0至26.5米时,亦需开放进湖闸,使正阳关水位不超过26.0至26.5米,此时开闸与否,不受闸上水位是否达到27.08的限制;若闸门全开后仍不能达到所需降低的闸上水位,以控制正阳关水位不超过26.0至26.5米,则闸上水位任其抬高;若遇特大洪水须进行紧急措施时,由淮委根据具体情况机动掌握。1966年临淮岗深孔闸和船闸被圈入城西湖蓄洪区,用作蓄洪区的退水闸和勾通霍邱县城与淮河的通航工程。1967年城西湖蓄洪区兴建围退工程后,“控制运用办法”修改为:“考虑一般大水年份不蓄洪,如遇1954年型大水应蓄洪。根据该湖淮河大堤(即蓄洪堤)防御能力,暂定1967年蓄洪标准:第一,保证润河集水位27.1米,如超出27.1米,可根据雨情、水情研究蓄洪意见。第二,如正阳关水位涨到26.5米,淮北大堤险情紧张,润河集水位已达27.1米时,亦应研究蓄洪意见,报中央防汛总指挥部批准执行”。1973年,城西湖进水闸建成,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下发了《关于〈城西湖进洪闸控制运用暂行办法〉的通知》。其主要内容为:水情预报王截流水位仍超过设计洪水位27.71米、或正阳关水位仍超过设计洪水位26.50米时,由省防汛指挥部提出运用城西湖蓄洪意见,报中央防总批准后,启用城西湖进洪闸,控制淮干下泄流量,以确保蓄洪大堤和淮北大堤的安全;若遇特大洪水须进行紧急措施时,由省防汛指挥部根据具体情况,提出进洪意见,报中央防总批准后执行。城西湖进洪闸进洪调度,由省防汛指挥部根据中央防汛总指挥部的批示,通知六安地区革委会防汛指挥部,由闸管所具体执行。进洪期间,当正阳关和王截流水位将落到设计洪水位以下时,根据省防指的指示,可逐步关闭闸门,停止进洪。1982年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修订的《安徽省淮河防洪调度运用办法》,城西湖蓄洪区的调度运用未有变动。1988年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对上述办法又一次修订。这次修订,除原有运用规定基本未变外,增加了“城西湖蓄洪区设计蓄洪水位26.5米”和“淮河正阳关水位降到26.5米以下时,可逐步开启临淮岗深孔闸退洪”的规定。城西湖蓄洪区运用后,到1988年止,只有1954年和1968年两年启用过。
城东湖蓄洪区的调度运用,在1951年淮委制订的《润河集闸工程管理养护暂行办法》中曾规定:洪水对城西湖蓄洪水位已达相当高度,闸上水位已达规定最高水位,应通知开放城东湖闸坝滞洪,使城东湖坝上水位不超过24.5米;当洪峰已过,鲁台孜流量降至6500立方米每秒时,城东湖可放水入淮河。1954年淮河特大洪水,城东湖蓄洪区漫坝。1956年淮委制订的《淮域安徽地区湖泊洼地蓄洪控制办法初步意见》中规定:当城西湖的蓄水位已达到26.5米而仍需蓄洪时,则可以部分关闭城西湖进湖闸而开放城东湖闸,以使分担一部分蓄洪任务;当正阳关水位将达26.0至26.5米时,城西湖闸已全部开放,尚不能维持正阳关水位不超过26.0至26.5米,则需开放城东湖闸蓄洪;当正南洼地群众必须作紧急撤退时,可以根据当时情况开放城东湖闸蓄洪,在正南洼地群众撤退完毕或正南洼地已滞洪时即应关闭闸门,以发挥其控制作用。1961年,安徽省根据五省平原区水利规划会议决定制订的《淮域地区湖泊洼地蓄洪控制办法》,对城东湖蓄洪区的运用修改为:当正阳关水位已达26.5米且有上涨趋势时,则须开放城东湖蓄洪;其余运用条件被删去。1973年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由于城西湖进洪闸建成,将城东湖闸改为在正阳关水位达26.0米以上时运用。1982年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修订的《淮河防洪调度运用办法》对城东湖蓄洪区的运用又改为:正阳关水位接近或超过26.5米,由省防指根据当时淮北大堤颍左堤的安全情况,开放城东湖蓄洪,以控制正阳关水位;为保证进洪闸的安全,进洪流量不宜超过设计流量1074立方米每秒。1988年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对该办法再次修订,对城东湖蓄洪区的运用又增加了“设计蓄洪水位25.5米”的规定。城东湖蓄洪区自运用以来,已有1954年、1956年、1958年和1975年4年蓄洪。
瓦埠湖蓄洪区东淝闸于1952年建成后,淮委规定进洪水位为24.00米,最大进洪流量1500立方米每秒,蓄洪水位22.00米。蓄洪区在正阳关以上的行、蓄洪工程都已运用,正阳关水位仍将超过24.40米,鲁台孜流量将超过6500立方米每秒,严重威胁淮北大堤安全时才研究动用。1954年淮河特大洪水,寿西湖滞洪后水越牛尾岗堤进入瓦埠湖,瓦埠湖最高水位达25.92米。1956年淮委制订的《淮域安徽地区湖泊洼地蓄洪控制办法初步意见》将瓦埠湖蓄洪区运用规定修改为:“当正阳关以上各蓄洪区控制淮干正阳关下泄流量后,而涡河及正阳关以下淮南各支流来水过大时,用东淝闸控制淮干流量,以资调节;如遇特殊情况由淮委机动掌握”。1982年,安徽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制订的《淮河防洪调度运用办法》对瓦埠湖蓄洪区运用改为:“当正阳关以上各蓄洪区都已蓄洪后,淮干水位仍继续上涨,危及淮北大堤及淮南矿区安全时,由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开放瓦埠湖蓄洪区,用东淝闸控制进洪流量”。1988年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对该办法又加修改,对瓦埠湖蓄洪区再次明确“蓄洪水位22.00米。”瓦埠湖集水面积大,来水多,设计蓄洪水位较低,汛期常常未及蓄洪内水已满库。因此,从修建蓄洪区以来,仅1954年特大洪水时,寿西湖漫洪灌入瓦埠湖,起到一定蓄洪作用,以后一直未再蓄洪。
1988年4个沿淮蓄洪区情况如表8—2—5。
安徽淮河干流蓄洪区情况表

〔颍河、茨淮新河〕
颍河防洪任务分属4个堤圈:一是由颍河右堤、泉河右堤、润河左堤及颍上沿岗堤组成的颍右堤圈(原名颍润堤圈),二是由泉河口以上的颍右堤和泉河左堤组成的颍泉堤圈,三是由颍河左堤、茨河右堤及谷河右堤组成的颍茨堤圈,四是由茨河铺至颍上饶台子与淮北大堤相联的颍左堤圈。颍左堤属确保堤,颍右堤是一般堤。1988年,各控制站的防洪水位如表8—2—6。颍河、茨淮新河主要控制站防洪水位表

1981年茨淮新河上段小断面通水后,茨淮新河曾多次为颍河小流量分洪。1988年茨淮新河全线大断面通水后,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制订的防洪措施是:预报颍河堤防将达到保证水位时,应事先放弃外滩圩堤,扩大河道排洪能力;当阜阳闸下泄流量达到3300立方米每秒时,确保颍左堤,争保颍右堤;当阜阳闸下泄流量超过3000立方米每秒时,在确保茨淮新河大堤和淮北大堤安全的前提下,由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水情、工情报请省政府确定分洪流量,阜阳行署防汛抗旱指挥部监督茨河铺管理处执行;如颍河来水较大,阜阳行署和阜阳县、颍上县政府仍须做好颍右分洪准备,确保颍左堤安全;颍河阜阳闸、颍上闸、泉河杨桥闸由阜阳行署防汛抗旱指挥部调度。茨淮新河防洪标准及防汛水位如表8—2—7。
茨淮新河防洪标准及防汛水位表

〔其他主要支流〕
洪河:洪河跨豫、皖两省。洪河汛期在方集站的设防、警戒和保证水位分别为28.50米、30.00米和31.50米。豫、皖两省曾经商定并经国家防总批准的调度运用办法为:麦作期班台水位在35.55米以下时,分洪闸不分洪;汛期班台水位在34.00米以下时,分洪闸不分洪;班台水位在34.00~35.55米时,分洪闸部分开启,分洪流量不超过200立方米每秒;班台水位达35.55米后,分洪闸全开。洪河干流在方集水位达31.54米时,扒开方集横向分洪通草坝,分洪河洪水200立方米每秒入分洪道。1975年8月淮河特大洪水时,班台分洪闸被河南炸毁,从而洪河分洪失去控制,班台水位达29.00米以上分洪道就自行分洪。
涡河:涡河在1967年以前,安徽涡阳以上的安全泄量可达2500立方米每秒。1967年河南省引黄淤灌后,造成涡河严重淤积,安全泄量下降到1110~1390立方米每秒,增加了洪水灾害和防洪困难。西阳集以上迄今尚无防洪堤,洪水时,只能采取临时措施。1988年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修订的《淮河防洪调度运用办法》规定:亳县、涡阳(闸上)、蒙城(闸上)和怀远的保证水位分别为37.00米、30.45米、27.10米和23.70米;其中怀远的设防和警戒水位分别为17.50米和21.70米。在汛期要确保亳县、涡阳和蒙城三个县城的安全。如涡河洪水位将超过亳县和涡阳县境内的河滩高程时,两县要抢筑堤防,临时挡水,减轻损失。
新汴河:新汴河的设计洪水位是20年一遇,超过此水位也要确保两岸堤防安全。
汛期限制蓄水位为宿县闸上25.00米,灵西闸上20.50米,团结闸上18.50米。当水位超过限制水位时,可开闸泄水。新汴河的防洪调度,由宿县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
三、水库防洪调度
水库调度运用,执行的是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原则。50年代和60年代,除几座大型水库外,中、小型水库每年汛期基本不制定调度运用计划,只是按照实际雨情、水情、工情、以保证大坝安全为原则控制蓄泄。到70年代,中型水库才开始每年制定控制运用计划,汛期按批准的计划进行调度,并逐步成为制度。大、中型水库的控制运用计划,是由水库管理单位每年年初在总结上年运行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工程实有防洪、兴利功能及有关方面的需要,拟定汛期限制水位和洪水调度方式,并拟出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措施,报请上级审批后执行。大型和重点中型水库要经县报地区行署、市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省电力局)同意后,再经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审查汇总转报省人民政府批准;一般中型水库由行署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报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有些水库由于工情时有变化,汛期限制水位和洪水调度方式也要相应改变,因而控制运用计划也常有变动。1988年汛后,全省10座大型水库和32座重点中型水库,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1989年控制运用计划分别如表8—2—9、表8—2—10。
大型水库控制运用计划表

重点中型水库控制运用计划表:

大型水库除龙河口、陈村、梅山、响洪甸、佛子岭、磨子潭6座由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直接调度外,其余4座大型水库和32座重点中型水库均由所在地区行署、市人民政府领导负责,防汛抗旱指挥部直接调度。一般中型水库均由所隶属的地方防汛抗旱指挥部调度。
四、城市防洪调度
建国以前,城市防洪工程的防洪能力都较低。建国以后,国家把城市和工矿区作为防洪的重点,遇到洪水,各级防汛机构均以保证城市和工矿区安全作为防汛抗洪的重点,千方百计地防守。1988年,全省主要城市防洪标准见表8—2—11。
全省主要城市防洪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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