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节 农机装备
一、农机装备沿革
1949年至1950年,是农垦农机化事业创建时期。当时,仅拥有联合国救济总署遗留下来的13台美制“艾利斯”、“福特”等型号的轮式拖拉机和几台圆盘犁,农机总动力240千瓦。利用这些机械加上畜力和人力,安徽农垦开始了较大规模的开垦江湖河滩、洼地和荒山野岭。
1951年,农业部派苏联专家来安徽帮助规划,按苏联模式创办机械化国营农场。开始引进苏联产的斯大林—— 80、德特—— 54、纳斯—— 50、匈牙利产的SL—— 55、波兰产的CU—— 45、民主德国产的克斯—— 07、捷克产的热特—— 35等型号的履带式拖拉机以及少量的“C—— 4”(自走式)、“C—— 6”(牵引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引进和改装部分机引农机具,推广了新式畜力农具。到1952年底,拥有大中型拖拉机17台/289千瓦、联合收割机4台/213千瓦。
1954年,从海南垦殖分局接收了30多台履带式拖拉机(大部分为德特—— 54)和机务骨干132名,壮大了机务力量,加快了垦荒建场的步伐。1957年,全省国营农场农机总动力7900千瓦,其中大中型拖拉机99台/3107千瓦,联合收割机46台/2706千瓦,大中型机引农具438台。
1958年,中共中央提出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总路线,开展了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在“大办农业、大办粮食”的口号号召下,农垦农机化事业得到迅速的发展。1959年开始,安徽农垦大量使用国产大型农业机械,如东方红—54履带式拖拉机,GT—3.3和GT—4.9牵引式谷物联合收获机以及各种新式机引农具,包括机引五铧犁、机引重型园盘耙、机引播种机等。同年4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农业机械化问题的意见》,安徽农垦贯彻中央关于农机化发展的指示精神,掀起了以农机具改革为中心内容的技术革新的技术革命运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1965年底,全系统农机总动力达到42319千瓦,其中大中型拖拉机346台/12352千瓦,联合收获机111台/5957千瓦、排灌动力机械421台/14066千瓦、大中型农机具1245台,农用载重汽车89辆。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农机化事业受到了多方面的冲击,对农机化事业的发展产生了极为不利的影响。尽管如此,农机化事业仍在曲折中艰难前进。到1976年底,农机总动力达到88798千瓦,比“文化大革命”初期的1966年增长109%;大中型拖拉机555台/23056千瓦,分别增长53.7%和77.8%;联合收获机144台/6073千瓦,分别增长20%和4.3%;大中型农机具增长12.8%;排灌动力机械1100台/33745千瓦,分别增长157%和122%。
80年代,国营农场全面兴办了家庭农场,形成了“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机化事业的发展形成了多种经济成份、多种经营形式同时并存的新格局。1981年底,白米山农场首先将农机具折价给职工个人,其后,大部分农场将小型农业机械折价转让给职工。潘村湖、淮南、水家湖、马厂湖等场,于1983年至1988年间,先后将大中型农业机械全部折价转让给个人,形成了职工个人向农机化投入的热潮。到1988年底,家庭农场或职工集体共购买各种型号拖拉机1846台,占农垦全系统拖拉机拥有量的74.4%;购买收割机125台,占农垦拥有量的33.9%;同时购买一批配套机引农具。当时东风湖农场职工集资达150万元、潘村湖农场职工集资220万元、龙亢农场职工集资300万元购买农业机械。针对将大中型农业机械转让给个人的现状,省农垦总公司于1985年二次派调查组,深入农场进行调查研究,对家庭农场的各项配套改革措施进行了调查、分析和综合研究。特别是在双层经营体制下,如何保证农业机械化优势的发挥,解决好统分的关系等重大问题上,取得了较为一致的意见;8月召开了全系统场长、书记会议,要求停止将大中型农业机械折价转让给个人。对已将机具折价给个人的农场,仍要保持农机化管理的“五统一”(统一调度指挥、统一使用管理和安排作业、统一作业质量和农机具技术标准、统一收费标准、统一检修保养),坚持有统有分、统分结合,搞好双层经营,充分发挥大农场的机械化大生产优势,为家庭农场搞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通过深化农机改革,农机化经营形式由过去单一的机耕队,发展为机耕队、机农合一的机械化生产队、机务承包组、机械化家庭农场、农机专业户等多种形式。进入80年代末期,不少农场为适应农机化事业的发展,又成立了场级和队一级的农机服务站,增强农机化的“统”的功能和技术、规模优势。同时还引进了少量东欧、西欧等国家先进的谷物联合收割机和牧草收割机,注重了老旧机具的技术改造和更新配套工作,机群的素质得到提高。到1990年底,农机总动力达到177404千瓦,其中大中型拖拉机1064台/45160千瓦,联合收获机346台/21607千瓦,农田排灌机械1010台/46324千瓦,农用载重汽车437辆/36984千瓦,大中型农机具2722台。见表2—3—1。农机固定资产原值4634万元,农机固定资产净值2631万元。
二、农机装备与作业水平
1950年2月,正阳关农场靠140头牛马组成的垦荒队建场,当年开垦荒地6000亩。耕地播种时,畜力不足,就用人拉犁子和耩子,秋种小麦4800亩。1951年才调入部分机械。1953年初,普济圩农场共计开荒7万多亩,拥有各类农机设备59台、耕牛1048头、大水车19部、小水车500多部、水泵12台,成为当时华东地区大型国营农场之一。农垦职工依靠艰苦创业的精神,积极推进机械化。1953年底,普济圩、方邱湖、正阳关三个农场实现机耕面积2.26万亩。
1952年,国营农场每万亩耕地装备农机总动力117.15千瓦、大中型拖拉机2.18台、联合收获机0.51台、排灌动力34.95千瓦、大中型机引农具7.94台。农业机械主要用于部分垦荒、耕翻、收获等作业,大部分农田作业还是依靠畜力和人力,借助于手工工具或半机械化的农具来完成。
1958年,农垦每万亩耕地配备农机总动力211.77千瓦、大中型拖拉机2.83台、联合收获机1.03台、排灌动力机械21.58千瓦、大中型机引农具10.71台。
1960年,全省国营农场机务技术革新现场会在方邱湖农场召开,会议参观学习了方邱湖农场的各类技术革新项目计101项;5月,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安徽省首次国营农场机械评比检查,当时11个农场提供技术革新项目达719项。这一年,方邱湖农场二队被国务院命名为“农业机械化生产队”,受到由周恩来总理签署的嘉奖令。1961年,国营农场的大豆机械化中耕除草已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其中,寿西湖农场机械中耕面积占大豆播种面积的91%。
1965年,农垦每万亩耕地配备农机总动力667.18千瓦、大中型拖拉机5.45台、联合收获机1.75台、排灌机械动力221.76千瓦、大中型机引农具19.63台。
安徽农垦主要农业机械年末拥有量表
表2—3—1(1950~1990年)




1972年8月,安徽生产建设兵团召开了安徽农垦首次农机化工作会议。农机化的科研项目主攻水田机械化,先后研制成功机滚船、皖兵—— 71型机动插秧机、皖兵—1号稻麦联合收割机、丰收—1型联合收割机等机具,试验推广了水稻水直播、旱直播、大苗机插、小苗带土机插、水稻机收等新技术措施,使水田作物机械化的程度逐步提高。
1978年,农垦每万亩耕地配备农机总动力达到1699.78千瓦、大中型拖拉机10.56台、联合收获机2.73台、排灌机械动力630.13千瓦、大中型机引农具25.2台。
1979年以后,农垦农机化从粮食作物机械化向经济作物机械化方向延伸,如茶园、棉花、油料、果园等作业的管理机械化;由单一农业机械化向多种经营机械化方向延伸,如畜牧、水产养殖、林业、农副产品加工等。向农机化的薄弱环节进军,如大豆机收、水稻机插等项目。积极推广运用了一大批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重视老旧机具的节能和技术改造工作,深入地开展了农机管理标准化活动。农机的装备水平无论从数量上还是从质量上看,都有了新的发展。
1990年,国营农场每万亩耕地配备农机总动力、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获机、排灌动力机械、大中型机引农具、农用载重汽车分别达到:3303.38千瓦、21.03台、6.53台、924.34千瓦、54.30台、10.33辆。各种作物综合机械化程度达80%以上,其中沿淮旱粮作物综合机械化程度达95%以上,沿江水田作物综合机械化程度达75%左右。茶园管理机械化经试验示范,开始大面积的推广应用。
国营农场农机装备水平和机械化作业水平大大高于全国和全省农村的平均水平。见表2—3—2,1983年安徽省农垦每万亩耕地大中型机械装备水平与全国、全省农村平均水平对比表。见表2—3—3,1983年安徽省农垦农机化作业水平与全国、全省农村平均水平对比表。事实说明:国营农场已发展成为农机化和农业现代化的重点试验示范基地。
安徽农垦每万亩耕地大中型机械装备水平与全国、全省农村对比表
表2—3—2(1983年)

安徽农垦农机化作业水平与全国、全省农村对比表
表2—3—3(1983年)

三、农垦农机化特点
〔农机装备〕
农机装备以大中型机械为主、小型机械为辅。大中型机械以公有制为主,小型机械以个体所有制为主。国营农场种植的小麦、大豆、水稻、棉花、油菜的耕整、播种、田间管理等项作业,主要依靠东方红—75(802)履带式拖拉机,配套相应的机引和悬挂农具来完成。谷物收获(包括收割、脱粒、清选等)主要由66.18千瓦(90马力)和88.26千瓦(120马力)的大型自走式谷物联合收获机来完成。50型大四轮拖拉机主要担负田间管理、运输、水田耕整、携带背负式收获机收获水稻等作业。使用大型机械,对于国营农场的大面积农田作业,具有工效高、成本低的特点。同时对地处湖洼地区的农场抢收抢种,确保农业丰产丰收起到重要作用。小型拖拉机如小四轮、手扶拖拉机主要适宜于水田作业、运输作业等。
在生产实践中,农垦摸索出了拖拉机、收获机的配备标准。
农田作业拖拉机:东方红—75型,每台负担耕地1000自然亩;东方红—802型,每台负担耕地1200自然亩;江淮—50型,每台负担耕地600~ 700自然亩;小型拖拉机,每台负担耕地180~200自然亩。
谷物联合收获机:东风ZKB—50型(90马力)在沿淮地区,每台负担耕地1000自然亩;沿江地区,每台负担耕地1500自然亩。东风4LZ型(120马力)在沿淮地区每台负担耕地1200自然亩;在沿江地区每台负担耕地1800自然亩。桂林—Ⅱ型(背负式);每台负担耕地1000自然亩。
安徽农垦拖拉机分机型拥有量表
表2—3—4(1990年)

安徽农垦联合收获机分机型拥有量表
表2—3—5(1990年)

安徽农垦主要农业机械所有制形式占有量表
表2—3—6(1990年)

〔机械化作业〕
国营农场的农业生产活动基本是靠机械完成的,机械化作业水平的提高,形成了较高的劳动生产率。随着农机装备水平的不断提高,种植业机械化程度也相应大幅度提高,同时向实现林、牧、副渔多种经营的机械化方向发展。1990年,国营农场机耕、机播、机收水平分别达到99.4%、115.3%、79.85%,机电灌溉面积占有效灌溉面积的97.93%。同时茶园全程管理机械化开始起步,茶机化试验示范点达到14个,实现机采面积1789.3亩、机采亩次7052.1亩次、机采鲜叶量528828公斤、机修面积2791亩。
机械化水平的提高,使劳动生产率有了大幅度的提高。50年代初,方邱湖、正阳关农场平均每个职工生产粮豆2895公斤。1955年,全省国营农场平均每个职工生产粮豆突破5000公斤。70年代,生产建设兵团接收了大批知识青年,虽然职工人数和劳动力大量增加,其劳动生产率水平仍高于农村水平。80年代,国营农场进入了农林牧副渔、工商运建服全面发展的新时期。1987年,全省国营农场从事农林牧副渔生产的职工,平均每人生产粮豆3801公斤、皮棉103公斤、油料190公斤,肉类55公斤。直接从事种植业的职工平均每人生产粮豆4283公斤、皮棉121公斤、油料215公斤,农产品的商品率也有了较快的提高。1987年,全系统粮豆商品率为62%,机械化程度高的寿西湖、大圹圩等农场,平均每个农业职工分别生产粮豆8878公斤、14841公斤,商品率分别达到85.3%、93.5%。
加强了农机管理,健全了省农垦总公司、国营农场、机务队(或机械化生产队)三级完整的农机管理服务体系。随着农机管理、经营体制的深化改革,各级农机管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加强,管理上由过去的单一行政管理转向经济、技术、行政、法规等手段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强化了服务职能。
〔机务队伍〕
农垦早期,机务人员只有几十人,专职的技术人员更是稀缺。随着农机化的发展,机务队伍不断壮大,1979年机务队伍达5531人。1990年底机务人员总数达6822人,其中农机管理人员293人、农机工人6428人。在农机管理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7人、中级职称94人、初级职称43人。在农机工人中,拖拉机驾驶员3425人、收获机驾驶员476人、汽车驾驶员728人、修理工624人。40多年来,在艰苦的工作条件下,机务人员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为发展农垦农机化事业做出了杰出的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模范人物。如全国劳动模范罗守干,全省第一个女拖拉机手、省劳动模范焦天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