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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援助与合作
1965年7月,安徽省组建大桥设计队援助越南,共有13人。其中,从省水利厅选派2人:厅保卫处副处长范久之任设计队教导员,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徐培智任技术员。大桥设计队负责越南10号、12号两条公路上大桥的勘探、设计。
1970年11月,省水利厅向阿富汗派出5人考察组。由厅机关宁模任组长、秦义先为规划负责人,省水利建筑安装支队刘庆展为施工负责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吴凤池为技术总负责人、陶维道为测绘负责人。考察组对阿富汗在洛加尔河、迈丹河下游建筑水坝作了可行性评估。
1972年12月,我国政府组建“援助多哥共和国农业技术组”。省水利厅选派厅机关刘之俭和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王元兴作为水利专家参加。援助多哥农业技术组提出6个援助点的建设方案,对其中阿姆勃劳、密圣托准两个点进行了农业规划并拟定出实施方案。
1973年2月,我国政府派“中国农业考察组”赴尼日利亚,进行农业技术援助。安徽省有8人参加,其中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5人。王景山任副组长,姚尚明、王传胜两人负责测绘,高立成负责水工规划和设计,许天雄负责电力设计。考察组对尼日利亚12个州的农业、水利资源进行全面考察后,选定三个有利于推广我国水稻、小麦种植技术的地区,并对拉格斯州依托依肯地区进行仔细的测绘、水质分析、土壤鉴别,就水资源利用、工程规模等做出规划设计文件,供两国政府商谈。
1973年12月,水利部、农垦部联合组建14人的“水利考察组”,赴多哥共和国进行外援项目考察,对水利工程选址。省水利厅选派工程师刘义洪参加并任副组长。考察组勘察了多哥的40余处工程地址,最后拟定在西岱河上建一座小水库和在西岱河干流坡塔村处建一座拦河低坝两个方案。经我国水利部、农垦部审定,采用了在坡塔村建低滚水坝方案。这一工程由浙江省水利局设计与施工,1977年工程竣工交付使用。
1975年1月,为援助阿尔及利亚赛迪夫省新建一座中型水库,水利部以安徽省水利厅为主组成一个11人的“水利考察组”。安庆地区水电局局长张金茂任组长,省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吴凤池任总工程师,徐培智为地质勘测负责人,孙向坤为测绘专业负责人,周良权、夏永祥为勘探技术人员,赴阿尔及利亚赛迪夫省对克斯特尔水库进行选址、勘探、测量、规划、土工试验及生活用水、水资源状况调查等工作,编出《克斯特尔水库考察报告》(中法两种文字)和《克斯特尔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文件,送交阿尔及利亚人民共和国审核。
1979年8月,我国援助突尼斯的麦崩水渠工程由河北省水利厅工程局动工兴建。开工后,由于施工力量不足,工程进展缓慢。水利部为此动员直属工程局和山西、陕西、安徽省的施工技术力量增援。自1980年10月至1985年5月工程竣工。安徽省水利厅共选派94人赴突尼斯参加麦崩水渠工程施工和管理工作。
1979年,广东省承建索马里“弗诺力”水利工程,请求水利部所属工程局和安徽省选派工程技术人员、熟练工人前往索马里帮助施工和管理。1981年4月,省水利厅先后派出13名工程技术人员赴索马里帮助工程建设。1987年工程竣工,出国人员胜利完成了援外任务。
伊拉克阿马拉地区为开垦土地种植甘蔗,需修建相应的排灌工程。安徽省建筑工程总公司援建排灌工程,工程建设人员由安徽省和广东省派出。1982年6月始,省水利厅选派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的8名工程技术人员前往伊拉克,承担农田排水系统设计。1984年,第一批人员回国后,随即又派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5名工程技术人员前往,检查监督印度国家工程公司的施工质量。1985年5月,任务完成后回国。
1985年12月始,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和省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与伊朗MG设计公司,根据中伊有关贸易协定进行互访、考察、谈判。1988年7月31日,正式签订“伊朗卡尔赫河零号坝工程第一阶段补充设计和第二阶段设计”合同。卡尔赫河零号坝工程的规划、设计以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为主,水利部东北设计院配合。中方设计人员对美国D&R公司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复核后,提出新坝址并进行方案设计。
1970年11月,省水利厅向阿富汗派出5人考察组。由厅机关宁模任组长、秦义先为规划负责人,省水利建筑安装支队刘庆展为施工负责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吴凤池为技术总负责人、陶维道为测绘负责人。考察组对阿富汗在洛加尔河、迈丹河下游建筑水坝作了可行性评估。
1972年12月,我国政府组建“援助多哥共和国农业技术组”。省水利厅选派厅机关刘之俭和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王元兴作为水利专家参加。援助多哥农业技术组提出6个援助点的建设方案,对其中阿姆勃劳、密圣托准两个点进行了农业规划并拟定出实施方案。
1973年2月,我国政府派“中国农业考察组”赴尼日利亚,进行农业技术援助。安徽省有8人参加,其中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5人。王景山任副组长,姚尚明、王传胜两人负责测绘,高立成负责水工规划和设计,许天雄负责电力设计。考察组对尼日利亚12个州的农业、水利资源进行全面考察后,选定三个有利于推广我国水稻、小麦种植技术的地区,并对拉格斯州依托依肯地区进行仔细的测绘、水质分析、土壤鉴别,就水资源利用、工程规模等做出规划设计文件,供两国政府商谈。
1973年12月,水利部、农垦部联合组建14人的“水利考察组”,赴多哥共和国进行外援项目考察,对水利工程选址。省水利厅选派工程师刘义洪参加并任副组长。考察组勘察了多哥的40余处工程地址,最后拟定在西岱河上建一座小水库和在西岱河干流坡塔村处建一座拦河低坝两个方案。经我国水利部、农垦部审定,采用了在坡塔村建低滚水坝方案。这一工程由浙江省水利局设计与施工,1977年工程竣工交付使用。
1975年1月,为援助阿尔及利亚赛迪夫省新建一座中型水库,水利部以安徽省水利厅为主组成一个11人的“水利考察组”。安庆地区水电局局长张金茂任组长,省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吴凤池任总工程师,徐培智为地质勘测负责人,孙向坤为测绘专业负责人,周良权、夏永祥为勘探技术人员,赴阿尔及利亚赛迪夫省对克斯特尔水库进行选址、勘探、测量、规划、土工试验及生活用水、水资源状况调查等工作,编出《克斯特尔水库考察报告》(中法两种文字)和《克斯特尔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文件,送交阿尔及利亚人民共和国审核。
1979年8月,我国援助突尼斯的麦崩水渠工程由河北省水利厅工程局动工兴建。开工后,由于施工力量不足,工程进展缓慢。水利部为此动员直属工程局和山西、陕西、安徽省的施工技术力量增援。自1980年10月至1985年5月工程竣工。安徽省水利厅共选派94人赴突尼斯参加麦崩水渠工程施工和管理工作。
1979年,广东省承建索马里“弗诺力”水利工程,请求水利部所属工程局和安徽省选派工程技术人员、熟练工人前往索马里帮助施工和管理。1981年4月,省水利厅先后派出13名工程技术人员赴索马里帮助工程建设。1987年工程竣工,出国人员胜利完成了援外任务。
伊拉克阿马拉地区为开垦土地种植甘蔗,需修建相应的排灌工程。安徽省建筑工程总公司援建排灌工程,工程建设人员由安徽省和广东省派出。1982年6月始,省水利厅选派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的8名工程技术人员前往伊拉克,承担农田排水系统设计。1984年,第一批人员回国后,随即又派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5名工程技术人员前往,检查监督印度国家工程公司的施工质量。1985年5月,任务完成后回国。
1985年12月始,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和省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与伊朗MG设计公司,根据中伊有关贸易协定进行互访、考察、谈判。1988年7月31日,正式签订“伊朗卡尔赫河零号坝工程第一阶段补充设计和第二阶段设计”合同。卡尔赫河零号坝工程的规划、设计以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为主,水利部东北设计院配合。中方设计人员对美国D&R公司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复核后,提出新坝址并进行方案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