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五节 卫生
医疗1949年前,九华山有民间郎中和僧伽行医。九华街沈广裕、王世荣、刘万泰三家商号设中药铺。1950年后药铺关闭。
1950至1957年,宏瑞等几名僧尼零星为人看病。1958年,柯村医院(今九华乡医院)派一名医生驻山,定期轮换。至此,九华山缺医少药的状况稍有改变。
1970年9月,九华大队创办合作医疗室,有3名经过培训的“赤脚医生”和一名药农。内设中药柜。合作医疗室只医治一般性疾病,遇有重病号则转送医院。
1980至1981年,青阳县医院、宣城地区卫生局和上海设在贵池的长江医院先后派出一支4人医疗队常年驻山,诊所设在新龙庵。
1982年,九华山人民医院正式成立,由管理处划拨基建科四间房子作为院址。现有医务人员9人。医院业务领导先归宣城地区卫生局,后划属芜湖市卫生局。
1984年,医院新址落成(今香炉石九华山学校右侧)。内设门诊部、住院部和药房。医院对游人开放,昼夜提供服务。多数的病人可就地治疗,少数患者因诊治科目和医疗器械不全,仍须转院。
自九华山对外开放以来,医疗卫生条件不断改善,游人及当地山民求医看病,基本上都能得到及时治疗。
食品卫生1986年前,九华山未设食品卫生监督组织。1987年元月,管理处卫生防疫站(简称防疫站)开始实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6月,防疫站对全山360名食品生产经营人员进行了身体健康检查,并举办食品从业人员卫生培训班。凡符合《食品卫生法》第25条之规定的人员,均发放生产经营健康证;不符合规定的,取消生产经营的资格。随后,防疫站经常开展食品卫生检查。全山饮食服务单位和个体生产销售的食品,符合《食品卫生法》第二章之规定的,准予生产经营;违背者,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以罚款,限期整改,或责令停业整顿;不服从监督管理的,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配合下,吊销其营业执照。因在食品从业人员中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有效地防止了妨害游人身体健康的不卫生行为。1987年后,各饮食服务单位和个体饮食摊点,无论是食品还是外观环境卫生状况良好。
自1985年以来,管理处多次举行全山范围内大规模灭鼠工作,鼠患得到了有效控制。
九华山饮用水经检测,符合卫生标准。
环境卫生清末,九华山居民集中居住在王家寨(今小天台寺附近),商人妻室概不准进入九华街,且严禁香客游人携带妇女朝山进香,借宿僧舍。妇女朝山被视为秽污佛地。街区除寺院有报晓雄鸡外,一律不准饲养禽畜。各寺庙、商号有僧头和伙计负责清除环境卫生。民国时期,商人妻室迁往九华街定居,妇女朝山礼佛开禁,山中垃圾、粪便渐多,但指定地点排放,因而环境清洁。
1979年,九华山对外开放后,管理处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办公室、环境卫生管理所、农林科等单位大力协作,综合治理环境卫生。环境卫生管理所承担了全山环境卫生工作。该所配备吸粪车和小型垃圾运输车各一辆。主要任务是负责清扫交通要道、公共场所的垃圾,管理旅游厕所,全山垃圾及时得到清除。
1985年3月,各单位实行了周末卫生大扫除制度。九华街区落实了“门前三包”卫生责任制,并制定了“四圈一禁养”(圈鸡、鸭、鹅、猪,禁养家犬)制度,其中规定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实行五禁养,景区景点定人定点清扫,管理处还陆续在主要景点新建旅游厕所 6座。
为绿化、美化环境,广泛开展种花植树工作,近9年来,野外培栽花卉和名贵树木百余种,绿化面积2300亩。
1984至1985年,经芜湖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检测,九华山大气污染程度低,符合对外开放要求。