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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其它
一、农耕
九华山寺院庄田,建国后经过土地改革,绝大部分被分给农民,僧尼按农民标准分得土地和山林,计分得水田70亩、山林40亩。多数僧尼由于不善农田耕作,便将分得的水田一部分送给农民,调换成部分茶地。1962年统计,全山寺庙有水田13亩、旱地 38.9亩、茶地40亩。1979年,前山寺院有茶地56亩,后山有茶地、山场近400亩。
1955年,佛教集体生产收入4506元,人均收入32元。1958年收入9800元,人均61.39元。1962年,佛教大队收粮食16240斤,折合人民币9163元;实产干茶3106斤,折币6665.39元;其它收入3202.60元,全年合计收入19021.05元。1979年对外开放后,前山寺院香火旺盛,以做佛事和旅游接待为主,闵园和后山寺院仍有部分僧尼从事农耕。1984年,后山寺院产干茶500斤,折款1500元;挖药材4890斤,折币1300元;收水稻、黄豆2250斤,折币4117.35元,全年合计农耕收入6917.35元。
二、门票
建国前九华山寺院不收门票。1976年,肉身殿西寮开办文物展览馆,每人参观收人民币5分。1979年后,百岁宫、祇园寺、旃檀林、化城寺收取门票,每人1至2角。1986年全山门票收入 29494.11元,其中,旃檀林3923.90元;祇园寺13770.21元;百岁宫11800元。1987年全山寺院门票收入28465.33元。
三、文物馆
1982年,九华山管理处在化城寺设立“九华山历史文物馆”,展出佛教文物700余件。1984年底移交佛教协会。收入如下表:
表3化城寺文物馆逐年收入统计表(单位:元)
四、接待社
1957年,九华山佛教协会接待社成立,“文化大革命”中停业, 1979年恢复并扩大经营。旃檀林、祇园寺、九华莲社、拜经台均接待香客,共有普通床位900余张(祇园寺500张,旃檀林300张,拜经台50张,九华莲社40张,其它30张)。从1984年起,3年内国家免税。1986年佛教接待社收入81142.28元。其中:旃檀林 43748.23元,祇园寺33277元,拜经台2818.90元,九华莲社 1298.15元。1987年,佛教接待社收入103249.73,其中:旃檀林 53215.1元,祇园寺46019元,拜经台2529.7元,九华莲社 1485.9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