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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卫生防疫
1950~1968年,农垦系统的卫生防疫工作一直由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代管(实际上放任不管)。1969年,兵团成立及农垦局恢复后,经多方协调、疏通,改由农垦主管部门与地方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省农垦总公司政治部设有教育卫生科,大农场设有卫生科(不设卫生科的由医院统管),与卫生防疫、地方病防治、爱国卫生、计划生育等合署办公、一个机构几块牌子,形成健全的医疗预防网络,基本满足农垦职工防病治病需求。
农垦按照《计划免疫技术管理程序》,实行计划免疫。建立健全卡帐册,充实冷链装备,制订生物制品领发登记制度,冷链管理制度,卡帐册使用保管制度,凭证入学入托入园制度,使计划免疫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四苗”(百白破、麻疹、卡介苗、脊髓灰质炎接种率普遍达到和超过85%的目标要求,“四苗”预防的传染病已基本绝迹。皖河农场卫生防疫站连续多年被评为安庆市先进单位,受到表扬和奖励。同时推行计划免疫保偿制和母子系统保健保偿制,保证了预防保健工作和妇幼保健工作进一步落实。
血吸虫病流行农场都设有血吸虫病防治的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坚持常抓不懈。经过30年的努力,钉螺面积由原来3704万平方米,下降到目前的293万平方米,消灭了3411万平方米,占有螺面积92.1%,控制了疫情,降低了发病率。60年代以后,未发生过集体成批急性感染。农垦系统认真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结合治脏治乱治差,积极灭鼠灭蚊灭蝇。经过多次全民性普查普治和群防群治,已基本消灭疟疾、丝虫、地甲病、流行性出血热等。同时,坚持开展对妇女病普查、职工健康检查、儿童健康检查、职业病检查,并边查边治
农垦系统根据中央关于计划生育工作第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要求。把计划生育工作列入场长任期目标,坚持两种生产一起抓,实行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并把实行计划生育与否和单位职工切身利益挂钩。农垦系统计划生育率平均在95%左右,人口自然增长率平均在8‰左右。龙亢、普济圩农场被评为全国计划生育先进单位。正阳关、焦岗湖农场被评为省计划生育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